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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力风电:关于终止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4-18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共同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制造项目,拓展和加强风电产业合作,江苏海力风
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
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计划在利津县辖区内投资新建
年产200台套塔筒、200台套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导管架基础承载平台,以及海上
风电运输、运维母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利津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拟终止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根据实
际发展情况考虑,经与利津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此前签订的《投
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对山东市场的布局规划将另有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尚未对项目进行实际出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终止本投资项目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仍将贯彻既定经营发展战略,关注新的合作机会,
继续利用公司在海上风电设备领域的优势和经验,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