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2号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 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 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鉴证报告 第1页 号)编制,如实反映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 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力风电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 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6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296,749,68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202,887,448.53 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93,862,231.47 元,加可抵扣 的增值税进项税 11,440,241.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5,302,472.71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839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如东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如东支行及保 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如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 违规情形。 (三) 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296,749,680.00 减:发行费用 191,447,207.29 募集资金净额 3,105,302,472.7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6,666,886.79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277,320.69 减:2022 年 1-9 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8,940,337.91 减:以前年度偿还银行贷款 134,000,000.00 减:2022 年 1-9 月偿还银行贷款 186,000,000.00 减:以前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减:2022 年 1-9 月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减:2022 年 1-9 月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 683,825,820.00 减: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 290,000,000.00 减: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 30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3,955,796.42 加:2022 年 1-9 月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8,356,380.54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4,904,284.2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206230011010000043499 11,493,725.41 活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0610280000000986 26,273,495.81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633735124 296,141,520.75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32050164733600002950 72,346.57 活期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513902745510403 734,915.19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88130078801300000443 188,280.55 活期 中国银行如东通海路支行 514477828115 0.00 活期 合计 334,904,284.28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9,000 万元,未在上表列示。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未在上表列示。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1,271.04 募集资金总额: 310,530.2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1,271.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1 年度: 67,394.42 2022 年 1-9 月: 153,876.6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募资金投向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承诺投资项目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 1 63,015.00 63,015.00 30,888.45 63,015.00 63,015.00 30,888.45 -32,126.55 尚未完成 配套设备制造基地 配套设备制造基地 2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0.00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5,015.00 135,015.00 102,888.45 135,015.00 135,015.00 102,888.45 -32,126.55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的超 1 57,132.67 57,132.67 不适用 不适用 募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海上风电项目出资 68,382.58 68,382.58 68,382.58 68,382.58 0.00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小计 175,525.25 118,382.58 175,525.25 118,382.58 合计 135,015.00 310,540.25 221,271.04 135,015.00 310,540.25 221,271.04 使用情况报告 第5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6,666,886.7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36 号)。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16,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9,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 2022.7.14 至 3206230012010000822387 160,000,000.00 大额存单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22.10.1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7.29 至 0610220000001187 1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如东支行 2022.11.2 合 计 290,000,000.00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海力风 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使用情况报告 第6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16,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超募 资金不超过 62,7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022.6.27 至 32050264733600000132/3 3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公司如东支行 2022.12.29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8,382.58 万 元对海恒如东参股的 6 家海上风力发电、运营项目公司进行相应应缴出资。该议案 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 序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2022.9.30 计效益 号 能利用率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 1 不适用 不适用 5,735.73 480.75 6,216.48 尚未完成 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735.73 480.75 6216.48 注: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完工,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项目,因此不适用于效益 的核算。 使用情况报告 第7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有差异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 容一致。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批准报出。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