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海力
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10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
表:
会议名称 时间 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2
2、《关于对外投资暨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第三次会议 月 16 日
会签署<项目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4
6、《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月 27 日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同>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5 1、《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月 23 日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6
1、《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月 10 日
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7 1、《关于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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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会议 月 27 日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 8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八次会议 月 26 日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10 月 20 1、《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日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10 月 25 1、《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日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2022 年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第二届监事会
10 月 27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日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议
案》;
10、《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11、《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
12 月 30
第十二次会议 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日
二、监事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为邓峰、钱爱祥、车金星,未发生变动。
三、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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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格式内容
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均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当期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符合市场竞争原则,定
价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对关联交
易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执行了回避制度,未参加表决。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
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
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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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历次对外投资的情况做了研究审议,认为相关投资
事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发展壮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九)发行可转债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审议了可转债预案内容及相关事项。
四、2023年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勤勉尽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健全及有效运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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