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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3-103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6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
查和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股。
你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竞争情况、发展阶段、最近两年收入、净利润、
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增长情况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在 2022
年半年度已经大额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下,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
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回复:

    (一)公司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数字政务领域受到政策支持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2 年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2 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收入
108,126 亿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利润总额 12,648 亿元,同比增长 5.7%。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1
    公司所处细分领域是以数字财政为主的数字政务领域,公司服务对象主要是
各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国库代理银行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近年来,国家高度
重视数字政务、数字政府等信息化建设,给公司所处行业带来发展动力。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信息化进入加快数
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以建设数字中国为总目标,以加快数字化发
展为总抓手,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民生建设;《“十四五”数字经
济发展规划》则对政务数字化建设做出全面阐述,要求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

    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面开创数
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全面部署;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
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
政务大数据体系,增强数字政府效能。

    在细分领域数字财政方面,以数字化技术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增加
数字治理能力也摆在了突出位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
见》就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要求用信息化手段支
撑中央和地方预算管理,规范各级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等,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
据共享。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扎实开展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工作》文
章表示,支持在财政、税收、政务等对公领域发挥数字人民币优势,为政府数字
化和智能化治理提供先进的支付服务。

    总体来看,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化发展,国家在数字政府、数字中国建设方面
不断深入,投入加大,支持政策不断出台,为数字政务行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
遇,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新的动能。

    (二)公司市场竞争力较强,发展机遇良好
    中科江南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财政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数字政府和
数字经济建设,行业市场广阔,主流厂商通常在若干细分领域或地域占据优势地
位。具体而言,公司在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单位云服务、行
业电子化等主营业务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如下:

    支付电子化业务领域,公司是财政部招标确定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升
级改造项目”的唯一中标单位,是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库资金电子支付标准的主

                                     2
要参与者,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支付电子化业务已覆盖 33 个省级、493 个地市级和 3588 个区县级财政
单位。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领域,公司作为财政部技术标准制订小组成员,全
程参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等标准文件制
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覆盖 14 个省级财政
单位,是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代表性供应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已覆盖 14 个省级、197 个地市级和 1599 个区县级
财政单位。

    预算单位云服务领域,公司预算单位云服务平台能够与自身广泛实施部署的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良好衔接,在财政部门主导、
集中采购部署的预算单位云服务平台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是预算单位云服
务平台的主流供应商之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算单位财务云平台已覆盖
14 个省级、141 个地市级和 1022 个区县级财政单位应用。

    行业电子化领域,公司依托支付电子化领域的领先优势和技术储备,重点在
政府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及预算单位的领域拓展电子化产品,目前已经有
电子证照、医保区块链平台和电子凭证项目、商标电子印章等行业电子化应用项
目,为公司开辟第二增长曲线。

    综上所述,软件行业整体发展向好,公司所处数字财政为主的数字政务领域
受到政策支持。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财政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数字
政府和数字经济建设,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也积极利用技术储备和
业务经验,扩展产品类目和客户群体以寻求新的经营增长点。综上,公司整体市
场竞争力较强,发展机遇较好,经营稳健。

    (三)公司最近两年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稳健,增长较高且具有
可持续性
    公司最近两年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增长率
 营业收入(万元)                         91,285.19     73,819.86    2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5,854.70     15,605.29    65.68%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4,143.81   14,932.30   61.69%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67        1.93    38.34%

    得益于数字政务领域的持续发展,公司依托包括财政、财务、政务大数据、
信创、医保、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等多方面的数字政务产品及解决方案,最近两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良好增长态势。在 2022 年度完成首发上市增发股份
的背景下,每股收益保持上升,展现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

    如前所述,公司所处数字财政为主的数字政务领域受到政策支持,公司有长
期的技术积淀、客户积累和商业优势,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市场地位。公司面临良
好发展机遇,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对 2023 年实现业绩进一步增长有充分的信
心。

