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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2021-11-23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2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6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7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2
六、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14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6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6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7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30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0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3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3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3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3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36
二十、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 38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38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38
二十三、结论意见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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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建
建研设计、公司、发行人   指
                              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 28 日更为现名

建院有限                 指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国
国控集团、控股股东       指
                              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资委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图公司                 指   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升元图文                 指   安徽升元图文技术有限公司

质检公司                 指   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科信监理                 指   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晟元咨询                 指   安徽晟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省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工商局             指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 A 股股票并在创
本次发行                 指
                              业板上市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施行的《安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             指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起人协议》           指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

本所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林、费林森、冉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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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主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
容诚会计所               指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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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
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为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出具日以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编报规则 12 号》等规定作出的。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建研设计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在为本次股票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中自行
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
本所律师已审阅了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确认建研设计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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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票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有关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内容没
有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对于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本
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
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
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股票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建研设计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下列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列席发行人二届二次董事会,审查了该次会议的通知、签到、议案、决
议及记录。

    2、列席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查了该次会议的通知、签到、
议案、决议及记录。

    3、查阅《公司章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1、2020 年 9 月 1 日,建研设计召开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 24 个月的议案》等与建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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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决定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 年 9 月 16 日,建研设计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同时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具体事宜,本次会议有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算 24 个月内有效。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
权的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四)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与上市尚待履行以下程序:

    1、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同意;

    2、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股票注册的决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下列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建研设计现行的营业执照、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
[2017]4002 号)、《发起人协议书》、容诚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
[2017]4269 号)、创立大会决议及工商登记资料。

    2、查验建研设计前身建院有限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

    3、审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查验公司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条规定的情形。

    4、查阅安徽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安徽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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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无异议函》。

    (一)建研设计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建研设计系由建院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并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在安徽省工商
局依法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000485000016Q 的《营业执照》,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为 6,000 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是依法定程序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设立行为合法有效。

    (二)建研设计依法有效存续

    建研设计目前持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40000485000016Q 的《营业执照》。对照《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
研设计未出现需要终止的情形,现依法有效存续。

    (三)建研设计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2017 年 6 月 29 日,建院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依法整体变更为建研设
计,并取得《营业执照》,而建院有限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改制设立。因此,建
研设计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四)安徽省证监局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了《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无异议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拟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2、阅读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3676 号,以下
《审计报告》后若无对文号的特别标注,均指该《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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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634 号)、《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鉴证报
告》(容诚专字[2020]230Z1640 号),就其中相关事宜与会计师进行核实。

    3、就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系,查阅建研设计
及控股股东的工商登记信息。

    4、就控股股东近三年的守法情况,查验控股股东出具的《声明》,查验相关
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登陆证券监管机构网站搜索核查。

    5、就发行人近三年的守法情况,询问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
责人,查验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登陆证券监管机构网站搜索核查。

    6、审阅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

    7、就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行业情况询问公司董事长、查验公司提供的相关
产业政策和法规。

    8、审阅发行人《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等。

    9、查验建研设计设立的《验资报告》。

    10、查验建研设计《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11、就公司治理结构、担保、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税务、董事与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及变化、主营业务、经营模式、重要资产等事宜,在相关部分充分
查验,本处只是总结性的结论。

    (一)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建研设计《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草案)》,建研设计本次发行的
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同股同权,同
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
规定。

    2、根据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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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材料和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已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

    4、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具有
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最近
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项之规定。

    6、根据建研设计及其控股股东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之规定。

    (二)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建研设计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由建院有限依法变更而来,且建院有限成
立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已持续经营三年以
上;建研设计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等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因此,建研设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建研设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634 号),建研设计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
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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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5、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建研设计控股股
东及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因
此,建研设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6、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
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
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7、建研设计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包含常规建筑
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审查业务等,其生产
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8、根据建研设计及其控股股东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 3 年内,建
研设计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9、根据建研设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
研设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三)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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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前文所述,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创业
板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2.1.1 条第(一)项之规定。

    2、建研设计目前股本总额为 6,000 万股,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后
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社会公众股(A 股)不超过 2,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
第(二)、(三)项之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建研设计 2018 年度、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较低的净利润依次为 5,168.15 万元、5,841.26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四)项及 2.1.2
条第(一)项之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已具备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包括:建院有限的股东会决
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发起人协议》 公司章程》 审计报告》 会审字[2017]4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 020143 号)、《验资报告》(会
验字[2017]4269 号)、建研设计创立大会、一届一次董事会、一届一次监事会会
议文件、建研设计设立登记工商资料。

    2、查验建研设计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3、查验上述事项以工商登记资料为主,辅以公司保管的资料。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内容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建研设计设立行为存在潜在
纠纷。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设立时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等必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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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
格、所议事项、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资质证件。

    2、要求公司提供组织机构图,核对组织机构并实地调查。

    3、审阅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查验公司不动产、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财产的产权证书。

    5、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要合同。

    6、核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7、询问建研设计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
兼职情况,并要求其填写相应调查表。

    8、查验有关董事、监事选举的股东大会决议与记录,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的董事会决议与记录,监事会主席选
举的监事会决议与记录,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董事会决议与记录。

    9、查验劳动合同(抽样核查)及劳动、薪酬制度。

    (一)建研设计的资产完整

    1、建研设计系由建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建院有限的各项资产由建研设计
依法承继,保证了建研设计资产的完整。

    2、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持续经营多年,
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研发系统、辅助生产研发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
的生产经营、研发场所,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研发有关的场所、设备及专利的
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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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研设计的业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
伸业务,包含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
图审查业务等。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系统,拥有与上
述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与其生产经营、研发相适应的场所、设
备。因此,建研设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同时,建研设计的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建研设计的人员独立

    1、建研设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任免符合法定程序,董
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由建研设计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
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总
建筑师、执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建研设计董事会聘任,不存在股东越
权任命的情形。

    2、根据建研设计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和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总建筑师、执行总工程师等高级
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建研设计的财
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经建研设计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或其他
关联方的员工,并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签署了劳动合同,制定了
有关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建研设计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于关联
企业。

    (四)建研设计的财务独立

    1、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在银行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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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账号 652680334910001,不存
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3、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五)建研设计的机构独立

    1、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已设置了建筑设计一院、建筑设计二院、建
筑设计三院、建筑设计四院、规划景观设计院、装饰建筑设计院、方案创作中心、
市政设计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图中心、绿色建筑设计研究所、BIM 设计
研究所、建筑节能设计研究所、装配式建筑设计研究所、电力与智能化设计研究
所、乡村建设设计研究所、市场部、财务部、技术质量部、战略发展部、综合办
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

    2、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具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场所,不存在与股东
单位混合办公情形。

    3、建研设计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
理结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六)建研设计自主经营能力和其他方面独立性

    建研设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
动,具有充分的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且不存在独立性方
面的其他缺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的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自然人发起人的居民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工商登记资料。

    2、查验公司各项有权证资产的权属证书、《审计报告》(会审字[2017] 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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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查验公司历次股权变化情况(详细查验见“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处只披露核查结果)。

    4、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636 号)。

    5、查验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

    (一)建研设计共有 182 名发起人,包括 1 家企业法人,181 名自然人。经
核查,建研设计的法人发起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181 名自然人发起人均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建研设计的发起人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担任发起人和进行出资的主体资格。

    (二)建研设计的发起人共 182 人,住所均在中国境内。建研设计设立时,
各发起人以其在建院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按照 1:0.364507 的比例折
成建研设计的股份。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
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建研设计由建院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各发起人以建院有限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80,962,047.59 元扣除经股东会决议分派的现
金股利 16,356,201.56 元后的余额 164,605,846.03 元,按 1:0.364507 的比例折为
6,000 万股作为建研设计的总股本,净资产余额部分 104,605,846.03 元转为建研
设计的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以合法持有的建院有限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作
为对建研设计的出资并按 1:0.364507 的比例折为建研设计的股份。据此,本所律
师认为,各发起人投入建研设计的资产产权清晰,该等投入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的发起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
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出资的
情况。

    (五)建研设计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建院有
限的资产或权利依法由建研设计承继,建研设计已合法拥有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
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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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研设计现有股东 151 名,包括 1 家法人股东和 150 名自然人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上述法人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自然人股东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股东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的主
体资格。

    (七)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国控集团持有建研设计 40%
股份。自建研设计前身建院有限设立以来,国控集团持有建院有限、建研设计的
股权比例一直不低于 40%,对建研设计及其前身建院有限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
议具有重大影响。同时,建研设计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持有建研设计股份比
例均未达到 5%。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国控集团系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并且
最近二年内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控集团系安徽省国资委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省国资委通过国控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40%股份的表决权。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建研设计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并且最近二年内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阅建研设计及其前身建院有限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

    2、查阅建院有限设立时有关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改制方案、安徽省
国资委关于改制方案的批复、资产评估核准批复、股东会决议等。

    3、查阅建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建研设计的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公司
章程、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4、查阅建院有限设立时左玉琅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接受委托代持建院有限股
权的《股权委托书》。

    5、查阅建院有限及建研设计自然人股东历次股权变动有关《退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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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购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

    6、查阅 2016 年 10 月国控集团 5%股权转让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建院有限股
东会决议、国控集团董事会决议、资产评估报告、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
支付凭证。

    7、查阅 2017 年 6 月 140 名实际自然人股东委托王红兵代持股权的《委托书》。

    8、对建院有限及建研设计历史上已退出自然人股东进行访谈并取得《访谈
记录》。

    9、查阅建研设计现有股东签署的股权演变情况确认书。

    (一)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建院有限历史上存在委托持股情形,但实际股权归属自始至终清晰明
确,没有因委托持股发生权属争议和纠纷。建研设计设立时,委托持股关系得到
一次性清理和规范,还原了公司所有实际股东的股权。因此,建院有限历史上存
在的委托持股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国控集团 2016 年 11 月将持有的建院有限 300 万元股权转让给 130 名
自然人未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
但基于下列理由,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国有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会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i)本次股权转让系依据《安徽省建筑设计
研究院改制方案》“其中 5%股权暂由国控集团持有,作为新公司引进人才的股权
激励”要求实施,上述方案业经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
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 号)批准;(ii)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建院有
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导致国有资产流失;(iii)
本次股权转让业经国控集团董事会、建院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并已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所律师认为,建院有限改制设立行为业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
充分,程序合法合规,国控集团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经评估净资产向建院有
限出资依法履行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程序,建研设计及其前身建院有限的历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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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变动真实、有效。

    (五)根据建研设计股东承诺和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建研设计现有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形,也不存在被冻结及其它争议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

    2、就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询问公司总经理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3、查验公司报告期内重要的采购、销售及其他合同。

    4、查验公司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阅读《审计报告》,并就相关情况询问会计师、财务总监。

    6、查阅公司全套工商登记资料,审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查验公
司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情形。

    7、就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被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性措施之情
形询问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人、会计师,并到相关政府部门查询。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已经取得开展其生产经营业务所必需的许
可和登记,有权在其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和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
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建研设计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未在中国大陆之外设立机
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建研设计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包
含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审查业务
等。经建研设计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内,建研设计主营业务未发
生过变更。

    (四)依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 至 6 月,建研设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依次为 297,244,334.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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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426,103.44 元、371,866,522.61 元、175,564,244.37 元,分别占建研设计当期
全部业务收入的 99.48%、99.38%、99.45%、99.34%。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
主营业务突出。

    (五)经核查,建研设计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并且建研设计经营所需的经营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其主
要生产经营资产未出现被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性措施之情形,建研设计不存
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要求该等人员填写关联情
况调查表。

    2、查验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要求该等人员填写关
联情况调查表。

    3、查验控股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4、查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工商登记基本信息、营业
执照、章程、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要求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填写关于所从事业务情况的调查问卷。

    6、查阅国控集团与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国控集团持有水
安集团、水安控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2020]86 号)。

    7、查阅 2017 年以来主要关联交易的合同及相关决策文件。

    8、阅读《审计报告》。

    9、查阅《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10、查验控股股东就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的承诺,查验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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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事项出具的承诺。

    11、查验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事项所发表的专项独
立意见,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对于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决议。

    12、审阅《招股说明书》。

    (一)建研设计的关联方

    1、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

    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为国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2、建研设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升元图文、审图公司、质检公司、科信监理、晟元咨询。

    3、国控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国控集团及其所控制企业的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1)国控集团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安徽国控(香港)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安徽省属企
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子
计算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国控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国控集团及其所控制企业的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数量众多,该等企业均是建研设计的关联方,其中曾与建研设计发生交
易的包括: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

    4、建研设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建研设计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松、朱兆晴、李挺、徐
正安、姚茂举、韦法华、柳炳康、吴慈生、王琦、郑梦华、许峥、卢艳来、毕功
华、刘定萍。

    (2)建研设计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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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等人员控制、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系发行人关联方,其中曾与建
   研设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有朱兆晴的配偶刘静以及许峥配偶担任副总经理的安徽
   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国控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国元、丁伟、朱鹏洪、艾红卫、张
   小忠、方泰峰、郑承乾、王江萍、程红波、朱元林。

           6、建研设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控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安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皖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7、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左玉琅、缪新华、张良会、方维才、余志平、
   鲍时满、张子良、安徽水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
   庆水安临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涡阳县水安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研设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建研设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情
   况如下: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程总承包      326,183.43 14,693,577.98           —                —
国控集团
                       代管房产费      116,861.79     233,723.58   233,723.58    233,723.58
                        食堂餐费               —            —     59,800.00               —
质检公司
                       水电及其他           94.34       2,158.33    18,680.20               —
                        食堂餐费        65,700.00     125,900.00    84,500.00               —
科信监理
                       水电及其他       20,469.89      70,741.86    20,763.21               —
                         图文费         18,962.26      34,613.21    19,651.89     13,933.96
晟元咨询
                       水电及其他        4,812.44      10,775.89     1,284.92               —
安徽水安建设开发有
                         审图费         13,962.26      27,735.84    13,490.57     16,981.13
限公司


                                          3-3-1-21
                                                                               建研设计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
                          工程总承包         677,522.94     7,259,633.03             —                    —
团有限公司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
                              审图费                 —        31,906.84             —                    —
份有限公司
安庆水安临港产业园
                              审图费          97,400.00                —            —                    —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
                              设计费                 —      649,268.87              —                    —
任公司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20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元)2018 年度(元)
                                           (元)                                      (元)
晟元咨询                 造价咨询         1,138,191.15     3,180,021.66      2,179,830.55 2,583,687.72

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      业务宣传费           30,000.00              —                    —               —
志社                          图书            8,266.00              —                    —               —
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
                              其他                  —        2,830.19                    —               —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房屋出售服务
                                                    —              —          69,433.96        13,589.62
有限责任公司           费

           3、承租关联方房产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承租标的                                                           2017 年度(元)
                                             (元)         (元)           (元)
国控集团          环城南路 1 幢               14,036.51      27,106.29      150,174.88          452,296.29
晟元咨询          世纪阳光大厦 802 室                —             —              —           78,167.00
高松              世纪阳光大厦 1803 室               —             —        13,626.80          59,049.72
朱兆晴            世纪阳光大厦 801 室                —             —         6,168.45          31,870.33
徐正安            世纪阳光大厦 1301 室               —             —        13,575.57          54,302.00
姚茂举            世纪阳光大厦 1501 室               —             —        11,965.80          47,863.20
毕功华            世纪阳光大厦 1801 室               —             —        15,389.31          61,557.23
韦法华            世纪阳光大厦 1301 室               —             —         9,306.71          37,226.64
许峥              世纪阳光大厦 1803 室               —             —        13,626.80          59,049.72
缪新华            世纪阳光大厦 1503 室               —             —        17,586.25          70,345.00
刘静              世纪阳光大厦 1301 室               —             —         6,989.89          27,959.42

           4、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关联方          出租标的       2020 年 1-6 月(元)2019 年度(元)2018 年度(元)2017 年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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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监理      总部大楼 2 楼          155,815.50           339,158.16    176,544.54              —
质检公司      总部大楼 2 楼                     —               —     192,294.08              —
晟元咨询      总部大楼 6 楼            54,545.69          109,091.40     89,267.13              —

        5、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2017 年 6 月 22 日,建院有限与质检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建院有限
   向质检公司提供借款 46 万元,期限 12 个月,利率为月 5‰。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建研设计已收回上述全部出借本金及利息。

        6、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9 年 2 月 28 日,建研设计与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开
   立保函委托担保合同》,约定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建研设计向安
   徽安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立金额为 39.57 万元的履约保函,建研设计支付担保
   费 0.3 万元。

        7、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              364.12                763.27          914.21         811.94

     (三)经核查: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承租关联方房产或向关联方出租房产、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系采取市场
   化的定价方式予以定价;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且
   出借资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9 日收回,并收取了相应资金利息。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平
   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承租关联方房产或向关联方出租房产、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等关联交易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确认。

        3、2020 年 9 月 1 日,建研设计 3 名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以来的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


                                               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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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坚持了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
基本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0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以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7 年以来与
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定价依据与定价方法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非关联方利益的
情形。

    (四)经核查,除 2019 年度主要客户(按同一控制合并口径统计)之一国
控集团系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主要供应商(按同一
控制合并口径统计)之一晟元咨询系发行人参股公司外,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
商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该等客户、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
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已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任职及议
事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表决、决策程序。

    (六)经核查,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已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承诺。

    (七)同业竞争

    1、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没有从事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咨询等工程技术服务业
务,与建研设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所律师注意到,国控集团曾经控制的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报
告期内曾与建研设计存在同业竞争。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要从事
水利水电、建筑、市政公用等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其于 2017 年 11 月取得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开始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从而与建研设计产生同业竞争。


                                  3-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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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工程设计业务收入为 4,733.84 万元,
占建研设计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12.73%,占比不高。此外,发行人建筑设
计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等公开竞争性方式获取。因此,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与建研设计之间的同业竞争不会导致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或让渡商业机
会情形。

    2020 年 7 月,国控集团与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徽水安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国控集团将所持安徽水安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 40.01%股份无偿划转给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协议
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后生效。2020 年 8 月 10 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安徽
国控集团持有水安集团、水安控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
产权[2020]86 号),同意前述国有股无偿划转事宜。至此,国控集团所控制企业
与建研设计不再存在同业竞争。

    2、为有效避免发生同业竞争,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
事项的承诺函》,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均未研发、生产、销售或提供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产品和服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所经营的业务均未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会以任何方式
经营或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发行人。三、
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四、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已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八)经核查,建研设计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关联交易事项和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等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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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相关不动产的来源文件;

    2、查验公司的专利证书、专利年费缴纳凭证,登陆国家知识产权网站查询
公司及子公司专利登记情况,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

    3、查验公司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5、查验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营业执照;

    6、就公司的财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负担情况,询问财务部负责人和审
计部负责人,并取得《企业信用报告》、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查证;

    7、询问发行人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抵押、质押、
财产租赁及诉讼、仲裁等事项。

    (一)不动产

    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现有已办
妥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 19 处。此外,公司出资 26.6 万元购买的位于九华山庄
负一层 127、128 的 2 处车位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上述房产套内面积均为 8.64 平
方米。鉴于该等房产面积较小、价值较低,且非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本
所律师认为,上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情形不会对建研设计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
法律障碍。

    (二)无形资产

    1、专利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拥有专利权共 24 项,
均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号为 ZL201520543282.X 、ZL201520542994.X 、
ZL201520543085.8 的专利系公司与北京航天斯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强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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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共同所有,专利号为 ZL201620718242.9、ZL201720285138.X 的专利系公
司与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共同所有,专利号为 ZL201822200260.X 的专利
权系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共同所有,专利号为 ZL201811481331.6 的专利系公司
与合肥能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所有。根据相关专利共有人出具的确认文件及相关
协议,上述专利共有人未就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未作特别约定,各共有人依据《专
利法》规定共同行使专利权,发行人使用上述专利不存在法律障碍。

    2、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共拥有 2 项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均已取得国家版权局核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股权

    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建研设计共拥有 5 家公司股权:升元图文 100%股权、审图公司 90%股权、质检
公司 46%股权、科信监理 30%股权、晟元咨询 20%股权。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经核查,建研设计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等,
均系自购取得,目前该等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五)经核查,建研设计所拥有的上述财产产权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

    (六)经核查,除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情形外,建研设计对其主要财产的所
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七)经核查,目前建研设计子公司存在租赁其他单位房屋的情形,就该等
租赁,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出租方系房屋所有权人,租赁行为合法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业务承接合同、采购及分包合同、授信
合同以及其他重大合同。

    2、就公司环保和劳动安全情况、知识产权纠纷情况、劳动用工情况、产品

                                 3-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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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技术标准情况询问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3、查验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查验社会保险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5、查验职工名册并随机抽取比对劳动合同。

    6、查验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7、阅读《审计报告》,查验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明细账及相关合
同。

    (一)建研设计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形式完备,内容合法有效,
各方当事人现均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二)相关合同系以建院有限及建研设计名义签订,由于建院有限已整体变
更为建研设计,建研设计依法承继建院有限的债权债务,因此建研设计履行上述
合同没有法律障碍。

    (三)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目前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
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1、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已经依法在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办理
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并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了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员工总数 584 人,未缴纳社会
保险的人数为 32 人,未缴纳原因为 17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15 名新进员
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续;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 42 人,未缴纳原因
为 17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6 名员工住房公积金关系未转移、14 名新进员
工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不缴纳住房公积
金。

    报告期内,建研设计未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相关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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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处罚,并获得了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合规证明文件。根据该等合规证明文件,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员工参加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最近三年内不
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建研设计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
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公司将全部承担
发行人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
用,保障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在报告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
人数与公司员工总数之间的差异确因员工自身实际情况所造成,政府主管部门已
经出具相关合法合规证明,建研设计未因此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并且建研设计的控股股东已承诺承担可能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
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公司所受到的损失。因此,建研设计“五险一金”的
执行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障碍。

     2、报告期内,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审图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 6 月末,建研设计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依次
为 12 名、14 名、18 名、23 名,审图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一直为 3 名,建研
设计、审图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均未超过各自用工总量的 10%,上述劳务派遣
员工所任岗位均为辅助性岗位,且建研设计、审图公司已委托劳务派遣单位为该
等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建研设计、审图公司均系委托安徽智盛人
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徽智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
合 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颁 发 的 《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 编 号 :
34010020130008),具有劳务派遣相关资质。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四)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截止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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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除本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的情况外,建研
设计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和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建研
设计其他应收款 10,748,952.52 元,其他应付款 82,570,358.28 元。建研设计金额
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向公司董事长询问建研设计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变化情况;查阅历次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了解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情况。

    2、查阅建研设计及其前身的工商登记资料。

    3、询问董事长,公司是否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
购行为。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及其前身建院有限设立至今无合并、分立、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二)根据建研设计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没有拟进行的重大资
产置换、剥离、出售或收购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建研设计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及创立大会决议与记录。

    2、查验建研设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记录及议案。

    3、查验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

    4、查验《公司章程(草案)》。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章程的制定、修改均已履行了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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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的现行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的内
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章程(草案)》系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规则》制定的,该章
程自建研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施行。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等公司重要制度。

    2、查验《公司章程(草案)》。

    3、查验建研设计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签
到簿、表决票、委托书、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

    (一)建研设计已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研设计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按照《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组成,由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法履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职责,并设有战略与投资、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负责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财务等进行监督。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设立副总经理、执行总建筑师、执行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具体管
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向董事会负责。

    (二)建研设计制定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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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建研设计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
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
均是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公司提供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近三年变化情况,
并与三会决议、职代会决议进行对照。

    2、查验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文件。

    3、查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声明;询问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搜索核查,查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查验独立董事声明及其填写的关联关系情况表。

    (一)建研设计现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已发生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
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最近二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建研设计现任独立董事 3 名,为柳炳康、吴慈生、王琦。独立董事
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王琦为会计专业人士。经核查,除柳炳
康尚须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外,建研设计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同时,建研设计现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职权范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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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阅读《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鉴证报告》,并就其
中记载的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情况以及各项政府补助事项,咨询财务总监
和会计师。

    2、查验公司的各项政府补助凭证,及相关政策依据或批文。

    3、查验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的税务主管机关分别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一)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及税率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的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建研设计及其
子公司最近三年内均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税收行
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函》。

    2、登陆环境保护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3、走访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调查生产经营的环境情况。

    4、查验建研设计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
的证明。

    5、就公司环保、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流程及近三年来是否存在质量投
诉询问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

    (一)根据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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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实地核查公司生产经营保护情况和登陆环境保护部门网站进行查询的
结果,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
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建研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发行人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中的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
目办理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备案号为 20203401000200000373。根
据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函》,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中的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
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根据建研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最近三
年内严格遵守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行业监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前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批复文件。

    2、查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3、查阅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审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5、审阅《招股说明书》。

    (一)建研设计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

    1、建研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1)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 16,741.50 万元,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 16,741.50 万元,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建设科研生产大楼二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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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为 15,800 平方米。该项目将大幅扩充专业人员,购置相关专业软件及
设备,提升公司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上述项目已取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贸委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为 2020-340162-74-03031139。

    (2)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8,779.90 万元,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 8,779.90 万元,拟在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五个城市开设分支
机构,以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提升设计服务能力。其中,上海、海口的分支
机构办公场所拟通过购置物业的方式解决,深圳、重庆、镇江的分支机构办公场
所拟通过租赁物业的方式解决。上述项目已取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委出具
的《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为 2020-340162-74-03031143。

    (3)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4,039.66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039.66 万元,拟以公司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
息技术,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信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高效技
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
域的管理信息化水平。上述项目已取得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委出具的《项目
备案表》,项目代码为 2020-340162-74-03031141。

    (4)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2,949.22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2,949.22 万元,拟根据当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前沿技术发展方向,结合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方向,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进一步扩充研发人才,以装配式建筑设计研
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研究、BIM 技术应用研究、地域特色建筑设计研究、智
慧城市与智能建筑研究为重点研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业务和新技术的研发和
应用,提高公司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上述项目已取得合肥经济技术
开发区经贸委出具的《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为 2020-340162-74-03031140。

    2、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二)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拟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
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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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根据建研设计提供的资料和本所律师的核查,建研设计已于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审阅《招股说明书》。

    2、询问公司董事长。

    建研设计为本次股票发行所编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研设计未来发展规
划及发展目标为: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与创新并重”的发展理念,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
社会贡献精品,为员工实现梦想”为宗旨,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
设计与服务方针,追求最终产品与社会、自然及生态相和谐,积极营造“敬业奉
献、团结协助、开拓奋进”的工作氛围,做强建筑设计主业,努力发展全过程工
程咨询,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发展成为建筑设计领域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全
过程专业技术咨询综合服务企业。

    (二)发展规划

    1、巩固和提升常规设计业务优势

    继续提升方案设计的创意能力,进一步提高原创设计的品质、建筑作品的完
成质量和水平,实施产品与服务的“精品”战略,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加速拓展新兴业务

    大力推进已开展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BIM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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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咨询等业务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继续加强对城市更新、特色小镇、美丽乡
村等行业新热点、新理念、新技术研究,提高设计的融合与应用水平;扩大市政
工程、电力和智能化等其他行业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

    3、设计网络建设与全国化布局

    继续巩固具有品牌知名度和地缘优势的安徽省主市场,实施精细的市场营销、
维护和开发策略,大范畴、多领域深入开拓设计咨询市场;在加强原有网点服务
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海南自
由贸易港为代表的经济核心发展区域,在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五个
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以形成更完整、辐射能力更强的设计服务网络,提升设计服
务能力,在更好地服务客户及提升品牌影响力基础上,扩大公司业务覆盖区域,
逐步实现全国化布局。

    4、信息化推动设计质量与运营效率提升

    以公司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
健全基础支撑信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高效技术管理系统,
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管理信息
化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协同设计平台,实现新员工建筑设计能力的快速提升和对
既有成果的充分利用,为项目的高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把握“互联网+”
趋势,推动公司业务上云,有效提高公司与外部客户之间、公司内部不同地区设
计成员之间的协作水平,助推公司扩大业务辐射半径。

    5、人才吸引与创新研发能力提升

    公司作为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高度重视对建筑设计人才的培养和
引进,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组织开展
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等的合作,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业务
素质及业务能力,确保人才结构科学、梯队建设合理。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提升创新意识和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
当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前沿技术发展方向,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进一步扩充研发人
才,加强建筑行业新的设计理念、技术手段、商业模式以及组织结构的研究,以


                                  3-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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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研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研究、BIM 技术应用研究、地域特色建
筑研究、智慧城市与智能建筑研究为重点研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技术的研发
和应用,提高公司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为新业务的发展提供强力的
技术支撑。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建研设计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验建研设计出具的《声明》,询问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2、查验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关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合法合规的证明。

    3、查验建研设计控股股东出具的《声明》。

    4、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涉诉或执行情况。

    5、查阅发行人及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一)根据建研设计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没有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建研设计控股股东出具的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控股
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建研设计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
设计董事长、总经理没有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建研设计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讨论工作,已审阅了招股说明
书全文,特别对该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多次审核。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招股说明书真实反映了建研设计的情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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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设计法律意见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本所律师采取下列查验方式查验了以下内容后发表本项法律意见:

    1、查阅建研设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审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所出具的
承诺。

    4、审阅《招股说明书》。

    (一)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为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及及决策机制,科学决定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
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且载入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公司章
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发行人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中披露了公司本次发
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了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
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
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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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合理,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
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经核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责任主体已就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的相关事宜作出了相关公开承诺,并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本
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以及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均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前述承诺、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二十三、结论意见

    鉴于对建研设计所进行的事实与法律方面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获
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外,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在程序上和实质条件上均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3-3-1-40
                                                        建研设计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无正文)




    本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卢贤榕




                              经办律师:张大林




                                            费林森




                                            冉合庆




                                3-3-1-41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1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
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
行、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现根据深交
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7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本所律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凡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情
况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情况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
补充或修改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再详述。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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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深交所
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建研设计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
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
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
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1)发行人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脱钩划
转至国资运营公司、以及后期改制为建院有限,相关脱钩、改制是否已履行所
有必要的评估、备案、审批及确认流程,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违反国有资
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2)
国资运营公司以净资产出资的具体内容、资产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上述资产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关系,资产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已办理权属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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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3)2012 年 2 月各实际出资人背景及任职情况、
出资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说明非员工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同次
转让价格不一致、与前次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受让方及受让价格的确认
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则》,是否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5)2017 年 6 月股
份代持关系还原后的股东是否均在发行人处任职,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任职情
形;是否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分包商出资或其他代为持有、委托
持股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规避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相
关规定情形;认定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的依据的核查意见【《问询函》
问题 1】

    (一)发行人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脱钩划转至国
资运营公司、以及后期改制为建院有限,相关脱钩、改制是否已履行所有必要
的评估、备案、审批及确认流程,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
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安徽省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
的直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院整体划转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皖脱钩[2005]10 号)、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凯吉通审字[2010]第 3103 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10]
第 205 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安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 号)、安徽省建
筑设计研究院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安徽省建筑设
计研究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及后期改制为建院有限所履行的程序如下:

    1、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2005 年 12 月 12 日,安徽省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
业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院整体划转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皖脱钩[2005]10 号),决
定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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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为建院有限所履行的程序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截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凯吉通审字
[2010]第 3103 号),经审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截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的净
资产为 9,962.35 万元。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了资产评估,
并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 205
号),评估确认: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净资产在 2010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
为 15,727.18 万元。2011 年 8 月 12 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1]547 号),
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

    2011 年 9 月 28 日,安徽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
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 号):(1)原则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院改制方案》,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净资产评估值 15,727.18 万元,扣除改制费用
4,425.64 万元、无偿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的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评估值 3,696.59
万元)、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646.33 万元)、在建工程项目权益资产(评估值
630 万元)、货币资金(3,628.62 万元)后,剩余净资产 2,700 万元作为国资运
营公司对建院有限的出资;(3)建院有限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国资运营公
司出资 2,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建院有限员工合计出资 3,300 万元,占
总股本的 55%。

    2011 年 9 月 29 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

    2012 年 1 月 20 日,建院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公司章程》,约定由国资
运营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2,700 万元,左玉琅等 45 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 3,300 万元
共同设立建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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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1 月 30 日,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凯吉
通验字[2012]第 2004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1 月 18 日,建院有限(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000 万元,各股东以净资产出资 2,700 万
元,以货币出资 3,300 万元。

    2012 年 2 月 21 日,建院有限在安徽省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
为 340000000016690 的《营业执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
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此次脱钩划转不需要履行评估、备案程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
为建院有限,已履行所有必要的评估、备案、审批及确认流程;相关脱钩、改制
过程合法合规,不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同
意或者批复,不需要另行取得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二)国资运营公司以净资产出资的具体内容、资产来源是否合法,权属
是否清晰,上述资产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关系,资产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已办
理权属变更手续,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

    1、国资运营公司以净资产出资的具体内容、资产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
清晰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凯吉通审字[2010]第 3103 号)、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 205 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
案》、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
资改革函[2011]706 号)、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资
运营公司系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经评估的 2,700 万元净资产出资,具体内容
如下:

    (1)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净额-532.39 万元;(2)长期股权投资 1,118.94
万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所持升元图文 100%股权、审图公司 90%股权、科信
监理 30%股权;(3)投资性房地产 789.60 万元:面积 589.06 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4)固定资产 798.3 万元:车辆及绘图、打印、办公等设备 273 台(套)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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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商品房;(5)在建工程 497.28 万元:九华山庄综合楼 16 套尚未交付房产;(6)
设计软件等无形资产 28.27 万元。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国资运营公司用作出资的净资产全部来源于安徽省建
筑设计研究院,相关资产业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安徽国信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安徽省国资委审核确认,资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

    2、上述资产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关系,资产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已办理权
属变更手续,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凯吉通审字[2010]第 3103 号)、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 205 号)、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1]547
号)、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
资改革函[2011]706 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发行人相关产权证书、发行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

    (1)国资运营公司用作出资的净资产已剥离了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与发
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房产、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

    (2)资产作价系根据经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安徽省国
资委核准的价值确定,作价公允。

    (3)国资运营公司用作出资的净资产中,有关股权、房产、在建工程(已
转为房产)等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现均登记在发行人名下,相关资
产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存在纠纷或诉讼。

    (三)2012 年 2 月各实际出资人背景及任职情况、出资来源及其合法合规
性,说明非员工入股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2 年 2 月各实际出资人背景及任职情况

    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所附的《职工花名册》、建院有限
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2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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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有限设立时,除国控集团外,各实际出资人均系建院有限员工,不存在非员
工入股情形。除国控集团外的各实际出资人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序号    姓名             任职

  1     左玉琅    董事长、总规划师       71     朱旭           主任助理

                 董事、总经理、总建
  2      高松                            72    赵方慧
                       筑师                                      员工

                 董事、副总经理、副
  3     毕功华                           73     李洁
                   总建筑师、所长                                员工

                 董事、副总经理、副
  4     姚茂举                           74     洪林
                   总建筑师、所长                                员工

                 董事、副总经理、总
  5     徐正安   工程师、副总建筑        75    沙向玲
                     师、所长                                    员工

                  副董事长、副总经
  6     朱兆晴                           76     颜润             员工
                    理、总工程师

  7     韦法华   副总建筑师、副所长      77     程武             员工

  8      孙苹    副总建筑师、副所长      78    杜晓东            员工

  9      李惠    副总建筑师、副所长      79    张建军            员工

 10     任骁骥      所总建筑师           80    万明红            员工

 11      许峥      院长助理、主任        81     李慧             员工

 12     杨翠萍      建筑室主任           82     姚亮             员工

 13     黄世山    副总建筑师、所长       83    郭艳秋            员工

 14     张志柔          主任             84     陈超             员工

 15     王红兵      结构室主任           85    胡礼庆            员工

 16     朱天龙   副总建筑师、副主任      86     陈静             员工


 17     吴常军   副总建筑师、副所长      87     许谦             员工




                                     8-3-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18   王耀彬   所总建筑师       88    彭菲             员工

19    刘静    主任工程师       89   郭正宇            员工

20   张小敏      员工          90    范瑜             员工

21   程进祥   所总工程师       91   唐怀全            员工

22   陈永辉   副总工程师       92   张振唯            员工

23   张修欢   主任工程师       93    姚宇             员工

24   卢红兵   结构室主任       94    金辉             员工

25    王慧    副总工程师       95   陶伟伟            员工

26   饶天柱      员工          96    汪元             员工

27    王浩    副总工程师       97   张国辉            员工

28    汪军    副总工程师       98    汪洋             员工

29    王勤       员工          99    梁伟             员工

30   张熙江   主任工程师      100    骆伟             员工

31   刘朝永   副总工程师      101    姚侃             员工

32   孙医谯     副主任        102    张琦             员工

33   董义雷     副所长        103    马建             员工

34   李绍樟     副主任        104   徐永波            员工

35    张宾       员工         105    高峰             员工

36   全柳梅      员工         106    鲍剑             员工

37   马皖强      员工         107    钱坤             员工

38   徐腊梅      员工         108    王惠             员工

39   蔡勤毅     副所长        109   吴文锦            员工

40   谢正荣   主任工程师      110    刘洪             员工



                           8-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41   关朝江       员工            111   史幼来            员工

42   朱晓佳    建筑室主任         112    疏桐             员工

43   鄂红丁       员工            113    吴铮             员工

44   谢亦伟    主任工程师         114   陈建辉            员工

45    江深        员工            115   方文秀            员工

46   毕丽敏    给排水室主任       116    黄林             员工

47   黄菁平    建筑室主任         117    吉勇             员工

48   张谢贞       员工            118    廖萍             员工

49    任禄        员工            119   刘长春            员工

50    李民        员工            120   夏津津            员工

51    徐剑        主任            121    徐飞             员工

52    郑勇     给排水室主任       122   韩殿峰            员工

53   查慧勤       员工            123    郭艳             员工

54    李群     网络中心主任       124   王菁菁            员工

55   缪新华    图档室主任         125   葛传永            员工

56   许照云       主任            126   胡家庆            员工

57    李锐        员工            127    张壮             员工

58   夏成峰       员工            128   张文静            员工

59   杨成明       员工            129   古久阳            员工

60    吴军        员工            130    江挺             员工

61   刘志鑫       员工            131   王晓晴            员工

62   韩晓飞       员工            132    刘佳             员工

63   黄伟军   城市设计室主任      133   曹文菊            员工



                               8-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64       卢艳来         员工          134    贾文静            员工

 65        何亮          员工          135    刘冰茹            员工

 66       王苗苗         员工          136     程达             员工

 67       田建中         员工          137    焦登强            员工

 68       徐钟毓         员工          138    王修兵            员工

 69        刘辛          员工          139     周浩             员工

 70        王辉          员工

      2、2012 年 2 月各实际出资人出资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

      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股东出资凭证、安徽凯吉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凯吉通验字[2012]第 2004 号)、本所律师对建
院有限已退出股东的访谈、建研设计现有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除国控集团出资来源于原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净资产外,2012 年 2 月各
实际出资人出资均来源于自有资金,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四)发行人同次转让价格不一致、与前次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受
让方及受让价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
则》,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

      根据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历次股权变动有关《退股协议书》《员工购股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
议、2016 年 11 月国控集团 5%股权转让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建院有限股东会决
议、国控集团董事会决议、资产评估报告、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
证、发行人制定的《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对建院有限及建研设
计历史上已退出自然人股东的访谈、建研设计现有股东签署的股权演变情况确认
书、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确认意见的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人同次转让价格不一致、与前次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符


                                   8-3-1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则》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和主要原因如下:(1)自然人股东辞职或退休。
根据公司股东会 2013 年 4 月 3 日审议通过的《股权管理细则》以及 2016 年 8
月 18 日审议通过并替代《股权管理细则》的《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自然人股东
因辞职或退休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
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综合考虑转让方投资成本等因素确定。《股权管理细则》
规定,公司员工股东发生退休、辞职情形的,其所持公司股权应转让给公司或公
司指定的股东。若转让时的股权价值(根据评估或审计的公司股权价值确定)高
于出资价格,在公司工作 3 年以下者,不享受增值部分;在公司工作 3 年以上 6
年以下者,享受增值部分的 50%;在公司工作 6 年以上者,按股权价值转让;退
休股东按股权价值转让。替代《股权管理细则》的《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规定,
员工股东出现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应将所持
公司股权转让给董事会指定的人员,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
资产值确定。

       (2)国控集团为落实《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中“其中 5%股权
暂由国控集团持有,作为新公司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内容,于 2016 年 11 月将
所持公司 5%股权转让给公司 130 名员工。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系根据公司经
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

       结合上述背景,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同次价格不一致、与前次
价格差异的原因等分析如下:


          转让时   转让价格(元/每                    同次价格不一致   与前次价格差异
序号                                    定价原则
            间     一元注册资本)                           原因           原因



                                     根据持股成本确
 1       2012.8    辞职股东:1.00                     /                /
                                     定


                                     按照《股权管理
         2013.4-                     细则》规定,根
 2                 辞职股东:1.00    据持股成本及股   /                /
         2013.6                      东在建院有限工
                                     作年限确定

