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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翔楼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天驰                        联系电话:025-833876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学孔                        联系电话:025-833876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7 月 18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4.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6.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0.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关于规范资金往来和避免资金占用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3.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4. 关于维护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天驰                    吴学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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