       (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清晰
    公司对未来发展制定了清晰的、可执行的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承“以专业化
的 IT 服务,持续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以“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者”为企业发展目标,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备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智慧财政业务
领导厂商和行业电子化的领跑者。公司将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发展的趋势,
不断增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行业适用性、针对性及创新能力。未来公
司将持续在财政信息化领域深耕,推进大数据应用技术、区块链与财政信息化的
融合;继续全方位深度拓展行业电子化市场需求,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稳健
推动公司高速、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根据上述发展战略,恰当安排好自有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从多方面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公司将牢牢抓住财政预算管理一体
化的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机会,整合开发资源重点完善财政中台募投项目开发,
打造更加成熟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产品;公司将通过生态网络建设项目完善实
施服务网络,持续做好支付电子化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全国客户运维服务工作;公
司将加快行业电子化相关产品的研发,加大拓展行业电子化市场力度,做好医保
电子凭证、工会财务一体化建设等产品的项目开发和推广,做好大数据、电子票
据等产品的行业开拓;公司将借助信创工作现有良好基础,推出更加成熟的信创
版本产品,为客户提供信创改造服务;公司将全面进军预算单位云服务市场,深
挖预算单位市场潜在机会;公司将通过研发组织架构精细化调整等手段,实现开

                                       4
发资源的合理分配,全力完成财政核心产品等多个系统的产品化实施,加大创新
产品开发力度。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 元;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股。结合本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该预案提出的主要考虑如下:

    1、2022 年半年度公司进行了每 10 股派发 10 元(含税)的中期利润分配,
主要是对 2020 和 2021 年度未进行股利分配的补偿性分配,也是对本公司 IPO 期
间承诺“IPO 前累计未分配利润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的具体落实。该次利润分
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前述年度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新老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诉求以
及 IPO 审核期间对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等因素制定。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了本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和累计未分配利
润的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近三年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增长态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具
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近三年可供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854.70    15,605.29    12,464.66
 期末未分配利润                         54,067.92    40,363.22    25,087.19
 期末资本公积                           84,272.65     2,993.76     2,993.76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电运通,作为并表企业,中科江南市值增值不能直接体现
为广电运通的投资收益,现金分红能增加广电运通单体报表投资收益,体现中科
江南的企业价值,符合广电运通股东利益。

    公司现金充足、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健康,公司主要产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
处于业务成熟期,且公司近期无重大资本开支计划,在确保公司经营、投资、研
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前提下,作为上市首年的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提出累计未分配
利润的 20%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有利于增加股东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积极回报新
老股东。


                                    5
     3、公积金转增股本能够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在同行业可比公
司中,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总股本
          600588.SH                       用友网络             3,432,997,671
          300525.SZ                       博思软件               611,989,707
          300579.SZ                       数字认证               270,000,000
          603232.SH                       格尔软件               233,044,905
          003029.SZ                       吉大正元               186,347,000
          301153.SZ                 中科江南(本公司)           108,000,000
注:上表可比公司的范围与招股说明书一致,下同。
     公司充分考虑到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提议的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能够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形
象和竞争力,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综上,公司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盈余公积已足额计提,公司的未分
配利润足够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的业绩成长匹配,符合公司
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分配符合政策导向、《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1、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政策导向
     根据《证监会 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
(证监发〔2022〕36 号),“支持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
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广
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要做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积极增
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做出本
次利润分配,符合上述政策的导向。

     2、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


                                                 6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或者净资产的 30%,且绝对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制定的《长期回报规划》中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有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系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或者净资产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具体计划》要求,
“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计划后,上
市后三年,若公司当年度盈利,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
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如果在上市
后三年中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
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若公司快速发展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考虑采取股票股
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实施高比例送转股份(以下简称高送转)方案的,应当符合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高送转是指上市公
司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到或者超过十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8,000,000.0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股,共计转增 86,400,000 股;本次


                                     7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
规划。

     (2)说明本次方案的提议人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
日起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若是,请详细披露。同时,请说明相关股东所
持限售股是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内限售期届满。
     回复:

     (一)本次方案的提议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广电运通提议。

     (二)相关人员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除公司高级副总裁马义的母亲赵翠文女士外,
截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股东”)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均不
存在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高级副总裁马义的母亲赵翠文女士的股票账户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
前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卖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方向       (股)         (元/股)       (元)