                                       8-3-1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辞职股东:按照
                                 《股权管理细                      前次股权转让均
                                 则》规定,根据                    系辞职导致,本
                                 持股成本及股东   同次转让既有因   次股权转让既有
                                 在建院有限工作   辞职导致,也有   因辞职导致,也
    2014.5-   辞职股东:1.00                      因退休导致,根   有因退休导致,
3                                年限确定;
    2014.10   退休股东:1.3753                    据《股权管理细   按照《股权管理
                                 退休股东:按照   则》规定,二者   细则》规定,辞
                                 《股权管理细     定价原则不同。   职股东与退休股
                                 则》规定,根据                    东股权转让定价
                                 建院有限上年末                    原则不同。
                                 净资产值确定

                                                                   前次股权转让的
                                                                   辞职股东在建院
                                                                   有限工作未满 3
                                 辞职股东:按照                    年,本次股权转
                                 《股权管理细                      让的辞职股东在
                                 则》规定,根据                    建院有限工作满
                                 持股成本及股东   同次转让既有因   3 年不满 6 年,根
                                 在建院有限工作   辞职导致,也有   据《股权管理细
              辞职股东:1.2619                    因退休导致,根
4   2015.12                      年限确定;                        则》规定,两次
              退休股东:1.7989                    据《股权管理细   股权转让中辞职
                                 退休股东:按照   则》规定,二者   股东的转让价格
                                 《股权管理细     定价原则不同。   不同;
                                 则》规定,根据
                                 建院有限上年末                    公司净资产值发
                                 净资产值确定                      生变化,导致退
                                                                   休股东转让价格
                                                                   与前次退休股东
                                                                   转让价格不同。

                                 按照《股权管理
                                                                   公司净资产值发
                                 细则》规定,根
                                                                   生变化,导致辞
                                 据转让方持股成
5   2016.5    辞职股东:1.649                     /                职股东转让价格
                                 本及股东在建院
                                                                   与前次辞职股东
                                 有限工作年限确
                                                                   转让价格不同。
                                 定

                                 根据建院有限经
              国有股权转让:     评估每一元注册
6   2016.11                                       /                定价原则不同。
              4.5454             资本对应净资产
                                 值确定

                                 根据转让方持股
              辞 职 股 东 :     成本及建院有限   转让方持股成本
7   2017.6                                                         定价原则不同。
              2.9904、4.5454     上年末净资产孰   不同导致
                                 高值确定




                                   8-3-1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转让方持股                    定价原则相同,
                  辞职股东:3.448    成本及发行人上   转让方持股成本   公司净资产值及
 8      2018.12
                  至 4.436           年末净资产孰高   不同导致         转让方持股成本
                                     值确定                            不同。

                                     根据转让方持股                    定价原则相同,
                  辞职股东:3.668    成本及发行人上   转让方持股成本   公司净资产值及
 9      2019.12
                  至 4.3963          年末净资产孰高   不同导致         转让方持股成本
                                     值确定                            不同。

                                                                       公司净资产值不
                                     根据发行人上年                    同,转让方持股
 10     2020.9    辞职股东:3.5848                    /
                                     末净资产值确定                    成本低于公司净
                                                                       资产值。

      经与《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比对,除 2017 年 6 月、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2 月发生的股权转让未完全按照《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规定
定价外,发行人历次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定价均符合《股权管理细则》《员工
股权管理制度》规定。2017 年 6 月、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2 月股权转让时,
相关转让方因在 2016 年 11 月以较高价格受让国控集团转让的股权,导致持股成
本高于发行人当时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完全按照《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股权
转让价格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的规定定价,将导致转让方
利益受损。因而,经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并经发行人董事会同意,上述股
权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方持股成本及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孰高值确定。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2017 年 6 月、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2 月股权转让
时,股权转让定价虽与《员工股权管理制度》不完全一致,但兼顾了《员工股权
管理制度》规定与转让方利益,并取得了发行人董事会和受让方同意,亦未损害
其他方利益,具有合理性。

      2、受让方及受让价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
权管理细则》

      (1)受让方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
则》

      发行人历次实际股权变动过程中,除左玉琅、高松、毕功华、姚茂举、徐正
安、朱兆晴系在 2012 年 8 月,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管理细则》前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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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公司 11.08 万元股权外,其余历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均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
会根据公司相关员工的岗位、个人注册资质和专业职称等因素确定。

    左玉琅、高松、毕功华、姚茂举、徐正安、朱兆晴于 2012 年 8 月受让公司
11.08 万元股权时,公司改制设立时间较短,公司员工的岗位、个人注册资质和
专业职称等未发生较大变化,而该等受让方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权
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也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改制文件关于鼓励经营层和管理、技术骨干持
大股的政策,故该等受让方 2012 年 8 月受让公司股权具有合理性。

    同时,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型企业,管理层的有效管理及技术骨干的技术、资
质支持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因而其他历次股权转让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根
据相关员工的岗位、个人注册资质和专业职称等因素确定受让方具有合理性。

    经对照《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执行《股权管理
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期间,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受让方的确定,符合前
期制定《股权管理细则》等规定。

    (2)受让价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权管理
细则》

    公司 2012 年 8 月发生的受让方受让股权价格系按初始投资价格确定,此时
公司改制设立时间较短,公司股权价值未发生较大变化;执行《股权管理细则》
期间发生的受让方受让股权价格均系根据公司上年末净资产价值确定;2016 年
11 月公司 130 名员工受让国控集团所持 5%股权的价格系根据公司经评估每股净
资产价值确定;执行《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期间发生的其余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
间发生,《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未对受让价格另行作出规定,受让价格系根据转
让方转让价格确定。因此,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价格具有合理性,在执行《股
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期间,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受让价格的确定,
符合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则》等规定。

    3、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有关协议、发行人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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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有关股权转让付款凭证、发行人现有
全体股东的确认、对发行人已退出股东的访谈,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
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国有产权变动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发生一次国有产权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省国资委 2011 年 9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
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 号)及其附件《安徽省建筑设计院改制方
案摘要》明确,建院有限改制设立时,国控集团持有的公司 45%股权中有 5%股权
系暂由其持有,作为建院有限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

    2016 年 7 月 4 日,国控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向建院有限员工定向转
让暂持的 5%国有股权。

    2016 年 7 月 5 日,受国控集团委托,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转让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6)第 134 号],评估确
认,建院有限全部股东权益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32,663.40 万元。
2016 年 8 月 11 日,国控集团就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在安徽省国资委办理了备案手
续。

    2016 年 8 月 18 日,建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国有股东拟转让
5%股权的分配方案》,同意为建立中长期人才激励机制,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原改
制方案的批复,由国有股东转让 5%股权用于公司人才激励,并确定了相应的激
励对象。

    2016 年 11 月,国控集团与黄伟军等 130 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国
控集团将持有的公司 300 万元股权转让给黄伟军等 130 人,股权转让价格为建院
有限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评估的每一元注册资本所对应净资产价值 5.4439
元,扣除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每一元注册资本应分配现金红利 0.8985 元后的余额,
即 4.5454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国控集团 2016 年 11 月将所持建院有限 5%国有股权转让至公司 130 名员工,


                                  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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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为落实经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
资改革函[2011]706 号)批复同意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有关股
权激励的安排而实施,难以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方式操作。同时,本次股权转
让履行了国控集团董事会决议、建院有限股东会决议、资产评估、评估备案等程
序,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建院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就国控集团 2016 年 11 月向建院有限 130 名员工转让所持公司 5%国有股权
事宜,安徽省国资委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向国控集团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确认意见的函》:“上述 5%
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
改革函〔2011〕706 号)精神,符合《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要求。
对你公司提出的该次转让行为有效、未损害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意见,我委无异
议。”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2016 年 11 月发生的国有产权变动,是为了落
实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建院有限改制方案安排,目的在于对建院有限员工授
予激励股权,客观上无法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该次国有产权变动履行了国控
集团董事会决议、建院有限股东会决议、资产评估、评估备案等程序,交易定价
公允,并取得了安徽省国资委的确认,故上述国有产权变动真实、有效,不会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五)2017 年 6 月股份代持关系还原后的股东是否均在发行人处任职,是
否存在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形;是否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分包商出
资或其他代为持有、委托持股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规
避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相关规定情形;认定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的
依据

    根据发行人员工名册、社保缴纳明细、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分包商
的访谈、建院有限改制设立时相关股东签署的《股权委托书》、发行人历次股权
变动涉及的《退股协议书》《员工购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
付凭证、完税凭证、对发行人已退出股东的访谈、发行人目前全体股东出具的确
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6 月股份代持关系还原后的自然人股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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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发行人处任职,不存在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
商或分包商出资或其他代为持有、委托持股的情形,股东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认定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的依据充分;发行人历史上实际股东
人数一直未超过 200 人,不存在规避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相关规定情形。


    二、关于(1)分业务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业务承接模式下订单的收入

金额、合同数量、获取项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客户的采购政策,是

否存在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的

基本情况、家数,是否存在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者变相

商业贿赂的情形,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

分业务类别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拓展业务及获取客户能力,发行人是否依

赖于控股股东获得客户资源;(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按客户所属行业划分的收

入构成,在报告期内调控趋严政策环境下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利能力

的影响;(4)结合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的具体内容、设计

目的、目标客户、成果要求等方面,补充披露上述业务的关系及区别,各类业

务之间的关联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各类业务共同招投标、客户重叠情形;(5)

补充披露政府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涉及发行人主要业务类别,测算各报

告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各期占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金额、占比情

况,说明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利

影响;(6)结合发行人在不同行业领域获得的资质情况、行业格局、准入门槛、

终端客户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披露发行人行业地位,主要竞争优势及其可持

续性;(7)补充披露发行人地域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

一致,销售地域集中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安徽

省外的收入占比及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拓展省外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开拓省外市场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8)补

                                 8-3-1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充披露发行人生产部门组织机构与各项业务的对应关系,下设四个设计院的原

因及相关人员分配关系;各个生产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各业务

团队是否为固定人员,是否独立负责承接及承做业务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

题 2】
    (一)分业务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业务承接模式下订单的收入金额、合
同数量、获取项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客户的采购政策,是否存在应
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
家数,是否存在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者变相商业贿赂的
情形,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分业务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业务承接模式下订单的收入金额、合同
数量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主要业务合同、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相关
项目招投标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议标
洽谈、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取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
务设计与咨询业务、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审查业务等不同类别业务通过上述
方式承接的收入金额、合同数量等情况如下:
   (1)常规建筑设计业务

                                              2020 年 1-6 月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7,704.04        72.58%                     44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2,911.07        27.42%                     30
           合计                     10,615.12       100.00%                     74
                                                2019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6,221.79        65.60%                     81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8,508.37        34.40%                     74
           合计                     24,730.15       100.00%                    155
                                                2018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4,211.73        57.71%                     68



                                    8-3-1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10,413.98       42.29%                       80
       合计                            24,625.72       100.00%                      148
                                                   2017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1,727.58       50.33%                       80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11,574.78       49.67%                       104
       合计                            23,302.36       100.00%                      184
 (2)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

                                                2020 年 1-6 月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823.37       73.16%                          4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668.87       26.84%                       36
       合计                             2,492.24       100.00%                      40
                                                   2019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2,379.91       61.18%               16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1,510.04       38.82%               66
       合计                             3,889.95       100.00%              82
                                                   2018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760.48       39.89%               10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1,145.81       60.11%               70
       合计                             1,906.30       100.00%              80
                                                   2017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218.89       22.09%               7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771.93       77.91%               56
       合计                               990.81       100.00%              63
 (3)EPC 总承包业务

                                            2020 年 1-6 月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216.74              100%                1
   合计                       1,216.74              100%                1



                                       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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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2,806.19                100%                  2
   合计                        2,806.19                100%                  2
                                                2018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662.88                100%                  2
   合计                        1,662.88                100%                  2
                                                2017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                     -                       -                         -
   合计                    -                       -                         -
 (4)施工图审查业务

                                                  2020 年 1-6 月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185.63               6.34%              43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2,741.53           93.66%                 596
         合计                          2,927.16          100.00%                 639
                                                    2019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444.09               8.50%              46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4,780.09           91.50%                 940
         合计                          5,224.18          100.00%                 986
                                                    2018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264.97               5.19%              18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4,842.11           94.81%                 921
         合计                          5,107.08          100.00%                 939
                                                    2017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期新签合同数量
      招投标                              57.49               1.24%              7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4,562.91           98.76%                 989
         合计                          4,620.40          100.00%                 996
  2、获取项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客户的采购政策,是否存在应履

                                       8-3-2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中标通知书、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对发行人相
关客户的访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发行人涉诉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除少量项目取得存在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而未履行情形外,发行人获取项目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客户的采购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项目应履行公开招
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公开招投标而未履行的
                                             -       465.27          211.31      568.54
 项目各年收入总额(万元)
 新签合同数量                                1               1            1           4
 新签合同额(万元)                 193.70           614.00          124.10    1,064.9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7,556.42        37,186.65       33,742.61   29,724.43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1.25%           0.63%       1.91%
    发行人承揽业务过程中,部分客户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而未履行的原因主要
为:建筑设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受托方专业性要求较高,发行人在安徽省内
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部分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效率节省时间而
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受托方。
    发行人虽存在部分项目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而未履行情形,但基于下列原因,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发行人相关客户是否采用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系客户自行决策,发
行人作为承包人仅被动参与相关协商、谈判,无权参与客户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采
购的决策过程,部分项目合同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而未履行非因发行人原因导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作为承包商,不会因客户应履行但未履行招标
程序而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3)发行人与相关客户均签署了合同并已按照合同要求分阶段提交了设计成
果,相关客户也认可了发行人的设计成果,发行人与相关客户亦不存在纠纷或诉
讼。
   (4)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而未履行的相关项目对应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各期主
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除少量项目取得存在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而未履行情

                                       8-3-2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形外,发行人获取项目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客户的采购政策。发行人获取的
少量项目虽应履行而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但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实质性法律障碍。
       3、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家数,是否存在招标失败或流
标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项目招投标文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的竞争对手登记信息、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家数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收入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招投标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金额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方(竞争对手)
 号                              (万元)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
       合肥经济
                                            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华东建筑设计研
       技术开发   清华合肥院二
 1                               2,354.47   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安徽省城建设计
       区建设发    期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
         展局
                                            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镇江华建   蔡巷茗苑安置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
 2     置业有限   房项目勘察、   2,266.60
                                            司、中船建工集团、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         设计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
                  长丰县长丰一
       长丰县教                             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中南
 3                中新区新建项   1,650.00
       育教体局                             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
                     目设计
                                            有限公司、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都市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肥经济
                  长岗南片区一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
       技术开发
 4                期项目规划、   1,489.00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区建设发
                      设计                  深圳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展局
                  安徽省六安第
       安徽省六
                  一中学扩建项              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华汇建设集团有
 5     安第一中                  1,260.00
                  目规划及建筑              限公司、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学
                      设计
       镇江市润   镇江市龚家湾
       州区新农   回迁安置房项
                                            江苏中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瀚联建筑设计咨询有
 6     村发展实   目勘察、方案   1,165.83
                                            限公司、深圳市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   设计及施工图
          司        设计工程




                                            8-3-2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
     合肥新创   新站高新区磨
                                            研究总院、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维拓时
7    投资控股   店家园二期工     1,294.53
                                            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
     有限公司      程设计
                                            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雅克设计有限公司
                合肥市滨湖新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滨湖   区 2020 年新
                                            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启迪设
     科学城工   建中小学、幼
8                                1,059.60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程管理有   儿园项目规划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
     限公司     方案及施工图
                                            (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项目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千亿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
     合肥市庐
                                            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同圆
     阳区重点   童大郢复建点
9                                1,070.36   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
     工程建设       设计
                                            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深圳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雅克设计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启
                                            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
                新桥家园、启
     合肥经济                               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动区及水源安
     技术开发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
10              置点小区空闲     1,060.00
     区建设发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商业地块等项
       展局                                 司、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
                目设计总承包
                                            研究总院、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六安罍街   六安罍街特色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
11   文旅开发   商业街项目规     1,022.80
                                            究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划及建筑设计
     涡阳县城
                涡阳县人民医
     乡规划
                院(急救中心)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12   局、涡阳                    980.00
                改扩建项目规                司、中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县人民医
                   划设计
       院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
     合肥市第                               究院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工
     九中学、   合肥市第九中                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13   合肥新创   学新校区工程     960.00     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建筑设
     投资控股       设计                    计研究总院、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
     有限公司                               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
                                            股份有限公司




                                            8-3-2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包河区
     合肥滨湖
                 BH-ww07 地块
     投资控股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
14               (罍街四期)      922.70
     集团有限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及建
       公司
                    筑设计
                 2018 年合肥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
     合肥高新
                 市高新区教育                  程有限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创霖
     城创建设
15               类建设项目规      910.00      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中
     投资有限
                 划方案及施工                  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
       公司
                 图设计二标段                  究院有限公司
     合肥市滨    滨湖新区房屋
                                               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腾远
     湖新区房    租赁公司新建
16                                 900.00      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
     屋租赁有    项目规划方案
                                               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及施工图设计
     中国房地    新站高新区鹤
                                               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产开发合    翔园三期规划
17                                 866.73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
     肥有限公    方案及二期施
                                               有限公司
        司         工图设计
     肥东县重    肥东二中新校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
18   点工程建    区建设项目设      800.00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设管理局         计                       司
     上述项目中,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的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成立         注册        控股
       名称                                                           经营范围
号                 时间         资本        股东
                                                    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
                                                    务;市政公用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
                                                    隧道、道路工程、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及相关咨
                                                    询与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相应
                                                    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商物粮行业、通信铁塔工程
      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    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城市规划设计及
      西南设计    1991.12
1                              38,331   股份有限    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公用工程科研实
      研究院有      .10
                                            公司    验项目;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
       限公司
                                                    程造价咨询;建筑专业工程咨询、评估咨询、工
                                                    程项目管理,涵盖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
                                                    容;压力管道设计;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
                                                    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上述项目勘测、咨询、
                                                    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8-3-2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设计(含从事相应等
                                                级和范围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
                                                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六大类专项
    深圳市建                       深圳市投
               1993.9.                          工程设计业务);并可从事以上资质证书许可范
2   筑设计研             8,000     资控股有
                 11                             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
    究总院                          限公司
                                                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市规划编制;市政工
                                                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建筑工
                                                程监理;图文处理。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
                                                记的为准。
    华东建筑
    设计研究                       华东建筑
                                                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设计、岩土
    院有限公   2013.02             设计研究
3                        3,000                  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和科技咨询服务、建筑
    司华东建    .07                院有限公
                                                项目可行性研究。
    筑设计研                          司
    究总院
                                                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风
    安徽省城
                                                景园林、环境工程、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甲
    建设计研                       合肥兴建
               1992.11   6,749.2                级,工程测量;水资源评价;岩土、水样试验;
4   究总院股                       投资合伙
                .26        37                   城乡规划编制;招标代理;工程总承包;机械、
    份有限公                         企业
                                                钻探配件加工;房屋租赁、建筑业务咨询;电子
      司
                                                产品销售;物业管理。
                                                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医疗器械
                                                经营;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建筑工程
                                                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勘测、咨询、设计、
                                                监理、管理和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设备承包;
                                                畜禽、汽车、钢材、铁矿砂、焦炭、焦油、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材料及成套设
                                                备采购、销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
    中国中元                       中工国际
               1987.08                          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咨询、
5   国际工程             62,000    工程股份
                .15                             展览和技术交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空调
                                                洁净工程的专业承包;广告经营;广告发布服务;
                                                消防安全评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3-2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含城市设计)编制和
                                             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生态修复与环境治
                                             理;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项
    江苏省建
                                             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技术研究、
    筑设计研   2004.06
6                        7,202     卢中强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究院有限    .02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公司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会展服务;物业管理;
                                             房屋租赁;办公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甲级),
                                             建设区规划,材料设备研究、设计,电子科技领
    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上海设计   2001.04
7                        16,494   股份有限   务,销售建筑材料、家居用品、灯具、工艺品(除
    研究院有    .26
                                    公司     专项)、花卉、家用电器、卫生洁具、厨房用品。
    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钻探
                                             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
                                             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
                                             和消防设施工程、水利灌溉排涝工程、河道整治
                                             工程、水库枢纽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引调水工
    合肥工业                      合肥工业   程、电力新能源发电工程、变电工程、送电工程、
    大学设计   1994.11            大学资产   市政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
8                        6,020
    院(集团)    .15               经营有限   机械工程、公路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
    有限公司                        公司     染防治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
                                             勘察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土地规划编制;文物
                                             保护规划编制;旅游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工程
                                             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市政工程
                                             设计;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商物粮工程设计;
                                             压力管道设计;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
                                             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
    中南建筑                      中南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人防工程、电力
    设计院股   1990.10            咨询设计   工程、电子通信广电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工程
9                        15,180
    份有限公    .18               股份有限   咨询及工程造价咨询;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
      司                            公司     理及技术与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境外
                                             建设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管理和总承
                                             包业务;会议展览服务;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8-3-2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环境环保工
                                               程设计、建筑(除设计和施工)领域内的技术服
     上海都市                       上海华艺
                2001.09                        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风景园林
10   建筑设计             3,000     建筑设计
                 .29                           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规划设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土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水电风安装工程、暖通设备安装工程、钢
                                               结构工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工程、地
                                               基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
                                               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体
                                    浙江华汇
     华汇建设                                  育场地设施工程、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1986.07             建设投资
11   集团有限             30,000               安装;工程设计;销售: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不
                 .04                集团有限
      公司                                     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承包与其实力、
                                      公司
                                               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砼预制件、钢
                                               管钢模租赁;下设分支机构经营:锅炉安装、修
                                               理、改造;砖瓦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承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行业(道路、
                                               桥隧、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
                                               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
                                               计;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
     湖南大学                                  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
                                    湖南大学
     设计研究   1993.10                        程设计;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
12                        5,000     资产经营
     院有限公    .27                           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
                                    有限公司
       司                                      务;城乡规划编制;旅游规划;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工程咨询、
                                               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智能建
                                               筑(系统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勘察,土建设计、
                                               电力(变电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桥隧、
                                               排水设计)、园林工程设计、轨道交通设计;城
                                    苏州赛德   乡规划编制;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
     启迪设计
                1988.03   17,448.   投资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所需建筑
13   集团股份
                 .03       0186     股份有限   材料和设备的销售;从事建筑学、土木工程的技
     有限公司
                                      公司     术研究、开发、转让、建筑监理(乙级);晒图、
                                               模型制作、提供建筑学、土木工程建设方面的技
                                               术咨询、电算工程测试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资
                                               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3-2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
                                                明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强弱电系统工程、
                                     安徽地平   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城市规划设计;照明技术
     安徽地平
                                     线建筑设   研发;节能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环境检测;工
     线建筑设     2011.08
14                          1,500    计事务所   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
     计有限公      .10
                                     股份有限   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销售代理(以上
        司
                                       公司     凡涉及许可的项目均凭许可证件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轻纺工业(纺织、印染、
                                                服装、化纤)甲级;工程总承包;承接纺织工业
                                                基建项目的成套设计;设计鉴定;技术咨询、技
     北京维拓                                   术服务;打字、晒图、复印;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时代建筑     1993.03                       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的物业
15                          3,800     孙祥恕
     设计股份      .10                          管理(含房屋租赁);城市规划编制;销售建筑
     有限公司                                   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针纺织品、
                                                工艺品、文具用品、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悉地国际                        上海悉地
     设计顾问     1994.6.            工程设计   一般经营项目是:承接建筑工程甲级相应等级范
16                          15,000
     (深圳)有     30               顾问股份   围的工程设计业务。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铁合肥
                                     中铁第六   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规划
     建筑市政
                  1994.04            勘察设计   设计;铁路隧道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隧道设
17   工程设计               5,010
                   .05               院集团有   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
     研究院有
                                      限公司    测量;岩石工程及地质勘测。
      限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景观工程设
                                     海南和雅   计、装饰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工程设计、市政工
     雅克设计     2001.10
18                          5,000    控股有限   程设计、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施
     有限公司      .08
                                       公司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8-3-2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对外派遣本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
                                               人员;零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期刊;建筑
                                               设计;室内设计;园林环境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
                                               工程承发包;建筑施工监理;建筑招标标底编制;
                                               建筑方面的技术咨询;承担国外和国内外资工程
                                    北京市人
                                               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在国(境)外
     北京市建                       民政府国
                                               举办各类企业;销售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
     筑设计研   1988.06   19,598.   有资产监
19                                             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复印;晒图;货物进出口、
     究院有限    .30        7       督管理委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地产开发、销售自
      公司                            员会
                                               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主办《建筑创作》
                                               杂志;设计和创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建筑
                                               创作》杂志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土地规划,建筑工程、市
                                               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咨询,建筑信
                                               息模型技术、建筑科学研究技术的技术服务,建
     浙江大学                                  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咨询,建设工程管理、
                                    浙江大学
     建筑设计   1990.03                        监理,建筑节能评估,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
20                        6,000     控股集团
     研究院有    .31                           招标工程,承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
                                    有限公司
     限公司                                    计和监理项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
                                               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
                                               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城乡规划及小区总体布局
                                               设计;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及
                                               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中建工程                       中国中建
                1994.06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施工图审查;人防工程设计;
21   设计有限             10,000    设计集团
                 .27                           机械设备租赁;市政公共设计建设;商品混凝土
      公司                          有限公司
                                               生产及批发;物业管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3-2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室内装饰设计
                                              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岩
     华南理工
                                   广州华南   土工程设计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城市规
     大学建筑
                1984.10            理工大学   划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古建
22   设计研究             1,180
                 .01               资产经营   筑工程服务;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院有限公
                                   有限公司   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基
       司
                                              础科学研究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育
                                              咨询服务。
                                              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与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建筑
                                              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风景园
     安徽省建                      安徽建工
                2007.01                       林工程、装修装潢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岩土
23   筑科学研             12,905   集团股份
                 .19                          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工程咨询、项目管
     究设计院                      有限公司
                                              理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文物
                                              保护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市政
                                              公用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照明设
                                              计;照明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
                                              施工图审查;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建筑工程、
                                   同圆设计   工程造价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总
     同圆设计
                1991.05   5,600    集团有限   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设计
24   集团有限
                 .04               公司工会   咨询;认证服务;建筑工程检测、鉴定及加固改
      公司
                                    委员会    造;环境检测;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合同能源管理;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晒
                                              图、图文制作;电脑图形制作;国内广告业务;
                                              图书、杂志、报刊的销售(不含进口出版物);
                                              计算机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建筑模型设计服务;
                                              动画、多媒体、虚拟现实制作。(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总
                                              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工程监理服务;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勘
                                              察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计划安排服务;
     安徽寰宇                      安徽寰宇
                1994.06                       工程项目综合服务;室内外装饰;建筑工程技术
25   建筑设计             1,200    投资控股
                 .29                          咨询;建材、装饰材料销售;电力行业(变电工
       院                          有限公司
                                              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
                                              乙级;房屋租赁;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3-3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般项目:建筑、市政公用、电力、公路、人防、
                                                      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咨询;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岩土工程物探
                                                      测试检测监测服务;工程测量服务;文物保护工
                                                      程勘察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华汇工程
                                         华汇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总承包;地基基础
        设计集团     2000.3.
 26                             30,450   咨询股份     工程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压力管道设计;承包
        股份有限       22
                                         有限公司     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公司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咨询,城市规划的编制、
                                                      设计及研究咨询,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上海经纬
                                                      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市政专业建设工程
        建筑规划
                     2001.11                          设计与咨询;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
 27     设计研究                6,000     叶松青
                       .30                            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计算机软硬件、营销策划
        院股份有
                                                      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营销
         限公司
                                                      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所投标项目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形,招标失败或流标项
目主要如下:
序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时间
号
                                         明光市中医院扩建项目(医技楼及裙楼,人防地下
 1               明光市中医院                                                              2020.6
                                                   停车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     杭州千岛之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千岛湖界首项目亚运度假村一期精装设计           2020.5
 3           明光市人民医院                  明光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图纸设计项目            2020.5
                                         合芜高速公路王铁互通立交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
 4           肥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0.4
                                                               目
 5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高压走廊三期环境整治设计总承包              2020.4
       合肥桃花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
 6                                       肥西经开区创新谷及安置点启动区规划方案编制        2019.7
                      司
                                         出口加工区标准厂房二期和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
 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                                                         2019.5
                                                         二期设计总承包
 8       六安罍街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六安罍街特色商业街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         2019.5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西环连廊及食堂综合楼建设
 9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9.1
                                                              设计
10     安徽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设计总承包               2018.8
11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市精神病院康复住院楼建设项目设计             2018.5


                                              8-3-3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12           巢湖市规划局            巢湖市柴油机厂安置点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2017.12
13     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开区人才公寓施工图设计              2017.11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
14                                      新站高新区陶冲湖邻里中心等工程设计         2017.8
      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分行置换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地
15           中国农业银行                                                          2017.8
                                          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设计
                                    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小学、南岗小学西区、柏堰
16   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6
                                     科技园中心学校综合楼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老干部活动分中心)建设项
17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7.5
                                                      目设计
     4、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者变相商业贿赂的情形,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发行人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
理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
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诉
信息、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制定了防范商业贿赂的内
部控制制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查。同时,
发行人作为安徽省国资委控制的企业,需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中共安徽省省委、
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国资委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为防止员工在发行人经营
过程中出现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发行人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
法》《合同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通过给予回扣、好处等商业贿赂手段方式获取订单。
     发行人在《接待管理办法》《公司费用报销及借款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
度中就防范商业贿赂做出了具体规定:商务、外事接待应当坚持有利业务、务实
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与接受监督的原则;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范围,不得用
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接待采取接待前申请、接待后报销的方
式;接待费用报销遵循“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
     发行人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准则》等廉
洁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准则》
规定:管理人员不得接受、索取或者以假借之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职
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权的礼品、
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
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等。

                                          8-3-3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与此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亦未涉及商业贿赂相
关诉讼。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商业贿赂或者变相商业贿赂的情形,未
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二)分业务类别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拓展业务及获取客户能力,发行

人是否依赖于控股股东获得客户资源

    1、分业务类别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拓展业务及获取客户能力

    根据发行人相关业务资质证书、荣誉、发行人员工相关资质证书、荣誉、发

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利证书、发行人参与编制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发行人报告期内

重大合同、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拓展业务主要依托自

身拥有的业务资质、人才队伍、组织机构、技术积累和市场口碑等,具体分析如

下:

   (1)发行人拥有独立拓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

    我国对建筑设计及其相关行业实行资质管理,企业只能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

展业务。发行人拥有在不同业务领域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具体如下:
  资质                                                              适用业务领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主体                                                                  域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常规建筑设计
  建研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     业务、新兴业务
                                                                                    2025.3.2
  设计        (A134003946)      (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     设计与咨询、
                                        程设计专项甲级             EPC 总承包业务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     常规建筑设计
  建研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     业务、新兴业务
                                                                                    2024.9.25
  设计        (A234003943)      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     设计与咨询、
                                               级                  EPC 总承包业务
                                                                   常规建筑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
  建研                                                             业务、新兴业务
           质证书》(皖人防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                           2025.9.19
  设计                                                             设计与咨询、
            资字第 201419 号)
                                                                   EPC 总承包业务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房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业
                                  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                      2021.7.11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1)                                          务
                                      程)、房屋建筑工程


                                           8-3-3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1.8.23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1)          政风景园林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2)           政给水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2)           政排水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6)           政道路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7)           政桥梁工程                  务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房
   审图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业
                                   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                  2021.4.9
   公司   机构认定书》(11011)                                        务
                                       程)、房屋建筑工程
    注:审图公司已申请注销其拥有的审查范围为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给水、排水、道路、
桥梁)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故上表中未列该等资质。

   (2)发行人拥有独立拓展业务的人才队伍

    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技术服务行业,专业技

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公司独立拓展业务的重要保证。发行人各类业务均属于

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对人才的各项能力要求较为接近。经过多

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建成了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资格齐全、年龄结构合

理的人才队伍。公司现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 名,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

师 11 名,安徽省建设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2 名,各类专业注册人员 133

名,持有专业技术资格 152 项,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项,一级注册结

构师资格 42 项,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12 项,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 21 项,注册

电气工程师资格 11 项,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9 项,其他注册资格 25 项。

   (3)发行人建成了与独立拓展业务相匹配的组织机构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发行人在生产经营、团队建设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的

内部管理机制,建成了与独立拓展业务相匹配的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功能定位

明确,具体如下:
           具体组织机构                                     负责的业务领域
建筑设计一院、二院、三院、四院、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公共建筑设计和居
方案创作中心                             住建筑设计业务



                                            8-3-3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城乡规划设计和园
规划景观设计院
                               林景观设计业务
建筑装饰设计院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装饰设计业务
                               主要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等新兴
工程技术研究(咨询)院
                               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 EPC 总承包业务
审图中心及审图公司             主要负责施工图审查业务

   (4)发行人拥有独立拓展业务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重视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应用,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保持较高的研

发投入,研发业务涵盖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城乡规划设计、园林景观

设计、装饰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绿色节能建筑设计与咨询等多个专业领域;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发明专利 2 项、软件著作权 5 项。经过多年发展,发

行人在各项设计业务领域均拥有独立拓展业务的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①设计方案的创意能力

    建筑方案创作是建筑设计最为关键的环节。发行人的方案设计是一项创造性
的过程,在方案创作中,要充分考虑建筑功能、地域环境及主观需求等因素,注
重建筑风格、空间布局与城市文化、历史文脉的有机融合,灵活运用对称与均衡、
隐喻与象征等建筑艺术表现手法,解决矛盾和问题,把所有的条件、要求、可能
性等物化成为建筑形象,深化、丰富文化内涵,建构建筑文化意象,彰显建筑美
学,提升建筑意境。

    建筑方案设计除了建筑学自身以外,还涉及结构、机电、材料、经济、社会、
文化、环境、行为、心理等众多学科。发行人设计方案创意能力,体现了逻辑思
维和形象思维的结合,在对条件、环境、经济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不同
阶段的构思设计,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优化方案,不断推敲、创新、修改和完善。

    发行人在建筑方案创作中特别重视综合平衡建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个
性特色三者的关系,立足于建筑与环境和谐共生、合理融入绿色理念,结合地理、
水文、气候等外在因素,合理进行空间布局、流线规划,以满足使用者的多元化
需求,统一物化为尊重环境、关怀人性的建筑空间与立体形象。



                                 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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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建筑设计能力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建筑设计综合能力,培养专业齐全、技术
全面的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并在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多个领域积累丰富的项目
经验。公共建筑设计,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及工程造价等各专业进行综合考
虑,注重体块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空间形状和物理环境、业态引
导、配套设施等设计内容。居住建筑设计中除满足户型、节能、日照等单体设计
要求以外,还要合理安排居住区的群体建筑、公共配套设施、户外环境等,做到
整体规划与单体设计的有机结合。除传统建筑设计技术外,发行人在超高层建筑
技术,大跨度复杂空间钢结构技术、大型复杂综合体设计技术、海绵城市设计技
术、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技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等多个专项技术领域进行了
研究和应用。

    ③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能力

    发行人积极研发装配式建筑技术,引领生产方式和建造方式的变革,积极推
动装配式建筑理念和技术的实践和普及,参与编制了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
筑技术标准》,并主编了多项安徽省地方标准,对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实施有广泛
指导意义。发行人装配式设计团队拥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在装配式建筑设计过程
中,实现了技术策划-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服务,并运用 BIM
三维设计提高效率,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智能化应用,实现了从“建
造”到“制造”的转变。发行人参与了多个国内和省内的装配式建筑首创项目,
如西伟德叠合板式住宅推广试验楼系国内首个采用叠合板式剪力墙结构体系建
造的多层建筑;滨湖新区滨湖康园地下车库系国内首个使用预制剪力墙叠合板结
构的建筑工程;天门湖公租房 3#楼系国内首栋装配整体式预制叠合板混凝土结
构住宅建筑,获得了“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结构二等奖”;海恒大厦系
安徽省内首个大型装配式钢结构公共建筑,获得了“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
公共建筑二等奖”。

    ④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应用能力

    发行人绿建及节能设计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绿建设计咨询、建筑节能及运维、
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实施经验,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安全高效的原则,具备

                                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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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项目策划、设计、检测到运行管理全过程技术服务的能力。发行人现拥有 4
项建筑节能类专利和 3 项软件著作权,形成了公司建筑节能成套技术,主编了
10 余项节能类安徽省地方标准,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引领了安徽省内绿色建筑发
展的方向和趋势,推动了建筑节能理念和技术的实践和普及。发行人代表性项目
如总部大楼应用了导风、采光、可再生能源应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室内空气质
量检测、BIM 技术、垂直绿化等技术与措施,获得了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安徽省建设行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认证等荣誉。

   (5)发行人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发行人凭借着全面的专业资质、雄厚的人才力量、优良的服务能力,在安徽

省建筑设计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建筑设计行业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发行

人 2011 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授予“诚信单位”,被安徽省住建厅评为“安徽省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依托单位”,2012 年被中国建筑学会评为“当代中国建筑设计

百家名院”,2013 年被住建部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先进企业”,并获中

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创优型企业”称号,2014 年被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

会评为“低碳环保推广标杆企业”,被安徽省住建厅、财政厅评为“安徽省建筑

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2016 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评为“推动勘

察设计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2017 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第一批“国家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

被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等单位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被中国

勘察设计协会评为“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被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批准设立“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被安徽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行人还拥有“合肥市工程

技术中心”、“民用建筑信息模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参与共建“安徽省徽派

建筑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智慧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良好的市场口碑为


                                  8-3-3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独立拓展业务提供了品牌保障。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独立拓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人才队伍、

核心技术,建成了与独立拓展业务相匹配的组织机构,并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

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独立拓展业务及获取客户的能力。

    2、发行人是否依赖于控股股东获得客户资源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相关关联交易合同、相关关联交易的招投标
文件、内部决策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如前文所述,发行人拥有与开展业务
相关的业务资质、人才队伍、组织机构、核心技术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独立
拓展业务及获取客户的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仅存在少量关联交易,其
中发行人承接控股股东国控集团及其子公司安振集团发生 EPC 总承包项目的关
联交易金额较大,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均较小。发行人承接国控集团及其子公司安
振集团 EPC 总承包项目,均系发行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取得相关业务,业务取得
方式合法合规,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依赖于控股股东获得客户资源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按客户所属行业划分的收入构成,在报告期内调控趋严政策

环境下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

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报告期内按客户所属行业划分的收入构成,在报告期内调控趋严政策环

境下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主要客户行业分类情况,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客户所属行业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地产客
            6,618.61   37.70%   14,707.57    39.55%   14,004.39   41.50%   12,456.56   41.91%
   户



                                            8-3-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非房地产
            10,937.81   62.30%    22,479.08    60.45%   19,738.22   58.50%    17,267.87   58.09%
   客户
  合计      17,556.42   100.00%   37,186.65   100.00%   33,742.61   100.00%   29,724.43   100.00%

    据上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房地产
客户收入分别为 12,456.56 万元、14,004.39 万元、14,707.57 万元、6,618.61
万元,稳中有增;房地产客户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1.91%、
41.50%、39.55%、37.70%,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非
房地产客户。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在房地产调控趋严的政策环境下,公司营业收入的增
长主要来源于非房地产客户,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
    2、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
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相关行业政策、行业研究数
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情况
    2017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政策调控进入了新的阶段,在“不将房地产作为
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只住不炒”、“抑制非理性需求”的总体原则下,
强调扩大并落实“有效供给”,重点调整中长期供给结构,同时保持调控政策连
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完善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
    在上述调控方向的指引下,现阶段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核心聚焦于控制房价的
非理性增长,使房地产行业回归持续、稳定的发展道路,而并未从根本上影响房
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地位,且城市居民对住宅的刚性需求仍持续存
在且不断升级,房地产市场整体上仍处于供给小于需求的局面。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居民住房消费全面升级的宏观背景下,地产长
效调控机制使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平稳发展阶段。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房地
产开发投资额分别为 109,798.53 亿元、120,263.51 亿元和 132,194.00 亿元,
同比增长 7.04%、9.53%和 9.92%,总体呈现“稳中有增”的良性态势,从而为建
筑设计行业的下游市场需求创造了稳定、合理、持续的增长空间。
    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整个房地产行业几乎处于停顿状态,房企销
售收入下降,现金周转压力增大,叠加政府土地供应规模减少,导致土地成交规


