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 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力风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海 力 风 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1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0.66 元,募集资金总 额 3,296,749,6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91,447,207.29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5,302,472.7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8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1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含子公 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 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1 年 12 月和华泰联合证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李威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 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本期余额 存储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期限 (万元) 形式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 江苏海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6230011010000043499 24,231.36 活期 - 风电装备 营业部 制造有限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0610280000000986 24,855.16 活期 - 公司如东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3735124 87,908.65 活期 - 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 江苏海力 32050164733600002950 87,863.04 活期 - 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风电设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 513902745510403 16,056.86 活期 - 公司如东支行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如东 88130078801300000443 2,616.33 活期 - 支行 合 计 243,531.41 - - 2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9,674.97 减:发行费用 19,144.72 募集资金净额 310,530.2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666.69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27.73 减:2021年偿还银行贷款 13,400.00 减:2021年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加:2021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395.5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3,531.4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3,531.41 万元。 3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10,530.25 67,394.42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7,394.42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变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 否 63,015.00 63,015.00 13,994.42 13,994.42 22.21% 2022.9.30 5,735.73 尚未完成 否 基地项目 2.偿还银行贷款 否 32,000.00 32,000.00 13,400.00 13,400.00 41.8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5,015.00 135,015.00 67,394.42 67,394.42 - - 5,735.73 -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1.存款及理财 - 125,515.25 125,515.25 125,515.2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75,515.25 175,515.25 175,515.2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35,015.00 310,530.25 242,909.67 242,909.67 - - 5,735.7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4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 情况 币 5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情况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6,666,886.7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项目未全部完工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或其他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海力风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力风电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海力风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力风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力风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海力风电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6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宗贵 李 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