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华)定稿2023-04-1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 2022 年度共计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应出席 10 次,实际出席 10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
没有委托出席或未出席情形,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
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对董事会上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票赞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期内发挥本人专业优势,认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本人
认为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按照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序号 召开 会议名 发表 发表意见的事项 发 表
时间 称 意见 意 见
类型 结果
事前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同意
认可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
意见 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同意
议案》
第二届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同意
2022
董事会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
1 /3/2
第二十 计机构的议案》
4 独立
次会议 《关于修订<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 同意
意见
限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工资与年度奖 同意
金发放办法>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同意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同意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同意
第二届 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2 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同意
独立
2 /6/1 第二十 动资金的议案》
意见
7 二次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议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同意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2022 董事会 独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3
/7/4 第一次 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同意
案》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同意
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
202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同意
董事会 独立
4 /8/1 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第二次 意见
1 明和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设定指标 同意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 董事会 独立
5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 同意
/9/7 第四次 意见
意见》
会议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 同意
第三届
2022 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
董事会 独立
6 /9/2 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
第五次 意见
2 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三届
2022 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独立
7 /10/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同意
第六次 意见
24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会议
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相关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任和义务。本
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财务报表、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认
真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2. 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查了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对其选举程序进
行了监督,确保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公
司发展的需要。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亲自出席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股权激励成就事宜进行了确认,
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监督公司薪酬政策的执行情况,
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
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
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
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等义务。
3、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
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公司也
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
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要求自己,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
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朱建华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