  2023 年 3 月 14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5000           119.50        597500.00
  2023 年 3 月 20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400            113.14         45256.00
  2023 年 3 月 20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00            113.45         11345.00
  2023 年 3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1900           131.00        248900.00
   2023 年 4 月 7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7400           158.40        1172160.00
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上表 4 月 7 日卖出发生在披露之后。
     针对上述交易,马义书面说明如下:“该股票账户多年来由本人母亲的弟弟赵
杰文先生实际操作使用,本人及本人母亲从未参与、知晓其买卖股票情况。”“本
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母亲赵翠文女士没有正确管理股票账户,赵翠文女士和赵杰文
先生未充分学习、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所致;本次交易是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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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文先生自主行为,其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本人及本人母亲的意见,进行上述
交易前后亦未告知本人及本人母亲;本人及本人母亲不知晓上述交易情况,本人
从未告知赵翠文女士和赵杰文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亦未透露过内幕信息等相
关内容。赵杰文先生使用赵翠文女士股票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
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人已督促
赵翠文女士收回并注销相关股票账户,并督促赵杰文先生和赵翠文女士按照相关
规定,向公司上交本次所得收益人民币 273,227.76 元。”

    (三)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相关股东中控股股东广电运通、董事衡凤英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经本公
司函询:

    广电运通声明:“本公司持有中科江南股票数量为 37260000 股,锁定期为中
科江南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截至本回函出具日,所持股份仍处于锁定期内。本公
司自中科江南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六个月
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衡凤英声明:“本人直接持有中科江南股票数量为 9600400 股,自中科江南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
计划。”

    公司股东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天津融商力源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科鼎好友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部分合伙份额由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持有。经函询,上述持股平台尚未决策确定减持计划,未
来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依法实施。

    (四)相关股东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内公司股东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总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
                               15,764,300     14.60%   2023 年 5 月 18 日
         (有限合伙)
 天津融商力源企业管理咨询中
                               11,563,800     10.71%   2023 年 5 月 18 日
       心(有限合伙)
           衡凤英               9,600,400      8.89%   2023 年 5 月 18 日


                                      9
 天津科鼎好友信息技术中心
                               6,811,500     6.31%     2023 年 5 月 18 日
         (有限合伙)
 华泰中科江南家园 1 号创业板
                               2,265,900     2.10%     2023 年 5 月 18 日
 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说明你公司披露本次方案前一个月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的情
况,并核实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
则的情形。
    回复: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进行。经公司自查:

    1、公司在《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未开展、接受投资者调研或媒
体采访等活动。

    2、公司在接听投资者热线和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日常投资者关系工作中,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指引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在已公开
披露信息范围内介绍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炒作股价等情形。



    问题 2.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产品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
及增值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63.10%、59.43%、37.14%,同比分别变化 3.94、11.99、
-2.93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所属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及你公司的行业地
位、近三年毛利率对比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各产品毛
利率变化的原因。
    回复:

    (一)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软件行业整体发展向好,公司所处数字财政为主的数字政务领域受到政策支
持。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财政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数字政府和数字
经济建设,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详见问题 1 回复中“(一)
公司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数字政务领域受到政策支持、(二)公司市场竞争力
较强,发展机遇良好”的有关内容。

                                     10
     (二)近三年毛利率对比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2022 年度(注)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股票简称
                    归母净利润        同比增速       归母净利润       同比增速     归母净利润
    用友网络          21,917.19          -69.03%        70,776.29        -28.41%     98,860.15
    博思软件           1,073.14          280.62%        22,909.47        41.62%      16,177.17
    数字认证          10,136.91          -12.63%        11,602.79        12.68%      10,297.50
    格尔软件          -5,062.95         -121.57%         7,970.83        39.65%       5,707.80
    吉大正元          -3,364.85         -123.03%        14,607.79        36.12%      10,731.73
    中科江南          25,854.70           65.68%       15,605.29         25.20%      12,464.66
注:截至 4 月 10 日,博思软件、格尔软件尚未披露 2022 年度数据,此处为 2022 年度前三季度数据。
     如上表所示,2021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多数实现利润增长,公司业绩增长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相同。2022 年度部分同行业公司业绩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用友网络:根据其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其在前三季度实现了云服务与软件业
务收入的较快增长。在占公司全年业绩比重最大的第四季度,客观环境的扰动叠
加部分客户行业景气度下行,对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和全年收入增速产生较大
影响。受收入增速不高、持续加大战略投入与业务结构升级等影响,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917 万元,同比下降 69.0%。受益于财政预算逐步向
数字化倾斜、企业经营逐步改善带来 IT 开支提升,公司所在行业有望迎来更加积
极有利的发展环境。

