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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及公
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实施
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资金充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符合
公司现实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方、陈钟、李琳、申慧慧

                                                        2022 年 8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   方                陈   钟




      李   琳               申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