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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衡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 3 日通知期限的要
求,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
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未违反公司有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
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