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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17,671.91 元,母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64,673,993.7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97,488,156.91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97,521,409.0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66.666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840.00 万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
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提出的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