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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本金保障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33.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936.00 万元,扣除不
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957.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78.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7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目前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1        财政中台建设项目          31,667.22              31,667.22
   2     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       16,218.60              16,218.60
   3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12,127.23              12,127.23
              合计                    60,013.05              60,013.0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取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合理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
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
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
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本金保障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等)。公司在商业银行进行的保本保息类存款产品(包括: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不属于上述投资行为,不占用本次授权额
度。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正规产品;实时跟踪所投产品的进展,及时函证和对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投资产品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其
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
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财
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
司正常运营。
    (4)现金管理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
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
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
类产品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
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保障本金浮动收益或类似产品)或现
金管理产品(保本浮动收益或类似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保障本金浮动收益或类似产品)或现
金管理产品(保本浮动收益或类似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中科江南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科江南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