                                              8-3-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模有所下降;二季度以来,得益于疫情的稳定控制,国内经济活动逐步恢复,同
时受益于流动性宽松政策,土地购置、开发投资、房地产销售逐渐回暖,5-6 月
成交量已超过近三年同期的平均水平。2020 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成交 0.4 万亿
元,同比增长 5.9%;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 6.2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9%;全
国商品房销售金额 6.69 万亿元,同比减少 5.4%。
    (2)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结合前述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情况,就相关情况对发行人业务、
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如下:
    ①房地产行业总体呈现“稳中有增”的良性态势,为建筑设计行业的下游市
场需求创造了稳定、持续的增长空间
    长期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核心目的在于控制房价的非理性增长,使房地
产行业回归持续、稳定的发展道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居民消费升级、城市群
建设持续推进、区域协同战略规划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仍将保持平稳的发展态
势。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总体呈现“稳中有增”的良性态
势,从而为建筑设计行业的下游市场需求创造了稳定、持续的增长空间。报告期
内,发行人下游房地产客户收入分别为 12,456.56 万元、14,004.39 万元、
14,707.57 万元、6,618.61 万元,收入整体稳中有增。
    ②房地产行业调控使房地产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为发行人带来了新的增
长机遇
    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进入新的整合期,行业内资本实力
较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中型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据 wind 统
计,2019 年销售额排名前 10、第 11 至 20 名、第 21 名至 30 名、第 31 名至 50
名的房企销售集中度分别达到 26.28%、10.86%、6.65%和 9.13%,较 2010 年分别
提升 16.19%、6.77%、4.34%及 5.64%,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呈持续升高态势。
    下游房地产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将促进建筑设计行业集中度的提
升。而国内领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建筑设计服务商在品牌、经验、设计能力、
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与龙头房企的合作壁垒亦将持续提升。发行人
凭借自身核心竞争优势及丰富的项目经验,多次被知名房地产企业授予“最佳设
计总包团队”、“优秀合作伙伴”、“优秀供应商”、“优秀设计院”、“优质服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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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荣誉,与万达、新城、恒大、华润、苏宁、旭辉、华侨城等国内领先的房地产
企业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地产企业市场份额的提升,将为公司带
来新的增长机遇。
    ③房地产行业调控短期内会对发行人销售回款造成一定影响
    随着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持续深化,房企传统融资渠道延续收紧态势,融
资成本持续上升。2018 年 4 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
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19 年 5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
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房地产行业前端融资成本提
高,融资渠道进一步受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企业对于上游供应商的付款
及时性,短期内对发行人销售回款造成一定影响。
    为应对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发行人采取
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积极拓展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调控带来
的潜在风险。发行人重视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等符合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
方向的新兴业务领域,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发行
人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收入分别为 990.81 万元、1,906.30 万元、3,889.95
万元、2,492.2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3%、5.65%、10.46%、14.20%,
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同时,发行人计划加强创新研发中心建设,整合现有研发资
源,进一步扩充研发人才,以装配式建筑设计研究、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研究、
BIM 技术应用研究、地域特色建筑设计研究、智慧城市与智能建筑研究为重点研
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业务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
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的持续增长,可有效缓解房地产
市场调控带来的潜在风险。
    ②发行人重视并提升非房地产客户的业务承接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发行人下游客户包含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房地产及其他类型企业等,在房
地产行业调控的背景下,发行人重视并提升非房地产客户的业务承接能力,以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目前上述措施已初见成效,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非房地产客户收入分别为 17,267.87 万元、19,738.22
万元、22,479.08 万元、10,937.8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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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0%、60.45%、62.30%,收入和占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房地产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未对发行人业务、经营
模式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结合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的具体内容、设计目
的、目标客户、成果要求等方面,补充披露上述业务的关系及区别,各类业务
之间的关联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各类业务共同招投标、客户重叠情形
    1、结合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的具体内容、设计目的、
目标客户、成果要求等方面,补充披露上述业务的关系及区别,各类业务之间的
关联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相
关合同、客户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
询业务的关系及区别,各类业务之间的关联性等具体如下:
 业务类别             常规建筑设计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1、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咨询:结合装
                                                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对装配式建筑
                                                进行全过程设计,包括装配式技术策
            1、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园林景观、
                                                划、建筑设计、预制构件加工图设计、
            建筑装饰等进行相应的方案设计、初步
                                                全过程 BIM 设计、全过程咨询服务
            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相应的设计
                                                等。并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施工单位进
            成果文件,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施工单位
                                                行施工及后期服务。
            进行施工,同时根据具体要求对施工图
                                                2、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根据项目
            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就施工单位遇到的
                                                所在地的气候、场地及能源现状条
 具体内容   技术问题进行技术答疑并提供过程服
                                                件,进行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在经济
            务。
                                                技术分析比较基础上报建设单位同
            2、城乡规划设计系针对规划对象进行
                                                意后,形成具体技术措施,并在施工
            上位规划实施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分
                                                图中落实,以指导施工及运行管理。
            析、用地布局与结构研究、道路交通研
                                                3、节能建筑设计与咨询:主要开展
            究、基础设施研究等专题研究,并编制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区域能源设
            相应的城乡规划文件。
                                                计与咨询、建筑节能深化设计与咨
                                                询、节能评估、合同能源管理等多项
                                                节能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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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运
                                                1、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咨询:作为实
           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
                                                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
           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
                                                产方式,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
           目的工艺、土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
           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及技术经
                                                理和智能化应用为特征,能够整合设
           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设计文
                                                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
           件和图纸。
                                                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
           2、城乡规划设计:城乡规划是城镇体
                                                值最大化,能够使建筑业从分散落后
           系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
                                                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过渡到以现代技
           划的统称,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社会和
                                                术为基础的新型工业化生产方式;
           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建
                                                2、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针对项目
           筑、市政、交通、景观等各项建设的综
设计目的                                        的区域、文化、业态特点,选择合适
           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与前
                                                的绿色建筑措施与技术,在建筑全寿
           提;
                                                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
           3、园林景观设计:在一定的地域范围
                                                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
           内,运用园林艺术和工程技术手段,通
                                                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
           过改造地形、种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
                                                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置园路等途径创造优美的自然环境和
                                                3、节能建筑设计与咨询:在一定的
           游憩境域;
                                                地域范围内,因地制宜的运用相关技
           4、装饰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伸,
                                                术手段结合地方能源政策,通过改造
           其任务是达到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功能,
                                                建筑用能设备、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以
           合理提高室内空间的环境质量和使用
                                                及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等途径达到
           水准,以满足用户安全性、舒适性等方
                                                节能目的。
           面的需求。
           1、公共建筑设计:政府机构、事业单
           位、房地产及其他企业等;
           2、居住建筑设计:政府机构、房地产
           企业等;                             与常规建筑设计业务目标客户相似,
           3、城乡规划设计:政府机构、房地产    区别是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符
目标客户
           企业等;                             合国家政策导向,在政府机构主导的
           4、园林景观设计:政府机构、事业单    建筑项目中要求更高、覆盖面更广。
           位、房地产及其他企业等;
           5、装饰设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
           房地产及其他企业等。
           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文件、城   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文件、
成果要求
           乡规划的规划编制文件等               咨询报告等
           常规建筑设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均属于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
关系       业务,服务的客户群体和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均需要设计人员具有
           良好的设计方案的创意能力、建筑设计、咨询等技术能力
           常规建筑设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新兴业务设计与咨
区别       询业务在传统建筑设计的基础上,根据任务书要求,利用专项技术,对装配
           式建筑、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提供技术服务。
   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各类业务共同招投标、客户重叠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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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项目清单、相关项目招投标文件、发行人
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各类业务共同招投标
的情形,但因常规建筑设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均属于建筑设计、咨询、研发
及其延伸业务,发行人部分客户对该两类业务均有需求,由此导致发行人该两类
业务的客户有所重叠,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签署
   客户名称       类型                    项目名称
                                                                   (万元)   年份
                         阜政路富陂大道交口街头游园设计             17.10     2019
                  常规
                         运河东路中央分车带景观提升设计             11.40     2019
 安徽阜南经济开          阜南县 2019 年白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
 发区管理委员会                                                     58.00     2019
                         项目(四期)设计优化服务合同
                  新兴
                         阜南经开区(第一幼儿园、第一小学、中心
                                                                    15.00     2020
                         学校)建设项目设计优化服务
                         三十铺(胡大楼村、黄大塘村、太平村)文
                                                                     3.00     2017
                         化广场景观设计

                  常规   三十铺一元大道高压走廊景观设计             13.00     2017
                         六安市集中示范管委会枣园小区亮化设计       28.00     2018
 安徽六安新城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安市集中示范管委会桃园小区亮化设计        8.00     2018
                         六安桃园工业社区一期、二期、三期住宅及
                                                                    12.00     2017
                         农贸市场项目
                  新兴
                         安徽六安新城学校项目绿色建筑技术咨询
                                                                    11.00     2017
                         服务(一星级)

                         合肥经开科技城学校(初中部)建筑施工设
 安徽启迪科技城   常规                                              317.96    2017
                         计
 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合肥经开科技城学校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
                  新兴                                              13.30     2017
                         注(二星级)咨询服务
                         阜阳生态园二区城堡土建施工图设计           30.00     2017
 安徽祥源公园城   常规   阜阳生态园 26 亩集散中心施工图设计补充
                                                                    18.00     2017
 开发有限公司            协议
                  新兴   阜阳欧苏商业广场项目绿建                    3.50     2018
                  常规   肥西【2016】12 号地块施工图设计            91.55     2017
 安徽正成置业投
                         正成置业肥西【2016】12 号地块项目绿色建
 资有限公司       新兴                                               7.00     2017
                         筑技术咨询(二星级)
                         阜阳祥源文旅城泉南医院                     183.38    2018
 安徽祥源文化旅          祥源文旅城祥泰府管网优化设计               22.96     2017
                  常规
 游城投资有限公          阜阳生态乐园 2400 亩给水设计               20.00     2017
 司                      祥源文旅城祥云府二期管网优化设计           10.43     2017
                  新兴   阜阳二区城堡设计土建施工图补充协议(绿      2.00     2020


                                        8-3-4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同金额   签署
  客户名称       类型                    项目名称
                                                                  (万元)   年份
                        建)

                        巢湖市姥山岛古渔村改造旅游综合项目方
                                                                   270.00    2018
                        案及施工图
                 常规
                        巢湖市东西环城河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261.00    2017
                        巢湖市游客接待中心规划                     71.00     2018
巢湖市规划局
                        巢湖人才公寓规划设计                       208.00    2017

                 新兴                                                        2017
                        巢湖市健康园西侧安置点规划设计
                                                                   79.60     2017

                 常规   合肥经开区金屿海岸零星工程                 68.50     2019
合肥海恒发展股          海恒大厦设计总承包                         454.48    2018
份有限公司       新兴   经开区人才公寓施工图设计                   325.00    2017
                        合肥海恒人才公寓设计                       230.60    2017
                        合肥经开区天门租赁住房项目幼儿园装饰
                 常规                                              33.99     2019
                        设计
合肥海恒投资控
                        天门湖公租房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             175.50    2020
股集团公司
                 新兴   合肥经开区方兴南园综合楼设计总承包及
                                                                   60.62     2018
                        补充协议
                        华盛大运城 3 期幕墙设计                    10.71     2017
                 常规
合肥华盛洲际置          华盛建华社区食堂室内装饰设计                8.75     2018
业有限公司              华盛大运城 2 期商业机电设计咨询            20.00     2018
                 新兴
                        华盛大运城酒店办公层机电设计               10.00     2017
                        华润置地华中大区华润滨湖 BH2019-08 地块
                 常规                                              67.16     2020
合肥润创房地产          项目设计咨询委托服务
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市滨湖新区 BH2019-08 地块项目绿色建
                 新兴                                              20.00     2019
                        筑技术咨询(一星级)
                        合肥华润万橡润府新站区 XZQTD227 地块项
                 常规                                              351.72    2017
合肥润祥房地产          目
开发有限公司            华润万橡润府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
                 新兴                                              11.00     2017
                        咨询(一星级)
                 常规   华润紫玥台                                 384.91    2018
合肥润展房地产
                        合肥市肥东县紫玥台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合
开发有限公司     新兴                                              22.00     2018
                        同

合肥粤港置业投   常规   合肥海伦城市广场一期项目                   900.52    2017
资有限公司       新兴   合肥海伦城市广场项目绿色建筑技术咨询       34.00     2017
                        淮北新城住宅 10 扩初-施工图设计合同(住
                                                                   949.12    2018
淮北新城亿轩房          宅)
地产开发有限公   常规   淮北新城吾悦广场方案                       579.18    2018
司                      淮北吾悦广场商业扩初施工图设计合同(商
                                                                   528.85    2018
                        业)


                                      8-3-4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同金额   签署
  客户名称       类型                    项目名称
                                                                  (万元)   年份
                 新兴   淮北杜集吾悦广场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咨询       38.00     2018

                 常规   嘉和名城小区(三期)                       43.68     2019
淮南福特置业有
                        淮南市嘉和名城 12、15、19、21#绿色建筑
限公司           新兴                                               2.00     2019
                        技术咨询(一星级)
                        安粮.淮安府施工图设计                      184.84    2018
                        安粮淮安府住宅一层门厅装饰设计              8.00     2020
淮南汇鸿国基房   常规
                        安粮淮安府住宅项目 16#28#楼样板房装饰
地产投资有限公                                                      7.08     2020
                        设计
司
                        安粮淮安府项目绿色建筑技术咨询(二星
                 新兴                                              22.00     2018
                        级)
淮南新城吾悦房          淮南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扩初-施工图设计及
                 常规                                              485.91    2017
地产开发有限公          补充协议
司               新兴   淮南新城吾悦广场绿建技术咨询(一星级)     12.00     2017
                        六安恒大文化旅游城首期住宅 D-02 地块施
                                                                   716.26    2019
                        工图设计
                 常规
六安恒昱旅游开          六安恒大文化旅游城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及
                                                                   235.30    2019
发有限公司              补充协议
                        六安恒大文化旅游城首期住宅 D-02 地块施
                 新兴                                              23.00     2019
                        工图设计补充协议(绿建)
                        海恒习友、锦绣蔡岗棚户区改造工程 2 标段
                 常规                                              10.00     2019
                        农贸市场首层升级改造
                        宣城市南漪湖大道与宛陵路交叉口西北角
深圳中海建筑有                                                     999.69    2019
                        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装配式)
限公司
                 新兴   中建产业基地商业地块施工图设计             449.66    2018
                        合肥经开区人才公寓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17.20    2018
                        施工图深化及优化设计
                        天长吾悦广场综合体项目 1#地块人防工程
                 常规                                              39.29     2019
                        设计
天长市新城悦兴
                        天长吾悦和府项目住宅二、三号地块海绵城
房地产开发有限                                                     12.70     2020
                        市方案技术咨询
公司             新兴
                        天长吾悦广场综合体项目一号地块海绵城
                                                                    9.99     2019
                        市方案技术咨询

同庆楼餐饮股份   常规   合肥滨湖酒店项目                           27.00     2018
有限公司         新兴   同庆楼滨湖酒店装饰二次机电设计             105.00    2018
                        祥源花世界 520 花海中央厨房及四座公厕方
                 常规                                              15.00     2017
祥源花世界生态          案及施工图建设工程设计
文化旅游区开发          139 地块绿建设计                           13.50     2018
有限公司         新兴   欧式小镇绿建设计                            4.50     2018
                        展示中心绿建咨询                            3.50     2018
宣城粤诚置业有   常规   宣城恒大御景报绿建园林图纸设计             20.81     2017

                                      8-3-4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同金额      签署
    客户名称         类型                    项目名称
                                                                        (万元)      年份
 限公司                     宣城恒大御景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标识申
                     新兴                                                 13.00       2017
                            报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高压配电增容
                                                                          30.00       2017
                            工程设计
                     常规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发行库区屋面
                                                                          2.00        2018
 中国人民银行合             维修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
 肥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营业办公用房
                                                                          21.34       2018
                            绿色改造咨询
                     新兴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附属楼货梯升
                                                                          7.80        2020
                            级改造设计

    (五)政府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涉及发行人主要业务类别,测算各
报告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各期占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金额、占比
情况,说明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
利影响
    1、政府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涉及发行人主要业务类别,测算各报告
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各期占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金额、占比情况
    根据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全
面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收费价格。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包括工程勘察收费和工
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指工程勘察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
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
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工程设
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
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发行人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所涉设计费用均系上述放开
收费范围。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各期收入、营业利润及占发行人营
业收入、营业利润的比例如下:
                                 当期服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占营业利润
          业务类别
                                     (万元)           比重         (万元)           比重
                                         2020 年 1-6 月
常规建筑设计                        10,615.12             60.07%    1,726.37          48.25%


                                             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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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2,492.24       14.10%      561.69       15.70%
合计                          13,107.36       74.17%    2,288.06       63.95%
                                  2019 年度
常规建筑设计                  24,730.15       66.14%    4,644.60       59.25%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3,889.95       10.40%      937.30       11.96%
合计                          28,620.10       76.54%    5,581.90       71.20%
                                  2018 年度
常规建筑设计                  24,625.72       72.53%    4,214.54       63.48%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1,906.30        5.61%      377.63        5.69%
合计                          26,532.02       78.14%    4,592.17       69.16%
                                  2017 年度
常规建筑设计                  23,302.36       77.99%    4,195.31       64.83%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990.81        3.32%      259.72        4.01%
合计                          24,293.17       81.31%    4,455.04       68.85%

       2、说明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
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02
年 1 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计价格(2002)10 号),对勘察设计行业的收费标准作出了具体指导。2014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573 号),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
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 4 项服务收费标准,实
行市场调节价。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
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
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等专业服务价
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随着政府指导价的取消,建筑设计行业收费水平的变动可能会更加明显,不
同档次的设计作品价格差距扩大,市场竞争会日趋激烈。为应对相关政策对发行
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了下列措施:(1)持续研发投入,建设设计
研发体系;(2)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全过程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能力;(3)
积极开拓新兴业务,积累项目经验和市场口碑;(4)重视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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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注入动力。
    通过上述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均呈现逐年上升
的趋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
别为 29,878.54 万元、33,954.10 万元、37,391.82 万元和 17,672.34 万元,营
业利润分别为 6,470.90 万元、6,639.64 万元、7,839.29 万元、3,577.73 万元。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放开以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
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结合发行人在不同行业领域获得的资质情况、行业格局、准入门槛、
终端客户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披露发行人行业地位,主要竞争优势及其可持
续性
    根据根据发行人相关资质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发行人员工相关资质证书、
发行人参与编制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公开信息、发行人主
要客户名单、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人在不同行业领域获得的资质情况、行业格局、准入门槛、终端客
户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发行人在不同行业领域获得的资质情况
    发行人在不同行业领域均拥有相关业务资质,具体如下:
  资质                                                             适用行业领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质等级                                 有效期至
  主体                                                                 域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常规建筑设计
  建研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     业务、新兴业务
                                                                                   2025.3.2
  设计      (A134003946)       (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     设计与咨询、
                                       程设计专项甲级             EPC 总承包业务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     常规建筑设计
  建研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     业务、新兴业务
                                                                                   2024.9.25
  设计      (A234003943)       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     设计与咨询、
                                              级                  EPC 总承包业务
                                                                  常规建筑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
  建研                                                            业务、新兴业务
         质证书》(皖人防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                           2025.9.19
  设计                                                            设计与咨询、
          资字第 201419 号)
                                                                  EPC 总承包业务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房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业
                                 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                      2021.7.11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1)                                         务
                                     程)、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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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1.8.23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1)          政风景园林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2)           政给水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2)           政排水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6)           政道路工程                  务
   建研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市   施工图审查业
                                                                                 2023.12.10
   设计   机构认定书》(110207)           政桥梁工程                  务
                                   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房
   审图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审查业
                                   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                  2021.4.9
   公司   机构认定书》(11011)                                        务
                                       程)、房屋建筑工程
    注:审图公司已申请注销其拥有的审查范围为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给水、排水、道路、
桥梁)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故上表中未列该资质。
    (2)准入门槛
    ①行业资质壁垒
    我国对建筑设计及其相关行业实行资质管理,企业只能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
展业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
资质标准》等相关规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应按照拥有的注册资本、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
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活动。因此,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资质证书是进入建筑设计行业的
基本门槛。
    ②人才壁垒
    建筑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技术服务行业。专业技术
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企业建筑设计能力的直观体现和重要保证,也是成功参与
行业竞争的关键因素。
    首先,与建筑设计业务相关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才,均须
通过国家组织的严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在主管部门注册,方能按执业范围开
展工作。其次,随着下游建筑业等行业整体加速转型升级,以及建筑业态的多元
化、复杂化,行业对设计人才的专业功底、设计经验、创意创新能力及文化积淀
的要求不断提高,优秀的复合型设计人才培养建设已成为设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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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再次,随着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BIM 技术等一系列新技术在建筑
设计领域的深入应用,新型建筑设计人才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紧跟新理论、
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步伐,并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实践积累才能将新理论、新
技术、新工艺运用于设计实践中。行业转型升级加快的过程中,拥有优质专业技
术人才的设计企业将具有先发优势。因此,建筑设计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人才壁
垒。
    ③技术壁垒
    建筑兼具艺术性和工程性,需要综合应用建筑史学、建筑美学、结构力学、
工程力学、物理学等多个学科的专业技能,同时需要设计软件、结构软件、渲染
软件等专业工具的支持,具有较高的综合技术壁垒。
    此外,超高层建筑技术,大跨度复杂空间钢结构技术、大型复杂综合体设计
技术、海绵城市设计技术、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技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装
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BIM 技术、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理念、
技术和业态快速发展,对企业和设计人员在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项目管理等方
面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新进入企业通常较难在短期内
形成技术竞争力,面临一定的技术壁垒。
    ④品牌壁垒
    建筑设计产品的质量将影响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因此客户在选
择设计企业时极为谨慎。公司的行业口碑、品牌影响力、过往经营业绩以及标志
性设计作品往往成为客户选择设计服务供应商的关键因素。部分建筑设计行业优
势企业在不断积累成功设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竞争优势。新
进入的企业由于缺少典型项目成功经验的支撑,短时间内无法形成品牌影响力。
因此,企业品牌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其他企业进入建筑设计行业的壁垒。
    (3)终端客户
    发行人下游客户包含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房地产及其他企业等。政府机构、
事业单位主要在城区改造、城乡规划、安置房建筑、政务办公建筑、医疗建筑、
教育建筑、文体建筑、产业园区等设计方面存在需求;房地产企业主要在居住建
筑、商业中心等设计方面存在需求;其他企业主要是基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
自用生产办公的建筑设计方面存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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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的建筑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经历了以国有设计院所为主导、市场区域一定
程度上割据的时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技术服务领域的法制建设和
招投标制度的推行,特别是工程建筑领域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充分参与,各类型工
程建设投资显著增加,带动建筑工程设计和创作需求持续增长,市场上由此诞生
一批民营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此外,随着国家政策层面不断削弱地域隔离和行政
保护,各大中型设计企业跨区域经营、综合化经营成为趋势。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资料显示,截至 2019 年末,全国建筑设计类企业数量为
23,183 家,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市场化程度高,形成了以大中型国有(或国有
控股)企业和上市民营企业为主导,同区域内中小型企业为辅的行业竞争格局。
    (5)主要竞争对手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包含大中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民营企业以
及同区域内中小型企业。其中,大中型国有(或国有控股)设计企业主要包括北
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等。上市民营企业主要包括汉嘉设计、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启迪设计、
中衡设计、华图山鼎等。公司同区域内的企业主要有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
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安徽地平线建筑
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该等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类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49 年大型国有建筑设计咨询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城
                        市规划、投资策划、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民用建筑设计、室内
         北京市建筑设   装饰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工程概
         计研究院有限   预算编制、弱电工程、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等领域。公司具
         公司           备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城乡规划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
                        程造价咨询甲级、旅游规划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行业内                  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大中型                  成立于 2000 年 4 月,系由原建设部四家直属的建设部设计院、
国有企                  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和建设部
业                      城市建设研究院组建的大型骨干科技型中央企业,是第一批进
                        入国际建筑市场并较早获得对外经营权的设计企业之一。主营
         中国建筑设计
                        业务范围涵盖前期咨询、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工程监理、
           研究院
                        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环评和节能评价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全过程,包括:建筑工程设计与咨询、城市与小城镇规划、市
                        政工程综合设计、城市燃气与工业煤气、污水与垃圾处理、道
                        路桥梁设计、建筑智能化及系统工程设计、建筑标准设计、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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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观艺术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居住工程、建筑标准、
                          科技信息技术、建筑历史、建筑经济等业务及其相应科研工作。
                          基本形成了建筑设计、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市政、建筑标准、
                          建设信息、工程咨询、室内装饰、园林绿化、住宅研发等一体
                          化的集团化产业构架。
                          成立于 1952 年,连续 10 多年被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
                          列入“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在 2014 年发布的 ENR 最
         上海现代建筑     新排名中,集团位列“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的第 58 位。
         设计(集团)有   业务范围涵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承包、工程技术管理
             限公司       服务等。该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智能建筑、风景园林设计等
                          各项专项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监理、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建筑、设计等总承包和专项承包,岩土工程等。
                          成立于 1998 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室内外装饰
                          工程设计、园林工程设计等。在 2018 年 5 月于深交所上市。公
                          司及下属公司取得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风景园
                          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汉嘉设计
                          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
                          专业乙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浙江省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资质(房建一类)、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资质(一
                          类)。
                          成立于 1993 年,2019 年 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拥有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工程造价
           华阳国际
                          咨询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行业内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大中型                    成立于 1996 年,2019 年 11 月 0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民营企     筑博设计       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及其相关业务的设计与咨询,业务涵盖建筑
  业                      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
                          成立于 1988 年,2016 年 2 月在深圳股票交易所上市,拥有建筑
                          行业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甲
           启迪设计
                          级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工业与研
                          发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等各类建筑设计等。
                          成立于 1995 年,2014 年 12 月在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拥有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等资质,
           中衡设计
                          业务范围涵盖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
                          及项目管理业务等。
                          成立于 1999 年,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深圳股票交易所上市,拥
           华图山鼎       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居住建筑
                          设计、公共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等。
                          创建于 1979 年,持有多项甲级资质证书,1999 年被建设部确
安徽省   合肥工业大学     认为全国 76 家骨干建筑设计单位之一。坚持绿色设计和科学创
内主要   设计院(集团)     新路线,主要提供工程建筑设计、智能建筑、建筑工程咨询和
  企业     有限公司       装饰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计、建筑工程总承包、水利设计、
                          市政工程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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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58 年 8 月 18 日,持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设计甲级资
                        质。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建工、建材研究与开
         安徽省建筑科
                        发,工程质量检测和各种建材试验,建设监理和技术咨询,特
         学设计研究院
                        种建筑技术施工及信息服务等,是全省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较
                        高的声誉的科研、设计单位。
                        成立于 1994 年,是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
         安徽寰宇建筑
                        民营设计机构。业务领域涵盖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
           设计院
                        计与室内设计。
                        成立于 2009 年,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设计事
         安徽地平线建
                        务所甲级两项设计甲级资质,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设计的设计
         筑设计事务所
                        咨询机构,从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开始到设计、项目管理全过
         股份有限公司
                        程服务,地平线建筑设计拥有完整的设计服务体系。
    2、发行人行业地位,主要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
    结合前文所述发行人在不同行业领域获得的资质情况、行业格局、准入门槛、
终端客户及主要对手情况,对发行人行业地位、主要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如下:
    (1)行业地位
    发行人拥有独立拓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建成了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
资格齐全、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发行人重视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应用,并
在各项设计业务领域均拥有相应的核心技术,发行人主要设计作品受到住建部
(原建设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安徽省内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协会以及业主的高度认可,累计获得各类设计奖项 300 余项,被评为“中国勘察
设计协会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全国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先进企业”及“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等。凭借着全面的专业资质、
雄厚的人才力量、优良的服务能力,发行人在安徽省建筑设计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在国内建筑设计行业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2)主要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发行人拥有类别较为齐全、等级优良的建筑工程设
计以及施工图审查等业务资质,满足了公司开展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
业务的资质需求;发行人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覆盖了较
为全面的建筑领域,形成了广泛的客户类型和具有特色的服务产品;发行人具备
全面的建筑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并持续注重技术研发创新,积极参与行业或领域
标准制定;发行人在区域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已发展成为安徽省内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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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国内建筑设计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的建筑设计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
服务商。
    未来发行人拟采取以下措施巩固并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高度重视
对建筑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
企业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等的合作,
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能力,确保人才结构科学、梯队建设合理。
在巩固和提升常规设计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已开展的装配式建筑、绿色
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BIM 设计与咨询等业务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发行
人将继续巩固具有品牌知名度和地缘优势的安徽省主市场,在加强原有网点服务
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海南自
由贸易港为代表的经济核心发展区域,扩大业务覆盖区域,逐步实现全国化布局。
同时,发行人计划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信
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高效技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发行人
的管理信息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发行人将持续巩固并扩大原有的竞争优势,做强建筑
设计主业,努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发展成为建筑设计
领域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全过程专业技术咨询综合服务企业。
    (七)补充披露发行人地域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
一致,销售地域集中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安徽
省外的收入占比及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拓展省外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开拓省外市场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发行人地域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销售地
域集中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公开披
露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筑设计行业具有地域性特征,地域集中度高主
要系因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经历了由地方保护向市场开放过渡的历程,以及行业性
本地化服务特点所致,发行人地域集中度高与同行业公司相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地域集中度高与行业发展历程密切相关
    我国的勘察设计单位最早成立于上个世纪 50 年代,承担了五年计划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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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设计任务,在初期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事业单位性质。1979 年党中
央、国务院对工程设计单位做出了“要逐步实现企业化”的决定;1984 年国务
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在全行业实行了由核拨事业
费,改为收费制为主要内容的技术经济责任制;1999 年,《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
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提出了勘察设计单位由事业性质改为科技型企业,使之成
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改革目标。
    在放开市场竞争方面,从 1984 年开始,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开始实行招标投
标制度,改变了过去的由政府行政分配任务的做法,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开始逐
步建立。《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要
求,勘察设计要向企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全面推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勘
察设计单位要打破部门、地区界限,开展设计投标竞争;凡是经过审查,发给勘
察设计证书的国营、集体设计单位和个体设计者,都可参加投标竞争。但在企业
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仍存在“条块分割、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的现象,行业
保护和地方保护还未能完全消除。
    近年来,为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由流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
康发展,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了多项政策。在“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等政策背景下,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地域壁垒不断消除,对行业内企业的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地域集中度高与行业性本地化服务特点密切相关
    建筑设计行业是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对设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在项目
实施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需要设计人员与客户进行充分地沟通,特别在后期
施工配合阶段需要较多的现场服务。除本地建筑设计企业了解当地市场和需求之
外,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
原则,勘察设计为工程建设的前置条件,受到建设任务下发时间、建设规模及建
设周期要求等因素影响,呈现服务工作强度大,对服务的及时性具有较高要求等
特点,强调建筑设计企业具备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发行人深耕安徽省内
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依靠项目经验积累、技术创新及人才优势,
为省内客户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形成了较好的品牌效应。
    (3)地域集中度高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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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域集中度高的特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2019 年主要业务区域收入占比        上市前一年主要业务区域收入占比
 1      中衡设计         华东地区 76.72%                      江苏省内 97.23%
 2      启迪设计         江苏省内 41.63%                      江苏省内 93.78%
 3      华阳国际         华南地区 80.13%                      华南地区 78.33%
 4      汉嘉设计          浙江省 79.23%                        浙江省 69.9%

       建筑设计企业普遍存在一定地域性,尤其企业在未上市时受限于企业规模、
资金实力、品牌影响等因素,地域性更为明显,如中衡设计(原园区设计)2013
年的收入中 97.23%来自于江苏省,启迪设计(300500)2014 年的收入中 93.78%
来自于江苏省内。
       2、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安徽省外的收入占比及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
行人是否具备拓展省外业务的能力,发行人开拓省外市场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及
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主要业务合同、相关业务资质、人员资质、主要
荣誉、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安徽省内                16,147.75              91.98%        34,824.46          93.65%
 安徽省外                 1,408.68                8.02%        2,362.19           6.35%
         合计            17,556.42            100.00%         37,186.65         100.0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安徽省内                31,495.54              93.34%        26,380.53          88.75%
 安徽省外                 2,247.07                6.66%        3,343.91          11.25%
         合计            33,742.61            100.00%         29,724.43         100.00%

       (2)发行人来自安徽省外的在手订单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审图公司、升元图文主要在安徽省内开展业务,公司省外订单
集中在母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底,发行人母公司合计在手订单 66,587.22
万元,其中,安徽省外在手订单 4,361.41 万元,占比为 6.55%。
       (3)发行人是否具备拓展省外业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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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客户主体结构方面,建筑工程项目的客户主体主要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
房地产及其他类型企业等,安徽省内与省外市场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长年服
务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客户,具备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在技术应用方面,建
筑设计的技术标准在全国范围是统一的,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在各项设计业务
领域均拥有独立拓展业务的核心技术,并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具备在省外承
做各类建筑工程大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咨询业务的技术能力;在
客户基础方面,发行人凭借自身核心竞争优势及丰富的项目经验,多次被国内知
名房地产企业授予“最佳设计总包团队”、“优秀合作伙伴”、“优秀供应商”、“优
秀设计院”、“优质服务奖”等荣誉,并与万达、新城、恒大、华润、苏宁、旭辉、
华侨城等全国性房地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发行人开拓省外业务
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基础。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安徽省外的收入及占比较为稳定,
截至 2020 年 11 月底,安徽省外在手订单 4,361.41 万元,发行人具备拓展省外
业务的能力。
    (4)发行人开拓省外市场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开拓省外市场项目,发行人需构建省外业务拓展团队及技术服务团队,提
高省外业务拓展效率及服务供给效率,并逐步增强客户信任度,树立各省外区域
内的标杆项目和市场品牌。因此,发行人在拓展省外市场过程中,主要面临资金、
人才等方面困难。
    在资金方面,发行人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不能满足公司日益
增长的规模扩张需求,需要通过拓展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资金实力。
    在人才方面,随着省外市场的拓展,发行人对于具备建筑设计专业知识、行
业经验丰富、了解下游市场新需求和新变化、设计理念先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以及优秀的管理型人才需求明显增加,促使发行人继续培养与引进相关人才。
    针对上述主要困难及风险,发行人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在资金需求方面,发行人近年来收入利润逐年增加,资金实力也相应增强;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如总部大楼等,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必要时
发行人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同时,发行人正在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事宜,若上市成功,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及资金实力将得到进一
步提升,有利于化解省外市场开拓所需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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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才培养引进方面,发行人高度重视对建筑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
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
岗位培训,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等的合作,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
能力,确保人才结构科学、梯队建设合理。同时,发行人通过为核心人员提供具
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并通过员工持股向核心人员实施激励,保证公司核心技术
团队的稳定;发行人以构筑核心竞争力为导向,建立了市场化的项目激励与考核
机制,及时、有效地激励核心人员。通过上述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发行人员工特
别是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发行人拓展省外市场注入动力。
    (八)发行人生产部门组织机构与各项业务的对应关系,下设四个设计院
的原因及相关人员分配关系;各个生产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各
业务团队是否为固定人员,是否独立负责承接及承做业务
    根据发行人组织机构图、发行人各部门职责,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内
设的建筑设计一院、二院、三院、四院、方案创作中心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
务中的公共建筑设计和居住建筑设计业务,各分院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
的特色业务领域,如一院的政府办公建筑、二院的商业中心建筑、三院的文体建
筑、四院的医疗建筑等;规划景观设计院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城乡规
划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建筑装饰设计院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装
饰设计业务。工程技术研究(咨询)院主要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建
筑等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 EPC 总承包业务。审
图中心及审图公司主要负责施工图审查业务。升元图文主要负责工程出图、复印、
晒图、制图,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等业务,属于设计业务的辅助业务,主要服务于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同时也承接一部分外部业务。镇江分公司主要负责镇江市及
周边城市的业务承揽及承做工作。
    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在生产经营、团队建设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的内部管
理机制。随着规模日益扩大,发行人采用院所(即现在的公司和下属各设计分院)
两级组织管理模式,强调公司层面的治理能力和管控效率,对不同的业务部门实
行统一的管理和考核;发行人业务部门的设置与人员的安排主要根据业务实际需
求和过往的管理经验确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能有效地提升管理效率、工作效
率;同时,业务部门单一或部门人数过多,不利于引入内部竞争机制,限制员工


                                 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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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职位空间,不利于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发行人将各设计分院人数稳定在一
定范围具有合理性;随着公司人员规模的扩大,新业务的拓展,发行人会继续加
大引进人才力度,合理进行技术人员的整合和调配,成立新的设计分院,为持续
扩大经营规模提供支撑。
    发行人各个生产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明确,各业务团队人员
固定,均具备独立负责承接及承做业务的能力。对于部分规模较大或复杂程度较
高的项目,存在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设计的情形。

    三、关于(1)补充披露发行人业务主要区域是否已采用或拟采用政府购买

服务方式开展相关业务,政府购买服务对发行人业务模式、盈利水平、客户结

构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关于审图机构主体资格

的规定;(2)逐一对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办法》中关于审查机构的规定,说明发行人取得的资质、技术、专职审查人

员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补充披露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须取得的资质及审查人员资格情况,上述资质是否存在区域限制;结合安徽省

内取得施工图审查业务资质的企业家数,说明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4)补

充披露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建筑成果存在瑕疵,相关的权责划分

情况,发行人历史上是否存在因施工图审查业务被追溯责任的情形,是否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分析并披露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合一及全面取消两种

情形下,对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的具体影响的核查意见【《问询函》

问题 3】

    (一)发行人业务主要区域是否已采用或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
关业务,政府购买服务对发行人业务模式、盈利水平、客户结构的具体影响;
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关于审图机构主体资格的规定

    1、发行人业务主要区域是否已采用或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业
务,政府购买服务对发行人业务模式、盈利水平、客户结构的具体影响

    (1)发行人业务主要区域是否已采用或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


                                 8-3-6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业务

     根据对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人员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作为发行人主要业务区域的安徽省,尚未采用政府购
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安徽省实际情
况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成熟时采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2)政府购买服务对发行人业务模式、盈利水平、客户结构的具体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施工图审查业务相关财务资料、在北京、湖南、浙江、山
东、河南、福建等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北京、湖南、浙江、山东、河南、福建等省市已采用或拟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
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主要模式为住建部门将施工图审查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
务目录,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依法需要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交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根据该等
机构的服务数量和质量,使用财政资金向其支付费用。

     结合上述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模式、费用结算标准等,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
展施工图审查对发行人的业务模式、盈利水平、客户结构产生的具体影响分析如
下:

     ①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对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客户结构的影
响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对发行人的施工图审查业务模式主要
影响有:I、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委托方变化。发行人目前主要客户为建设单
位,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发行人客户将由建设单位变更为
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管理单位。II、收费模式发生变化。发行人目前施工图审
查业务收费模式为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以及施工图文件的审查内容等,以施工图设
计面积为基础协商确定;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收费模式将
变为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确定。



                                 8-3-6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的影响

     报告期内,按照房屋建筑、消防审查、人防审查、市政工程等划分,公司施
工图审查的审图面积、审图收入及单价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面积(万平方米)             433.19      762.79     882.84 1,069.67
       公共                     2
                     均价(元/ m )               1.12        1.28       1.11     1.01
       建筑
房屋                  收入(万元)              484.18      974.28     981.12 1,084.59
建筑               面积(万平方米)            1,144.16    2,491.54 3,080.86 2,399.63
                                2
       其他          均价(元/ m )               0.98        0.86       0.80     0.85
                      收入(万元)             1,125.61    2,152.57 2,474.81 2,042.52
                   面积(万平方米)             154.03      120.71        -        -
       公共                     2
                     均价(元/ m )               0.32        0.42        -        -
       建筑
消防                  收入(万元)               49.45       51.19        -        -
审查               面积(万平方米)             317.57      120.61        -        -
                                2
       其他          均价(元/ m )               0.29        0.27
                      收入(万元)               91.62       32.53        -        -
                   面积(万平方米)              77.36      158.66     145.38   167.76
                                2
 人防审查            均价(元/ m )               3.05        2.78       2.47     2.39
                      收入(万元)              236.02      440.95     358.39   400.17
                                   收入(万
                                                 34.79       82.68      84.71    85.42
             工程概算 1000(含)万 元)
             元以下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准(1.1)的
                                   单价
                                                              70%协商确定
                                   收入(万
                                                106.42      133.54     177.20   159.35
             工程概算 1000—5000 元)
           (含)万元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准(0.8)的
                                   单价
                                                              70%协商确定
 市政工程
                                   收入(万
                                                113.85      207.85     192.55   171.45
             工程概算 5000—10000 元)
           (含)万元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准(0.6)的
                                   单价
                                                              70%协商确定
                                   收入(万
                                                 94.14      356.89     289.36   177.96
             工程概算 10000 万元以 元)
             上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准(0.3)的
                                   单价
                                                              70%协商确定
              其他收入(万元)                  591.08      791.70     548.94   498.95
                     合计                      2,927.16    5,224.18 5,107.08 4,620.40
     注:(1)上表中房屋建筑、消防审查、人防审查均价,系根据相应业务施工图审查收入、
面积计算的平均单价;2)发行人对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安徽省发布的《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并降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2】
201 号)收费标准 70%为基础,与客户协商确定,该文件规定的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以
工程概算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工程概算额 M<1000 万元,收费 1.1‰;1000 万元≤M<5000
万元,收费 0.8‰;5000 万元≤M<10000 万元,收费 0.6‰;10000 万元≤M<50000 万元,收费
0.3‰;M≥50000 万元,收费 0.2‰;(3)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装饰施工图审查、幕墙施工图
审查、基坑支护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修改等收入。


