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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2022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3-03-3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093 号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自评报告                  1-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0093 号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贵公司是否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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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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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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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各部门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1、应收账款风险。
     2、技术开发风险。
     3、市场波动风险。
     4、法律纠纷风险。
     5、政策风险。
     6、劳动关系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重要缺陷
                                        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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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C、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净损失                        负面影响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
                                                           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
    重大缺陷     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评价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监管
                 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
    重要缺陷                                               机构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
                 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
                                                           大负面影响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
    一般缺陷     范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
                 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重大经
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B、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C、缺乏人力资源体系保障,导致关键人才大量流失。


                                自评报告第 3 页
    D、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注。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F、未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或未对重大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
影响。
    G、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H、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较大经济处
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B、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离较大。
    C、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
    D、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当地主流媒体关注。
    E、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F、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未对重要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较大财产损失或一定负面
影响。
    G、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H、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明显不足。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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