     博思软件:根据其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其 2022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95,752.89 万元,同比增长 30.99%。主要是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特别是政府智慧
财政财务领域和公共采购领域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较大。

     数字认证:根据其 2022 年度报告披露,本年度经营主要是受宏观形势影响,
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建设和验收、客户回款等诸多环节受到较大影响,导致主
营收入增长同比趋缓;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优化产品性能,进一
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相关研发投入导致报告期内的成本费用增长较快,降低了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主营业务中,随着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的不断加速,电子招投
标、电子合同等多种应用场景的不断深入,受益于金融、卫生、政务等行业业务
的稳步推进,公司积极进行产品优化创新,继续深化网络安全服务内容,电子认
证服务、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安全服务三项收入同步均有所增长,网络安全集成


                                               11
产品收入受宏观形势影响,同比有所下降。从所处行业看,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发
展的推行,以及 5G、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
新业务新模式快速发展,网络安全行业也迎来蓬勃发展时期。行业政策的出台不
仅促进了各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建设,也催生了各行各业内在的网络安全建设需
求,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格尔软件:根据其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其 2022 年前三季度收入
46,573.63 万元,同比增长 61.80%。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主要系本报告
期内加大投入、人员费用增加导致。

     吉大正元:根据其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叠加 2022 年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
宏观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公司的签单、实施、交付验收均受到一定困难,导致
公司 2022 年业绩表现不佳;但公司在军队军工、证书安全服务等优势领域及区块
链等新兴市场领域实现了增长。随着我国数字化转型向数智化转型全面衍进,公
司将紧抓这一历史机遇,推出数字安全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战略上从密码厂商向
大安全平台型厂商进行转型升级,在一系列重要研发项目上加大投入,公司转型
和前期布局投入的成效,也将在未来逐步显现。

     总体而言,受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自身发展阶段、发展战略影响,部分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但均表示对行业发展环境和未来
发展前景抱有信心。与公司业务最为可比的博思软件尚未披露年度报告,已披露
的前三季度收入、归母净利润同比均大幅增长。

     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对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用友网络                               55.38%                 60.24%          59.92%
 博思软件                             尚未披露                 65.17%          63.55%
 数字认证                               54.61%                 56.43%          59.00%
 格尔软件                             尚未披露                 51.72%          55.11%
 吉大正元                               67.24%                 58.30%          59.93%
 平均值                                 59.08%                 58.37%          59.50%
 中科江南                               58.44%                 54.70%          57.37%
注:截至 4 月 10 日,部分可比公司尚未披露 2022 年度数据。
     如上表所示,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基本可
比,整体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 2021 年下降 2.67%、2022


                                                 12
年上升 3.74%,有一定波动,主要是受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及
增值服务三项业务毛利率变动影响,详见本题下方“(三)各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具
体分析”的回复。

    (三)各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具体分析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及增值服务
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产品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支付电子化        61,558.47   63.10%        53,699.16   59.15%   41,655.65    58.38%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   11,860.22   59.43%         5,114.46   47.44%    4,665.37    54.82%
  运维及增值服务     12,537.22   37.14%        12,246.46   40.07%    7,904.10    47.27%

    1、支付电子化业务毛利率
    支付电子化业务是近三年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支付
电子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38%、59.15%、63.10%。2020 至 2021 年较为稳定,
2022 年上升 3.94%,系作为公司的成熟业务,本期确认收入项目执行效率继续提
升,需投入的人力相对下降,根据技术服务商投入谈判确定的技术服务费比例有
所下降,毛利率上升。

    2、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毛利率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82%、47.44%
和 59.43%。其中 2021 年下降较多,主要系当期“河南省财政厅一体化升级项目
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作为公司标杆项目,项目要求高,自身人工投入较
大,项目毛利率较低所致;2022 年同比增加 11.99%,系随着项目开发经验的积累,
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成熟度上升,需投入的人力相对下降,根据技术服务商投入
谈判确定的技术服务费比例有所下降,毛利率上升。

    3、运维及增值服务毛利率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运维及增值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47.27%、40.07%和
37.14%。其中 2021 年、2022 年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1、公司整体业务规模
扩张较快,实施人员增加较快,运维服务自身投入人工增加较多所致。2、公司处
于运维期的产品重大升级或更新后,按照行业惯例会向客户提供一年期免费运维

