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
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
司 2022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长:钱和生先生
非独立董事:唐卫国先生、周辉先生、张骁先生、曹菊芬女士、钱亚萍女士
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朱建华先生、刘庆雷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钱和生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庆雷先生、唐卫国先生
审计委员会:朱建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钱亚萍女士、杨春福先生
提名委员会:刘庆雷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朱建华先生、钱和生先生
薪酬考核委员会:杨春福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朱建华先生、钱和生先
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沈衡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沈衡先生、钱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姚丽红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
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唐卫国先生
副总经理:周辉先生、张骁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钱雅琴女士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菊芬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吴文斌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钱雅琴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吴文斌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钱雅琴女士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 -63382103
传真:0512-63362567
电子邮箱:s.office@xl-n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 285 号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曹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健先生持有公司 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2)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沈春林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春林先生持有公司 1,5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2、公司监事会换届离任情况
(1)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杨春启先生任将不再担任
公司监事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春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2)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武丽丽女士将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丽丽女士持有公司 2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
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简历
1、钱和生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4 年 2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上海刘盛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5 年 1 月
至 2015 年 8 月在上海年安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翔楼有限执行董事;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
战略规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和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72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7.7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钱亚萍女士系父女关系,
与董事会秘书钱雅琴女士系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钱和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唐卫国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8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新余钢铁有限公司供应部保管员;2002 年 5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上海翔楼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翔楼有限
监事;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及市场营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卫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0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9.78%。为现任董事周辉之配偶之堂哥,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3、周辉先生: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6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翔楼有限销售部副总经理;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担
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3.39%。为现任董事唐卫国之堂妹之配偶,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4、张骁先生: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翔楼有限先后担任质检员、计划部计划员、技术部部
长;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翔楼有限副总经理;自股份公司设立之日起担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曹菊芬女士: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吴江天山制衣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助理;2006 年 9 月
至 2010 年 8 月任翔楼有限财务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菊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钱亚萍女士:199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翔楼有限检测室职员;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
翔楼有限采购部职员;2014 年 3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翔楼有限采购部主管;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采购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亚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
和生先生系父女关系,与董事会秘书钱雅琴系姐妹关系。除上情况外,钱亚萍女士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7、刘庆雷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副研究员;2019 年 1 月至今,任上
海交通大学研究员;2018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华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庆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朱建华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国富浩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
苏分所审计部门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常务副
所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杨春福先生:1967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
199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历任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 年 4 月
至 2014 年 4 月兼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先后兼任
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江苏联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南京新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江苏润和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6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春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简历
1、沈衡先生:198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17 年 3 月至
今历任本公司检测试样员、工程计划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钱伟先生:198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翔楼有限检验员;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吴江
亚旭电子检验员;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本公司检验员;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翔楼子公司检验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姚丽红女士:199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九昱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会计;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翔楼有限统计员;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翔楼有限采购员;2016 年
至今任本公司有限采购员;202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唐卫国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上述“一、董事简历”
2、周辉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上述“一、董事简历”
3、张骁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上述“一、董事简历”
4、曹菊芬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简历详见上述“一、董事简历”
5、钱雅琴女士:中国国籍,1987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总监助理;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翔楼有限财务部职员;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2018 年 11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本公司董秘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雅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
和生先生系父女关系,与董事钱亚萍女士系姐妹关系。除上情况外,钱雅琴女士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6、吴文斌先生:中国国籍,1994 年 4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
苏州安科众达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施工管理负责人;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
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