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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03-3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
或“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保障公司
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通过投资或协议形式控制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公司。控制包括以下情形:(1)公司出资比例超过50%(不含)的;(2)
公司出资比例低于50%(含),但做为第一大股东,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3)虽不是第一大股东,
但通过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托管等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4)其
他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框架下实行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第四条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按出资比例
或按子公司的《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约定向非全资子公司委派董事、
监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子公司负责人应每年向公司述职。

    第五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和管理,应符合中科江南战
略部署、生产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要
求,对子公司进行的重大事项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第七条 子公司应建立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权限清单,将重大决策
依法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决策平台。子公司应将“三重一大”制度清单交
公司审批备案。

    第八条 子公司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
决议、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
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备查。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
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业务中心、部门根据公司统一部署和安排,指导协调子公司业
务条线工作,做到业务统一、资源复用的综合管理,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经董事长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