                                          13
服务,导致该产品运维收入减少。



    问题 3.你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进行销售,在该模式下,公司在履行了合
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报告期内,你公司在某一
时点转让收入金额为 7.87 亿元,在某一时段内转让的收入金额为 1.25 亿元。请
你公司结合主要销售合同条款、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产品交付、验收及款项结
算条件等,说明如何区分各类业务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还是在某一时
点履行履约义务,并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履约进度进行估计的方法和依据。
    回复: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某一时点/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的划分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十一条至十三条,
在某一时点和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具体划分及收入确认要求如下:

    第十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
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以下
简称“条件一”)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以下简称“条件二”)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
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以下简称“条件三”)

    第十二条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
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二)公司不同业务对应的某一时点/某一时段履约义务的划分情况,划分为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业务的履约进度估计方法和依据
    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情况,区分不同业务属
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具体而言,2022 年
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仅运维及增值服务合同涉及对照准则要求划分为某一段

                                   14
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业务,其余业务均划分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下结合
主要销售合同条款、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产品交付、验收及款项结算条件具体
分析:

                                                          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业务
履约义务划分情况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的条件,划分为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

                                                          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
代表性主营业务     运维及增值服务
                                                          化

                   代表性合同为《运维服务合同》
                   明确一个时间段(如 2022 年 1 月 1 日
                                                     代表性合同为《实施服务合同》
代表性合同条款及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技术服务,
                                                     需完成约定的项目上线,部分合
业务具体内容     服务内容通常包括日常运维和升级、
                                                     同附质保性质的免费运维服务期
                 现场支持服务、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提供培训等。

                   通常约定根据客户的技术服务内容
                                                          通 常 根据 合同 约定 提供实 施 服
                   和工作要求,完成支持服务,并由客
产品交付及验收                                            务,并需取得客户签署的上线/验
                   户定期出具验收单/备忘录/供应商
                                                          收报告
                   考核打分

                                                          合同签订一段时间内(一般为一
                   合同签订后直接付款,或者约定服务 个月内)支付首付款,在项目合同
款项结算           期满后签署验收单/备忘录/供应商 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部分款项,
                   考核打分后付款。                       在质保期(通常为 1 年)到期当
                                                          年支付尾款

                   按合同约定内容,在服务期限内按照 收到客户签署的上线/验收报告
具体收入确认方式
                   时间进度(每季度)平均确认收入         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如上表所示,对于以运维及增值服务为代表的主营业务,服务内容主要为提
供日常性质的各项运维服务,符合“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
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条件,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由于合同均明确约
定服务时间段,在资产负债表日使用产出法(具体为已提供服务期间占约定服务
期间的比例)对相关的履约进度进行估计。

    对于以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为代表主营业务,业务合同通常不
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三个条件(以下分析时简称“条件一”、条件二”、
“条件三”),应划分为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具体说明如下:

                                           15
    1、支付电子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的产品与服务,系为实现一个完整
的、统一的功能,如支付电子化解决方案业务中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财政
预算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业务中的“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预算编审系统”、
“财政业务系统接口改造”等,均为整体定制化开发实施的项目,开发及实施过
程中项目的子系统、子模块无法独立实现功能,只有项目完成整体上线交付后方
可为客户带来经济利益。此外,假定在发行人履约的过程中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
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由于定制化开发是基于发行人自主研发的软件功能模块或技
术开展,该等无形资产系“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其他企业不会享有企业目前
已控制的、且在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其他企业后仍然控制的”资产,因此继续履
行合同的其他企业实质上需基于该企业自身的技术基础重新执行公司累计至今已
经完成的工时。综上,公司在履约过程中并非持续地向客户转移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客户不能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
益,不满足条件一。

    2、公司为客户定制化开发及技术服务的成果主要以软件代码的形式存储在客
户控制的服务器中,但一方面在完工验收前,子系统、子模块无法独立实现功能,
客户无法单独使用、控制在建的项目,未从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其利益;
另一方面客户的 IT 环境也并非其独有的、固化的,公司可以掌握、控制该等专业
代码。综上,客户不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不满足条件二。

