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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力风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2023-01-11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力风电的实
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海力风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
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2022 年 12 月 30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
对海力风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
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等。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海力风电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海力风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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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海力风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海力风电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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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宗贵             李   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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