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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2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
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
证天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刘庆雷               朱建华               杨春福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