                                         8-3-6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已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的省市中,浙江省、湖南省、
河南省、吉林省等省已经公布了施工图联合审查的结算标准,具体如下:
       (1)湖南省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序号             1                     2                   3                      备注
工程等级       大型项目            中型项目               小型项目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收费标准    1.8 元/平方米       1.6 元/平方米        1.5 元/平方米      统一按每平方米 4 元收取。

       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
  序号         工程概算(不含地价)M(万元)                     收费标准()                 备注
   1                           M≤2000                                   1.2
   2                     2000<M≤5000                                   0.9
   3                     5000<M≤10000                                  0.6                采用分段
                                                                                            累计方法
   4                    10000<M≤100000                                 0.4                计算。
   5                   100000<M≤500000                                 0.2
   6                       M>500000                                    0.08


       (2)河南省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工程类别                           按建筑面积                       按工程预算
                  公共建筑                   1.9 元/平方米                          2
带有人防工程
                   其     他                 1.6 元/平方米                       1.75
                  公共建筑                   1.7 元/平方米                       1.8
 无人防工程
                   其     他                 1.4 元/平方米                       1.5

       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
                               3000         3000-6000                  6000-10000
工程概(预)算(万元)                                                                  10000 以上
                         (含 3000 以下) (含 6000)                (含 10000)
  结算标准()                    2                  1.75                1.5                1.25


       (3)浙江、吉林省
                       工程类别                                           结算标准
                               公共建筑                                 1.3 元/平方米
房屋建筑工程
                                其 他                                   1.15 元/平方米
  消防审查                     公共建筑                                 0.4 元/平方米



                                                 8-3-6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其 他                             0.25 元/平方米
                     人防审查                                  3.65 元/平方米
                     工程概算 3000(含)万元                    概算金额 1
                工程概算 3000—6000(含)万元                  概算金额 0.6
  市政工程
               工程概算 6000—10000(含)万元                  概算金额 0.4
                     工程概算 10000 万元以上                   概算金额 0.2

    报告期内,如按照收费标准较低的浙江省、吉林省公布的施工图联合审查结
算标准测算,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施工图审查业
                                     2,927.16       5,224.18      5,107.08        4,620.40
        务营业收入①
施工图审查业务改为政府采购
                                     3,066.68       5,749.50      6,159.52        5,543.25
    后的预测营业收入②
    收入影响额③=②-①                 139.52         525.32      1,052.44           922.85
影响净利润(减少以“-”号填
                                       104.64         393.99        789.33           692.14
      列)④=③*75%

    据上表,如发行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按照浙江省、
吉林省的施工图结算标准进行测算,发行人的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入将有所增加,
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亦将产生积极影响。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会对公
司的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关于审图机构主体资格的规定

    根据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的安徽省审图机构名单、中国勘察
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出具的理事单位名单、发行人相关资质证书、安徽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无违反资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行为证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施工图审查业务起源于 2000 年。2000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
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当时
的施工图审查主体一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

    2004 年 5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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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04]16 号),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列入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
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改变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的要求。原
建设部也于 2004 年 8 月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4 号,以下简称“建设部 134 号文”),该文第五条
规定:“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2013 年 4 月颁布、2018 年 12
月修改的现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仍沿用了建设部 134 号文第五条有关规定。

    从历史上看,现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办法》第五条关于审图机构主体资格的规定,源于建设部 134 号文第五条的规定,
而建设部 134 号文颁布前,施工图审查机构主体主要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
定的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建设部 134 号文关于审查机构主体资格的规定系基
于之前的行业现状。实际上,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及原建设部颁布 134 号文后,施工图审查机构主体由原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指定的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逐步变更为企业法人为主,目前安徽省内
30 家施工图审查机构中,有 29 家系企业法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分
会 153 家理事单位中,企业法人占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比例约 82%,发行人作为企
业法人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符合目前的行业现状。

    与此同时,发行人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也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发行人及子公司审图公司自设立以来性质即为企业法人,多次通过安徽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办法》进行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主体资格获得有权主管部门认可,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于 2020 年 8 月出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无违
反资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证明》:发行人及审图公司无违反住房城乡建设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情形,市场行为良好。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符合目前行业现状,也符
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审图机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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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逐一对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办法》中关于审查机构的规定,说明发行人取得的资质、技术、专职审查人员
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及审图公司相关资质证书、资质申请文件、人员资质证书、员工
名册、社保缴纳明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质、技
术、专职审查人员数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情况如下:


  项目                  规定要求                           发行人情况

                                                (1)发行人及审图公司经安徽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认定为房屋建筑工程
                                                (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类审查机
            经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构;
  资质
            确定的审查机构
                                                (2)发行人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认定为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给水、
                                                排水、道路、桥梁)一类审查机构。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
                                               (1)发行人及审图公司就施工图审查
            系;
                                               业务制定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
            (2)审查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系》,并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 审核;
            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
                                               (2)发行人及审图公司审查人员具有
            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
                                               良好的职业道德,15 年以上所需专业
            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
  技术                                         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
            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
                                               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取得了一级
            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
            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
                                               格、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
            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
                                               师等资质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近 5 年
            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近 5 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
            程):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7 人,
            建筑专业不少于 3 人,电气、暖通、
                                                发行人及审图公司专业审查人员数量
            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
 专职审查                                       均达到规定要求。
            于 2 人;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
 人员数量   者 100 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
            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3 人。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需专业的审查    发行人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给水、
            人员不少于 7 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   排水、道路、桥梁)专业审查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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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            量达到规定要求。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的资质、技术、专职审查人员数量均符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三)补充披露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起源及发展历史,须取得的资质及审查
人员资格情况,上述资质是否存在区域限制;结合安徽省内取得施工图审查业
务资质的企业家数,说明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起源及发展历史,须取得的资质及审查人员资格情况,
上述资质是否存在区域限制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起源及发展历史

    20 世纪 90 年代末,我国建筑行业随着改革开放进程逐渐繁荣,但与此同时,
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其中不少恶性事故是由设计质量引起的。原建设部基于上述
背景,经过逐步试点,在 2000 年推动建立了施工图审查制度。2000 年 1 月 30
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79 号),规定“建设
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000 年 2 月 17
日,原建设部颁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 号),
对施工图审查的具体内容等作出了规定。由此,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正式建立。
此时,施工图审查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于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2004 年 5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发[2004]16 号),将施工图审查列入“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
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4 年 8 月,原建设部颁布了建设
部 134 号文,明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审查机构执行,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
不得使用,并对审查机构的资质等作出了规定。此后,施工图审查由行政审批调
整为由市场主体实施,建设单位按规定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并承担相应费
用。

    2018 年起,施工图审查业务管理方式开始试点新一轮改革。2018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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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
〔2018〕33 号),提出在部分省市试点“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
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2019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加快探索取消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
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又提出“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
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
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
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
共享’”。

    (2)须取得的资质及审查人员资格情况,上述资质是否存在区域限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从事
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机构须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定,施工图审查机
构分为一类和二类,专业上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超限高
层房屋建筑工程两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未对上述资质的执业区域作出限制,实践中,跨省从事
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情形较少。

    一类机构对审查人员的资格要求如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 15 年以上所
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
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
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
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 5 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
准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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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合安徽省内取得施工图审查业务资质的企业家数,说明发行人的行业
竞争地位

    根据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的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发
行人相关资质证书、发行人资质申请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安徽省内经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共 30 家,其中一类机构 19
家、二类机构 11 家。发行人及审图公司现拥有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
工程)一类审查机构资质,安徽省内取得相同资质的其他审图机构仅 2 家;发行
人拥有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一类审查机构资质,安
徽省内无其他企业取得相同资质。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在安徽省内施工图审查机构中,发行人拥有的资质等
级较高、资质类别较全,拥有较高的行业竞争地位。

       (四)补充披露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建筑成果存在瑕疵,相
关的权责划分情况,发行人历史上是否存在因施工图审查业务被追溯责任的情
形,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建筑成果存在瑕疵,相关的权责划分
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勘察设计企业
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
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
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若审查通过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后续建筑成果存在瑕疵系因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2、发行人历史上是否存在因施工图审查业务被追溯责任的情形,是否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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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承诺、本所律师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因施工图
审查业务被追溯责任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分析并披露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合一及全面取消两种情形下,对发
行人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的具体影响

    1、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合一,对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的具体
影响

    根据发行人相关资质证书、资质申请文件、发行人员工相关资质证书、安徽
省内其他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
合一系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目前多审合一
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而发行人拥有消防、人防、技防施工图审查能力的相关
人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及市政工
程(风景园林、给水、排水、道路、桥梁)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安徽省内其他
具有相同资质的企业较少。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若未来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多
审合一,发行人施工图审查的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预计不会受到重大不利
影响。

    2、施工图审查全面取消,对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的具体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在部分省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制度对保障勘察设计质量、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多
数省份目前仍在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2019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精简工程项目审批环节,
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
制等。此后,仅有深圳、山西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但深圳取消后采用政府
购买服务委托有能力机构进行抽查,山西取消后采用实行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制度
对施工图进行管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浙江、山东、福建、吉林、
宁夏等省市实行施工图审查范围缩小,对缩小范围内项目多采事后抽查方式,如
北京取消 5000 ㎡以内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取消的项目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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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事后抽查;上海取消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取消的审查项目,由
 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审图机构全覆盖质量检查;浙江采用施工图审查分类管理,取
 消 5000 ㎡以内项目的施工图审查,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对特殊项目施工许可前审
 查,一般项目施工许可后审查,对于低风险项目免审。

     从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演变历史和施工图在建筑设计行业的重要性来看,取消
 施工图审查是为了精简审批环节,但在工程施工的事前、事中、事后对施工图开
 展施工图审查仍然有一定的必要性。假设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仍有可能通过委托审图机构通过事后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施工图审查,故按
 照发行人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入减少 50%、100%,对发行人盈利水平的影响测算如
 下:

                                                                           单位:万元

                                         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50%对发行人的影响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影响后营业收入                      16,208.76    34,779.73    31,400.56    27,568.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52.51     5,731.17     4,698.86     4,32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046.87     5,118.02     4,468.66     4,342.4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减少 50%施工图审查收入对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75.79      -723.24      -699.49        -693.81
  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减少以
“-”号填列)
                                        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100%对发行人的影响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影响后营业收入                     14,745.18     32,167.64    28,847.03    25,258.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77.00     5,008.00     3,999.41     3,627.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575.03     4,395.72     3,769.62     3,606.8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减少 100%施工图审查收入对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947.63    -1,445.54    -1,398.53    -1,429.32
  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减少以
“-”号填列)

     据上表,本所律师认为,如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将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
 利影响,但不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关于(1)补充披露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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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说明其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2)补充披露水安集团与
发行人在资质方面重合的情况,建筑行业设计收入占水安集团收入、利润占比
情况;说明港航集团股权结构,水安集团的股权转让的具体安排及进展情况,
转让后不构成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依据;(3)补充披露安徽省
工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
开展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重合;(4)补充披露国控集团控制的部分从
事投资业务的企业,如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振产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的对外投资情况,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影
响的同业竞争,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如存在,说明交易的
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5)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是否
仅以细分领域、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
存在相同的客户和供应商情形;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相关内容,披露上述所有企业是
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
题 4)

     (一)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主要财
务数据,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供应商及客户情况,说明其是否对发
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主要财务数
据

     根据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注销前由其子公司
托管)、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说明、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
研究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通知
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在 2017 年之前已停业,于 2020
年 5 月注销,在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
术研究所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分别为 78.56 万元、32.05 万元、93.12 万元、136.33 万

                                     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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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585.44
万元、714.16 万元、739.39 万元、358.4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8.75 万元、-46.51
万元、61.07 万元、43.21 万元。

      2、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供应商及客户情况,说明其是否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根据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
说明、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在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网站查询的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资质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在 2017 年前已停止经营,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
研究所未取得建筑设计相关业务资质,该 2 家企业均未从事建筑设计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发行人重叠供应商及客户情形。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及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
究所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水安集团与发行人在资质方面重合的情况,建筑行业设计收入占水
安集团收入、利润占比情况;说明港航集团股权结构,水安集团的股权转让的
具体安排及进展情况,转让后不构成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依据

      1、水安集团与发行人在资质方面重合的情况,建筑行业设计收入占水安集
团收入、利润占比情况

      根据水安集团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财务数据、发行人资质证书、在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的水安集团资质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水安集团与发行
人在资质方面重合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人资质                  水安集团与发行人重合的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给水
        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甲级;
  1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 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 乙级。
        业桥梁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
        级。


                                    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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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人民防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人民防
        空工程设计乙级                         空工程设计乙级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无


      水安集团自 2017 年末开始从事建筑行业设计业务,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水安集团建筑行业设计收入依次为 491 万元、1,100 万元、548
万元,分别占水安集团同期营业收入的 0.07%、0.18%、0.19%,毛利依次为 50
万元、120 万元、80 万元,分别占水安集团同期毛利总额的 0.07%、0.19%、0.27%。

      2、港航集团股权结构,水安集团的股权转让的具体安排及进展情况,转让
后不构成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依据

      根据港航集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国控集团与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的《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安徽省国资委
《关于安徽国控集团持有水安集团、水安控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
(皖国资产权[2020]86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港航集团系国有独资公司,其
股东为安徽省国资委。

      2020 年 7 月,国控集团与港航集团签订了《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国控集团将所持水安集团全部 40.01%股份无偿
划转给港航集团,协议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后生效。2020 年 8 月 10 日,安徽省
国资委下发《关于安徽国控集团持有水安集团、水安控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
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2020]86 号),同意前述国有股无偿划转事宜。因水
安集团系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权变动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水安集团股份
无偿划转事宜已完成。

      水安集团股份无偿划转后,其控股股东由国控集团变更为港航集团,不再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而港航集团系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因此,发行人与水安集团的业务竞争不属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同业竞争。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股权转让后,水安集团不构成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
响同业竞争的依据充分。


                                      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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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的主要业务开展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重合

    根据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出具的说明、在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
主要从事《工程与建设》杂志的编辑、出版,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版面费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营
业收入依次为 28.02 万元、70.78 万元、92.69 万元、109.26 万元。安徽东南医
学图书期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安徽医科大学学生教材采购、征订、
发放及核算,以及期刊、实验动物管理、校园文创产品的设计、销售,业务收入
主要来源于期刊、实验动物管理,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依次为 140.24
万元、382.52 万元、457.59 万元、369.85 万元。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业务重合。

    (四)国控集团控制的部分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如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的对外投资情况,其
控制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的同业竞争,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的客
户、供应商,如存在,说明交易的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等的对外投资情况,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的同业竞争

    根据国控集团出具的说明,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振产业集团”)、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成
果转化基金”)、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资产管理公司”)
分别出具的确认文件,上述公司的财务报告、上述公司对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控集团控制的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主要
有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安振产业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国控资产管理公


                                  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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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4 家,该等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是否具有
序                                                    被投资企业主营
       投资主体     持股比例      被投资企业名称                          建筑设计
号                                                          业务
                                                                          相关资质

                               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
     省属企业改革
 1                    0.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权投资              否
     发展基金
                               伙)

                               安振(天津)融资租赁
 2                    100%                            融资租赁              否
                               有限责任公司

                               安振(天津)商业保理
 3                    100%                            贸易融资服务          否
                               有限公司

                               安徽安振阳明基金管理
 4                    100%                            投资管理              否
                               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资金融投资有   项 目投 资及 资产
 5                   52.62%                                                 否
                               限公司                 管理

                               安徽天成投资有限责任   项 目投 资及 资产
 6                    80%                                                   否
                               公司                   管理

                               合肥安振股权投资合伙
 7                    79%                             股权投资              否
                               企业(有限合伙)

     安振产业集团              合肥安振产业投资合伙
 8                   74.50%                           股权投资              否
                               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
 9                    35%                             担保服务              否
                               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安振小额贷款有
10                   11.23%                           发放小额贷款          否
                               限公司

                               安徽安永信财富管理咨
11                   11.23%                           企业管理咨询          否
                               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   吸收存款、发放贷
12                     5%                                                   否
                               行股份有限公司         款

                               海南金海安物业发展有   物业管理、房屋租
13                   23.81%                                                 否
                               限责任公司             赁

14                   22.39%    安徽鼎信创业投资有限   创业投资              否


                                    8-3-7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

                            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   创 业投 资管 理及
15                   18%                                               否
                            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

                                                   吸收存款、发放贷
16                  0.0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款

                            合肥宏晶微电子科技股
17                  2.64%                          IC 芯片设计         否
                            份有限公司

                            合肥泰沃达智能装备有   智能装备、背光材
18                  8.57%                                              否
                            限公司                 料研发

                            合肥国耀科技创新创业
19   科技成果转化    3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基金投资            否
     基金                   伙)

                            芜湖安芙兰科技成果转
20                   30%    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基金投资            否
                            (有限合伙)

                            六安市裕科股权创业投
21                   15%                           基金投资            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化工、机电等产品
                            安徽省金安实业有限责
22                  100%                           销 售, 房地 产开   否
                            任公司
                                                   发、房屋租赁

                            安徽省省属企业托管资   国 有资 产和 股权
23                  100%                                               否
                            产管理有限公司         的管理、运营

                            安徽省锦安商贸有限公   化工、机电等产品
24                  100%                                               否
                            司                     销售

     国控资产管理
                            安徽省轻工房地产开发
25   公司           100%                           房地产开发          否
                            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
26                  100%                           物业管理            否
                            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锦安建材有限公
27                  100%                           建筑材料销售        否
                            司

                            安徽省锦安印务有限公
28                  100%                           印刷                否
                            司




                                   8-3-7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皮革塑料有限公    塑料原料、化学危
29                   97%                                                否
                            司                      险品等销售

                            安徽省金安汇成投资有    项目投资、钢材等
30                   70%                                                否
                            限责任公司              产品销售

                            安徽省建设物资供应总
31                   100%                           建筑材料销售        否
                            公司

                            安徽省兴达纺织(集团) 纺 织品 、服 装加
32                   100%                                               否
                            公司                   工、销售(已停业)

                            安徽省汽车工贸联营      汽 车及 配件 等销
33                   100%                                               否
                            (集团公司)            售

                                                    钢材等销售(已停
34                   100%   安徽省机械供销总公司                        否
                                                    业)

                            安徽省纺织机械器材公    纺 织机 械及 配件
35                   100%                                               否
                            司                      等销售(已停业)

                            安徽省轴承工业(集团) 轴承、紧固件等销
36                   100%                                               否
                            公司                   售(已停业)

                                                    纺织品、纺织原材
37                   100%   安徽省纺织品公司                            否
                                                    料销售(已停业)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安振产业集团、科技成果转
化基金、国控资产管理公司所控制企业均未从事建筑设计相关业务,与发行人不
存在同业竞争。

     2、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如存在,说明交易的合理性,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根据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安振产业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国控资产
管理公司分别出具的确认文件、相关交易合同、招投标公示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报告期内,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安振产业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国控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中,有少量企业存在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重
叠情形,具体如下:

     (1)发行人 2019 年度主要供应商之一安徽大佳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
为安振产业集团的供应商。2019 年 11 月 15 日,安振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安振

                                  8-3-7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天津)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国
资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安振阳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与安徽大佳一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签订《高速中央广场 A 座安振集团食堂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安振产
业集团公司委托安徽大佳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服务费为 39.44 万元。上述交易系安
振产业为员工就餐采购相应餐饮管理服务而发生,采购对象和交易价格的确定履
行了招投标程序,交易合理、定价公允。

    (2)发行人 2019 年度主要客户之一国控集团,同时为国控资产管理公司相
关子公司的客户。

    2019 年 9 月 17 日,国控资产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与国控集团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约定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为国控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 1 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36.22 万元。上述交易系基于国控集团物业服务需求和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正常业务产生,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国控资产管理公司的子
公司安徽省锦安印务有限公司为国控集团提供印刷服务,发生交易金额依次为
7.78 万元、4.29 万元、16.47 万元、10.65 万元。上述交易系基于国控集团和安
徽省锦安印务有限公司正常业务产生,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合理、定
价公允。

    (五)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
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是否仅以细分领域、细分市
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相同的客户和供应
商情形;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
简称“《审核问答》”)相关内容,披露上述所有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1、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说明
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是否仅以细分领域、细分市场的不
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相同的客户和供应商情形


                                   8-3-7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除核查国控集团所控制企业的经营范围外,还通过查阅相关企业的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相关企业填写的《关于是否存在建筑设计有关业务或资质
证书情况的调查问卷》、相关企业出具的关于其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客户、
供应商重叠情况的说明、登录相关企业网站查询其主要业务和产品、登录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有建筑设计相关资质等方式对国控集团所
控制其他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进行了核查。

       经本所律师核查,如前文所述,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安徽省建筑材料科
学技术研究所、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安振产业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国
控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均未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国控集团控制的其他企
业亦未从事建筑设计业务,该等企业实际从事业务情况如下:

                                                                        是否具有建
序号             名称                 控制关系          实际从事业务    筑设计相关
                                                                          资质
        安徽国控(香港)有限公                         未开展实质性经
 1                               国控集团持股 100%                         否
        司                                             营
        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所有
 2                               国控集团持股 100%     机电产品开发        否
        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
                                                       金属材料理化性
 3      安徽省理化检测有限公司   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否
                                                       能检测
                                 100%
                                 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
        安徽科欣机械工业质量技                         未开展实质性经
 4                               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否
        术服务中心                                     营
                                 100%
                                 安徽省机械科学研究
        安徽省机械产品质量监督
 5                               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机械产品检测        否
        总站
                                 100%
                                                       电子计算机及应
        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限责
 6                               国控集团持股 100%     用产品研发、生      否
        任公司
                                                       产
                                 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    电子计算机及应
        安徽万向信息产业有限责
 7                               限 责 任公 司 持股    用产品研发、生      否
        任公司
                                 51.67%                产
                                 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    未开展实质性经
 8      合肥长征塑料厂                                                     否
                                 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营
                                                       传感器、医疗电
                                                       子产品、工业自
 9      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       国控集团持股 100%                         否
                                                       动化及仪表产品
                                                       研发、生产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                         为产权交易提供
 10                              国控集团持股 44.32%                       否
        责任公司                                       服务



                                       8-3-8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为主要污染物指
     安徽省排放权交易所有限
11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标交易、节能量      否
     责任公司
                              100%                 交易提供服务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安徽省森林资源收储中心                        抵押的森林资源
12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收储
                              100%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                        为金融资产交易
13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否
     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
                              60.49%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为中小企业投融
     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14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资提供咨询、服      否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00%                 务
                                                   水电站运营管
                                                   理、水利工程监
15   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控集团持股 100%                        否
                                                   理、检测、招标
                                                   代理
     岳西县岩湾水电有限责任   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
16                                                 水电站运营管理      否
     公司                     公司持股 66%
     安徽省水利水电技术服务   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   水利工程检测、
17                                                                     否
     中心                     公司持股 100%        技术咨询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安徽省水利水电技术
18                                                 水利工程监理        否
     监理中心                 服务中心持股 100%
     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   安徽省水利水电技术   招标代理咨询服
19                                                                     否
     公司                     服务中心持股 100%    务
                              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
20   安徽将军石水电有限公司                        水电站运营管理      否
                              公司持股 100%
     安徽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   安徽省水电有限责任
21                                                 水电站运营管理      否
     司                       公司持股 100%
     安徽省石台县六百丈二级   安徽徽能水电开发有
22                                                 水电站运营管理      否
     水电站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80%
     安徽徽能历口电站有限公   安徽徽能水电开发有
23                                                 水电站运营管理      否
     司                       限公司持股 100%
     安徽徽能湘溪岭电站有限   安徽徽能水电开发有
24                                                 水电站运营管理      否
     公司                     限公司持股 100%
                                                   证券经纪、证券
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控集团持股 25.1%   投资咨询、证券      否
                                                   承销与保荐等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商品和金融期货
26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否
                              司持股 92.04%        业务
                                                   场外衍生品业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   务、仓单服务、
27                                                                     否
     任公司                   司持股 100%          基差贸易、保险+
                                                   期货业务
     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28                                                 证券投资咨询        否
     询有限责任公司           司持股 100%




                                    8-3-8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财务顾问、设立
29                                                                       否
       司                       司持股 100%          直投基金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
30                                                   股权投资            否
       司                       限公司持股 50%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31                                                   股权投资            否
       司                       司持股 100%
       安徽安华创新二期风险投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32                                                   股权投资            否
       资基金有限公司           司持股 100%
       安徽安华创新三期风险投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33                                                   股权投资            否
       资基金有限公司           司持股 100%

     上述企业中,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部分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少量重叠,具体如下:

     (1)发行人 2019 年度主要客户之一国控集团,认购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理财产品,并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其 2019 年、2020 年公开发行的公
司债券;发行人 2017 年度主要客户之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曾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合肥
滨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国控集团提供产权交
易服务,曾向国控集团出租房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不存在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以及
仅以细分领域、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国控集团所控制
企业存在少量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相同情形,但所涉交易内
容均与发行人从事的建筑设计业务无关。

     2、参照《审核问答》相关内容,披露上述所有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如前文所述,上述所有企业中,仅水安集团从事与发行人相同业务,其他企
业虽存在少量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相同情形,但所涉交易内
容均与发行人从事的建筑设计业务无关,该等企业均不存在与发行人同业竞争情
形。

     水安集团原系国控集团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建筑、市政公用
等工程总承包业务,于 2017 年 11 月取得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此后开始
                                     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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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少量建筑设计业务,从而与建研设计产生业务竞争。国控集团系按照安徽省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要承担国有资产运营处置、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本投融
资三大战略任务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不直接参与发行人或水安集团具体业务活
动,故国控集团同时控股发行人及水安集团不会导致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或让
渡商业机会情形。同时,建筑行业设计业务未构成水安集团主要业务,且水安集
团建筑行业设计业务收入、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比例均较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水安集团建筑行业设计业务收入依次为
491 万元、1100 万元、548 万元,分别占水安集团同期营业收入的 0.07%、0.18%、
0.19%,分别占发行人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1.45%、2.96%、3.12%,水安集团建
筑行业设计业务毛利依次为 50 万元、120 万元、80 万元,分别占水安集团同期
毛利总额的 0.07%、0.19%、0.27%,分别占发行人同期毛利总额的 0.42%、0.94%、
1.31%。因此,在国控集团控制水安集团期间,水安集团与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020 年 8 月,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国控集团将所持水安集团全部 40.01%
股份无偿划转给港航集团。前述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水安集团控股股东变更为
港航集团,水安集团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发行人与水安集团的业
务竞争不属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同业竞争。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所有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情况。

    五、关于(1)发行人及其参、控股公司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经营所必要的业
务资质,是否存在所承接项目超出业务资质范围的情形;发行人拥有的具备相
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数量,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
别和数量是否符合行业相关规定,是否与满足发行人业务规模相匹配,发行人
在业务资质和从业人员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2)
即将到期的资质续期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3)参股公司持有的资质情况,相关资质对发行人开展业务的重要性,
发行人自身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原因;(4)报告期内前五大外协工程、外协服务
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5)外协工程及服务业务涉及的具体环节及内容,涉及发行人核心业务

                                  8-3-8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及重要技术的依据;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报告期内使用无劳务
资质的劳务分包商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6)发行人对
分包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责任划分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是否存在质量
纠纷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 5)

    (一)发行人及其参、控股公司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经营所必要的业务资质,
是否存在所承接项目超出业务资质范围的情形;发行人拥有的具备相应业务资
质的从业人员数量,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和数量
是否符合行业相关规定,是否与满足发行人业务规模相匹配,发行人在业务资
质和从业人员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

    1、发行人及其参、控股公司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经营所必要的业务资质,是
否存在所承接项目超出业务资质范围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及其参、控股公司拥有的资质证书等资料,发行人及其参、控股
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行业领域                   拥有的资质情况                    类别
                              1、工程设计资质,包括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
         设计业务、EPC 总 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建研设计 承包业务、施工图 乙级。                                         发行人
         审查业务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认定
                          类别为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
                          (风景园林、给水、排水、道路、桥梁)、房屋
                          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升元图文 文印业务                         无须资质                       子公司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认定类别
审图公司 施工图审查业务 为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         子公司
                        (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
                        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工
         工程质量检测业
质检公司                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程质量检测钢 参股公司
         务
                        结构工程检测、工程质量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
                        检测。
                            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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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建设工程监理业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科信监理                                                                 参股公司
           务                 3、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
                              4、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工程造价咨询业
晟元咨询                      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参股公司
           务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合同,质检公司、
科信监理、晟元咨询等参股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及其参、控股公司具备开展业务经营所必要的业务资质,不存在所承接项目
超出业务资质范围的情形。

    2、发行人拥有的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数量,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
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和数量是否符合行业相关规定,是否与满足发行人
业务规模相匹配,发行人在业务资质和从业人员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竞
争对手的差异情况

    (1)发行人拥有的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数量,发行人目前拥有的
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和数量是否符合行业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员工的资质证书、发行人主要资质的申请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各类专业注册人员 133 名,持有专业技术资格 152 项,其
中: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项,一级注册结构师 42 项,注册城市规划师 12 项,注
册设备工程师 21 项,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项,注册咨询工程师 9 项,其他注册人
员 25 项。

    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和数量与行业相关规定
比对情况如下:
                                                                          公司从业人
                资质名称                   主要人员资质和数量要求         员的类别和
                                                                          数量情况
                                       给水工程甲级各专业合计 19 人        符合要求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甲级各专业合计 26 人        符合要求
         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设计资质                               热力工程甲级各专业合计 14 人        符合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工程甲级各专业合计 21 人         符合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各专业合计 16 人     符合要求

                                       8-3-8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         变电工程乙级各专业合计 11 人        符合要求
        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人防工程乙级各专业合计 10 人        符合要求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         桥梁工程乙级各专业合计 12 人        符合要求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道路工程乙级各专业合计 12 人        符合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各专业合计 1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符合要求
                                     人
                                     市政风景园林工程一类各专业合计 19
        市政风景园林工程一类                                           符合要求
                                     人
         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
                                      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各专业合计 18 人   符合要求
施工图审 工程)一类
 查资质 市政道路工程一类             市政道路工程一类各专业合计 19 人    符合要求
        市政排水工程一类             市政排水工程一类各专业合计 21 人    符合要求
        市政给水工程一类             市政给水工程一类各专业合计 18 人    符合要求
        市政桥梁工程一类             市政桥梁工程一类各专业合计 17 人    符合要求

   注:同一人员资质可在公司申请各类资质时共用。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和
数量符合行业相关规定。

    (2)是否与发行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根据发行人的投标文件、取得的中标通知书、签订的业务合同等资料,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和数量与发行人业务规
模相匹配,具体理由如下:

    ①发行人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该等业务主要通过
招投标方式取得。发行人在投标时,根据业务规模、性质的不同,需要在投标文
件中分别列明公司拥有的资质以及从业人员的情况,只有公司资质和从业人员情
况符合客户和业务的需要,公司才能取得相关业务。

    ②经比对发行人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发行人拥有的业务资质较为齐备,拥
有注册资格人数较多,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进行市场开拓和竞争。

    (3)发行人在业务资质和从业人员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的差异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员工资质证书、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的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公开披露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8-3-8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在业务资质和从业人员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
如下:
 名称                  拥有注册资格人数                          设计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42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8
中衡设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4 名,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
计       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1 名,其他注册 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等
         人员 18,合计 123 名。
         一级注册建筑师 75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3 建筑行业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
启迪设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7 名,注 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
计       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5 名,其他注册人员 40 级、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
         名,合计 200 名。                            施设计甲级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
         一级注册建筑师 63 名,二级注册建筑师 12 名,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
筑博设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7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市政行业桥
计       (暖通空调)8 名,其他注册人员 22 名,合计 132
                                                        梁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
         名。
                                                        工程专业乙级等
         一级注册建筑师 78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2
华阳国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9 名,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
际       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5 名,其他注册
         人员 36 名,合计 210 名。
         一级注册建筑师 64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4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
汉嘉设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28 名,二级注册建造师 21 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勘察
计
         名,其他注册人员 69 名,合计 226 名。       类专业类(岩石工程)甲级等
         一级注册建筑师 7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7 名,
华图山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
鼎       (暖通空调)3 名,其他注册人员 9 名,合计 29 资质
         名。
合肥工
业大学   一级注册建筑师 28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9
设计院   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7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集团)   程师(给水排水)6 名,其他注册人员 18 名,合 甲级等
有限公   计 78 名。
司
安徽省   一级注册建筑师 5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 名,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建筑科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
学研究   (给水排水)3 名,其他注册人员 11 名,合计 32
                                                       程专业甲级等
设计院   名。
安徽寰   一级注册建筑师 15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7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宇建筑   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
                                                        甲级等
设计院   (供配电)4 名,其他注册人员 9 名,合计 49 名。
安徽地   一级注册建筑师 3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1 名,注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平线建   册监理工程师 1 名,合计 5 名。


                                       8-3-8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筑设计
事务所
股份有
限公司
         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名,一级注册结构师 42 名,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
         注册城市规划师 12 名,注册设备工程师 21 名,
                                                       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
发行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名,注册咨询工程师 9 名,其
                                                       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
         他注册人员 25 名,各类专业注册人员共 133 名,
                                                       力工程)专业甲级等
         持有专业技术资格 152 项。

    2、即将到期的资质续期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及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相关资质证书、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员工名册、发行人相
关员工的资质证书、发行人资质申请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审图公司目前持
有的两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及发行人持有的审查范围为房屋建
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市政风景园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
构认定书》将于 2021 年到期。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就该等资
质的续期安排如下:

    (1)发行人将申请对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市
政风景园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续期。经比对《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具备该规定要
求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资质和数量等条件,上述资质续期不存
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审图公司将申请对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续期。经比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审图公司具备该规定要求的技术管理
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资质和数量等条件,上述资质续期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

    (3)为进行业务整合,审图公司已申请注销审查范围为市政风景园林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工程、市政给水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转由发行人申请该资质。发行人此前已被认定为市政风景
园林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被认定为市政给水工程、

                                      8-3-8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市政排水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机构。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即将到期的资质,具有明确的续期安排,不存
     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3、参股公司持有的资质情况,相关资质对发行人开展业务的重要性,发行
     人自身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原因

           (1)参股公司持有的资质情况

           根据发行人参股公司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参股
     公司持有的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资质类别               证书编号             资质范围/级别         有效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      至 2023 年 10 月
                              913401007901365693JC-A
           构资质证书                                检测                      13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      至 2023 年 11 月
                              913401007901365693JC-B
           构资质证书                                工程检测                  08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工程质量检测主体结构      至 2023 年 11 月
                              913401007901365693JC-C
           构资质证书                                工程现场检测              08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至 2022 年 06 月
                            913401007901365693JC-D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构资质证书                                                     01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工程质量检测钢结构工 至 2023 年 11 月
质检公司                    913401007901365693JC-E
         构资质证书                                程检测               08 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 至 2022 年 12 月
                              913401007901365693JC-FG
           构资质证书                                 检测                   17 日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 至 2024 年 12 月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B234045397
                                                       量乙级               17 日
                                                       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                          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至 2023 年 09 月
                              2132018024
           质证                                        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26 日
                                                       等级为乙级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至 2024 年 07 月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E234001747-4/4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05 日
科信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至 2023 年 08 月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E134001740-4/4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03 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                                                  至 2021 年 06 月
晟元咨询                      甲 001834004200          —
           级资质证书                                                          03 日

           (2)相关资质对发行人开展业务的重要性

           根据质检公司、科信监理、晟元咨询出具的说明、参股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财


                                            8-3-8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务报表、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参股公司承接的业务
       规模及占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比例情况如下:
                                                                    占发行人同类业务
              时间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收入(元)
                                                                      的比例情况
                           质检公司   质量检测   27,386,735.02         无同类业务
          2020 年 1-6 月 科信监理     工程监理   11,562,238.85         无同类业务
                         晟元咨询     工程造价   22,079,891.33         无同类业务
                           质检公司   质量检测   41,238,939.75         无同类业务
            2019 年度      科信监理   工程监理   22,074,194.85         无同类业务
                           晟元咨询   工程造价   47,061,917.93         无同类业务
                           质检公司   质量检测   21,205,611.47         无同类业务
            2018 年度      科信监理   工程监理   21,376,742.38         无同类业务
                           晟元咨询   工程造价   38,586,690.56         无同类业务
                           质检公司   质量检测   11,518,079.06         无同类业务
            2017 年度      科信监理   工程监理   19,046,427.84         无同类业务
                           晟元咨询   工程造价   24,838,697.20         无同类业务

           鉴于发行人未与参股公司经营同类业务,且参股公司的收入规模远低于发行
       人,本所律师认为,参股公司拥有的相关资质,对发行人开展业务不具有重要性。

           (3)发行人自身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建筑设计相关业务,未开展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
       等业务,因此未申办取得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相关资质。

           4、报告期内前五大外协工程、外协服务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供应商登记信息、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访谈,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外协工程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有 4 家外协工程供应商,该等外协工程供应商的名称、
       成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权结构
                                                       (万元)

                                            8-3-9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
       中铁十九局集
 1                    2001.12.26 发区荣华南路 19 号 1 号 508,000.0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团有限公司
                                 楼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
       安徽合汇建设              集镇金岗大道与万安路
 2                    2014.08.18                            1,239.00 刘德芳持股 40%;李康持股 60%
       工程有限公司              交口林东科技楼 2 栋
                                 1-102 室
                                                                     徐文飞持股 20.49%;蒋勇持股 12.99%;
                                                                     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10.06%;吴丹持股 9.08%;合肥市兴泰
                                                                     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8.9%;洪栋梁持股 6.8%;合肥兴泰科
                                                                     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股 6.19%;蒋乘
       合肥达美建筑                                                  成持股 5%;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
 3     装饰工程有限   1997.05.26                           31,000.00 司持股 4.84%;仲伟宝持股 3.23%;蒋
                                   1068 号
       责任公司                                                      茂珍持股 2.58%;合肥市开泰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58%;合肥市
                                                                     国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股
                                                                     1.47%;王璇持股 1%;王凌云持股 1%;
                                                                     沈延持股 1%;衡岚持股 1%;陈伟持股
                                                                     0.97%;盛祥云持股 0.51%;陈建林持
                                                                     股 0.32%
       安徽八方工程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白
 4                    2006.12.19                            6,007.00 夏守国持股 80%;胡亦频持股 20%
       有限公司                    龙镇农贸市场北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外协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服务前五大服务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住所、注
       册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①2020 年 1-6 月
                                                           注册资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权结构
                                                           (万元)
                                                                    李贵来持股 51.8%;发行人持股 20%;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
                                                                    唐雪芹持股 18%;王纪萍持股 6%;崔莉
 1     晟元咨询       2012.01.06 江西路 203 号金色名郡 1     120.00
                                                                    持股 4%;孔立持股   0.1%;吴绿燕持
                                 号综合楼 1504-1507 室
                                                                    股 0.1%
       六安市建筑工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六安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
 2     程施工图设计   2000.12.20                             100.00
                                   市行政服务大楼第九层               员会持股 100%
       文件审查中心

                                              8-3-9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中人防规划设                                              中人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5.3%;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3     计研究院有限   2014.05.05                                 北京中防有道科技有限公司 20.5%;李
                                 号置地广场 D 幢办 505  5,001.00
       公司安徽分院                                              代辉 14.2%
                                                                 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60%;中鼎海诚(北京)工程设计咨询有
       北京清尚建筑                                              限公司持股 20%;程浩持股 2%;王建国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4     设计研究院有   2005.12.28                        1,000.00 持股 2%;李超持股 2%;何樾持股 2%;
                                 号院 7 号楼 0601
       限公司                                                    宋立民持股 2%;吴长顺持股 2%;奚聘白
                                                                 持股 2%;杨玉尧持股 2%;牛瑞龙持股
                                                                 2%;吴诗中持股 2%
       安徽省人防建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
 5                    1995.08.11                              300.00 储云霞持股 59.53%;王月逵持股 40.47%
       筑设计研究院                州大道 628 号

            ②2019 年度
                                                           注册资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权结构
                                                           (万元)
                                                                     李贵来持股 51.8%;发行人持股 20%;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
                                                                     唐雪芹持股 18%;王纪萍持股 6%;崔莉
 1     晟元咨询       2012.01.06 江西路 203 号金色名郡 1      120.00
                                                                     持股 4%;孔立持股   0.1%;吴绿燕持
                                 号综合楼 1504-1507 室
                                                                     股 0.1%
       六安市建筑工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六安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
 2     程施工图设计   2000.12.20                              100.00
                                   市行政服务大楼第九层                员会持股 100%
       文件审查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
       上海鼎实建筑              山路 101 号 12 幢 F 区                上海鼎世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                    2008.06.20                            1,000.00
       设计有限公司              5208 室(上海市崇明工                 89.2%;刁睿持股 10.8%
                                 业园区)
       广东省集美设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
 4     计工程有限公   1985.01.15                                       广州美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100%
                                   257 号                   5,002.60
       司
       安徽省交通规
       划设计研究总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    45454.269 A 股上市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
 5                    1994.03.11
       院股份有限公                樟大道 180 号                   8 限公司持股 48.63%
       司