    3、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
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
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公司软件开发与技
术服务的业务合同通常约定的付款条件为在合同签订一段时间内(一般为一个月
内)支付首付款,在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部分款项,在质保期(通常为
1 年)到期当年支付尾款。该等付款条件属于“只有在达到某一重要时点、某重要
事项完成后或者整个合同完成之后,企业才拥有无条件的收取相应款项的权利”,
而根据合同条款,“假设在发生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导致合同在该重要时点、重
要事项完成前或合同完成前终止时”,企业并无权主张该等收款权利,即无权要求
客户补偿其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应收取的款项,进而不满足条件三。




                                   16
    问题 4.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项目财政中台建设项目投资
进度为 44.59%,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为-7,692.40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
益。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计划、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需求变化等,说
明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及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判断依据。
    回复:

    财政中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三个主要内容。
财政中台作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的底层技术支撑平台,具备灵活的开发支
撑能力、快速的实施配置能力和高效的运维管理能力,可以实现对所有应用配置
信息的集中管控,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缩短各应用的开
发、集成时间,提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能力,构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公共技术服务生态。本项目的建设旨在以财政中台作为底层技术支撑,以
灵活、快速、开放的特点去应对业务领域的变化,借鉴互联网行业“中台”技术,
通过建设具有通用支持能力的“大中台”,构建应用灵活、快速响应的“小前台”,
实现信息系统的敏捷开发和弹性伸缩,提升系统的快速迭代和创新能力,不断提
高公司预算管理一体化产品的产品性能,为客户不断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财
政中台项目主要对应公司主营业务中的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以下从整体业
务和具体项目两个层面分别分析:

    1、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分析,政策环境良好,公司重点布局,下游需
求旺盛
    从行业整体发展来看,软件行业整体发展向好,公司所处数字财政为主的数
字政务领域受到政策支持,详见问题 1 回复“(一)公司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数字政务领域受到政策支持”相关内容。具体到细分行业政策,财政预算管理一
体化业务亦受到政策持续支持,2022 年,财政部出台《财政部关于加快将资产管
理、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要求推进相关系统纳入预算
管理一体化系统,丰富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业务内涵和功能,促进了业务可
持续发展。公司作为财政部技术标准制订小组成员,全程参与《预算管理一体化
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等标准文件制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覆盖 14 个省级财政单位,是财政预算管理一体
化解决方案代表性供应商,占据有利市场地位,面临良好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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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司经营计划角度,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点业务。2022
年公司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实施进度,不断进行产品化升级。公司完成
江苏、辽宁、湖南、广西、广东等地一体化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并启动广西、江
苏、河南、广东等地二期建设工作。公司积极扩大一体化市场范围,中标青海、
贵州一体化相关项目,取得了业务范围的突破。公司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与预算
管理一体化相结合,开发出例如云南、湖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
理平台、宿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海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大数据应用
开发管理子系统等项目,标志着公司基于自身行业积累和业务优势研发出的一体
化新产品初步获得了市场认可,为财政在国家治理中更好发挥支柱作用提供支撑。

    从下游需求看,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收入分别为
4,665.37 万元、5,114.46 万元和 11,860.22 万元,收入持续增长,复合增长率达
59.44%。公司多数省级财政单位为代表的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尚在实施中,下游
需求旺盛。

    2、从财政中台建设项目分析,前期投入较大,未达预期效益为正常现象,项
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预计逐步改善
    公司基于谨慎、客观的原则,在进行财政中台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
现的效益测算时,一方面统计了财政中台建设项目启动后签约的相关销售合同在
报告期实现的收入,另一方面客观、全面、完整地统计相关销售收入所对应的直
接成本、间接分摊成本,以及分摊的期间研发投入等费用。由于财政中台建设项
目的前期研发投入较大,而对应销售合同的签约及项目交付存在一定的时间错配,
因此导致财政中台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伴
随着财政中台建设项目签约销售合同及项目交付规模的逐步提升,根据合理预期
在项目中后期的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例应该会逐步降低,项目的经济效益会逐步改
善及提升。

    从项目建设周期看,财政中台项目总投资为 31,667.22 万元,项目计算期选
取 7 年,其中建设期为 3 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投入金额 14,121.04
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 44.59%。目前项目尚在建设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为 2024 年 3 月。建设期项目投入较大,研发费用支出较高,使得项目阶段性
亏损,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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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效益预计,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计效
益-5383.71 万元,实际效益-7,692.40 万元。亏损符合预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
重大变化。

    长期来看,随着项目开发经验的积累,业务成熟度提升,项目效益水平有望
提升。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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