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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6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

厂区2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2,56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7.00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2,54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97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10,811,1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4.479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0,78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4.4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0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55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0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704%;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5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0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9%;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22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钱和生、周辉、张骁、曹菊芬、钱荣根、王怡彬、张玉平、张国兴、

金方荣、武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9%;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22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钱和生、周辉、张骁、曹菊芬、钱荣根、王怡彬、张玉平、张国兴、

金方荣、武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9%;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22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钱和生、周辉、张骁、曹菊芬、钱荣根、王怡彬、张玉平、张国兴、

金方荣、武丽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