            ③2018 年度
                                                           注册资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权结构
                                                           (万元)
       中国建筑西南
                                   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 8
 1     设计研究院有   1991.12.1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号                     38,331.00
       限公司
       六安市建筑工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六安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
 2                    2000.12.20                              100.00
       程施工图设计                市行政服务大楼第九层                员会持股 100%


                                              8-3-9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文件审查中心
                                                                      李贵来持股 51.8%;发行人持股 20%;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
                                                                      唐雪芹持股 18%;王纪萍持股 6%;崔莉
 3     晟元咨询        2012.01.06 江西路 203 号金色名郡 1      120.00
                                                                      持股 4%;孔立持股   0.1%;吴绿燕持
                                  号综合楼 1504-1507 室
                                                                      股 0.1%
                                                                  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60%;中鼎海诚(北京)工程设计咨询有
       北京清尚建筑                                               限公司持股 20%;程浩持股 2%;王建国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4     设计研究院有    2005.12.28                        1,000.00 持股 2%;李超持股 2%;何樾持股 2%;
                                  号院 7 号楼 0601
       限公司                                                     宋立民持股 2%;吴长顺持股 2%;奚聘白
                                                                  持股 2%;杨玉尧持股 2%;牛瑞龙持股
                                                                  2%;吴诗中持股 2%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
       华凯建筑设计
                                 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903
 5     (上海)有限公 2011.04.20                               100.00 张丛兰持股 50%、高山兴持股 50%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司
                                 区)

            ④2017 年度
                                                             注册资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权结构
                                                             (万元)
       中国建筑西南
                                    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 8
 1     设计研究院有    1991.12.1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号                     38,331.00
       限公司
                                                                      李贵来持股 51.8%;发行人持股 20%;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
                                                                      唐雪芹持股 18%;王纪萍持股 6%;崔莉
 2     晟元咨询        2012.01.06 江西路 203 号金色名郡 1      120.00
                                                                      持股 4%;孔立持股   0.1%;吴绿燕持
                                  号综合楼 1504-1507 室
                                                                      股 0.1%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
       深圳凯捷装饰
 3                     1996.03.06 保税区市花路福年广场 B 5,598.00 肖萍持股 100%
       工程有限公司
                                  栋 416
       六安市建筑工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六安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
 4     程施工图设计    2000.12.20                              100.00
                                    市行政服务大楼第九层                员会持股 100%
       文件审查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
       上海鼎实建筑               山路 101 号 12 幢 F 区                上海鼎世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                     2008.06.20                            1,000.00
       设计有限公司               5208 室(上海市崇明工                 89.2%;刁睿持股 10.8%
                                  业园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除晟元咨询系发行人参股公司外,上述供应商与发
       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关于外协工程及服务业务涉及的具体环节及内容,涉及发行人核心业务
       及重要技术的依据;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披露报告期内使用无劳

                                               8-3-9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商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的核查意见

    (1)外协工程及服务业务涉及的具体环节及内容,涉及发行人核心业务及
重要技术的依据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业务合同、对相关供应商的访谈等资料,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工程和外协服务业务涉及的具体环节及内
容情况如下:

    ①外协工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工程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为 EPC 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
环节,包括装修装饰工程、建筑维修工程等。发行人将该等业务环节进行业务分
包,系因发行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②外协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服务涉及的业务环节主要为概算及造价咨询、效果制
作、施工图审查的技术协调服务、部分辅助业务等。其中,发行人将概算咨询业
务进行分包,系因概算咨询业务投入产出比较低;发行人将造价咨询进行外包,
系因发行人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发行人将部分施工图审查的技术协调服务进行外
包,系因施工图审查中,送审材料的接收整理、转交、技术协调、客户对接等工
作价值较低,进行服务外包有助于聚焦审查主业;发行人将部分效果制作及辅助
业务进行外包,系因发行人为更好的完成主体设计服务所致。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进行工程外协、服务外协,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的核心业务为建筑设计业务,对于相关辅助环节,因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更好的为
客户提供设计、咨询等核心服务而选择了部分工程外协、服务外协,发行人进行
工程外协、服务外协,不涉及发行人核心业务及重要技术。

    (2)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披露报告期内使用无劳务资质的
劳务分包商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①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业务合同,主要外协厂商的资质证书,并经本


                                 8-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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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外协服务主要为工程施工、概算及造价咨
     询、施工图审查技术协调服务、效果制作以及部分设计辅助业务。其中,工程施
     工、概算及造价咨询以及部分设计辅助业务需要外协供应商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
     施工图审查技术协调服务及效果制作无须外协供应商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供应商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服务类别    具体服务内容           拥有的业务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
      安徽合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
                                         外协工程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
                                                                      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
         安徽八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
                                                                        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
              晟元咨询                               概算及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施工图审查技术
六安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无须资质
                                                       协调服务
                                                                      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
中人防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分院                    人防设计
                                                                        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室内设计      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项乙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
      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人防设计      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乙级
      上海鼎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效果制作               无须资质
                                         外协服务 施工图审查技术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无须资质
                                                    协调服务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室内设计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方案设计及咨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                   甲级
    华凯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效果制作               无须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
      深圳凯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室内设计
                                                                      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


                                            8-3-9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
质。

    ②披露报告期内使用无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商的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人相关分包合同、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进行劳务分包的情形。

    ③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如前文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发行
人不存在劳务分包的情形。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
风险。

    6、发行人对分包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责任划分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项
目是否存在质量纠纷

    (1)分包业务的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高度重视
分包业务的质量,制定了《设计总承包中专项对外分包的管理办法》《工程总承
包(EPC)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分包业务质量控制措
施,具体如下:

    依据发行人《设计总承包中专项对外分包的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金额达 3 万元以上服务分包,金额达 200 万元
以上的工程分包,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分包供应商。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业务
资质、专业能力、服务能力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和市场占有率
领先的企业作为分包供应商。通过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能力,发行人在
源头上对分包业务的质量进行把控。

    在确定具体分包供应商后,发行人与其签订分包合同,明确交付成果的期限、
质量等内容。根据工程分包、服务分包的不同,发行人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跟进
分包合同的执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分包商,公司除追究其相关责任外,还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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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暂停 6 个月服务资格、暂停本年度及下年度服务资格、
淘汰出分包库等处理措施。通过建立严格的处理措施,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发
行人能够对分包业务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2)分包业务的责任划分

    根据发行人签订的 EPC 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分包合同、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等资料,发行人分包业务的责任划分情况如下:

    ①工程分包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之规定,工程总
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
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工
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在具体的分包业务中,发行人与供应商一般在分包合同中约定,若工程质量
达不到供应商承诺的质量等级,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
延误责任。

    ②服务分包

    发行人与业主一般在签订的设计合同中约定,发行人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进
度向业主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发行人与服务分包供应商一般在签订的分包合同中约定,服务分包供应商应
对其分包范围内提交的成果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相关服务不能满足业主要求,供应商需按照发行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
应责任。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是否存在质量纠纷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访谈、并
经本所律师登录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不存在质量纠纷。

    六、关于(1)补充披露发行人参股设立晟元咨询的背景及入股价格公允性,
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披露双方业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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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作模式、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占各自同类交易比重,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作
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
充披露除已在招股说明书里披露的交易情况外,晟元咨询及其股东是否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
(3)补充披露国控集团、安振集团相关装饰装修设计 EPC 项目是否均履行招投
标程序,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家数,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上述 EPC 项目
毛利率是否与同类项目保持一致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 6)

     (一)发行人参股设立晟元咨询的背景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其他股东的基
本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披露双方业务合作模式、交易
内容、交易金额占各自同类交易比重,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作方式是否符合
行业惯例,发行人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参股设立晟元咨询的背景及入股价格公允性

     根据晟元咨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为建院有限前,曾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但对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
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60%”的规定,拟
设立的建院有限股东及股权结构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

     因看好造价咨询业务的发展,同时为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要
求,发行人与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李贵来、唐雪芹等人,按照《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晟元咨询。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入股晟
元咨询的价格均为 1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入股价格公允。

     2、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晟元咨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晟元咨询其他股东填写的调查表或对该
等股东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发行人外,晟元咨询尚有 6 名股东,该等
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                                         是否持有发行
       姓名                           身份证号          任职情况
号            (万元) 例(%)                                         人股份
                                                       晟元咨询董事
 1   李贵来     62.16    51.80    3408221976****551X                      否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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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晟元咨询总经
 2   唐雪芹    21.60   18.00   3401031966****3529                      否
                                                        理
 3   王纪萍     7.20   6.00    3401031957****3527   晟元咨询员工       否
 4   崔   莉    4.80   4.00    3401041980****052X   晟元咨询员工       否
                                                    晟元咨询退休
 5   孔   立    0.12   0.10    3401031954****4042                      否
                                                        返聘
                                                    从晟元咨询离
 6   吴绿燕     0.12   0.10    3401041949****352X                      否
                                                          职

     上述晟元咨询其他股东中,李贵来持有晟元咨询 51.80%股权且担任董事长;
唐雪芹持有晟元咨询 18.00%股权且担任总经理,同时持有质检公司 5.00%股权并
担任董事;王纪萍持有晟元咨询 6.00%股权且在晟元咨询任职;崔莉持有晟元咨
询 4.00%的股权且在晟元咨询任职;孔立、吴绿燕分别持有晟元咨询 0.1%股权,
设立时均为退休返聘在晟元咨询任职。除上述情形外,上述晟元咨询股东未持有
其他公司股权或在其他单位任职。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除唐雪芹持有质检公司 5%股权且担任其董事外,晟
元咨询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双方业务合作模式、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占各自同类交易比重,交易定
价是否公允,合作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的原因及
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及晟元咨询出具的说明、相关交易合同、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晟元咨询相关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晟元咨
询业务合作模式为,经发行人履行招标程序并确定晟元咨询中标后,双方签订年
度概算及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对造价咨询服务的结算单价作出约定,在发行人因
具体设计项目需要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时,双方按照框架协议约定价格签订单项造
价咨询服务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晟元咨询采购的内容主要为经营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发行人与晟元咨询交易金额
分别为 258.37 万元、217.98 万元、318.00 万元、113.82 万元,占发行人同期
营业成本的比例依次为 1.36%、0.98%、1.29%、0.98%,占晟元咨询同期营业收
入比例依次为 10.40%、5.65%、6.7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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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与晟元咨询签订的框架协议约定,概算编制费根据设计费扣除分包后
金额,按 200 万元以内的 4%、800 万元以内的 3.5%、800 万元以上的 3%标准确
定,不高于《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建设[2000]207 号,2016 年 12 月废止)
中经济类工作在设计工作中的综合工比为 5%标准,其他工程造价咨询费参照《关
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 2007(86)号文,
有效期 3 年]规定指导价的 78%确定。因此,发行人与晟元咨询交易定价公允。

       造价咨询业务一般是在建筑设计项目的初始阶段对项目的投资、工程造价等
进行的经济评价和咨询,需要造价咨询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而晟元
咨询长期为发行人提供造价咨询等服务,其服务效率、质量等均在长期合作中得
到发行人认可。与此同时,发行人也通过履行招标程序、与第三方造价咨询类公
司合作等方式,对市场上造价咨询类公司的服务价格等进行比较,认为晟元咨询
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较好、收费较为合理,故发行人造价咨询类服务主要向
晟元咨询采购,向独立第三方采购该类服务较少,相关合作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晟元咨询交易定价公允,合作方式符合行业
惯例,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采购造价咨询服务金额较小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

       (二)除已在招股说明书里披露的交易情况外,晟元咨询及其股东是否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
往来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晟元咨询出具的确认
文件及对其股东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交易情
况外,晟元咨询及其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
资金、业务往来,但与发行人部分客户、供应商存在业务往来,具体如下:

       1、晟元咨询与发行人的部分客户业务往来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晟元咨询销售额   建研设计销售额
                                     2020 年 1-6 月
 1      合肥星泓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65.71             6.51
 2      合肥万科东昇地产有限公司                               28.71            11.47



                                        8-3-10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   合肥华侨城环巢文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8.52          435.65
    4   合肥万科瑞翔地产有限公司                    28.30            0.57
    5   合肥万科瑞成地产有限公司                    27.55            0.04
    6   合肥润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40          119.29
    7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1.89            2.51
    8   合肥金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19           21.13
    9   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16.29            8.98
 10     安徽启迪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10            0.94
 11     合肥苏宁悦城置业有限公司                     5.82          166.08
 12     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6          116.51
 13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61           30.00
                                      2019 年度
1        合肥万科瑞翔地产有限公司                  157.54            1.28
2        合肥万科东昇地产有限公司                  142.74            3.87
3        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31.50           57.24
4        合肥万科瑞成地产有限公司                   89.53            0.28
5        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8.45            2.85
6        合肥星泓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80.69            7.98
7        合肥苏宁悦城置业有限公司                   69.85          517.87
8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7.17            0.44
9        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46.85            2.08
10       安徽启迪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2.35          134.45
11       合肥金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29           15.32
1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37.74            0.59
13       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                       20.27            0.33
14       阜阳尧泰海洋公园文旅有限公司               16.98           10.19
15       舒城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10            0.59
16       安徽长海医院有限公司                       10.50          137.74
17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43            0.55
18       合肥庐阳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65           14.72
19       合肥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61            2.67
20       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5.28            0.28
21       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11            0.02
                                      2018 年度


                                         8-3-10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1    合肥万科瑞翔地产有限公司                   397.76           29.34
    2    合肥保利和筑房地产有限公司                 159.14           13.02
    3    安徽启迪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7.32           91.40
    4    合肥万科瑞成地产有限公司                   137.40           36.88
    5    合肥万科东昇地产有限公司                   127.55            2.86
    6    华润置地(合肥)有限公司                   109.80            0.28
    7    安徽皖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06.74          102.30
    8    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44           87.59
    9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44           13.76
    10   合肥联创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64            7.85
    11   合肥融创新领置业有限公司                    34.13            0.28
    12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70            1.74
    13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4.71            5.92
    14   合肥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50           15.23
    15   合肥京商融合置地有限公司                    18.87            3.67
    16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8.87            7.08
    17   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                        16.04           26.42
    18   合肥星泓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12.54           29.31
    19   巢湖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8.77           16.44
    20   合肥泊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8.43            2.01
    21   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6.08           34.54
    22   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3.77            0.47
    23   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0.75            0.75
                                        2017 年度
1         合肥万科瑞翔地产有限公司                  291.05           23.34
2         合肥万科金湾地产有限公司                  112.74            0.85
3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7.35            0.21
4         合肥万科东昇地产有限公司                   99.75            2.97
5         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7.83          215.05
6         合肥保利和筑房地产有限公司                 47.82           21.70
7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7.84            2.27
8         合肥星泓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32.79           51.18
9         合肥庐阳华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53           28.84
10        合肥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77            0.98


                                         8-3-10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11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72             8.67
12     安徽皖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4.91           205.61
13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1.70           198.99
14     安徽启迪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18           185.70
15     合肥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16.63             0.47
16     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13.63            23.22
17     合肥盈富置业有限公司                                 12.26            12.74
18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9.43           195.75
19     淮南新华医疗集团                                      5.45             1.60
20     界首市厚基置业有限公司                                1.89             1.01
21     合肥和融房地产有限公司                                1.28            31.11
22     安徽安粮置地有限公司                                  0.09             6.17

     2、晟元咨询与发行人的部分供应商业务往来
                                                                         单位:万元
序
                    供应商名称                     建研设计采购额   晟元咨询采购额
号
                                  2020 年 1-6 月
 1    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3.48             0.77
 2    安徽网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1             0.80
                                      2019 年度
 1    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9.16             1.32
 2    安徽网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94             3.22
 3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0.52             7.80
 4    安徽同德印务有限公司                                   0.32             0.19
                                      2018 年度
 1    安徽文华软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6.04             0.20
 2    合肥三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06             0.61
 3    安徽网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6             0.70
                                      2017 年度
 1     合肥三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4            76.31
 2     安徽同德印务有限公司                                  0.07             0.06

     (三)国控集团、安振集团相关装饰装修设计 EPC 项目是否均履行招投标
程序,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家数,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上述 EPC 项目毛


                                       8-3-10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利率是否与同类项目保持一致

    1、国控集团、安振集团相关装饰装修设计 EPC 项目是否均履行招投标程序,
项目中主要竞争对手、家数,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国控集团、安振集团相关装饰装修设计 EPC 项目相关招投标文件,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 2019 年 2 月 28 日,受国控集团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徽盐世纪广场 A 座装饰装修设计
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算 1800 万元,规定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招标公告发布后,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共 3 家,分别为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安徽省
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2019 年 3 月 20 日,安徽省招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了项目中标候选人,发行人
为第一候选人,公示期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2019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被公示为中标人。2019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收到中标通知书,2019
年 4 月 2 日,发行人与国控集团签订了合同。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受安振集团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安
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
饰 EPC 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算为 820 万元,规定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符合
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共 3 家,分别为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
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2019 年 1 月 21 日,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了项目中标候选人,发行人为第一候选人,公示
期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2019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被公示
为中标人。2019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收到中标通知书,2019 年 3 月 8 日,发行
人与安振集团签订了合同。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国控集团、安振集团相关装饰装修设计 EPC 项目均履
行了招投标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 EPC 项目毛利率是否与同类项目保持一致



                                   8-3-10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 EPC 项目相关财务数据、相关承包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EPC 总承包项目共 5 项,除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建筑外墙
维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未完成外,其他 4 个项目均已经完成,该等已
完成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
  1                                               793.71        712.47     10.24%
         装饰 EPC 项目
         国控集团-徽盐世纪广场 A 座装饰装修设计
  2                                               1,501.98     1,335.93    11.06%
         施工总承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肥创新研究院科研及
  3                                               1,662.88     1,440.14    13.39%
         研究生培养基地设计及装修改造
         合肥市公安局打击犯罪侦查作战平台、网安
  4                                               610.87        540.39     11.54%
         监控中心及鉴定中心装饰工程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国控集团、安振集团相关装饰装修设计 EPC 项目毛利
率与同类项目基本一致。

       七、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原因及去向,相关变动是否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 7)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的辞职文件、国控集团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三会会议材
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设立以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
况及其原因、去向如下:

      1、郑梦华在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李挺于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监事。2020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郑梦华被选举为公司监事,李挺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2、毕功华在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毕功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任公司副总经
理。

      3、韦法华自 2017 年 6 月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8 月,公
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韦法华兼任公司董事。

      4、朱兆晴在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执
行总工程师。2020 年 8 月,因工作分工调整,朱兆晴未再担任副总经理,仍任
公司董事、执行总工程师。

                                      8-3-10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5、姚茂举在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执
       行总建筑师。2020 年 8 月,因工作分工调整,姚茂举未再担任副总经理,仍任
       公司董事、执行总建筑师。

           6、鲍时满原系国控集团员工,在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担任公司
       监事。2018 年 8 月,因被安徽省国资委调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
       师,鲍时满辞去公司监事一职。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
       为具体任职变化,仅个别监事辞任后未在公司任职,故该等变动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关于(1)受让取得的专利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取得时间、出让方基
       本情况,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部分共同所有的专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发行人的重要性、主要开发方、
       使用专利期限、是否可以授权第三方使用,发行人是否存在丧失对相关专利使
       用权的可能,是否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核查意见。(《问询
       函》问题 8)

           (一)受让取得的专利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取得时间、出让方基本情况,
       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转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
       网站查询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 26 项,均系原始取得,不存在受让取得的专利。

           (二)部分共同所有的专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发行人的重要性、主要开
       发方、使用专利期限、是否可以授权第三方使用,发行人是否存在丧失对相关专
       利使用权的可能,是否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专利证书、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共有专利权人出具的确认
       文件、相关合作研发协议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他人共同所有的
       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对发行人的重要性 主要开发方     专利期限
 1     大型铜像壁板与主钢北京航天斯达科技有限业务储备专利       北 京 航 天 斯至 2025.07.24

                                          8-3-10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架间的连接装置       公司、建研设计、北京                      达科技有限
                         强度环境研究所                            公司、建研设
                                                                   计
                       北京强度环境研究所、                        北京强度环
    铜构件与钢筋砼基础
2                      建研设计、北京航天斯 业务储备专利           境研究所、建 至 2025.07.24
    结构节点连接结构
                       达科技有限公司                              研设计
                         建研设计、北京强度环                      建研设计、北
3   抗形变连接结构       境研究所、北京航天斯 业务储备专利         京 强 度 环 境 至 2025.07.24
                         达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所
    一种配置蝴蝶梁的轻 建研设计、建华建材(安
4                                             业务储备专利         建研设计       至 2026.11.08
    型预制剪刀梯       徽)有限公司
    一种全预制的剪刀梯 建研设计、建华建材(安
5                                             业务储备专利         建研设计       至 2027.3.23
    梯段板间分隔墙     徽)有限公司
                                                                   合肥能安科
    一种预警型智能充电 合 肥 能 安 科 技 有 限 公
6                                                 业务储备专利     技有限公司、至 2038.12.05
    桩                 司、建研设计
                                                                   建研设计
    一种灌浆口在上的钢 合肥工业大学、建研设                        合肥工业大
7                                           业务储备专利                        至 2028.12.26
    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计                                          学、建研设计

        上述专利共有人未就共有专利权的行使作特别约定,因此,各共有人可以依
    据《专利法》规定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共有专利,许可他
    人实施共有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就上述共有专利,发行人依法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专利证书》,
    并一直足额缴纳专利费用,相关专利亦处于维持状态。因此,发行人不存在丧失
    相关专利使用权的可能。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持有的共有专利均系业务储备专利,发行人可
    以依据《专利法》规定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共有专利,发
    行人不存在丧失相关专利使用权的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九、关于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与期限,是否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条件,是否存在无法持续获得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发行人经营成果对政府
    补助、税收优惠等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 9】

        (一)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与期限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鉴证报告、
    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相关税收


                                           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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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的条件与期限如下:

    1、所得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
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
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
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017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
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至 2019 年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 年 12 月 4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
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公布安徽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20〕35 号),发行人通过安徽省 2020 年第一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 GR202034000427,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年至 2022 年发行人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 2018
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应纳税所
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


                                  8-3-10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税
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与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的应纳税
所得额相关,随着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可能导致
其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

    2、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
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 号)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
文 2017 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 2018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
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4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发行人及子公司审图公司自 2019 年 4 月起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自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享受
该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7 号)规定,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
应纳税额。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自 2019 年 10 月起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否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8-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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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权属证书、发行人
研发人员统计情况、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所在地安全生产、环保
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认定条件                        发行人情况              是否符合
第十一条(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 发行人成立于2012年02月21日,
                                                                        符合
成立一年以上”。                       存续期已达一年以上。
第十一条(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 发行人拥有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
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知识产权,
                                                                        符合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 能够对主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
识产权的所有权”。                     心支持作用。
                                       对发行人主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
第十一条(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
                                       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                                    符合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高技术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服务业中的研发与设计服务。
第十一条(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 发行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符合
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的比例不低于10%。
第十一条(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
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 发行人(母公司口径)2019年度
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 销售收入为3.25亿元,最近三个
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会计年度(2017至2019年度)研
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符合
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 例为3.42%,比例不低于3%;企
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 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 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 的比例为100%。
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第十一条(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
                                       近一年高新技术服务收入占企业
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符合
                                       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0%”。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
                                       目前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包
第十一条(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
                                       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     符合
到相应要求”。
                                       作权),并实现多项技术的科技
                                       成果转化。
第十一条(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未发生重大
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 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       符合
境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8-3-11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12 月 4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
省税务局下发《关于公布安徽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皖科高〔2020〕35 号),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三)是否存在无法持续获得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

    根据《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存在无法持续获得税收优
惠的风险,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三)税收
优惠的风险”中披露该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公司符
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期间内均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
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400.12 万元、578.63
万元、852.07 万元和 311.33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7%、8.72%、10.87%
和 8.85%,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若未来上
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公司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应要求,
公司将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鉴证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政府补助、
享受税收优惠对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如下:

    1、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58.82      461.58        50.52       76.46
         利润总额                 3,517.63    7,840.66     6,636.11    6,284.80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04%       5.89%        0.76%       1.22%

    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

    2、税收优惠

                                                                      单位:万元

                                   8-3-11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52.50        116.46       105.70           72.18
高企优惠税率税收优惠                 311.33        852.07       578.63          400.12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13.55         30.61        14.39                  -
进项税加计抵扣优惠                    18.68         40.82               -               -
             合计                    396.06      1,039.95       698.72          472.31
利润总额                        3,517.63         7,840.66     6,636.11       6,284.80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1.26%        13.26%       10.53%           7.52%

    据上表,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但是发
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不存在重大
依赖。

    十、关于按员工结构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类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离职率,结合薪酬福利水平披露公司维持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具
体措施及其有效性,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是否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
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人数与主营业务的匹配性的核查意见【《问询函》问题 10】

    (一)按员工结构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类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离
职率,结合薪酬福利水平披露公司维持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具体
措施及其有效性,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是否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按员工结构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类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率

    根据发行人员工名册、发行人提供的员工分类及离职员工信息,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形,发行人按员工结构分
类的离职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员工人数(人)                 584                 575             535             465
离职人数(人)                  29                  46                 36           23
其中:设计研发人员              29                  45                 33           20
   管理及行政人员                -                   -                  3               3
   财务人员                      -                   1                  -               -


                                      8-3-11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离职率                        4.73%                7.41%           6.30%        4.71%
其中:设计研发人员            5.25%                8.04%           6.56%        4.75%
   管理及行政人员                 -                   -            5.08%        5.08%
   财务人员                       -               11.11%               -               -
    注:离职率=当期离职人员/(期末人数+当期离职人数);离职人员未包括退休人员。

    2、结合薪酬福利水平披露公司维持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具体
措施及其有效性,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是否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发行
人员工持股相关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
设计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设计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17.29             40.23           41.02        39.58
核心技术人员平均薪酬             40.07             82.85           97.60        92.65
    注:发行人暂未设置专职的研发人员,各期根据具体的研发计划安排部分设计人员参与
研发项目,符合建筑设计行业的特点,平均薪酬按设计研发人员合并口径列示。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衡设计                       -             18.56        19.10        18.64
         启迪设计                       -             24.24        25.18        24.07
         筑博设计                       -             29.75        28.38        25.23
         华阳国际                       -             21.74        21.28        20.57
         汉嘉设计                       -             22.08        24.48        23.71
         华图山鼎                       -             26.06        25.85        18.58
          平均                          -             23.74        24.05        21.80
          发行人                17.29                 40.23        41.02        39.58
    注:(1)鉴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其披露的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中,未将设计人员和研
发人员相关信息单列,而是作为技术人员合并披露,为增加可比性,按照设计研发人员合并
口径列示平均薪酬。(2)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增加
数减去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里薪酬类支出除以设计研发人员平均人数计算所得。

    发行人历来高度重视设计研发人员的培养和激励,通过为设计研发人员提供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并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如上表
所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设计研发人员的年平均薪酬为39.58万元、41.02


                                        8-3-11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万元和40.23万元,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发行人坚持施行并不断完善对研发设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和
保护措施,建立人才梯队培养模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与福利水平及全
面完善的职业发展机会,着力培养优秀设计人员。同时,发行人还通过员工持股
方式对主要设计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增强了人员的稳定性及其与
公司发展目标的一致性。通过上述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创造
性,为公司可持续创新发展注入动力。

    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发行人员工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报告期内,发行
人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形。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维持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措施有
效,发行人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形。

       (二)发行人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人数与主营业务的匹配性

    根据发行人员工名册、发行人员工分类信息、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设计人员人数与主营业务的匹配情况
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设计研发人员(人)                    523            515              470            40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7,556.42   37,186.65        33,742.61      29,724.43
人均产值(万元)                    33.83       75.51            77.48          78.53

    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设计人员数量随业务规模扩大不断增长。发
行人设计研发人员由 2017 年末的 401 人增长至 2019 年末 515 人,年均复合增长
率达到 13.26%;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由 2017 年度的 29,724.43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度的 37,186.65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1.85%。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人数与主营业务具有匹配
性。



    (以下无正文)



                                  8-3-11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8-3-115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2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
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
行、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现根据深
交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286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二)》”)的要求,并鉴于容诚会计所对发行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41 号),本所律师对
《问询函(二)》相关问询事项及发行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的有关变
化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内容仍然有效。凡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情况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披露的情况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补充或修改的,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中不再详述。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3-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建研设计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证。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
料、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
见如下:




                                   3-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关于《问询函(二)》相关问询事项的核查



       一、关于(1)2020 年 6 月进行的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2)
前述四次股权转让中,转让方持股成本的计算方法,同次转让中价格不一致的
原因,与前次转让价格不一致的原因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二)》问题 1】

       (一)2020 年 6 月进行的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定价依据

       根据 2020 年 6 月股权转让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
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0 年 6 月进行的股权
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4.8348 元每股,是根据发行人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每股账面净资产值 4.8348 元确定。

       (二)前述四次股权转让中,转让方持股成本的计算方法,同次转让中价格
不一致的原因,与前次转让价格不一致的原因

       1、前述四次股权转让中,转让方持股成本的计算方法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历次股权变动有关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价款支付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四次股权转让中,转让方持股成本的计
算方法如下:

       (1)2017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7 年 6 月,赵方慧、汪元、姚亮、陈演生、余磊、吴倩倩、黄少武等 7
人将所持建院有限 53.60 万元股权转让给建院有限其他自然人股东,各转让方的
持股成本计算方法如下:


                  2012 年持股     2014 年增持    2015 年增持       2016 年受让
序号      姓名                                                                    持股成本
                     情况            情况           情况           国有股情况

                                                                                 累 计 投 资
                  以 1 元每一元   以 1.38 元每   以 2.074 元每                   34.1428 万
                  注册资本价      一元注册资     一元注册资                      元 , 持 股
 1       赵方慧                                                   /
                  格 , 持 股     本价格,持股   本价格,持股                    22.86 万元,
                  10.92 万元      2.22 万元      9.72 万元                       平均成本为
                                                                                 1.4936 元 每
                                                                                 一元注册资

                                          3-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

                                                                               累 计 投 资
                                                                               26.1819 万
                以 1 元每一元   以 1.38 元每   以 2.074 元每                   元 , 持 股
 2      汪元    注册资本价      一元注册资     一元注册资                      20.15 万元,
                                                                /
                格,持股 5.5    本价格,持股   本价格,持股                    平均成本为
                万元            13.98 万元     0.67 万元                       1.2993 元 每
                                                                               一元注册资
                                                                               本

                                                                               累 计 投 资
                                                                               7.7718 万元,
                以 1 元每一元   以 1.38 元每
                                                                               持股 7.35 万
 3      姚亮    注册资本价      一元注册资
                                               /                /              元,平均成本
                格,持股 6.24   本价格,持股
                                                                               为 1.0574 元
                万元            1.11 万元
                                                                               每一元注册
                                                                               资本

                                                                以 4.5454 元
                                                                               4.5454 元 每
 4     陈演生                                                   每一元注册
                /               /              /                               一元注册资
                                                                资本价格,持
                                                                               本
                                                                股 0.81 万元

                                                                以 4.5454 元
                                                                               4.5454 元 每
 5      余磊                                                    每一元注册
                /               /              /                               一元注册资
                                                                资本价格,持
                                                                               本
                                                                股 0.81 万元

                                                                以 4.5454 元
                                                                               4.5454 元 每
 6     吴倩倩                                                   每一元注册
                /               /              /                               一元注册资
                                                                资本价格,持
                                                                               本
                                                                股 0.81 万元

                                                                以 4.5454 元
                                                                               4.5454 元 每
 7     黄少武                                                   每一元注册
                /               /              /                               一元注册资
                                                                资本价格,持
                                                                               本
                                                                股 0.81 万元

     (2)2018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8 年 12 月,韩晓飞、李锐②、张振唯、郭艳秋、乐明星、杨宏伟、王惠、
李林林、钱进、刘长春、管大军、刘洪、贾永康、沈萍、夏津津将所持发行人
105.85 万股股份转让给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各转让方的持股成本计算方法如
下:



                                        3-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16 年受   2016 年受
                2012 年持   2014 年增    2015 年增                             2017 年增
序号   姓名                                           让自然人    让国有股                  持股成本
                 股情况      持情况       持情况                                持情况
                                                      股权情况      情况

                                                                                            累计投资
                以 1 元每                                         以 4.5454    以 3.0844    30.761 万
                一元注册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1     韩晓飞   资 本 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18.29 万
                            /            /            /
                格,持股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14.62 万                                          股 3.3 万    股 0.37 万   持股成本
                元                                                元           元           为 1.6819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10.9983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万元,持
 2     李锐
           ②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 2.5 万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股 2.25 万   股 0.25 万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3993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7.8724 万
                以 1 元每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一元注册
 3     张振唯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6.3 万股,
                资 本 价    /            /            /
                                                                  价格,持     价格,持     平均持股
                格,持股
                                                                  股 0.42 万   股 0.04 万   成 本 为
                5.84 万元
                                                                  元           元           1.2496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以 2.074                              以 3.0844    28.5273
                以 1 元每   以 1.38 元                以 2.297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万元,持
                一元注册    每一元注                  元每一元
 4     郭艳秋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 17.1 万
                资 本 价    册资本价                  注册资本    /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格,持股    格,持股                  价格,持
                                         股 8.46 万                            股 0.29 万   持股成本
                6.24 万元   1.11 万元                 股 1 万元
                                         元                                    元           为 1.6683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16.8764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万元,持
 5     乐明星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 3.88 万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股 3.36 万   股 0.52 万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3496
                                                                                            元每股



                                               3-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16.7401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万元,持
6    杨宏伟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 3.85 万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股 3.33 万   股 0.52 万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3481
                                                                                 元每股

                                                                                 累计投资
                                                                                 39.9916
                              以 2.074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1 元每                    以 2.297                              万元,持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一元注册                     元每一元                              股 18.07
7    王惠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资 本 价    /                注册资本                              万股,平
                              价格,持                 价格,持     价格,持
              格,持股                     价格,持                              均持股成
                              股 8.46 万               股 2.89 万   股 0.62 万
              5.1 万元                     股 1 万元                             本     为
                              元                       元           元
                                                                                 2.2131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3.9594 万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8    李林林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0.9 万股,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平均持股
                                                       股 0.81 万   股 0.09 万   成 本 为
                                                       元           元           4.3993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3.9594 万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9    钱进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0.9 万股,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平均持股
                                                       股 0.81 万   股 0.09 万   成 本 为
                                                       元           元           4.3993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20.6710
              以 1 元每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万元,持
              一元注册
10   刘长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 8.2 万
              资 本 价    /   /            /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格,持股
                                                       股 3.3 万    股 0.37 万   持股成本
              4.53 万元
                                                       元           元           为 2.5209
                                                                                 元每股

                                                       以 4.5454    以 3.0844    累计投资
11   管大军   /           /   /            /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3.9594 万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元,持股


                                    3-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价格,持     价格,持     0.9 万股,
                                                                 股 0.81 万   股 0.09 万   平均持股
                                                                 元           元           成 本 为
                                                                                           4.3993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6.5718 万
               以 1 元每   以 1.38 元
                                                                                           元,持股
               一元注册    每一元注
12     刘洪                                                                                6.15 万
               资 本 价    册资本价     /            /           /            /
                                                                                           股,平均
               格,持股    格,持股
                                                                                           持股成本
               5.04 万元   1.11 万元
                                                                                           为 1.0686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3.9594 万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13    贾永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0.9 万股,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平均持股
                                                                 股 0.81 万   股 0.09 万   成 本 为
                                                                 元           元           4.3993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3.9594 万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14     沈萍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0.9 万股,
               /           /            /            /
                                                                 价格,持     价格,持     平均持股
                                                                 股 0.81 万   股 0.09 万   成 本 为
                                                                 元           元           4.3993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33.9291
                                        以 2.074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1 元每   以 1.38 元                以 2.297                              万元,持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一元注册    每一元注                  元每一元                              股 17.01
15    夏津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资 本 价    册资本价                  注册资本                              万股,平
                                        价格,持                 价格,持     价格,持
               格,持股    格,持股                  价格,持                              均持股成
                                        股 8.46 万               股 1.46 万   股 0.45 万
               4.53 万元   1.11 万元                 股 1 万元                             本     为
                                        元                       元           元
                                                                                           1.9947 元
                                                                                           每股

         (3)2019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9 年 12 月,韩殿峰、韩金平、辛玉广、程宗良、李锦进、江凤姣、李兴
     彩、黄国涛、许谦将所持发行人 45.47 万股股份转让给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
     各转让方的持股成本计算方法如下:

                                              3-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16 年受
                2012 年持    2014 年增                 2017 年增    2018 年增
序号    姓名                              让国有股                              持股成本
                 股情况       持情况                    持情况       持情况
                                            情况

                                                                                累计投资
                                                                                33.5202 万
                以 1 元每    以 1.38 元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元,持股
                一元注册     每一元注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1     韩殿峰                                                       元每股价    21.52 万
                资本价格,   册资本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格,持股    股,平均持
                持 股 4.53   格,持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0.28 万股   股成本为
                万元         15.09 万元   1.46 万元    0.16 万元
                                                                                1.5576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16.7436 万
                                          以 4.5454    以 3.0844
                                                                                元,持股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2     韩金平                                                                   3.85 万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平均持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成 本 为
                                          3.33 万元    0.52 万元
                                                                                4.349 元每
                                                                                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13.3890 万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持股
 3     辛玉广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3.08 万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平均持股
                                          2.66 万元    0.42 万元                成 本 为
                                                                                4.3471

                                                                               累计投资
                                                                               7.5137 万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元 , 持 股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4     程宗良                                                       每股价格, 1.86 万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 股 0.96 平 均 持 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万股       成 本 为
                                          0.81 万元    0.09 万元
                                                                               4.0396 元
                                                                               每股

                                                                               累计出资
                                                                               4.5154 万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元 , 持 股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5     李锦进                                                       每股价格, 1.05 万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 股 0.15 平 均 持 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万股       成 本 为
                                          0.81 万元    0.09 万元
                                                                               4.3004 元
                                                                               每股




                                           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累计投资
                                                                                   11.9417 万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元 , 持 股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6       江凤姣                                                          每股价格, 2.78 万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 股 0.41 平 均 持 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万股       成 本 为
                                              2.13 万元    0.24 万元
                                                                                   4.2956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4.5154 万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元 , 持 股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7       李兴彩                                                          每股价格, 1.05 万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 股 0.15 平 均 持 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万股       成 本 为
                                              0.81 万元    0.09 万元
                                                                                   4.3004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16.2662 万
                                              以 4.5454    以 3.0844
                                                                                     元,持股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8       黄国涛                                                                       3.7 万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平均持股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成 本 为
                                              3.32 万元    0.38 万元
                                                                                     4.3963 元
                                                                                     每股

                                                                                     累计投资
                                                                                     8.3685 万
                  以 1 元每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元,持股
                  一元注册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9        许谦                                                           元每股价     6.58 万股,
                  资本价格,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格,持股     平均持股
                  持 股 6.04                  价格,持股   价格,持股
                                                                        0.08 万股    成 本 为
                  万元                        0.42 万元    0.04 万元
                                                                                     1.2718 元
                                                                                     每股

        (4)2020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20 年 6 月,吉勇、任燕、程艺、王维、龙家凌、丁杰将所持发行人 21.7
万股股份转让给发行人其他自然人股东,各转让方的持股成本计算方法如下:


                                  2016 年受
                      2012 年持               2017 年增    2018 年增    2019 年增
序号       姓名                   让国有股                                          持股成本
                       股情况                  持情况       持情况       持情况
                                    情况


    1      吉勇       以 1 元每 以 4.5454     以 3.0844    以 3.7006    /           累计投资
                      一元注册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元每股价                 7.1685 万

                                               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资 本 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格,持股                元,持股
             格,持股    价格,持     价格,持     0.08 万股               5.38 万
             4.84 万元   股 0.42 万   股 0.04 万                           股,平均
                         元           元                                   持股成本
                                                                           为 1.3324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13.3862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万元,持
2    任燕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 3.08 万
             /                                     /           /
                         价格,持     价格,持                             股,平均
                         股 2.66 万   股 0.42 万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3462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21.5591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以 3.7006   以 3.9261   万元,持
3    程艺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元每股价    元每股价    股 5.04 万
             /
                         价格,持     价格,持     格,持股    格,持股    股,平均
                         股 3.69 万   股 0.42 万   0.71 万股   0.22 万股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2776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20.0336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以 3.7006               万元,持
4    王维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元每股价                股 4.74 万
             /                                                 /
                         价格,持     价格,持     格,持股                股,平均
                         股 3.33 万   股 0.52 万   0.89 万股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2265
                                                                           元每股

