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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李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中科
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李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
的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1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
反法律、法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科江南
    股票代码:301153
    法定代表人:罗攀峰
    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 8 号楼 1710 室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82658093
    传真:010-82658317
    互联网地址:www.ctjsoft.com/
    电子信箱:stock@ctjsoft.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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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8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琳女士,其基本
情况如下:
    李琳女士,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立铭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3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3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8: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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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的时间
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 8 号楼 1710 室
    收件人:张驰
    电话:010-82658093
    传真:010-82658317
    邮政编码:1000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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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李琳
                                                      2023 年 1 月 19 日




                                  6
附件: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
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李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3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
  4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
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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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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