                                                                           累计投资
                         以 4.5454    以 3.0844                            6.1634 万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以 3.7006   以 3.9261   元,持股
5   龙家凌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元每股价    元每股价    1.47 万
             /
                         价格,持     价格,持     格,持股    格,持股    股,平均
                         股 0.81 万   股 0.09 万   0.15 万股   0.42 万股   持股成本
                         元           元                                   为 4.1928
                                                                           元每股


                         以 4.5454    以 3.0844                            累计投资
                         元每一元     元每一元     以 3.7006   以 3.9261   8.5193 万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元每股价    元每股价    元,持股
6    丁杰
                         价格,持     价格,持     格,持股    格,持股    1.99 万
                         股 1.46 万   股 0.16 万   0.28 万股   0.09 万股   股,平均
                         元           元                                   持股成本
                                                                           为 4.2811

                                      3-1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元每股



    2、前述四次股权转让中,同次转让中价格不一致的原因,与前次转让价格
不一致的原因

    根据前述四次股权转让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人
2016 至 2019 年各年度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四次股权转让中,
同次转让中价格不一致的原因,与前次转让价格不一致的原因如下:

    (1)2017 年 6 月股权转让时,赵方慧、汪元、姚亮的持股成本均低于发行
人截止 2016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该 3 名股东转让股权价格根据发行人截止
2016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确定;陈演生、余磊、吴倩倩、黄少武的持股成本
均为 4.5454 元每股,高于发行人截止 2016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该 4 名股东
转让股权价格根据其持股成本确定,故该次股权转让中同次转让价格不一致。发
行人前次股权转让系国有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发行人经评估的每股净资
产价值确定,故本次股权转让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

    (2)2018 年 12 月股权转让时,转让方转让股权的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转让方所转让股权中,一部分来源为 2016 年 11 月受让的国有股权,该部分股权
持股成本高于发行人截止 2017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股权价值根据持股成
本即 4.5454 元每股计算;另一部分来源为原始持股或自其他自然人股东受让,
持股成本低于发行人截止 2017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该部分股权价值根据
发行人截止 2017 年末每股净资产计算。转让方转让股权时,根据上述两部分股
权的加权平均价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由此导致该次股权转让中同次转让价格不
一致,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

    (3)2019 年 12 月股权转让时,韩殿峰、许谦持股成本低于发行人截止 2018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该 2 名股东转让股权价格根据发行人截止 2018 年末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确定;韩金平、辛玉广、程宗良、李锦进、江凤姣、李兴彩、黄
国涛的持股成本均高于发行人截止 2018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该 7 名股东转
让股权价格根据其持股成本确定,故该次股权转让中同次转让价格不一致。因发
行人截止 2018 年末净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加之转让方持股成本不同,导致该


                                   3-1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次股权转让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

    (4)2020 年 6 月股权转让时,各转让方持股成本均低于发行人截止 2019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转让股权价格均根据发行人截止 2019 年末经审计每股
净资产确定,因而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

    二、关于(1)报告期内各个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
设立的背景、目的、历史沿革,各生产部门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主要业务的具体关系,在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员
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招投标数量及金额、完成项目数
量及金额,薪酬总额,并补充说明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
内部管理控制的具体制度安排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2)报告期内来源于安
徽省内公共项目、国有资金建设等项目的收入金额及占比,业务是否严重依赖
安徽省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3)省外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域分
布、客户类型、业务类型、业务拓展方式等,分析说明其收入利润是否具有可
持续性和成长性;(4)按照民用建筑设计和工业建筑设计分类,补充披露报告
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定量分析说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
长期调控、公共预算紧缩、城镇化建设等因素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项目承揽、
业务经营、流动性、款项回收的具体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主营业务是否
具有成长性;(5)按业务类别分别补充说明相关业务价格的制定政策及确定方
式,设计费收取比例是否存在大幅波动,是否与行业一般规律一致;(6)报告
期内建筑设计业务的客户/项目数量、合同价格变动情况,是否存在价格逐年下
调的预期,并说明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7)报告期内装配式建
筑、BIM 设计与咨询等新兴业务的收入及占比情况;(8)进一步披露我国建筑
设计行业竞争格局的目前状况及发展趋势,不同类别竞争主体的分类依据、群
体数量、业务定位、业务范围、经营区域及代表性企业的核查意见。【《问询
函(二)》问题 2】

    (一)报告期内各个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设立的背
景、目的、历史沿革,各生产部门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的
具体关系,在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员工人数以及按
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招投标数量及金额、完成项目数量及金额,薪酬

                                 3-1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总额,并补充说明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内部管理控制的具
体制度安排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根据发行人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
员工名册、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薪酬统计表、相关制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相关情况如下:

      1、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背景、目的、历史沿革

      (1)子公司的设立背景、目的、历史沿革

      ①审图公司

      2004 年 5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4]16 号),原建设部也于 2004 年 8 月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4 号),允许社会主体开展
施工图审查业务。为开拓施工图审查业务,发行人于 2007 年 3 月和安徽省工程
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共同出资设立审图公司。

      2007 年 3 月设立时,审图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55.00               55.00
  2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                     45.00               45.00
                合    计                                  100.00              100.00

      审图公司设立以来,发生过 3 次股权变动,具体如下:

      2007 年 9 月 6 日,审图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
计办公室将所持审图公司 35%股权转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07 年 12 月 24
日,审图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安徽省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审图公
司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90.00               90.00
  2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                     10.00               10.00
                合    计                                  100.00              100.00


                                         3-1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14 年 7 月 16 日,审图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将 2013 年净利润中提取的
盈余公积 2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2014 年 8 月 18
日,审图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安徽省工商局办了变更登记手续。审图公司本次
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建院有限                                        270.00               90.00
  2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                     30.00               10.00
                合    计                                  300.00              100.00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
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9】14 号),安徽
省财政厅、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做好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
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19】1012 号)和《关于批复省直党
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单位所办企业改革方案有
关事项的函》(皖财资函【2019】427 号)等文件要求,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
计办公室将其所持审图公司 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国控集团并签订了无偿划
转协议。2020 年 3 月 30 日,审图公司就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在安徽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办了变更登记手续。审图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建研设计                                        270.00               90.00
  2       国控集团                                         30.00               10.00
                合    计                                  300.00              100.00

      ②升元图文

      因发行人从事建筑设计主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大量工程出图、复印、晒图等
辅助工作,为满足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出图、复印、晒图需要,并对外
承接相关业务,发行人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于 2008 年 4 月出资 30 万元设
立升元图文,升元图文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权变动。

      (2)各生产部门、分公司的设立背景、目的、历史沿革

      公司各生产部门中,建筑设计一院、二院、三院、方案创作中心和规划景观


                                         3-1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设计院由发行人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设计一所、二所、三所、方案创作
所和规划景观设计所变更而来。建筑设计一院、二院、三院主要从事常规建筑设
计业务,是公司主力生产部门,方案创作中心主要从事方案招投标及前期方案创
意设计,规划景观设计院则主要开展城乡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为响应国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号召,进一步提高公
司医疗建筑设计水平、打造医疗建筑设计品牌,发行人于 2013 年成立医疗建筑
设计所,后更名为医疗建筑设计院(建筑设计四院),主要从事常规建筑设计业
务,并以医疗建筑设计为特色领域。

    为进一步拓展产业链,丰富设计咨询业务板块,发行人于 2014 年成立了建
筑装饰设计所(后更名为建筑装饰设计院)、施工图审查中心(后更名为审图中
心),于 2018 年成立了市政设计所。其中,建筑装饰设计院主要从事室内外装
饰设计业务,审图中心作为安徽省住建厅数字化审图试点单位,主要从事房屋建
筑等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等业务,市政设计所主要从事市政道路、桥梁的设计业务。

    为顺应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适应新发展理念,加强装配式建筑、
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等新技术、新领域的应用研究,公司相继成立了装配式建筑
设计与咨询、建筑节能设计与咨询、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BIM 设计等新技术
生产研发部门,并整合成立技术研发中心,主要开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
筑节能等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等。2018 年,技术研发中心更名为工程技术
研究(咨询)院。

    近年来,国务院及住建部陆续出台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相关政策,在建筑行
业推进工程总承包(EPC)。其他省份率先开展了工程总承包试点,并取得了较
好的成绩。为适应行业发展,积极探索 EPC 总承包业务模式,公司在安徽省建
筑设计单位中率先试点,于 2017 年成立了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主要拓展 EPC 总
承包业务。

    2019 年,为了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拓展长三角
业务,公司在江苏省镇江市成立了镇江分公司,主要拓展镇江及周边地区建筑设
计相关业务。

    2、各生产部门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关系,在

                                   3-1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

    发行人主要从事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
施工图审查业务等。其中常规建筑设计业务包含公共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设计、装饰设计等,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咨询、
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节能建筑设计与咨询等。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关系如下:

    名称                  主要从事业务类别                      备注
  设计一院                                              以办公建筑为特色领域
  设计二院                                            以商业中心建筑为特色领域
  设计三院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公共建     以文体建筑为特色领域
                     筑设计和居住建筑设计业务
  设计四院                                              以医疗建筑为特色领域
                                                      主要负责项方案招投标及前期
 方案创作中心
                                                            方案创意设计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城乡规
规划景观设计院                                                    -
                     划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装饰设
建筑装饰设计院                                                    -
                               计业务
                 主要负责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中的城市道   目前业务量较少,未作为单独
 市政设计所
                         路、桥梁等设计业务                 的业务进行披露
 工程技术研究    主要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
                                                                  -
 (咨询)院        节能等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
工程项目管理中
                      主要负责 EPC 总承包业务                     -
      心
                 主要负责镇江市及周边地区建筑设计相
 镇江分公司                                                       -
                               关业务
审图公司及审图
                       主要负责施工图审查业务                     -
    中心
                 主要负责工程出图、复印、晒图、制图, 属于设计业务的辅助业务,主
  升元图文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等业务         要服务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据上,发行人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业务覆盖了公司全部业务,并在
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业务领域。

    3、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
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3-1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0 年度情况:

                                        学历                                         年龄
           部门
                            研究生           本科    大专       30 岁及以下     31-40 岁        41 岁及以上
     建筑设计一院                52          25          3             33             34               13
     建筑设计二院                44          33          1             37             31               10
     建筑设计三院                52          18          2             27             35               10
     建筑设计四院                55          22          0             37             37               3
     方案创作中心                13           5          0             10             8                0
    规划景观设计院               31          24          0             24             25               6
    建筑装饰设计院               9           25          4             21             16               1
      市政设计所                 8            8          0             2              13               1
工程技术研究(咨询)院           43          37          0             40             37               3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1            9          3             2              5                6
       审图中心                  1            7          6             1              1                12
      镇江分公司                 5            3          0             4              3                1
       审图公司                  5           31          0             0              3                33
       升元图文                  0            2          12            6              5                3
           合计                 319          249         31          244             253              102

    接上表

                                                                专业
    部门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绿建   规划     景观     装饰        其他
 建筑设计一院       36     22           9            5         8        0      0           0     0           0
 建筑设计二院       38     20           6            5         8        0      0           0     0           1
 建筑设计三院       31     19           7            5         9        0      0           0     0           1
 建筑设计四院       37     22           6            5         7        0      0           0     0           0
 方案创作中心       18     0            0            0         0        0      0           0     0           0
规划景观设计院      2      1            0            0         0        0     20           28    0           4
建筑装饰设计院      0      0            1            1         1        0      0           0     30          5
  市政设计所        0      0            0            0         0        0      0           0     0           16
 工程技术研究
                    22     18           10           9         10       10     0           0     0           1
 (咨询)院
工程项目管理中
                    0      0            0            0         0        0      0           0     0           13
      心
   审图中心         0      0            2            0         0        0      0           0     0           12
  镇江分公司        3      3            1            1         0        0      0           0     0           0
   审图公司         9      11           3            4         6        0      0           1     0           2
   升元图文         0      0            0            0         0        0      0           0     0           14
    合计           196    116           45          35         49       10    20           29    30          69

    2019 年度情况:



                                                    3-1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学历                                       年龄
         部门
                           研究生     本科      大专      30 岁及以下      31-40 岁         41 岁及以上
     建筑设计一院            45           20      3             29               28               11
     建筑设计二院            39           30      1             24               34               12
     建筑设计三院            46           17      2             26               28               11
     建筑设计四院            40           19      0             28               28                3
     方案创作中心            15            3      0              9               9                 0
    规划景观设计院           34           25      0             29               25                5
    建筑装饰设计院              6         17      4             16               10                1
      市政设计所                9         10      0              4               14                1
工程技术研究(咨询)院       30           30      0             37               22                1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1          6      3              2               6                 2
       审图中心                 1          2      1              2               0                 2
      镇江分公司                3          2      0              0               4                 1
       审图公司                 5         30      0              0               6                29
       升元图文                 0          2     14              6               6                 4
         合计               274        213       28             212              220              83

    接上表

                                                           专业
     部门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绿建     规划       景观   装饰       其他
 建筑设计一院        28     20        7          5        8          0     0           0      0         0
 建筑设计二院        29     21        5          5        9          0     0           0      0         1
 建筑设计三院        27     18        6          5        8          0     0           0      0         1
 建筑设计四院        22     20        6          5        6          0     0           0      0         0
 方案创作中心        18     0         0          0        0          0     0           0      0         0
规划景观设计院        3     1         0          0        0          0     22          29     0         4
建筑装饰设计院        0     0         0          0        1          0     0           0     23         3
  市政设计所          0     0         0          0        0          0     0           0      0         19
工程技术研究(咨
                     12     12        7          8        8          11    0           0      0         2
    询)院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0     0         0          0        0          0     0           0      0         10
   审图中心           0     0         2          0        0          0     0           0      0         2
  镇江分公司          1     2         1          0        1          0     0           0      0         0
   审图公司           7     11        3          1        6          0     0           1      0         6
   升元图文           0     0         0          0        0          0     0           0      0         16
     合计            147   105        37        29        47         11    22          30    23         64

    2018 年度情况:

                                     学历                                       年龄
        部门
                           研究生     本科       大专     30 岁及以下       31-40 岁        41 岁及以上
     建筑设计一院            46           18         3           24              30               13


                                               3-1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筑设计二院               39              29         2          27               31               12
    建筑设计三院               40              24         3          23               32               12
    建筑设计四院               41              15         0          25               26                5
    方案创作中心               16              1          0            9               8                0
   规划景观设计院              27              24         0          22               24                5
   建筑装饰设计院                  6           13         1          12                7                1
     市政设计所                    7           10         0            2              13                2
工程技术研究(咨询)院         21              17         0          27                9                2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1           5          4            3               4                3
      审图中心                     0           2          0            1               1                0
      审图公司                     3           32         1            0               3               33
      升元图文                     0           3       16              7               8                4
        合计                   247         193         30            182              196              92

    接上表

                                                                专业
     部门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绿建      规划    景观      装饰       其他
  建筑设计一院       27       20           8          5        6           0    0           0     0          1
  建筑设计二院       30       22           5          4        8           0    0           0     0          1
  建筑设计三院       25       22           7          5        7           0    0           0     0          1
  建筑设计四院       26       16           4          4        6           0    0           0     0          0
  方案创作中心       17        0           0          0        0           0    0           0     0          0
 规划景观设计院      3         1           0          0        0           0    16         28     0          3
 建筑装饰设计院      0         0           0          0        0           0    0           0     17         3
  市政设计所         0         0           0          0        0           0    0           0     0          17
工程技术研究(咨
                     6         9           3          7        3       10       0           0     0          0
    询)院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0         0           0          0        0           0    0           0     0          10
   审图中心          0         0           0          0        0           0    0           0     0          2
   审图公司          7        11           6          3        4           0    0           0     0          5
   升元图文          0         0           0          0        0           0    0           0     0          19
      合计          141       101         33         28        34      10       16         28     17         62

    4、招投标数量及金额、完成项目数量及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招投标数量及金额、完成项
目数量及金额情况如下:

                                               收入金额(万元)                        项目数量(个)
生产部门/分公      业务获取
                                                                                     2020       2019        2018
  司/子公司          方式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年         年          年
  设计一院         招投标              3,274.96        4,493.89        3,542.92       27         26          30



                                                    3-1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其他     2,149.43      1,483.70      1,867.98    39        38        41

                   招投标    4,624.98      1,916.49      2,180.74    27        20        17
 设计二院
                    其他     3,454.05      3,492.88      5,651.94    56        63        82

                   招投标    3,653.48      4,799.76      3,433.11    46        30        22
 设计三院
                    其他     2,434.37      2,709.20      2,233.82    50        43        44

                   招投标    5,473.82      4,096.02      4,070.01    28        20        18
 设计四院
                    其他       985.22          513.63      482.62    26        11        17

                   招投标      141.51              -           -     1          -        -
方案创作中心
                    其他        62.38              -           -     1          -        -

规划景观设计       招投标    1,633.96      1,000.09      1,117.33    25        20        24
    院              其他         450           114.2       270.12    27        13        21

建筑装饰设计       招投标      597.57          893.14      275.3     18        26        11
    院              其他        435.2          284.51      131.3     23        20        14

                   招投标      174.81          110.87          -     9          6        -
市政设计所
                    其他        49.53          57.59           -     7          8        -

工程技术研究       招投标    1,434.78      1,231.18        352.8     24        20        7
(咨询)院          其他     1,386.83      1,746.31      1,237.29    101       91        95

工程项目管理       招投标    3,278.95      2,806.19      1,662.88    5          3        1
    中心            其他           -               -           -     -          -        -

                   招投标       95.41          94.18           0     12         2        -
 审图中心
                    其他     1,358.32          248.79      152.03    464       74        20

                   招投标     1148.96          109.98          -     2          1        -
镇江分公司
                    其他           -               -           -     -          -        -

                   招投标      192.87          349.91      264.97    88        102       56
 审图公司
                    其他     4,539.32      4,531.30      4,690.08   2,278     2,015     2,123

                   招投标          -               -           -     -          -        -
 升元图文
                    其他        87.29          102.84      125.37    144       225       211

         合计               43,118.00     37,186.65     33,742.61   3,528     2,877     2,854

   5、薪酬总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设计一院                  3,121.12                3,368.64               3,130.21
      设计二院                  3,828.93                3,235.06               3,556.66
      设计三院                  3,201.17                3,655.21               3,151.14
      设计四院                  3,203.44                2,476.86               2,334.73
    方案创作中心                  322.45                  383.92                    273.05


                                        3-2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规划景观设计院           1,307.22          813.72          919.01
   建筑装饰设计院             516.24          492.01          201.26
      市政设计所              238.61          232.44          210.11
工程技术研究(咨询)院      1,554.76        1,684.45          907.44
   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278.28          334.41          341.32
         审图中心             600.27          160.81             71.76
      镇江分公司              317.67          214.85              0.00
      审图子公司            1,451.67        1,537.83        1,519.91
         升元图文             169.43          188.29          307.39
          合计             20,111.26       18,778.50       16,923.99

    6、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内部管理控制的具体制度安
排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发行人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
项“(一)报告期内各个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设立的背
景、目的、历史沿革,各生产部门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的
具体关系,在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作用,员工人数以及按
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招投标数量及金额、完成项目数量及金额,薪酬
总额,并补充说明各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内部管理控制的具
体制度安排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之“2、各生产部门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
其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关系,在发行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实际发挥的具体
作用”所述。

    发行人一直对各生产部门及分公司实行统一的内部管理,包括内部组织架
构、人力资源、项目生产运营、质量管控、经营、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公司
制定统一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生产部门和分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管理的规范化、
科学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和上市公司要求,不断健全和完
善公司内控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运行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对制度的执
行力。

    发行人下属 2 家子公司根据各自的业务板块特点按照母公司的管控要求也
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各子公司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各个生产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的功能定位明
确、分工合理,内部管理控制的具体制度健全、合理,且被有效执行。


                                 3-2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报告期内来源于安徽省内公共项目、国有资金建设等项目的收入金额
及占比,业务是否严重依赖安徽省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项目清单、主要业务合同、相关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安徽省内公共项目、国有资金建设等项目的收入
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安徽省内国有资金
                      22,463.43         52.10%      18,399.15        49.48%    16,899.26    50.08%
  投资项目收入
其中:安徽省国资
委控制的企业收入          1,250.11       2.90%          3,307.40      8.89%     1,133.70      3.36%
      金额
      其他            20,654.57         47.90%      18,787.50        50.52%    16,843.35    49.92%
      合计            43,118.00       100.00%       37,186.65       100.00%    33,742.61   100.00%

   注:安徽省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含安徽省及各市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安徽省及各
市县国资委控制的企业的投资项目。

    发行人来源于安徽省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收入占比约 50%,占比较为稳
定,发行人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招投标方式获取,发行人来源于实际控制人安徽省
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收入金额较小。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不存在严重
依赖安徽省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三)省外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域分布、客户类型、业务类型、
业务拓展方式等,分析说明其收入利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成长性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项目统计表、相关项目招投标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
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省外订单按业务类型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常规             621.10           20.90%        854.57          36.18%     1,504.87      66.97%
   新兴         1,692.53             56.96%        768.61          32.54%        26.42        1.18%


                                                 3-2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施工图审查          578.19           19.46%        524.37         22.20%       592.71     26.38%
   其他              79.65           2.68%         214.65          9.09%       123.08        5.48%
   合计           2,971.47      100.00%           2,362.19       100.00%     2,247.0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省外订单按地域分布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江苏省            1,405.09         47.29%         605.12       25.62%      194.82       8.67%
     广东省              417.03         14.03%         466.79       19.76%      230.32    10.25%
     湖南省              219.79          7.40%          53.41       2.26%        44.76       1.99%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2.76          3.46%         123.07       5.21%       458.07    20.39%
  内蒙古自治区               96.39       3.24%            0.00      0.00%       111.51       4.96%
     上海市              148.01          4.98%         155.06       6.56%       238.40    10.61%
     重庆市                  67.39       2.27%          32.67       1.38%       304.80    13.56%
     江西省                  57.58       1.94%          10.92       0.46%         0.00       0.00%
     四川省                  63.00       2.12%          34.27       1.45%         7.48       0.33%
     北京市              101.42          3.41%         119.58       5.06%       125.13       5.57%
     湖北省              101.46          3.41%         112.95       4.78%       375.66    16.72%
     浙江省                  61.51       2.07%         119.79       5.07%        54.58       2.43%
     山东省                  15.41       0.52%         264.42       11.19%       20.28       0.90%
     陕西省                  39.90       1.34%          26.04       1.10%         1.87       0.08%
     天津市                  26.51       0.89%          13.41       0.57%         0.00       0.00%
     辽宁省                   0.00        0.00        147.17       6.23%         0.00       0.00%
     河北省                  36.75       1.24%          14.87       0.63%         3.75       0.17%
    其他省份                 11.46       0.39%          62.64       2.64%        75.64       3.37%
      合计             2,971.47        100.00%       2,362.19      100.00%    2,247.0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省外订单按客户类型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地产客户           441.01          14.84%       1,184.58       50.15%      1,181.10    52.56%
非房地产客户        2,530.45          85.16%       1,177.62       49.85%      1,065.97    47.44%
    合计            2,971.47         100.00%       2,362.19      100.00%      2,247.0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省外订单按业务获取方式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招投标           1,570.99           52.87%     1,046.12        44.29%     100.28        4.46%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1,400.48           47.13%     1,316.08        55.71%   2,146.79     95.54%

                                                3-2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计         2,971.47    100.00%     2,362.19     100.00%   2,247.07    100.00%

    近年来,发行人高度重视省外市场的拓展,通过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增加
省外市场投标力度,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增强业务承接和服务能力等多种措施
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发行人上述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期内,发行人省外业
务收入逐年增加,业务范围覆盖至全国一半以上省份,尤其是发行人镇江分公司
所在地的江苏省业务增长较快。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省外收入利润具有可持续性和成长性。

    (四)按照民用建筑设计和工业建筑设计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发行人营业
收入的具体构成,定量分析说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公共
预算紧缩、城镇化建设等因素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项目承揽、业务经营、流动性、
款项回收的具体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公开披露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房地产开发投
资额、公共预算支出、城镇化率等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按照民用建筑设计和工业建筑设计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
入的具体构成

    按照民用建筑设计和工业建筑设计分类,发行人常规建筑设计收入情况如
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民用建筑设计      27,353.11    98.27%      24,196.87     97.84%   24,069.91    97.74%
 工业建筑设计         482.53     1.73%          533.29     2.16%      555.81     2.26%
       合计        27,835.64   100.00%      24,730.15    100.00%   24,625.72   100.00%

    2、定量分析说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公共预算紧缩、
城镇化建设等因素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项目承揽、业务经营、流动性、款项回收
的具体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公共预算、城镇化建设
等相关数据如下:


                                         3-2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较上年增                       较上年增
       指标类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度
                                            长                             长

国内生产总值 GDP(亿元) 990,865.10          10.06%     900,309.50          8.85%    827,121.70

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亿
                           132,194.00         9.92%     120,263.51          9.53%    109,798.53
          元)
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亿
                           238,858.40         8.13%     220,904.10          8.77%    203,085.00
          元)
       城镇化率               60.60%          1.71%          59.58%         1.81%       58.52%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项目承揽、业务经营、流动性、款项回收等相关指标数
据如下:

                                2020 年      较上年增        2019 年      较上年增    2018 年
           指标类型
                                  度           长              度           长          度
    主营业收入(万元)         43,118.00          15.95%     37,186.65      10.21%    33,742.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75.69          20.47%      6,454.35      19.56%     5,398.32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7,267.30          24.41%      5,841.26      13.02%     5,168.15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45.06      -24.64%         7,623.75     -20.86%     9,632.74
        (万元)
           流动比率                 1.44          0.70%           1.43      -0.69%         1.44
           速动比率                 1.44          0.70%           1.43      -0.69%         1.44
     应收账款(万元)          15,385.16          27.21%     12,094.10      48.33%     8,153.30
      应收账款周转率                2.69      -14.87%             3.16     -16.62%         3.79

    据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均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
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公共预算、城镇化建设等相关指标
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增长,主要原
因如下:

    (1)受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项目建设周期
及回款周期均相应延长。房地产行业前端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渠道进一步受限,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企业对于上游供应商的付款及时性,短期内对公司应收
账款回款造成一定影响。

    (2)随着发行人品牌影响力的逐步扩大及设计能力的逐步提高,发行人承

                                           3-2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接了规模更大且复杂程度较高的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及客户资金审核流程周期均
相应延长,影响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

    发行人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
人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良好水平。从变动趋势来看,报
告期内中衡设计、启迪设计、汉嘉设计各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与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为应对应收账款增加可能带来的影响,发行人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应收账款
催收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发行人制定了《应收款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了应收账款的管理责
任,规定了应收账款由承接该项目的生产设计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各部门具体职
责有:分管高管负责组织主持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会议、合同审批、开展应收账款
风险评估、推进应收账款对账确认和款项清收;生产设计部门负责定期与客户核
对应收账款,积极跟踪并催收应收账款,及时反馈客户信用风险和坏账风险;生
产经营部负责完善客户资料,开展客户信用评价和资信评级;财务部负责核算应
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及时预警坏账风险,协助应收
账款主体责任部门清收应收账款。

    (2)对于逾期应收账款,主体责任部门视逾期时间、价款、客户资信等情
况,分别采取电话催收、现场面谈、发催收函、中止或终止合同、其他资产抵债、
律师催收函、诉讼等方式进行催收。对客户财务状况困难或恶意逃避债务的,公
司法律顾问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催收。每半年由财务部组织召开应收
账款管理会议,分析具体客户资信、应收账款风险、催收方式及公司整体应收账
款变化趋势和风险控制措施。

    (3)发行人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绩效奖的发放与应收账款
的回收直接挂钩。

    通过以上措施,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应收账款增加情形
未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 2021 年 2 月末,发行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已回收 3,296.87 万元。



                                   3-2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均呈现逐
年增长的态势,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行业长期调控、公共预算、城镇化
建设等相关指标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成长性。

    (五)按业务类别分别补充说明相关业务价格的制定政策及确定方式,设计
费收取比例是否存在大幅波动,是否与行业一般规律一致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合同、相关收费指导标准,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按业务类别分别补充说明相关业务价格的制定政策及确定方式

    目前,我国建筑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施工图审查等业务的市场化程度
较高,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参考标准,但在定价方面并无强制要求,公司业
务定价原则为市场化定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设计、咨询类业务主要结合具体项目的项目类型、设
计规模、设计复杂程度、服务内容、设计周期、同类项目当前区域收费水平以及
公司员工的工作饱和度等因素,估算需要投入的人力及其他成本,适当参照《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等相关行业标准,在考虑合理利润后,
与客户进行协商、谈判或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收费价格。

    对于工程总承包业务,发行人主要结合设计成本、项目管理成本、工程施工
分包成本等因素确定业务价格;对于施工图审查业务,发行人主要结合图纸审查
难度和区域市场价格水平因素确定业务价格。

    2、设计费收取比例是否存在大幅波动,是否与行业一般规律一致

    发行人设计类业务中,公共建筑设计和居住建筑设计占比较高,且价格与建
筑面积相关性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共建筑设计和居住建筑设计的平均单位面
积价格情况如下:

             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共建筑设计(元/m2)           32.51         34.29         28.52
     居住建筑设计(元/m2)           16.12         16.22         16.47

    报告期内,发行人居住建筑设计项目单价范围在 16.12 元/㎡至 16.47 元/㎡之

                                   3-2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间,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单价范围在 28.52 元/㎡至 34.29 元/㎡之间,不存在大幅波
动。

    同行业公司中,筑博设计、尤安设计披露了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近几年的项
目设计费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筑博设计:

                 类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共建筑设计(元/m2)               28.00-36.78          26.36-36.63      24.57-35.05
       居住建筑设计(元/m2)                 17.18                16.55            16.11

    尤安设计(拟上市公司):

          类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共建筑设计(元/m2)             31.77                26.43            27.01       24.33
 居住建筑设计(元/m2)             16.03                15.96            17.71       15.81

    据上表,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筑博设计、尤安设计同类业务平均单价均
较为接近。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计费不存在大幅波动,与行业一般规律一致。

    (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建筑设计业务的客户/项目数量、合同价格变动情
况,是否存在价格逐年下调的预期,并说明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项目统计表、发行人提供的业务和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相关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设计业务的客户/项目数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年新签项目数量                       174                155              148
             客户数量                           142                126              127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共建筑设计和居住建筑设计的平均单位面积价格情况如
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2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共建筑设计(元/m2)                32.51               34.29              28.52
       居住建筑设计(元/m2)                16.12               16.22              16.47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项目数量、合同价格较为稳定,
不存在价格逐年下调的预期,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报告期内装配式建筑、BIM 设计与咨询等新兴业务的收入及占比情
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项目统计表、业务和财务资料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主要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咨询、绿
色建筑设计与咨询、节能建筑设计与咨询,BIM 技术作为一项新兴技术被广泛
地运用于公司各类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中,发行人未将其作为一项业务进行分
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收入明细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咨询   4,189.63   82.30%      2,780.82    71.49%         766.24      40.20%
绿色节能设计与咨询      901.30    17.70%      1,109.14    28.51%        1,140.05     59.80%
        合计           5,090.93   100.00%     3,889.95   100.00%        1,906.30    100.00%

     (八)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竞争格局的目前状况及发展趋势,不同类别竞争主
体的分类依据、群体数量、业务定位、业务范围、经营区域及代表性企业

     根据发行人所处行业内企业数量等公开资料、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公开信
息、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建
筑领域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充分参与、工程技术服务领域的法制建设和招投标
制度的推行,我国的建筑设计行业原有的以国有设计院所为主导、市场区域一定
程度上割据的竞争格局渐渐发生变化,市场上诞生了一批民营工程技术服务企
业。此外,随着国家政策层面不断削弱地域隔离和行政保护,各大中型设计企业
跨区域经营、综合化经营成为趋势。

     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资料显示,截至 2019 年末,全国建筑设计类企业数量


                                       3-2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为 23,183 家,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市场化程度高,形成了以大中型国有(或国
有控股)企业和上市民营企业为主导,同区域内中小型企业为辅的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建筑设计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表现出不
同的竞争优势,发行人主要依据行业内企业的竞争特点进行分类。大中型国有(或
国有控股)企业一般来说成立时间较长、技术积累深厚、人才优势、资质优势明
显;上市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具有一定的资金优势和股权激励优势,凭借灵活
的市场机制吸引了一批优秀技术人才,表现出较强的发展动力;区域内中小型企
业相对来说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竞争力相对较弱,主要服务于区域内客户。

       不同类别竞争主体的群体数量、业务定位、业务范围、经营区域及代表性企
业如下:

                    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 2020 年出版的《中国建筑设计
                    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8-2019)》,2018 年建筑设计类国有
        群体数量
                    企业(包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共计 1,372 家,文中未根据国有
大中                企业规模大小进行进一步分类统计
型国    业务定位    国内建筑设计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军型企业
有
                    业务领域一般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其中包括规划、建筑、水
(或
                    利、市政、风景园林、室内装饰、岩土、建筑声学等各类设计咨询
国有
        业务范围    服务,以及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公
控
                    司服务领域不仅有工程设计,还衍生到建设咨询、信息、科研、投
股)
                    资等板块等
企业
        经营区域    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并在全球范围开展建筑设计相关业务
        代表性企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
          业        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中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上市公
        群体数量
                    司有 10 余家
        业务定位    国内建筑设计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知名企业
上市                业务一般涵盖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服
民营    业务范围    务,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融资优势,开展规模较大的设计、采购、施
企业                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业务
        经营区域    以经营所在地业务为主,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设计相关业务
        代表性企
                    汉嘉设计、华阳国际、筑博设计、启迪设计、中衡设计、华图山鼎
          业
区域                经查询住建部网站,安徽省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群体数量
内中                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共 221 家
小型    业务定位    安徽省内具有一定品牌竞争力的建筑设计企业
企业    业务范围    业务一般为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常规

                                      3-3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筑设计业务,部分企业在细分的建筑设计领域开展业务

      经营区域    主要在安徽省内开展建筑设计业务
      代表性企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业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1)招投标模式与直接委托/议标洽谈模式业务占比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是否一致,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
不同业务承接模式下的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是否发生与招投标相关
的费用,项目承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串标、围标、暗标等情形,是
否存在配合发包方通过分拆等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承接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
商业贿赂情形,是否被客户列入不合格名单;(4)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
履行的项目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过往及正在履行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招
标程序瑕疵的业务合同;如有,请补充相关项目款项回收期及回收情况,是否
存在后续无法回收款项的风险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二)》问题 3】

     (一)招投标模式与直接委托/议标洽谈模式业务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
否一致,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根据发行人的财务资料、项目招投标文件、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招投标模式与直接委托/议标洽谈模式业务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
致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多不涉及施工图审查业务,现将公司常规建筑设计、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及 EPC 总承包业务的招投标模式与直接委托/议标洽谈模式
业务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发行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投标       25,271.15    69.80%     21,407.89    68.12%   16,635.09    59.00%
直接委托/议标洽
                  10,934.37    30.20%     10,018.41    31.88%   11,559.79    41.00%
      谈
      合计        36,205.52   100.00%     31,426.30   100.00%   28,194.89   100.00%

                                        3-3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尤安设计、华蓝集团、华阳国际、汉嘉设计、建科院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披露了通过招投标和直接委托方式获取的
设计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尤安设计(拟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式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
投   14,793.07     36.29%   28,118.28    32.91%       26,002.14    35.64%      18,106.59   37.22%
标
直
接
     25,972.13     63.71%   57,311.95    67.09%       46,954.95    64.36%      30,537.50   62.78%
委
托
合
     40,765.21    100.00%   85,430.23   100.00%       72,957.09    100.00%     48,644.09   100.00%
计


     华蓝集团(拟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式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
投    23,284.32    59.19%   57,978.20    64.17%       55,539.26    63.58 %     53,420.95   66.60%
标
商
务
      16,054.40    40.81%   32,377.39    35.83%       31,817.11    36.42%      26,796.68   33.40%
谈
判
合
      39,338.72   100.00%   90,355.59    100.00%      87,356.37   100.00 %     80,217.63   100.00%
计


     华阳国际: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式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
投   32,854.63    97.21%    57,452.46    96.93%       45,249.08    95.17%      43,506.87   96.48%
标

直    940.20       2.78%    1,815.59     3.06%        2,300.03     4.84%       1,586.17     3.52%


                                               3-3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模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式
接
委
托

合
       33,794.83     100.00%      59,268.05     100.00%     47,549.11     100.00%     45,093.04     100.00%
计


      汉嘉设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模式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投标              50,155.75      71.42%       29,819.25        61.82%      27,410.49       56.95%
      直接委托             20,070.19      28.58%       18,416.84        38.18%      20,718.68       43.05%
        合计               70,225.94     100.00%       48,236.09        100.00%     48,129.17      100.00%

      建科院: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模式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投标              14,160.32      40.91%       8,143.80         29.03%      6,514.55        25.09%
      直接委托             20,452.28      59.09%       19,906.40        70.97%      19,450.45       74.91%
         合计              34,612.60      100.00%      28,050.20        100.00%     25,965.00       100.00%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业务收入占比,高于尤
安设计、建科院,低于华阳国际,与汉嘉设计及华蓝集团的比例较为接近,总体
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占比一致。

      2、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在拟上市及已上市的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中,未见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占
比相关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的投标金额占当年营业收
入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的投标金额(万元)                        1,286.03         1,377.92        1,182.00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97%            3.69%           3.48%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的投标金额

                                                     3-3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较小,该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和订单获取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二)不同业务承接模式下的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主要业务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
同业务承接模式下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招投标     其他        招投标    其他       招投标    其他
    常规建筑设计        31.62%   31.83%       31.79%   31.93%      32.26%    32.46%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36.98%   35.40%       36.41%   38.31%      32.22%    36.91%
     EPC 总承包          1.59%           -    11.47%           -   13.17%           -
     施工图审查         58.12%   58.88%       55.33%   55.02%      55.45%    55.07%

   注:其他模式指直接委托和议标洽谈模式。


    发行人 2020 年 EPC 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当期最大的 EPC 总承包
业务—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建筑外墙维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的毛利率较低,
该项目主要业务内容为外墙维修施工,合同总金额为 4,393.00 万元,分包施工
合同总金额为 4,096.55 万元,占合同总金额的比重为 93.25%,与以前年度 EPC
总承包项目相比,设计成分占比较低。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2020 年 EPC 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低,但 EPC 总承包
业务承接模式均为招投标方式,发行人不同业务承接模式下的毛利率不存在显著
差异。

    (三)是否发生与招投标相关的费用,项目承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
在串标、围标、暗标等情形,是否存在配合发包方通过分拆等形式规避招投标程
序承接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是否被客户列入不合格名单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项目招投标文件、相关财务资料、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对
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
书网等网站查询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与串标、围
标、暗标有关的涉诉、行政处罚情形,亦不存在配合发包方通过分拆等形式规避
招投标程序承接业务或被客户列入不合格名单的情形。

                                       3-3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招投标相关的费用主要为招标代理费、标书报名费、保函手续费等,
审图子公司单一项目金额较小,招投标相关的费用亦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母
公司发生与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模式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标代理费        140.51   94.16%           152.78   93.96%       176.61   94.80%
  标书报名费          5.86    3.93%             6.78    4.17%         6.02    3.23%
  保函手续费          2.85    1.91%             3.04    1.87%         3.67    1.97%
     合计           149.22   100.00%          162.60   100.00%      186.29   100.00%

    2017 年-2020 年,公司存在 7 个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
项目,合计合同金额 1,996.77 万元。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招标活动的组织方为招标人,公司
作为服务提供方无法决定上述项目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司通过正常的意向洽
谈获取该等业务,不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存在刻意规避招投
标程序的安排。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串标、围标、暗标等情形,不存在配合
发包方通过分拆等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承接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形,
未被客户列入不合格名单。发行人部分项目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但该
情形非因发行人原因导致,发行人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风险,且相关项目对
应收入金额占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故该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项目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过往及正在履行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招标程序瑕疵的业务合同;如有,请补充相关
项目款项回收期及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无法回收款项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相关项目合同、款项回收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依《招标投
标法》之规定,应依法履行招标义务的责任主体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方,发行
人作为承包方,不会因客户应履行但未履行招标程序而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
此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3-3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 2017 年至 2020 年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累计确认收                   款项回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回款金额              签署时间
   号                                          入(含税)                   收期
         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
    1                               193.70            184.02      184.02     7日       2020 年
                 升项目
           阜阳保利堂悦设计咨询
    2                               614.00            285.20      285.20    15 日      2019 年
                   项目
         石台旅游牯牛降度假村酒
    3                               124.10            111.69      103.80    10 日      2018 年
             店施工图设计项目
         滁州高教科创城科创产业
    4                               756.00            756.00      642.60    15 日      2017 年
               园 PPP 项目
         六安新城学校景观绿化、
    5                                75.00             52.50       52.50    30 日      2017 年
           室内外弱电设计项目
         金寨路肥西城关段建筑立
    6                                64.21             51.00       51.00    10 日      2017 年
             面改造设计项目
         淮南矿业集团疗养院医养
    7                               169.76            169.76      169.76    50 日      2017 年
               结合养老项目
               合计                1,996.77          1,610.17    1,488.88


    上述项目的客户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信较好,发行人应收
款项后续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且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上述项目尚
未回款的金额合计为 121.29 万元,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因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项
目受到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就存在招标程序瑕疵的业务合同,发行人后续无法回
收款项的风险较小。

    四、关于(1)已经公布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的省市及具体标准,选择
浙江省、吉林省作为对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安徽省施工图审查业务的
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低于发行人目前价格等情形,补充披露多审合一、取消施工
图审查等政策变动风险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二)》问题 4】

    (一)已经公布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的省市及具体标准,选择浙江省、
吉林省作为对照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各省市施工图审查相关政策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已经公布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的省市有浙江省、湖南省、吉
林省、重庆市、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上述省市公布的施工图联合
审查结算标准如下:

                                              3-3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1)浙江、吉林省

                       工程类别                                         结算标准
                               公共建筑                              1.3 元/平方米
房屋建筑工程
                                其 他                                1.15 元/平方米
                               公共建筑                              0.4 元/平方米
  消防审查
                                其 他                                0.25 元/平方米
                       人防审查                                      3.65 元/平方米
                   工程概算 3000(含)万元                            概算金额 1‰
                工程概算 3000—6000(含)万元                        概算金额 0.6‰
  市政工程
                工程概算 6000—10000(含)万元                       概算金额 0.4‰
                     工程概算 10000 万元以上                         概算金额 0.2‰

       (2)湖南省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标准

  序号             1                     2                   3                    备注
工程等级       大型项目            中型项目              小型项目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收费标准    1.8 元/平方米       1.6 元/平方米        1.5 元/平方米   统一按每平方米 4 元收取。


       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标准

 序号          工程概算(不含地价)M(万元)                     收费标准(‰)           备注
   1                           M≤2000                                1.2
   2                     2000<M≤5000                                0.9
   3                     5000<M≤10000                               0.6                采用分段
                                                                                         累计方法
   4                    10000<M≤100000                              0.4                计算。
   5                   100000<M≤500000                              0.2
   6                       M>500000                                 0.08

       (3)河南省

       ①房屋建筑工程标准

           工程类别                          按建筑面积                     按工程预算
                  公共建筑                   1.9 元/平方米                     2‰
带有人防工程
                   其     他                 1.6 元/平方米                    1.75‰



                                                  3-3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共建筑             1.7 元/平方米                           1.8‰
 无人防工程
                   其    他            1.4 元/平方米                           1.5‰

    ②市政工程标准

                               3000         3000-6000              6000-10000
工程概(预)算(万元)                                                                  10000 以上
                         (含 3000 以下) (含 6000)            (含 10000)
  结算标准(‰)                  2               1.75                1.5                     1.25

    (4)重庆市

      审查类别                    计费基数                              计费标准
         房屋建筑工
         程(含消防、             建筑面积                              1.9 元/m2
         节能、绿建)
施工图
                                                                 1000 万
设计文                                                   1000             5000 万
                                                                 元(含)           1 亿元以
件审查   市政基础设                                      万以             元(含)
                                 工程建安费                      至 5000            上(含)
           施工程                                        下               至 1 亿元
                                                                   万元
                                                       2.1‰       1.9‰        1.6‰           1.3‰
           人防工程             人防建筑面积                            1.9 元/m2
                               室内装饰建筑面积
           装饰工程                                                     1.3 元/m2
                              外装、幕墙立面面积
                          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
         建筑信息模                                                     1.0 元/m2
                                  积
专项设   型(BIM)
                          市政工程按工程建安费                              0.5‰
计审查
         装配式建筑               建筑面积                              0.6 元/m2
           景观工程               占地面积                              1.0 元/m2
           海绵城市               占地面积                              1.0 元/m2
                              智慧小区按占地面积
              智能化                                                    1.0 元/m2
                              智能建筑按建筑面积

    (5)广西壮族自治区

    ①建设审查

    工程类别               计费基数                               收费参考标准
                                                     建筑面积 A                     累进计费
                                                     (万㎡)                       (元/㎡)
  居住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A≤5                           2
                                                      5<A≤20                          1.8


                                              3-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A>20                         1.5
                                       工程概(预)算额 M(万
                                                                        累进计费率(‰)
                                               元)
                                               M<5000                         2
                                                 5000                         1.9
居住建筑工程以外                                 8000                         1.8
的其他房屋建筑工    以工程概(预)算             10000                        1.65
      程            额为基数,分档累             20000                        1.5
    市政工程            进计取                   40000                        1.35
                                                 60000                        1.15
                                                 80000                        0.95
                                                100000                        0.75
                                                200000                        0.55
                                               M>200000                      0.35
    工程勘察          每进尺(米)                            10 元
    注: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计价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
线内插法确定。

    ②消防审查

          建筑面积 A(万㎡)                             收费参照标准(元/㎡)
                   A≤5                                           0.6
               5<A≤20                                           0.5
                   A>20                                          0.4
    注:室内装修、改扩建工程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标准执行。

    ③人防审查

          建筑面积 A(万㎡)                             收费参照标准(元/㎡)
                   A≤1                                           4
                1<A≤2                                           3.5
                   A>2                                           3
    注:按送审人防建筑面积计取。

    (6)贵州省

    ①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修改)收费按照建筑面积(修改部分面
积)计费,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规模划分表,大型项目收费标准
为 0.8 元/平方米,中型项目收费标准为 1 元/平方米,小型项目收费标准为 1.5
元/平方米。

    ②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含建筑基坑边坡支护、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
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等)施工

                                        3-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其中:1、市政工程:
概(预)算投资额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下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
算投资额的 1‰;概(预)算投资额在 5000 万元--1.5 亿元(含 1.5 亿元)以下
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 0.6‰;概(预)算投资额在 1.5 亿元以
上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 0.4‰。2、专项工程:(1)建筑基坑
边坡支护: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 1‰;(2)建筑装饰装修、环
境工程: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 0.6‰;(3)建筑幕墙、轻型钢结
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等: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
1‰。

    浙江省属于我国较早提出联合施工图审查且公布了联合审查施工图结算标
准的省份,经比较已经获知的各省市公布的施工图结算标准,浙江省、吉林省的
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一致且与其他以相同方式确定收费标准的省市相比结
算标准较低。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选择浙江省、吉林省的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
标准进行测算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安徽省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低于发行人目前价格
等情形,补充披露多审合一、取消施工图审查等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在部分省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的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
合一系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安徽省多审合
一的具体管理办法目前尚未出台。公司拥有消防、人防、技防施工图审查的相关
人才,具有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安徽省内具有同类资质的企业较少,根据《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承接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因此,若未来开展施工图审查
业务多审合一,且安徽省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公司的
施工图审查的业务模式预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收入及盈利水平不会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若未来安徽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且政府购买
服务价格低于发行人目前价格,将会对公司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收入及盈利水平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4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目前已经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深圳、山西两地,均采用以政府购买方式开展施
工图事后抽查或重要工程论证,仍需对施工图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从施工图审
查出现的演变历史和施工图审查在建筑设计行业的作用来看,取消施工图审查是
为了精简审批环节,但在工程施工的事前、事中、事后对施工图开展审查仍然有
一定的必要性。发行人的施工图审查业务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如果安徽省实行施
工图审查取消或缩小审查范围,将对发行人的施工图审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仍有可能通过委托审图机构通过事后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施
工图审查。若未来安徽省取消施工图审查,对于有必要审查的施工图审查业务采
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且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低于发行人目前价格,将会对公
司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收入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以下按照发行人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50%、100%测算,对发行人盈利水平的
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50%对发行人的影响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影响后营业收入                    40,260.82         34,779.73         31,400.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94.45          5,731.17          4,698.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985.67          5,118.02          4,468.66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影响 50%施工图审查收入对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281.64           -723.24              -699.49
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减少以
“-”号填列)
                                   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100%对发行人的影响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影响后营业收入                   37,167.86         32,167.64          28,84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26.18          5,008.00          3,999.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4,920.99          4,395.72          3,769.6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影响 100%施工图审查收入对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346.32         -1,445.54          -1,398.53
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减少以
“-”号填列)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若安徽省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或者以政


                                    3-4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且价格低于发行人目前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不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五、关于(1)补充披露我国对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具体情
况,包括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名称、资质的分类分级及相应标准、
各资质所对应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规模方面的要求及限制等;目前我国建
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按资质分类分级的数量;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发行
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数量,是否满足发行人持续经
营、延伸跨界发展、全国化布局的要求;(2)补充说明相关业务资质取得过程
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注册资质申请业务资质的情
形,是否存在挂靠发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3)补充披露 EPC 业务的主
要内容,对应资质要求,发行人相关资质的获取情况,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
经营的情形;(4)补充披露“总承包管理办法”生效后,发行人预计将以联合
体形式进行总承包的具体计划,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情况,发行人在其中担
任的主要职责及地位;发行人预计以分包商身份参与总承包业务的具体计划,
发行人的主要职责及地位;该变化是否将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是否
将对发行人未来客户获取、业务开展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总承包管
理办法生效后是否存在对发行人以往无工程施工资质承揽总承包项目进行追溯
行政处罚;(5)补充披露发行人长丰县北城医院工程综合建设设计等设计总承
包项目中具体的分包内容,分包相关部分成本对应该项目成本比例情况,发行
人将设计业务分包是否需要相关资质,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情形的核查
意见。【《问询函(二)》问题 5】

    (一)我国对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主管部门、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名称、资质的分类分级及相应标准、各资质所对应的业务
范围、地域范围、规模方面的要求及限制等;目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
按资质分类分级的数量;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
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数量,是否满足发行人持续经营、延伸跨界发展、全国化
布局的要求

    1、我国对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主管部门、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名称、资质的分类分级及相应标准、各资质所对应的业务

                                   3-4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范围、地域范围、规模方面的要求及限制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我国对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具体情况如
      下:

           (1)主管部门

           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
      建管理部门。

           (2)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我国涉及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

           (3)资质的分类分级及相应标准、各资质所对应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
      规模方面的要求及限制

           ①建筑设计企业相关资质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筑设计企业持有的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以及事务所资质。其中,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两级,工程设
      计专业资质根据类别不同设甲级或甲、乙两级。

           以上各等级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应标准、所对应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规模
      方面的要求及限制如下:

           资质                                                               业务、规模的范
资质序列                                    标准
           等级                                                                 围及限制
                  1、资历和信誉                                               承担各行业建设
工程设计 不分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工程项目的设计
综合资质 等级 (2)注册资本不少子 6000 万元人民币。                           业务,其规模不
              (3)近 3 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 受限制


                                            3-4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且近 5 年内 2 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 50
名以内;或近 5 年内 2 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
列前 50 名以内。
(4)具有 2 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近 10 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
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 3 项,并已建成投产。或同时具有某 1 个工
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 3 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
近 10 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4 项。其中,工程设
计行业甲级相应业绩不少于 1 项,工程设计专业甲级相应业绩各不少于
1 项,并已建成投产。
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 500 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00 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 5 个,5 个专业的
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 40 人。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
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具备注册执业
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 3
项。
(4)近 10 年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
级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 5 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 5 项。
(5)近 10 年主编 2 项或参编过 5 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早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
积不少于 10000 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 IS09000 标准
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
构或管理体系。




                              3-4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
                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
                并已建成投产。
                2、技术条件                                                     承担本行业建设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 工程项目主体工
           甲级 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程及其配套工程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的设计业务,其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具 规模不受限制。
                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
                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 3
                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工程设计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行业资质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婴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
                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承担本行业中、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小型建设工程项
                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
           乙级                                                                 目的主体工程及
                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
                                                                                其配套工程的设
                称。
                                                                                计业务。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
                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项目不少于 2 项,或
                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裝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承担本专业建设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    工程项目主体工
工程设计
         甲级 于 1 项,大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并已建成投产。           程及其配套工程
专业资质
              2、技术案件                                                      的设计业务,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 规模不受限制
                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3-4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
                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
                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
                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
                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承担本专业中、
                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 小型建设工程项
           乙级 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具备注册执业 目的主体工程及
                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其配套工程的设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 计业务。
                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
                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
                度。
                1、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事务所              1、建筑设计事务
                A、建筑设计事务所                                                所可以承接所有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 50 万元。                              等级的建筑工程
                (2)合伙人中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 项目方案设计、
                师,其中 60 岁以下的不少于 2 人;合伙人之一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 初步设计及施工
                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图设计中的建筑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专业设计与技术
                B、结构设计事务所                                                服务。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 50 万元。                              2、结构设计事务
事务所资   不分
                (2)合伙人中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结构 所可以承接所有
质         等级
                工程师;合伙人之一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 等级的建筑工程
                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项目方案设计、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初步设计及施工
                C、机电设计事务所                                                图设计中的结构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 50 万元。                              专业(包括轻钢
                (2)合伙人中至少有 6 名(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各 2 结构)设计与技
                名)取得注册执业资格;合伙人中至少有 3 人(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 术服务。
                专业及电气专业至少各 1 名)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 3、机电设计事务
                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所可以承接有等


                                              3-4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级的建筑工程
             2、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事务 (包括建筑智能
             所                                                              化设计)方案设
             (1)资历和信誉                                                 计、初步设计及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施工图设计中的
             ②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机电设备专业的
             (2)技术条件                                                   设计与技术服
             A、建筑设计事务所                                               务。
                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其中 60
             岁以下的不少于 2 人;至少有一人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
             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B、结构设计事务所
             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至少有
             一人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
             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C、机电设计事务所
             至少有 6 人(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各 2 名)取得注册
             执业资格;至少有 3 人(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至少各
             1 名)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
             工程项目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①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②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注:1、承担以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不受地区限制。

      2、根据住建部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工程设计行业丙级资质、工程设计专业丙级、丁级(建筑

  工程)资质取消设置;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调整为相应通用专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事

  务所资质不再分等级。


       ②建筑设计从业人员相关资质

       我国建筑设计从业人员资格主要为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
  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具体的分类分级及相应标准、对应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
  规模方面的要求及限制如下:

  资质名称      级别分类      取得标准    对应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规模方面的要求及限制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
                                          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
注册建筑师    一级、二级 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注册建筑师执
                                          业地域范围不受限制。


                                           3-4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
注册结构工程
             一级、二级 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师
                                         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
注册公用设备                             可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执业地域
             不划分级别 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工程师                                   不受限制

       2、目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按资质分类分级的数量

       根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建设年鉴(2018)》,并经本所律师
  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按资质
  分类分级的数量如下:

       (1)建筑设计企业按资质分类分级的数量

            资质类别                  甲级/不分等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81           -         -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                     194         101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2,661        2,457     1,342          162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                   233          -         -             -

        注:上述数据为截止 2021 年 2 月数据;根据住建部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示的《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丁级资质不再设置。


       (2)建筑设计从业人员按资质分类分级的数量

                           资质类别                                   人数
                     注册建筑师(一级)                               33,023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8,556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9,162

        注:上述数据为截止 2017 年末数据,为目前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最新数据。


       3、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
  类别、数量,是否满足发行人持续经营、延伸跨界发展、全国化布局的要求

       (1)发行人目前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其员工的资质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相关业务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类别、数量情况如下:

       发行人目前持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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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
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等工程设计资质;持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持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
构认定书,认定类别为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给
水、排水、道路、桥梁)、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发行人拥有各类专业注册人员 134 名,持有专业技术资格 153 项,其中:一
级注册建筑师 32 名,一级注册结构师 41 名,注册城市规划师 12 名,注册设备
工程师 22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名,注册咨询工程师 9 名,其他注册人员 26
名。

    (2)是否满足发行人持续经营、延伸跨界发展、全国化布局的要求

    结合前文所述情况,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其从业人员持有的资质情况是否满
足发行人持续经营、延伸跨界发展、全国化布局的要求分析如下:

    ①如前所述,发行人及其从业人员持有的资质证书类别齐备,等级较高,能
够满足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需要。

    ②发行人拥有各类专业资质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20.27%,占比较高,
发行人人力资源充沛,延伸跨界发展不存在障碍。

    ③发行人及其从业人员拥有的资质证书执业地域不受限制,全国化布局具有
可行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从业人员持有的资质情况能够满足发行人
持续经营、延伸跨界发展、全国化布局的要求。

    (二)相关业务资质取得过程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
人员注册资质申请业务资质的情形,是否存在挂靠发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1、相关业务资质取得过程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
员注册资质申请业务资质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资质证书的申报表、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
缴纳凭证、审计报告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过


                                  3-4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注册资质申请业务资质的情
形,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
工程)专业甲级

    发行人申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需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工程设计专业资
质甲级各项条件,并满足《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
甲级人员配备要求,具体为: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专业 6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 3 人;
结构专业 6 人,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 3 人;给水排水专业 3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 1 人;暖通空调专业 3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1 人;电气专业 3
人,其中注册电气工程师 1 人。

    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结构专业 5 人,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 4
人;建筑专业 1 人,需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暖通空调专业 1 人,需为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6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4 名;电气专业 3 名,
均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自控专业 1 人;概预算专业 2 人,均需为注册造价工程
师。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结构专业 5 人,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 4
人;建筑专业 1 人,需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暖通空调专业 1 人,需为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8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5 名;电气专业 3 名,
均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自控专业 2 人;机械专业 1 人;环保专业 3 人;概预算
专业 2 人,均需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④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结构专业 2 人,需为一级注册结构师;
建筑专业 1 人,需为二级注册建筑师;电气专业 3 名,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动
力专业 5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 人;概预算专业 3 人,需为注册造价工
程师。


                                    3-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 2020 年延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
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时,符合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标准要求的下
列条件: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
人民币;③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大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并已建成投产;④资质人员符合各项要求;
⑤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⑥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
档案体系健全。

    与此同时,发行人在《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延续)》申报表中填报的注册人
员均系发行人员工,不存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具体包括: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填报人员:一级注册建筑师 21 名、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7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2 人、注册
电气工程师 7 人。

    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填报人员: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 人、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 6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1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9 人、注册电气
工程师 4 人、造价工程师 3 人,其中 1 人同时拥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与造
价工程师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填报人员: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 人、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 6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5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 人、注册电
气工程师 7 人、造价工程师 3 人,其中 1 人同时拥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与
造价工程师资质。

    ④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填报人员: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11 人、一级
注册建筑师 1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7 人、造价工程师
4 人,其中 1 人同时拥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与造价工程师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发行人申请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应满足《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资质标准》规定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要求,具体为: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企


                                  3-5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5 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不少于 3 项。②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
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
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 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
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 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项目不少于 2 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
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
目不少于 2 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1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③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园林专业 8 人;结构专业 2 人,需为二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建筑专业 2 人,需为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 1 人,
需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1 人,需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
专业 1 人,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概预算专业 1 人。

    发行人 2020 年延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5 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 项,资质人员符合
各项要求,拥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与此同时,发行人在《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延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申报表中填报的注册人员均系发行人员工,不存在兼职人员或其他
身份人员,具体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 20 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4 人、注册
电气工程师 2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 人、造价工程师 2 人、二级注册建筑师
1 人。

    (3)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
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发行人申请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

                                  3-5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需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工
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的各项条件,并满足《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配备表》规定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
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配备要求,具体如下:

    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电气专业 3 人,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建筑专业
1 人,需为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 1 人,需为二级注册结构师;暖通空调专
业 1 人;给水排水专业 1 人;工程经济及概预算 1 人;电力系统 1 人;通信保护
1 人;总图 1 人。

    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建筑专业 2 人,其中 1 人为二级注册建筑师;结
构专业 2 人,需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1 人;暖通空调专业 1
人,需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专业 1 人,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防护专业
2 人;通信专业 1 人。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给水排水专业 2 人,需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电气专业 2 人,需为注册电气工程师;道路专业 4 人;桥梁专业 2 人;概预算专
业 2 人,需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④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给水排水专业 2 人,需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电气专业 2 人,其中 1 人为注册电气工程师;道路专业 2 人;桥梁专业 4 人;概
预算专业 2 人,需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发行人 2019 年申请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市政
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
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资质人员符合各项要求,有必要
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
档案等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发行人为申请该等资质在《工程设计资质(资质延续)》申报表
中填报的专业人员均系发行人员工,不存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具体如下:

    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申报情况:注册电气工程师 3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1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 人;其余无须注册的人员若干。


                                   3-5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申报情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一级注册建
筑师 1 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1 人,其余无须注册的人员若干。

    ③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申报情况:注册电气工程师 1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2 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 人;其余无须注册的人员若干。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申报情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 人;注册造价工
程师 2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2 人;其余无须注册的人员若干。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

    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之规定,
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②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
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
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
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近 5 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③在本审查机
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
员不少于 7 人,建筑专业不少于 3 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
员各不少于 2 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少于 7 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
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7 人。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
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 100 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
人员不少于 3 人。④60 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建研设计及审图公司建立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其在《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申报的专业人员数量
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审查
人员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且主持过不
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
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审查人员均持有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最近

                                  3-5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5 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发行人为申请该等资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岗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中填报的专业人员均系发行人员工,不存在兼
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具体如下:

    ①建研设计用以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审查人员共计
24 人,包括建筑/园林专业 8 人(含勘察专业)、结构专业 8 人、给水排水专业
2 人、暖通空调专业 2 人、电气专业 2 人、岩土专业 2 人。

    ②建研设计用以申报市政工程(风景园林)的审查人员共计 17 人,包括建
筑/园林专业 6 人、园林专业 1 人、结构专业 2 人、给水排水专业 2 人、暖通空
调专业 2 人、电气专业 2 人、岩土专业 2 人。

    ③建研设计用以申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的审查人员共计 19 人,包括岩
土专业 2 人、结构专业 2 人、建筑专业 2 人、暖通专业 2 人、电气专业 2 人、自
控专业 2 人、给水排水专业 7 人。

    ④建研设计用以申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的审查人员共计 21 人,包括岩
土专业 2 人、结构专业 2 人、建筑专业 2 人、环保专业 2 人、暖通专业 2 人、电
气专业 2 人、自控专业 2 人、给水排水专业 7 人。

    ⑤建研设计用以申报市政工程(市政道路)的审查人员共计 19 人,包括岩
土专业 2 人、给水排水专业 2 人、自控专业 1 人、电气专业 1 人、园林专业 2
人、道路专业 7 人、桥梁专业 2 人、自控专业 2 人。

    ⑥建研设计用以申报市政工程(桥梁)的审查人员共计 17 人,包括建筑专
业 2 人、岩土专业 2 人、桥梁专业 10 人、自控专业 1 人、电气专业 1 人、道路
专业 2 人、给水排水专业 2 人。

    ⑦审图公司用以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审查人员共计
39 人,包括建筑/园林专业 6 人、园林专业 2 人、结构专业 7 人、结构/路桥专
业 2 人、给水排水专业 7 人、暖通专业 3 人、建筑电气专业 1 人、建筑电气/自
控专业 2 人、勘察专业 2 人、道路桥梁专业 7 人。



                                   3-5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依《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 号)之规定,发
行人取得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①基本条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②资历和信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
业务 5 年以上;无设计质量事故;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③技术条件: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
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 3 人、4 人、2 人、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 1 人,二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结构、公用设
备暖通空调、防化、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均不少于 1 人;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建
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不少于 2 项,具备
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担任过
不少于 1 项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项目的
专业负责人。④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拥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装备配套齐全;
组织管理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体系健全;通过 ISO9000 族质量管理
体系标准认证。

    发行人在申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社会信
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专业人员数
量、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均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且发行人相关资质人员均系发
行人员工,不存在兼职人员或其他身份人员。

    2、是否存在挂靠发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签署的主要业务承接合同、主要分
包合同、银行流水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自主经营,
不存在挂靠发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EPC 业务的主要内容,对应资质要求,发行人相关资质的获取情况,
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 EPC 业务的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发行人持有的资质证书等资


                                    3-5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EPC 业务的主要内容、对应资质要
 求、发行人相关资质的获取情况如下:

                                                                           发行人拥有
 项目名称               业务主要内容                     资质要求
                                                                           的资质情况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本项目为新站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内五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1.8 万平方
北京航空航                                     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米,建设内容包括五个单体建筑的装饰
天大学合肥                                     质(业务范围含有装饰装
           装修工程、水电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
创新研究院                                     修);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程、暖通工程等。建设功能主要包括科                           建筑行业(建
科研及研究                                     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
           研、研究生培养、实验、办公、会议室                           筑工程)甲级
生培养基地                                     含有装饰装修);③工程设
           及公共配套等。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
设计及装修                                     计综合甲级资质;④建筑装
           工、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
改造                                           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
                                               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与施工一级资质。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房二层、五层。打击犯罪侦查作战平台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装饰工程建筑面积约 1140 平方米;主 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分成:作战大厅区域、综合业务区域、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
               计网侦工作区域、接待区域、反电诈区
合肥市公安                                         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
               域、会议决策智慧等区域。主要建设内
局 打 击 犯 罪 容:钢结构夹层、内装饰、水、电、暖 业务范围含有可承担建筑
侦 查 作 战 平 通等配套设施建设。网安监控中心及鉴 装饰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
                                                                            建筑行业(建
台、网安监控 定中心建设建筑面积约 910 平方米。主 乙级及以上专项工程设计
                                                                            筑工程)甲级
中 心 及 鉴 定 要包括:互联网信息监控指挥室和电子 业务;
中 心 装 饰 工 物证检验鉴定等实验室。主要建设内 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容:内装饰、水、电、暖通等配套设施,
程                                                 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含
               部分家具、弱电布线等。工作内容包括
                                                   有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
               结构验算、设计、加固、施工、实现工
               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竣工验收、计相应范围的乙级及以上
               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 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修复、保修服务等。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本项目在高速时代城西塔楼 15F-17F。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功能布局以集团产业部门职能划分:十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五层为业务部,十六层为中后台区域,
安 徽 安 振 产 十七层为集团办公区,总建筑面积: 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
业 投 资 集 团 4941 ㎡。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装饰
                                                                            建筑行业(建
有 限 公 司 办 水电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暖通改 装修);
                                                                            筑工程)甲级
公 用 房 装 饰 造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工作内容包括 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EPC 项目       设计、施工、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 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
               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
                                                   装饰装修);
               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保修服务等。
                                                   甲级资质。
               本项目位于滨湖区紫云路与华山支路
安徽省国有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行业(建
               交口西北角徽盐世纪广场 A 座写字楼 9

                                          3-5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资 本 运 营 控 -17 层,共 9 层,装饰装修总建筑面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筑工程)甲级
股 集 团 有 限 1202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公 司 徽 盐 世 工程、水电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暖通改造工程等。工作内容包括设计、
纪广场 A 座                                         质(业务范围含有装饰装
               施工、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
装 饰 装 修 设 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 修);
计 施 工 总 承 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包                                                  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有
                                                    装饰装修);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资质。
            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园一、二期建筑外
            墙、内墙、屋面防水、卫生间等维修,
            维修范围及内容: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
            一期位于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 158 号,
            校园一期 1#~7#楼总建筑面积约 50818
            平方米,二期位于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
            99 号,校园二期 32#和 34#~49#楼总建
            筑面积约 219735 平方米,上述各建筑
            外墙全部铲除至结构层并清理后,重新
            施工粉刷层、面层等;一期外墙对应的
            1500 平方米内墙需铲除涂料面层及腻
合 肥 学 院 南 子层后重新批刮腻子刷涂料,二期 8000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艳 湖 校 区 建 平方米外墙对应的内墙需铲除至结构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筑 外 墙 维 修 层,并清理后,重新施工粉刷层及面层,甲级资质;            建筑行业(建
工 程 设 计 采 其余外墙对应的内墙铲除涂料面层及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 筑工程)甲级
购 施 工 EPC 腻子层后重新批刮腻子刷涂料。所有二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承包         期室内雨水管移至室外,重新设计安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装;所有二期室内空调冷凝水管原水泥
            板包管拆除,重新设计包管并实施(包
            管材料需考虑防水防潮);约 1200 平
            方米上人屋面防水及缸砖面层拆除并
            重新施工;约 2000 平方米卫生间维修
            需拆除原洁具、墙地砖、吊顶、上下水
            等并重新施工。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
            工、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材料及
            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
            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等。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 EPC 业务,不存在
 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情形。

      (四)“总承包管理办法”生效后,发行人预计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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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计划,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情况,发行人在其中担任的主要职责及地位;
发行人预计以分包商身份参与总承包业务的具体计划,发行人的主要职责及地
位;该变化是否将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是否将对发行人未来客户获取、
业务开展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总承包管理办法生效后是否存在对发行
人以往无工程施工资质承揽总承包项目进行追溯行政处罚

    1、发行人预计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总承包的具体计划,各主体间权利义务
划分情况,发行人在其中担任的主要职责及地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生效后,发行人以联合体
形式进行总承包的具体计划包括:①加强宣传和推广,向潜在客户积极推荐以联
合体方式开展的工程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提高客户对联合体方式工程总承包的
认知。②在继续巩固发展公司在装修装饰工程 EPC 总承包领域的优势的同时,
积极拓展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改善、棚户区改建、保障房建设、装配式建筑等领域
的 EPC 总承包项目。③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中“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的
规定,发挥设计优势,积极介入前期方案及初步设计,充分发挥设计前置的优势,
促进后期由设计牵头联合体承接工程总承包。④积极利用在开展设计业务中与施
工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寻求与施工企业在施工总承包领域的合作。
⑤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加强培养施工总承包领域的项目管理人才,提升完成项目
总承包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与施工企业组建联合体进行总承包,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情况为:
发行人与施工企业将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发行人、
施工单位将各自承担其专业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作,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
定联合体成员间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将共同与客户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
工程总承包项目质量等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在其中担任的主要职责及地位为:在发行人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中,发
行人将占主导地位,牵头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等进行
全面的管理,同时承担项目设计工作;在施工单位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中,施工单
位将占主导地位,发行人主要承担工程设计工作,并协助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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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成本,提高施工质量。

    2、发行人预计以分包商身份参与总承包业务的具体计划,发行人的主要职
责及地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如以分包商身份参与总承包业务,将与总承
包商签署设计合同,主要承担建筑设计工作,不承担分包范围外的总承包工作。

    3、该变化是否将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是否将对发行人未来客户
获取、业务开展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要业务承接合同等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研发业务,报告期内,发行
人 EPC 总承包业务收入、利润占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比例较低,且工程总承包
资质要求变化后,发行人仍可以联合体方式继续承接 EPC 总承包项目。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的变化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亦不会对发行人未来客户获取、业务开展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总承包管理办法生效后是否存在对发行人以往无工程施工资质承揽总承
包项目进行追溯行政处罚

    根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生效前适用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
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 号)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
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发行人依其拥有的工
程设计资质依法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以往无工程施工资质承揽总承包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受到追溯行
政处罚的风险。

    (五)发行人长丰县北城医院工程综合建设设计等设计总承包项目中具体的
分包内容,分包相关部分成本对应该项目成本比例情况,发行人将设计业务分包
是否需要相关资质,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情形

    根据发行人签订的相关资质证书、设计总承包合同、相关分包合同、发行人
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拥有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资质证书,依法可以承接各类规模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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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设计总承包业务,并将非主体部分分包。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设计总承包
  项目中具体的分包内容,分包相关部分成本对应该项目成本比例情况,以及分包
  商拥有的对应资质情况如下:

                                                                             分包成本对应
 项目名称              分包商        分包内容       分包商拥有的相关资质     项目成本的比
                                                                                 例
                                   方案设计、幕墙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设计及咨询服
            有限公司                                    工程)甲级
                                   务
            晟元咨询               概算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
                                   勘探,测绘
            司                                                级
            安徽多维施工图审查有限 施工图审查技
                                                          无须资质
            责任公司               术协调服务
            江苏鼎宏装饰工程有限责 装饰概念设计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
            任公司                 方案                 项甲级
长丰县北城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
                                  BIM 算量服务            无须资质
医院综合建 份有限公司                                                           35.92%
  设设计 江苏显辉设计营造有限公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标识标牌
           司                                               包二级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
                                   停机坪工程        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
            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众诚工程设计有限公                  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
                                   药剂楼设计
            司                                              业乙级
            安徽省柏瑞环保科技咨询 环评(辐射环
                                                          无须资质
            有限公司               评)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交通影响评价           无须资质
            合肥鼎信工程咨询管理有
                                   评审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限公司
            晟元咨询               概算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                  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
                                   亮化
            公司                                              级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
                                   勘察
            团)有限公司                                      级
清华合肥院
           安徽城建设计研究总股份                                               8.00%
    二期                          基坑支护设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有限公司
            安徽省维安施工图审查有 施工图审查技
                                                          无须资质
            限公司                 术协调服务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测绘、物探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有限公司
合肥新站区 晟元咨询                概算、工程量清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16.79%

                                          3-6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鹤翔园规划                        单及控制价
方案及施工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
                                  勘探
  图设计 团)有限公司                                         级
            中人防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人防设计及服
                                                        人防工程甲级
            限公司安徽分院         务
            安徽多维施工图审查有限 施工图审查技
                                                          无须资质
            责任公司               术协调服务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
                                   基坑支护设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协和城市规划咨询有
                                   日照分析               无需资质
            限公司
            安徽高泽信息技术有限公 移动通信三网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司                     合一服务             肆级
            安徽省皖江施工图审查有 施工图审查技
                                                          无须资质
            限公司                 术协调服务
           晟元咨询               概算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安徽省六安
           安徽建筑大学勘测设计研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第一中学扩                        勘察
           究院                                         (勘察)甲级         11.63%
建项目规划
           深圳市世纪光华照明技术                   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
及建筑设计                        亮化
           有限公司                                           级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
                                   基坑支护设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股份有限公司
            晟元咨询                概算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
合肥市第九                        岩土工程勘探
           团)有限公司                                    级
中学新校区                                                                   15.81%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工程设计 安徽省古园林规划设计研 古建筑方案深
                                                 项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
           究院                   化、施工图设计
                                                   业(建筑工程)乙级
            深圳凯捷装饰工程有限公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
                                   室内设计
            司                                              项甲级
            上海鼎实建筑设计有限公
                                   效果制作               无须资质
            司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景观设计
            份有限公司                                      项甲级
巢湖万达广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
                                     BIM 设计             无须资质
场 BIM 设计总 公司                                                           68.93%
    承包      合肥市中合城市交通规划
                                     车库动线系统         无须资质
              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和平幕墙工程有限公 外幕墙、采光顶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
            司                     及钢结构               项甲级
            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 导向标识系统
                                                          无须资质
            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
            艾德联合照明设计(北京)夜景照明              无须资质

                                           3-6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勘察、测绘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有限公司安徽分院
长丰县长丰
           安徽维安建筑工程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技
一中新区新                                                无须资质           19.04%
           审查有限公司           术协调服务
建项目设计
           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                   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
                                  亮化
           公司                                             乙级
            深圳凯捷装饰工程有限公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
                                   室内设计
            司                                            项甲级
            上海鼎实建筑设计有限公
                                   效果制作               无须资质
            司
            重庆浩丰规划设计集团股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景观设计
            份有限公司                                    项甲级
宿迁万达广
              北京和平幕墙工程有限公 外幕墙、采光顶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
场 BIM 设计总                                                                57.90%
              司                     及钢结构               项甲级
     包
              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
                                     导向标识系统         无须资质
              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
            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 夜景照明
                                                            级
            上海越扬环境工程有限公
                                   车库动线系统           无须资质
            司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
                                   勘察
            有限公司                                        级
新站高新区
           中人防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磨店家园二                        人防设计              人防工程甲级          6.37%
           限公司安徽分院
期工程设计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
                                  基坑支护设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尚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室内设计
            有限公司                                    工程)甲级
            华凯建筑设计(上海)有
                                   效果制作               无须资质
            限公司
            深圳市致道景观设计有限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
                                   景观设计
            公司                                          项甲级
贵港万达广 北京和平工程幕墙有限公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
                                  幕墙设计                                   61.20%
场设计总包 司                                             项甲级
            北京三色石环境艺术设计              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
                                   夜景照明设计
            有限公司                                      级
            深圳市上行线设计有限公
                                   导向标识系统           无须资质
            司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 弱电智能化设 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
            公司                   计                 专项甲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有权承接相关设计总承包业务并将非主体部分


                                          3-6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分包,相关分包单位已取得必要的资质,不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情形。

    六、关于(1)结合水安集团的主营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补充说明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
存在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情形;(2)补充披露水安集团
划转后是否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产生影响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二)》问题
七】

   (一)结合水安集团的主营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补充说明控股股东及
其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发行人
与竞争方之间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情形
    根据水安集团出具的说明、水安集团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水安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贸
易销售、技术服务、房地产销售、提供劳务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度,水安集团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收入依次为 601,273.26 万元、597,778.61 万元、
649,161.16 万元,贸易销售业务收入依次为 12,037.03 万元、4,375.52 万元、8,714
万元,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依次为 2,079.16 万元、9,276.74 万元、7,142.28 万元,
房地产销售业务收入依次为 10,274.76 万元、0 元、0 元,提供劳务业务收入依次
为 33,032.25 万元、0 元、0 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水安集团建
筑设计业务收入及毛利金额均较小,收入依次为 491 万元、1,100 万元、1,132
万元,毛利依次为 50 万元、120 万元、350 万元。
    2018 年度,水安集团前十大客户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安徽省引
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亳州城建发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定远县江巷水库工程建设局、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 TCL 鸿融置业有限公司、肥东县东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固镇县城市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及凤峪河治理工程项目
部。2019 年度,水安集团前十大客户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滨
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水安金城置业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
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合肥城建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局、肥东县东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0 年度,水安集团前十大客户为合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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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省引江
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谷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水安金城置业有限公司、山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局、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水安集团向上述客户主要提供工程
施工服务。
    2018 年度,水安集团前十大供应商为安徽水安恒诚商贸有限公司、安徽水
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安徽水安恒信劳务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分公司、安徽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安途瑞建材有限
责任公司、安徽水安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水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安徽石强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合肥赛明博商贸有限公司。2019 年度,水安集团前十大供应商
为安徽水安恒诚商贸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分公
司、安徽鸿开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垚磊劳务有限公司、安徽水安国际经济技术合
作有限公司、合肥市烟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肥江淮混凝土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水安恒信劳务有限公司、安徽水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安徽水安恒泰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2020 年度,水安集团前十大供应商为安徽水安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安徽水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安徽水安恒诚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市烟墩
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六安途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林海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
司、安徽水安恒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垚磊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建工建筑材
料有限公司、安徽世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如上文所述,水安集团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其建筑设计业务收入、
毛利金额均较小,报告期内水安集团主要客户、供应商中仅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
管理局与发行人主要客户重叠,但水安集团向该重叠客户提供的是工程施工服务
而非建筑设计服务。与此同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建筑设计
业务。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情形。
   (二)水安集团划转后是否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根据水安集团出具的说明、水安集团提供的财务资料、水安集团及其控股股
东港航集团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水安集团划转后,其控股股东
由国控集团变更为港航集团,港航集团系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港航

                                 3-6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集团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水安集团划转后,不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与水安
集团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或让渡商业机会情形等影响发行人未来发展情形。
     与此同时,水安集团划转后,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为主,建筑行业设计业务收入、毛利金额仍较小,2020 年度金额分别为 1,132
万元、350 万元,占水安集团营业收入、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18%、0.41%,
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毛利总额的比例亦较低,未对发行人业务发展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水安集团划转后不会对发行人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七、关于(1)补充披露继受取得房产的出让人、取得价格、定价依据及款
项支付情况;(2)逐项说明拥有房产及租赁房产的具体用途、使用方,各房产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关系;(3)发行人从关联方租赁
办公场所的必要性、主要合同内容、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的核查意见。【《问询
函(二)》问题八】

     (一)继受取得房产的出让人、取得价格、定价依据及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相关房产的产权证书、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继受所得房产的出让人、取得价格、定价依据及款项支付情况如下:

序                                             取得价格                         款项
             权证号            出让人                         定价依据
号                                             (万元)                         支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                                               14.81
     产权第 1002500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2                                               15.28
     产权第 1002500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3                                               15.28
     产权第 1002500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3000 元/㎡的市场价    已支
4                                               15.28
     产权第 1002500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格(2011 年写字楼)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5                                               15.28
     产权第 1002501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6                                               15.38
     产权第 1002501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7                                               16.66
     产权第 10025012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3-6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8                                               16.49
     产权第 10025013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9                                               19.34
     产权第 10025014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0                                              16.66
     产权第 10025015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1                                              16.66
     产权第 1002501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2                                              18.24
     产权第 1002501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3                                              16.28
     产权第 1002501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4                                              15.14
     产权第 1002501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5                                              15.25
     产权第 1002502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安徽信旺房地产                                          已支
16                                              15.20
     产权第 1002502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付
                                                             18915.35 元/㎡的市
     皖(2019)合肥市不动   合肥瑶海万达广                                          已支
17                                              272.34       场价格(2019 年商
     产权第 1163107 号      场投资有限公司                                          付
                                                                    铺)

     (二)拥有房产及租赁房产的具体用途、使用方,各房产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关系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租赁合同,并经本所律师以实地查看等方式核
查,发行人拥有房产的具体用途、使用方,各房产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业务经营的具体关系如下:

                                                                        与发行人及其子
序
           权证号                 用途                   使用方         公司、分公司业务
号
                                                                        经营的具体关系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1                                                                              无
     产权第 10025006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2                                                                              无
     产权第 10025007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3                                                                              无
     产权第 10025008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4                                                                              无
     产权第 10025009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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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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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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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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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无
     产权第 10025014 号     用于办公)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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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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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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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金佰利(中国)有
12                                                                       无
     产权第 10025017 号     用于办公)          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13                                                                       无
     产权第 10025018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14                                                                       无
     产权第 10025019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15                                                                       无
     产权第 10025020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承租方    合肥一砖一瓦建
16                                                                       无
     产权第 10025021 号     用于办公)          筑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包河区五洋
     皖(2018)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文具店、
17                                             文化用品商行等 3          无
     产权第 10004531 号     小吃店、奶茶店)
                                               户
     皖(2019)合肥市不动   对外出租(日用百    合肥亿玲珑商贸
18                                                                       无
     产权第 1163107 号      货商店)            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及子公
     皖(2020)合肥市不动                       发行人及子公司、
19                          用于公司办公场所                     司的主要经营场
       产权第 11180192 号                       参股公司
                                                                 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租赁房产的具体用途、使用方,各房产与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关系如下:

序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
        租赁房屋坐落           用途            使用方
号                                                        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关系
      合肥经开区合肥医
                                                          为子公司审图公司存放图纸
 1    药健康产业园 A 区      图纸仓库          审图公司
                                                          等的仓库
          2 号仓库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为子公司升元图文书店经营
 2                             书店            升元图文
        号 1 幢一楼西                                     场所

     (三)发行人从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必要性、主要合同内容、定价依据及


                                        3-6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允性

     根据相关租赁合同、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信息,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从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必要性、主要合同内容、定价
依据及公允性情况如下:

     1、从国控集团租赁办公场所

     报告期初,发行人向国控集团租赁部分房产用于档案管理、晒图等辅助性生
产经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房屋坐落        使用方                  必要性、主要合同内容
号
                                      2018 年租赁情况
                                        必要性:公司入驻总部研发基地大楼前,办公场所
                                        为租赁世纪阳光大厦写字楼,因需保存的图纸档案
                                        较多,期间租赁国控集团的房产用于存放图纸档案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具有必要性。
 1    号 1 幢一楼西侧、      发行人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面积为 390.05 ㎡;2、租赁
      停车场车库楼二层                  用途:图纸库房;3、租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赁标准 30 元/m2/月,
                                        合计租金 35100 元;5、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
                                        承租方支付。
                                        必要性:审图公司入驻总部研发基地大楼前,办公
                                        场所为租赁世纪阳光大厦写字楼,因需保存的图纸
                                        档案较多,期间租赁国控集团的房产用于存放图纸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档案具有必要性。
      号 3 幢 103 室、6 幢
 2                           审图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面积为 691.35 ㎡;2、租赁
      D04 室、三层车库
                                        用途:图纸库房;3、租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
      楼
                                        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4、租赁标准 30 元/m2/月,
                                        合计租金 82962 元;5、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
                                        承租方支付。
                                        必要性:因升元图文一直在该租赁国控集团房产的
                                        地址上经营晒图室,期间租赁该房产具有必要性。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面积为 124 ㎡;2、租赁用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3                           升元图文   途:晒图室;3、租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号 1 幢一楼西
                                        年 3 月 31 日;4、租赁标准 30 元/m2/月,合计租金
                                        11160 元;5、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承租方支
                                        付。
                                        必要性:因升元图文一直在该地址经书店而租赁国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4                           升元图文   控集团的房产,具有必要性。
        号 1 幢一楼西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面积为 80 ㎡;2、租赁用途:


                                           3-6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晒图室;3、租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4、租赁标准 30 元/m2/月,合计租金
                                       28800 元;5、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承租方支
                                       付。
                                   2019 年租赁情况
                                       必要性:因升元图文一直在该地址经书店而租赁国
                                       控集团的房产,具有必要性。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面积为 80 ㎡;2、租赁用途: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1                          升元图文   晒图室;3、租赁期限: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号 1 幢一楼西
                                        12 月 31 日;4、租赁标准 30 元/m2/月,合计租金
                                       28800 元;5、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承租方支
                                                            付。
                                   2020 年租赁情况
                                       必要性:因升元图文一直在该地址经书店而租赁国
                                       控集团的房产,具有必要性。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面积为 80 ㎡;2、租赁用途:
        合肥市环城南路 28
 1                          升元图文   晒图室;3、租赁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号 1 幢一楼西
                                        12 月 31 日;4、租赁标准 30 元/m2/月,合计租金
                                       28800 元;5、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承租方支
                                                            付。

     发行人 2018 年 4 月入住总部研发基地大楼后,大幅减少租赁该等房产,2019
年度、2020 年度,只存在发行人子公司升元图文租赁 80 ㎡的房产用于书店经营。
报告期内,租赁费分别为 15.02 万元、2.71 万元和 2.94 万元。上述租赁费计价
标准为 30 元/㎡/月,与国控集团同类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的价格相当,定价公
允。

     2、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租赁房产

     发行人总部研发基地大楼入住前,存在向部分员工租赁世纪阳光大厦房产作
为办公场所的情形,该房产所有权人中含有发行人的董事(包括曾经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具体情况如下:

               租金    房产证登记产权                               董监高及其近亲属
 房号                                            实际产权人
           (万元/年)       人                                         权益份额
                                        徐正安、韦法华、王红兵、
                                        刘静、李洁、朱晓佳、全
                       韦法华、全柳梅、                          徐正安(13.77%)、
                                        柳梅、曹杰、何亮、姚宇、
1301 室      39.4350   王红兵、朱晓佳、                          韦法华(9.44%)、
                                        胡礼庆、王苗苗、范瑜、
                             刘静                                刘静(7.09%)
                                        史幼来、颜润、沈文杰、
                                        刘志鑫

                                          3-7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姚茂举、张宾、马皖强、
                                         徐亚、徐飞、郭艳、杨翠
1501 室    39.8860       张宾、马皖强                             姚茂举(12%)
                                         萍、陈静、闵晗煜、张莉、
                                         江挺
                                         毕功华、孙苹、张熙江、
                                         任晓骥、唐怀全、彭菲、
                        孙苹、毕功华、   徐钟毓、王灿、吴珊珊、
1801 室    38.7640                                                   毕功华(15.88%)
                            张熙江       张谢贞、李锐、吴文锦、
                                         程进祥、汪洋、卢红兵、
                                         丁婧、马建
                        高松、孙苹、孙
                                         高松、孙苹、孙医樵、许      高松(19%)、许铮
1803 室    28.6880      医樵、许峥、张
                                         峥、张小敏、朱旭            (19%)
                          小敏、朱旭
                                         李惠、缪新华、陈国林、
1503 室    28.1380       李惠、杨成明                                缪新华(25%)
                                         杨成明、王慧
                        金毅夫、张璐、   金毅夫、张璐、陶伟伟、
801 室     30.7500                                                   朱兆晴(10.03%)
                        陶伟伟、唐雪芹   唐雪芹、朱兆晴

    发行人总部研发基地大楼建成前,世纪阳光大厦是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场所,
基于对日常办公场所的需要,发行人租赁上述员工拥有产权的世纪阳光大厦写字
楼,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房号         出租方                                 合同内容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301 室 A 区,面积为 362 ㎡;2、租赁用途:办公;3、租
            朱晓佳等         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59153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1301 室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301 室 B 区,面积为 241 ㎡;2、租赁用途:办公;3、租
            王红兵等         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39435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501-1 室,面积为 603 ㎡;2、租赁用途:办公;3、租赁
 1501 室    马皖强、张宾     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99715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801-1 室,面积为 404 ㎡;2、租赁用途:办公;3、租赁
 1801 室    孙苹等           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64928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3-7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801-1 室,面积为 199 ㎡;2、租赁用途:办公;3、租赁
           张熙江等       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31982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803 室,面积为 429.48 ㎡;2、租赁用途:办公;3、租
 1803 室   张小敏等       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71720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阳光大
                          厦 1503 室,面积为 429.48 ㎡;2、租赁用途:办公;3、租
 1503 室   李惠、杨成明   赁期限: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4、租金 70345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合同主要内容:1、租赁地址及面积:合肥市九华山路 1 号阳
                          光大厦 801 室,面积为 603 ㎡;2、租赁用途:办公;3、租
 801 室    金毅夫等       赁期限: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4、租金 123000
                          元;5、承租方支付房屋使用的水电费、网络电信费、物业管
                          理费、车辆泊位费等。

    发行人 2018 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租赁上述房产的
租赁费为 10.82 万元,上述租赁价格平均为 55 元/m/月,与附近写字楼租赁价
格水平相当。2018 年 4 月,公司入住总部研发基地大楼后,上述房屋租赁关联
交易已消除。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从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具有必要性,定价依据
为同区域同类房屋市场租赁价格,具有公允性。

    八、关于(1)补充披露因设计原因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引致的纠纷情
况,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2)补充披露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工程责任风险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二)》问题九】
   (一)因设计原因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引致的纠纷情况,对发行人持续
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对发行人主要客户
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设计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
故及引致纠纷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工程责任风险。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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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发行人制定的相关制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已制定了《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
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应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
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董事长(党委书记)为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为副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为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
   (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部门、公司(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
各级安全员分别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4)公司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结合
每月一次的生产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按月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5)各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所属
部门安全抽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
查每周一次。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6)公司办公场所、设备、车辆、员工等安全保护措施。
   (7)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相关制度、发行人出
具的说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了以下服务质量保
证措施:
   (1)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通过设计输入、风险因素识别、设计质量过程控制、质量反馈等在体系上保证了
发行人了服务质量。
   (2)发行人制定了各阶段设计评审制度,对方案设计(含投标)阶段、初步
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修改变更图设计阶段、总图和管线综合设计管
理等各设计阶段进行过程控制,确保了设计产品符合设计质量标准。
   (3)发行人制定了《公司质量评定办法》,定期对设计部门及设计人员提供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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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计文件质量以及设计过程中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
质量系数,落实相关责任并制定奖罚措施。
    3、工程责任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 程
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 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 损
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第八百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
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
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可能导致
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可能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九、关于(1)补充披露员工薪酬成本中,基本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分
别金额和占比情况,报告期占比变动是否显著;若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施
工图审查业务对应的人员人数,员工薪酬成本,平均薪酬金额情况,不同业务
间平均薪酬金额差异是否显著;若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董
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及员工的原任职单位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具体
情况,该等员工是否与原任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禁止事项;如是,
补充说明是否存在该等员工其后在发行人任职而违反约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发
行人及其员工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员工与原任职单位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对比同行业公司的人数和业务量之间的关系,
结合发行人的人员结构及相应的薪酬与业绩变化间关系、员工的从业资质占比
情况,补充说明员工薪酬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补充披
露职工薪酬是否均按照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各年缴纳金额情况的
核查意见。【《问询函(二)》问题十七】
   (一)员工薪酬成本中,基本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分别金额和占比情况,
报告期占比变动是否显著;若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8 年度、2019 年度、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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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发行人员工薪酬成本金额分别为 16,923.99 万元、18,822.42 万元和
20,111.26 万元,员工薪酬成本中基本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金额及占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基本工资    2,514.79          12.50%    2,145.65          11.43%    1,833.57        10.83%
  奖金     16,214.12          80.62%   15,156.58          80.71%   13,619.40        80.47%
  社保        905.63          4.50%     1,056.24           5.62%    1,110.76         6.56%
 公积金       476.71          2.37%       420.03           2.24%      360.27         2.13%
 合计      20,111.26      100.00%      18,778.50      100.00%      16,923.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工资占比持续上升、社保占比持续下降,奖金、公积
金占比较为稳定。基本工资占比逐步提高,主要系公司人员较为稳定,随着员工
的工龄增加、级别提升,基本工资占比有所提升。公司缴纳的社保金额占比持续
下降主要系因:2019 年社保占比较 2018 年下降的主要系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行调整所致;2020 年社保占比较 2019 年
下降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
策,公司缴纳社保占比有所下降。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基本工资占比持续上升、社保占比持续下降,
奖金、公积金占比较为稳定,相关变动具有客观原因和合理性。
   (二)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EPC 总承包业务、施工图
审查业务对应的人员人数,员工薪酬成本,平均薪酬金额情况,不同业务间平均
薪酬金额差异是否显著;若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员工名册、各部门人员信息、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主要由建筑设计一院、二院、三院、
四院、方案创作中心、规划景观设计院、建筑装饰设计院,工程技术研究(咨询)
院主要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等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工程
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 EPC 总承包业务,审图公司及审图中心主要负责施工图审
查业务。具体各项业务对应人数、薪酬成本、平均薪酬成本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3-7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平均                   平均                    平均
            人数   薪酬成本          人数 薪酬成本           人数 薪酬成本
                              薪酬                   薪酬                    薪酬
常规建筑设
           416.5 15,447.53 37.09 372.5 14,343.40 38.51 336.0 13,850.84 41.22
计业务
新兴业务设
           60.0    2,086.30   34.77 49.0 2,133.38    43.54   28.0 1,008.67   36.02
计与咨询
EPC 总 承 包
             4.0    108.28    27.07 10.0   334.41    33.44    6.0   201.32   33.55
业务
施工图审查
           44.0    2,051.94   46.63 37.5 1,698.64    45.30   35.0 1,591.67   45.48
业务
    报告期内,常规建筑设计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常规建筑设计业务薪酬成本
为 13,850.84 万元、14,343.40 万元、15,447.53 万元,持续增加,相应的人员
数量亦持续增加,平均薪酬分别为 41.22 万元、38.51 万元、37.09 万元,有所
降低,主要系该业务人员增加较多所致。报告期内,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薪
酬成本为 1,008.67 万元、2,133.38 万元、2,086.30 万元,平均薪酬分别为 36.02
万元、43.54 万元、34.77 万元,2019 平均薪酬增加较大,主要系 2019 年新兴
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规模增加较大所致,2020 年平均薪酬下降主要系该业务人
员增加较多且多为校招人员所致。
    报告期内,EPC 总承包业务的薪酬成本为 201.32 万元、334.41 万元、108.28
万元,波动较大,平均薪酬分别为 33.55 万元、33.44 万元、27.07 万元,各年
度平均薪酬与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施工图审查业务对
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处于开展 EPC 总承包业务的初期,项目数量和业务总规
模较小所致。2020 年度 EPC 总承包业务平均薪酬有所下降,主要系该年度在建
EPC 项目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项目分包成本较多,所需投入的人力成本较小。
    报告期内,施工图审查业务的薪酬成本为 1,591.67 万元、1,698.64 万元、
2,051.94 万元,持续增加,与审图业务的收入持续增加规模相一致,平均薪酬
分别为 45.48 万元、45.30 万元、46.63 万元,平均薪酬水平高于常规建筑设计
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EPC 总承包业务,主要系施工图审查业务是对
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设计深度、建筑节能等方面是否符合国
家和地方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需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
平和设计经验。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同业务间平均薪酬金额差异符合各项业务的
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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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补充披露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及员工的原任职单位与发行人从事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具体情况,该等员工是否与原任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
禁止事项;如是,补充说明是否存在该等员工其后在发行人任职而违反约定的情
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员工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员工
与原任职单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及员工的原任职单位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
务的具体情况,该等员工是否与原任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禁止事项
    根据发行人的员工名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填写的
调查表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访谈相关员工,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中,除全柳梅外,不存在从同行
业单位离职后入职公司的情形,全柳梅 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安徽省水
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未与原任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禁止事
项。发行人员工共有 133 名存在最近三年从同行业单位离职后入职公司的情形,
其中有 13 人与原单位签署了保密协议,无员工与原任职单位约定竞业禁止事项。
    2、是否存在该等员工其后在发行人任职而违反约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
人及其员工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员工与原任职单位是否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相关信息、发行人的承诺、本所律师对相关员
工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相关员工
离职后在发行人任职而违反约定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员工侵犯原任职单位
知识产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员工与原任职单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对比同行业公司的人数和业务量之间的关系,结合发行人的人员结构
及相应的薪酬与业绩变化间关系、员工的从业资质占比情况,补充说明员工薪酬
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员工名册、相关财务资料,可比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同行业公司的员工数量、业务量、
人均产值、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中衡设计      平均人数                   -        3,355.0         2,915.0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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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                    -     191,642.02       184,724.55
                人均产值                      -          57.12            63.37
                人均薪酬                      -          18.83            19.46
                平均人数                      -        1,487.5          1,217.5
              主营业务收入                    -     125,428.61       109,372.81
 启迪设计
                人均产值                      -          84.32            89.83
                人均薪酬                      -          24.70            27.35
                平均人数                      -        1,786.0          1,659.5
              主营业务收入                    -      92,335.40        84,129.36
 筑博设计
                人均产值                      -          51.70            50.70
                人均薪酬                      -          34.13            31.71
                平均人数                      -        3,317.5          2,204.5
              主营业务收入                    -     119,293.39        91,499.14
 华阳国际
                人均产值                      -          35.96            41.51
                人均薪酬                      -          22.03            21.78
                平均人数                      -        1,783.5          1,314.0
              主营业务收入                    -     117,467.33        94,396.81
 汉嘉设计
                人均产值                      -          65.86            71.84
                人均薪酬                      -          21.66            23.34
                平均人数                      -          413.0            434.0
              主营业务收入                    -      20,527.86        21,574.17
 华图山鼎
                人均产值                      -          52.24            47.30
                人均薪酬                      -          23.65            23.35
                平均人数                     618           555              500
              主营业务收入          43,118.00        37,186.65        33,742.61
  本公司
                人均产值                 69.77           67.00            67.49
                人均薪酬                 38.65           40.39            40.88
    注 1、平均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注 2、上表数据来源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由于同行业公司尚未公
告 2020 年度报告,无法计算其 2020 年度人均产值、人均薪酬。
    据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平均人数分别为 500 人、555 人、618 人,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3,742.61 万元、37,186.65 万元、43,118.00 万元,公司平
均人数、主营业务收入均保持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产值分别为 67.49
万元、67.00 万元、69.77 万元,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相对较高,仅低于


                                      3-7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启迪设计,与汉嘉设计相当,高于中衡设计、筑博设计、华阳国际、华图山鼎。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均薪酬分别为 40.88 万元、40.39 万元、38.65 万元,均高
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具体分析如下:
    1、从员工专业结构来分析。发行人按照专业划分为设计研发人员与管理行
政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非设计研发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
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人
人员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类别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平均人数         557.00         13.10%         492.50        13.09%          435.50
设计
研发     人均薪酬            38.20        -5.06%         40.23         -1.92%          41.02
人员
         人均产值            77.41        2.52%          75.51         -2.54%          77.48
管理
         平均人数            53.00        -1.85%         54.00         -3.57%          56.00
及行
政人
         人均薪酬            44.30        4.02%          42.58         3.14%           41.29
  员
财务     平均人数             8.00        -5.88%          8.50         0.00%            8.50
人员     人均薪酬            32.83       17.82%          30.79        14.04%           26.99
   注 1:平均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注 2:设计研发人员人均产值=主营业务收入/设计研发人员平均人数。
   (1)设计研发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研发人员的人员持续增加、人均产值维持较高水平,设
计研发人员的薪酬总额呈现增长趋势。发行人设计研发人员薪酬与可比同行业公
司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人

       公司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人数                      -             2,993.5             2,578.0
   中衡设计          人均薪酬                      -              18.56                19.10

                     人均产值                      -              64.02                71.65
                     平均人数                      -             1,285.0             1,063.5

   启迪设计          人均薪酬                      -              24.24                25.18

                     人均产值                      -              97.61               102.84
                     平均人数                      -             1,640.0             1,524.5

   筑博设计          人均薪酬                      -              29.75                28.38
                     人均产值                      -              56.30                55.18

                                           3-7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平均人数                    -         2,924.0             1,923.5
   华阳国际         人均薪酬                    -          21.74                21.28

                    人均产值                    -          40.80                47.57

                    平均人数                    -         1,589.5             1,151.0
   汉嘉设计         人均薪酬                    -          22.08                24.48

                    人均产值                    -          67.86                68.16
                    平均人数                    -          302.5                316.5
   华图山鼎         人均薪酬                    -          26.06                25.85
                    人均产值                    -          67.86                68.16
                    平均人数                    -          1,789                1,426

   行业平均         人均薪酬                    -          23.74                24.05
                    人均产值                    -          66.75                71.24

                    平均人数                 557.0         492.5                435.5
    本公司          人均薪酬                 38.20         40.23                41.02

                    人均产值                 77.41         75.51                77.48
    注 1:上表数据来源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由于同行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无法计算其 2020 年人均薪酬;
    注 2:可比同行业公司设计研发人均薪酬为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增加数减去管理费用、销
售费用里薪酬类支出除以人员平均人数计算所得。
    发行人人均薪酬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发行人高度重视对建筑设
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和留
住现有优秀人才。发行人设计研发人员人均产值亦处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较高
水平,仅低于启迪设计,与启迪设计的收入结构对比,启迪设计较发行人多节能
机电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等工程类业务。
   (2)管理及行政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非设计研发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及行政人员数量较为稳定,主要系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
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形成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型管理团队,
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健全,能够带领公司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职工
较稳定及人均薪酬呈上升趋势,公司财务人员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核算要求。
    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管理及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非设计研发人员在人
数、人均收入贡献、人均薪酬的比较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公司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8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平均人数              -                 361.50           337.00
 中衡设计      人均收入贡献            -                 530.13           548.14
                 人均薪酬              -                  21.09            22.18
                 平均人数              -                 202.50           154.00
 启迪设计      人均收入贡献            -                 619.40           710.21
                 人均薪酬              -                  27.65            42.36
                 平均人数              -                 146.00           135.00
 筑博设计      人均收入贡献            -                 632.43           623.18
                 人均薪酬              -                  83.33            69.27
                 平均人数              -                 393.50           281.00
 华阳国际      人均收入贡献            -                 303.16           325.62
                 人均薪酬              -                  24.19            25.15
                 平均人数              -                 194.00           140.00
 汉嘉设计      人均收入贡献            -                 605.50           674.26
                 人均薪酬              -                  18.22            17.77
                 平均人数              -                 110.50           117.50
 华图山鼎      人均收入贡献            -                 185.77           183.61
                 人均薪酬              -                  17.04            13.95
                 平均人数              -                 234.67           194.08
 行业平均      人均收入贡献            -                 479.40           510.84
                 人均薪酬              -                  31.92            31.78
                 平均人数                    61.00        62.50            64.50
  本公司       人均收入贡献                707.03        594.99           523.14
                 人均薪酬                    42.80        40.98            39.40
    注 1:上表中数据来源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由于同行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无法计算其 2020 年度人均薪酬等数据;
    注 2:计算时使用的可比同行业公司管理及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的薪酬为其管理费用中
的薪酬与销售费用中的薪酬之和;
    注 3:人均收入贡献=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平均人数。
    发行人的管理及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非设计研发人员的人均薪酬与收入贡
献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管理制度、
形成一支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型管理团队,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现有
管理及行政人员持续有效支撑公司健康运营。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的管理及行政
人员、财务人员等非设计研发人员的人均收入贡献、人均薪酬均高于同行业水平。
    2、从员工学历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学历结构占比与同行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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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比较如下:

   公司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硕士及硕士以上                     -          12.08%               11.66%
 中衡设计            本科                         -          61.76%               61.51%
                 本科以下                         -          26.16%               26.83%
               硕士及硕士以上                     -          20.58%               21.37%
 启迪设计            本科                         -          61.60%               60.39%
                 本科以下                         -          17.82%               18.24%
               硕士及硕士以上                     -          11.03%               10.97%
 筑博设计            本科                         -          77.68%               76.71%
                 本科以下                         -          11.30%               12.32%
               硕士及硕士以上                     -          12.50%               12.75%
 华阳国际            本科                         -          64.13%               62.54%
                 本科以下                         -          23.37%               24.71%
               硕士及硕士以上                     -          11.37%               12.06%
 汉嘉设计            本科                         -          75.17%               74.85%
                 本科以下                         -          13.46%               13.08%
               硕士及硕士以上                     -           5.41%                5.92%
 华图山鼎            本科                         -          75.95%               75.44%
                 本科以下                         -          18.65%               18.64%
               硕士及硕士以上              50.08%            49.39%               47.85%
  发行人             本科                  42.81%            42.78%               42.80%
                 本科以下                    7.11%            7.83%                9.35%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比分别为 47.85%、49.39%、
50.08%,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员工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能够保证公
司设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也为员工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3、公司人员拥有各类专业资质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与可比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比较如下:
              中衡          启迪   筑博          华阳     汉嘉        华图
   项目                                                                          发行人
              设计          设计   设计          国际     设计        山鼎
专业资质
              3.71%     12.79%    7.53%     5.77%     9.91%       7.30%    26.61%
数量占比
    注 1:可比同行业公司专业资质数量数据来源于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上的信息。
    注 2: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员工总人员依旧采用 2019 年末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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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发行人员工拥有各类专业资质数量占 2019 年末发行人总人数的比例为
26.61%,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专业资质水平。2020 年末,发
行人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3 人,正高级工程师 55
人、高级工程师 117 人,该等优秀的设计研发人员为公司的产品质量、市场口碑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计研发人员持续增加,行政管理人员及财务
人员较为稳定,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发行人设计研发人员人均产值较高,
管理及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的人均贡献较高,发行人员工中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
人员占比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员工中拥有的各类专业资质数量占总人
数的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故发行人员工人均薪酬高于可比同业上市公司具有
合理性。
   (五)职工薪酬是否均按照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各年缴纳金额
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
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已按照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了
个人所得税,各年缴纳的金额分别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万元)       1,500.30       1,361.81        2,172.13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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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关于发行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实质性条件。现根据容诚会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条件所涉及的相
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41 号),
建研设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
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230Z0065 号),建研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
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
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41 号),
建研设计 2019 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依次为
5,841.26 万元、7,267.30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四)项及 2.1.2 条第(一)项之
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仍具备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二、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核查,建研设计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和许可变化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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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研设计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新取得 4 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机构类别均为施工图审查一类,审查范
 围分别为:市政给水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工程、市政桥梁工程。

     2、审图公司持有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证书编号为 11011,
 审查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排水工程、市政给水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因
 业务整合需要,已由审图公司注销。

     (二)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41 号),
 建研设计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3,742.61 万元、
 37,186.65 万元、43,118.00 万元,分别占建研设计当期全部业务收入的 99.38%、
 99.45%、99.46%。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主营业务突出。

     三、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建研设计的关联方变化情况

     1、国控集团控制的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国控
 资本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699 号高速中央广
 场 A 座 17 楼。

     2、国控集团新增 2 家直接控制的企业,具体为:

序              统一社会信    注册资本
      名称                                                  经营范围
号                用代码      (万元)
                                           预包装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交电、
                                           钢材、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百货、建筑材料、
                                           农副产品、汽车配件加工、销售;铁木加工;房
     合肥兴业                              屋维修;室内外装饰;废旧物资处理及收购(危
                91340000149
1    经济发展                    7,500     险品除外);保洁服务;物业管理;蔬菜种植及
                  0309024
     有限公司                              销售、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
                                           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挖掘机、压路机、叉车、推土机、铲运机、工程
                                           机械、化工机械、通用机械及其零配件生产和科
     安徽江淮                              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银联重型   91340000754                印刷机械、立体车场、特种车辆改装、钢结构、
2                              5000
     工程机械     852189E                  汽车工业装备的国内开发、制造、销售、租赁,
     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特种设备的修理,智能搬运机器人、
                                           自动化设备的开发、制造、租赁、销售,自动化
                                           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智能物流系统、自动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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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项目的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实施,机场地面
                                          设备研发、制造、维修、销售,信息网络系统技
                                          术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额(元)
         晟元咨询                        造价咨询                1,844,311.33
                                        业务宣传费                30,000.00
  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
                                          图书                    17,526.00

         质检公司                       检测鉴定费                400,566.0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额(元)
                             工程总承包                                  326,183.43
         国控集团
                             代管房产费                                  233,723.58
         质检公司            水电及其他                                        293.40
                             食堂餐费                                    126,600.00
         科信监理
                             水电及其他                                   41,257.48
                             图文费                                       20,866.04
         晟元咨询
                             水电及其他                                    9,784.76
 安徽水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审图费                                       13,962.26
   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                                  532,635.33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图费                                      167,701.39
安庆水安临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
                             审图费                                       97,400.00
          限公司
涡阳县水安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
                             审图费                                      268,867.92
            公司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交易额(元)
             科信监理                      总部大楼二楼           311,798.06


                                        3-8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交易额(元)
                 晟元咨询                      总部大楼六楼               109,149.47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交易额(元)
                    国控集团                   环城南路 1 幢              29,444.51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0 年度,建研设计共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54.08 万元。

         (三)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不存在损害建研设计及其股东利益情形。

         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较《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况,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主要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一)专利权

         建研设计新增专利权 3 项,均取得了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方式                                权利
       自保温免梁模板
                                            实用     原始
1      的预制隔墙顶部    ZL201922162437.6                   2019.12.06     建研设计          无
                                            新型     取得
           节点
       一种多功能市政                       实用     原始
2                        ZL202020251986.0                   2020.03.04     建研设计          无
         交通防护栏                         新型     取得
       一种一体化全预                       实用     原始
3                        ZL202021265281.0                   2020.07.02     建研设计          无
           制楼板                           新型     取得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建研设计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 项,业已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具体如下:

序                                                          首次发表日     著作
                 软件名称                   登记号                                他项权利
号                                                              期         权人
      大跨度屋面的钢管网架变形监测软                                       建研
 1                                      2020SR1220544       2020.09.01                  无
                  件 V1.0                                                  设计


                                            3-8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螺旋式耗能减震约束支撑的耗能能                                建研
2                                     2020SR1220539   2020.09.10              无
             力检测软件 V1.0                                       设计
                                                                   建研
3     建筑环保施工环境监测系统 V1.0   2020SR1554150   2020.09.11              无
                                                                   设计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的主要财产产权明晰,没有产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

        五、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将要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
    合同变化情况如下:

        1、采购及分包合同

        (1)此前披露的建研设计与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履行完毕。

        (2)此前披露的建研设计与安徽八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已履行完毕。

        2、授信合同

        (1)此前披露的建研设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授信
    协议》已履行完毕。

        (2)2021 年 1 月 27 日,建研设计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
    了《保函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建研设计提供
    保函授信额度 35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

        3、其他合同

        经核查,此前披露的建院有限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已履行完毕。

        (二)经核查,建研设计正在履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完备,合法有
    效,不存在法律上无效的风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现均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未
    出现纠纷。

        (三)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3-8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查,发行人目前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
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员工总数 661 人,未缴纳
社会保险的人数为 27 人,未缴纳原因为 25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2 名新进
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续;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 32 人,未缴纳原
因为 20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5 名员工住房公积金关系未转移、2 名新进员
工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不缴纳住房公积
金。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结论意见与《法律意见
书》、《律师工作报告》的结论意见相同。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建研设计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为 23 人、审图公
司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为 3 名,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事宜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四)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41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建研设计其他应收款 8,878,551.55 元,其他应付款
7,907,519.57 元。经核查,建研设计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较《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建研设计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新召开 1 次董事
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建研设计上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七、发行人的税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执行的税种和税率未发生变化,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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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变化情况如下:

      (一)税收优惠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0427),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之
规定,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建研设计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政府补助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建研设计新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如下:

 序号          补助名称        补助金额(元)                依据文件
         合经区促进新型工业                     2019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
  1                                  500,000
         化奖补资金                             业化发展政策
         2019 年度多层次人才                    2019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
  2                                  338,000
         扶持补助                               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

      (三)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政策,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四)根据建研设计的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建研设计最近三年内均依
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税收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获得深交
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外,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在程序上和实质条件上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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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关于前次审核问询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一、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2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2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1)报告期内各业务承接模式
下订单的收入金额、合同数量、获取项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客户的采
购政策,是否存在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招投标项目中主要竞
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家数,是否存在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
者变相商业贿赂的情形,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报告期内按客户所属行业划分的收入构成,在报告期内调控趋严政策环境
下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房地产行业投资规模、景气度波动对发行
人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各类业务
共同招投标、客户重叠情形;(4)政府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涉及发行人
主要业务类别,测算各报告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各期占发行人营业收入、营
业利润的金额、占比情况,说明放开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响;(5)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安徽省外的收入占比
及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拓展省外业务的能力,发行人开拓省外市
场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第二项中详细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此前已披露的情况,相关回复内容的变化
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发行人各业务承接模式下订单的收入金额、合同数量情
况如下:

    1、常规建筑设计业务

                                                2020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年新签合同数
       招投标                       18,133.15       65.14%              79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9,702.49       34.86%              95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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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7,835.64       100.00%                 174

    2、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2020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年新签合同数
        招投标                             3,859.05        75.80%                  8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1,231.88        24.20%                  60
         合计                              5,090.93       100.00%                  68

    3、EPC 总承包业务

                                                  2020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年新签合同数
    招投标                         3,278.95            100%                   1
     合计                          3,278.95            100%                   1

    4、施工图审查业务

                                                       2020 年度
     业务获取方式
                              收入金额(万元)            占比            当年新签合同数
        招投标                                288.28          4.66%                55
  直接委托/议标洽谈                       5,897.64          95.34%                1,255
         合计                             6,185.92         100.00%                1,310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应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应公开招投标而未履行的项目各年收入总额(万元)                                            173.60
新签合同数量                                                                                   1
新签合同额(万元)                                                                        193.7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3,118.00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0.40%

    (三)发行人新增收入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投标情况及项目招标失
败、流标情况如下:

    1、新增收入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投标情况



                                          3-9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项目金额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方(竞争对手)
 号                                 (万元)
       宿州诚开
       京泰房地   宿州埇贤悦府
                                               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建工程设
 1     产开发有   建筑工程设计        979.00
                                               计与顾问有限公司、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        项目
          司

      2、2020 年 10 月,发行人新增 1 项招标失败项目,客户名称为马鞍山南部
承接产业转移新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马鞍山经开区人民医院建
设项目方案设计项目。

      (四)发行人各专业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技术资质数量发生变化,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各类专业注册人员 134 名,持有专业技术资格
153 项,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名,一级注册结构师 41 名,注册城市规划师
12 名,注册设备工程师 22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名,注册咨询工程师 9 名,
其他注册人员 26 名。

      (五)2020 年度,发行人按客户所属行业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客户类型
                                                  金额                              占比
         房地产客户                                        15,689.32                        36.39%
        非房地产客户                                       27,428.68                        63.61%
               合计                                        43,118.00                       100.00%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各类业务客户重叠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签署
      客户名称         类型                     项目名称
                                                                             (万元)       年份
 安徽省静安健康        常规      17#医疗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138.00       2020
 运营管理有限公                  春晖里(住宅地块)项目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新兴                                                     5.80        2020
 司                              咨询服务

 合肥维可农产品        常规      同庆楼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幕墙设计           0.75        2018
 有限公司              新兴      维可 ABC 区机电深化设计工程                   96.46        2020
                                 新建常德经益阳至长沙铁路汉寿南站站房
 中铁时代建筑设        常规                                                    200.00       2020
                                 及相关工程建筑方案和初步设计合作
 计院有限公司
                       新兴      肥西人才公寓装配式建筑技术咨询合同            17.50        2019

      (七)2020 年度,发行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金额及占营业收入、营业

                                                3-9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利润的占比情况如下:

                         服务收费金额      占发行人营      营业利润     占发行人营
        业务类别
                             (万元)        业收入比重        (万元)     业利润比重
常规建筑设计                 27,835.64         64.21%        5,372.11          57.23%
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            5,090.93         11.74%        1,231.86          13.12%
          合计               32,926.57         75.95%        6,603.97          70.36%

    (八)2020 年度,发行人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安徽省内                               40,146.53                       93.11%
        安徽省外                                2,971.47                        6.89%
          合计                                 43,118.00                     100.00%

    (九)截至 2021 年 2 月,发行人母公司合计在手订单 65,904.04 万元,其中,
安徽省外在手订单 4,858.64 万元,占比为 7.37%。

    二、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3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3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政府购买服务对发行人业务模式、
盈利水平、客户结构的具体影响,分析并披露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合一及全面取
消两种情形下,对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的具体影响。本所律师已在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三项之“发行人业务主要区域是否已采用或拟采用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业务,政府购买服务对发行人业务模式、盈利水平、
客户结构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关于审图机构主体
资格的规定”、“(五)分析并披露施工图审查业务多审合一及全面取消两种情
形下,对发行人业务模式、收入及盈利水平的具体影响”中详细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此前已披露的情况,相关回复内容的变化
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按照房屋建筑、消防审查、人防审查、市政工程等划分,
发行人施工图审查的审图面积、审图收入及单价情况如下:

                        面积(万平方米)                                     1,399.86
 房屋建筑 公共建筑
                         均价(元/m2)                                          1.09


                                   3-9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收入(万元)                                     1,519.84

                              面积(万平方米)                                   1,886.97

              其他              均价(元/ m2)                                      1.00

                                收入(万元)                                     1,891.70

                              面积(万平方米)                                    281.98

            公共建筑            均价(元/ m2)                                      0.40

                                收入(万元)                                      112.68
 消防审查
                              面积(万平方米)                                    413.79

              其他              均价(元/ m2)                                      0.29

                                收入(万元)                                      121.02

                              面积(万平方米)                                    156.69

     人防审查                   均价(元/ m2)                                      3.00

                                收入(万元)                                      470.84

                                         收入(万元)                              94.74
                        工 程 概 算 1000
                      (含)万元以下 单价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
                                                        准(1.1‰)70%协商确定
                       工 程 概 算 收入(万元)                                   287.90
                       1000—5000(含)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
                       万元            单价
                                                        准(0.8‰)70%协商确定
     市政工程
                        工 程 概 算 收入(万元)                                  156.07
                        5000—10000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
                      (含)万元    单价
                                                        准(0.6‰)70%协商确定
                                      收入(万元)                                350.43
                       工程概算 10000
                       万元以上                         按皖价服【2012】201 号文规定标
                                      单价
                                                        准(0.3‰)70%协商确定
                     其他收入(万元)                                            1,180.70

                       合计(万元)                                              6,185.92

    (二)按照收费标准较低的浙江省、吉林省公布的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
测算,对发行人 2020 年度的盈利水平影响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施工图审查业务营业收入①                          6,185.92
   施工图审查业务改为政府采购后的预测营业收入②                       6,472.16
                     收入影响额③=②-①                                286.24
      影响净利润(减少以“-”号填列)④=③*75%                         214.68


                                            3-9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按照发行人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50%、100%测算,对发行人 2020 年
度盈利水平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50%对发行人 2020 年
                 项目
                                                 度盈利水平的影响

   影响后营业收入                                                    40,260.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94.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985.67
   股东的净利润
   影响 50%施工图审查收入对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281.64
   净利润影响数(减少以“-”号填列)
                                       施工图审查收入减少 100%对发行人 2020 年
                 项目
                                                   度盈利水平的影响
   影响后营业收入                                                    37,167.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26.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920.99
   股东的净利润
   影响 100%施工图审查收入对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346.32
   净利润影响数(减少以“-”号填列)

    三、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4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4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1)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
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
叠供应商及客户情况,说明其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2)
水安集团与发行人在资质方面重合的情况,建筑行业设计收入占水安集团收入、
利润占比情况;说明港航集团股权结构,水安集团的股权转让的具体安排及进展
情况,转让后不构成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依据;(3)安徽省工
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开展
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业务重合;(4)国控集团控制的部分从事投资业务的
企业,如安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等的对外投资情况,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的同业竞争,与
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的客户、供应商,如存在,说明交易的合理性,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5)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


                                       3-9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进行判断,是否仅以细分领域、细分市场
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相同的客户和供应商情
形。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四项中详细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此前已披露的情况,相关回复内容的变化
情况如下:

       (一)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99.79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813.65 万元,净利润为 68.06 万元。

       (二)2020 年度,水安集团建筑行业设计收入、毛利依次为 1,132 万元、350
万元,分别占水安集团同期营业收入、毛利总额的 0.18%、0.41%。

       (三)2020 年度,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12 万元、1,746.94 万元。

       (四)安振产业集团(现更名为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资
本”)、国控资产管理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发生如下变化:

       1、国控资本于 2020 年 11 月增资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国
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59%股权。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财产权信
托、投资基金等业务,其不具有建筑设计相关资质。

       2、国控资产管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增资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限公
司,持有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10%股权。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主要从事国有资本运营研究、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其不具有建筑设计相关资质。

       (五)除发行人、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
国控资本、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国控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外,国控集团
新增控制 4 家企业,该 4 家企业实际从事业务情况如下:

                                                                      是否具有建
序号             名称                 控制关系         实际从事业务   筑设计相关
                                                                        资质
                                 国控集团子公司华安
        安徽安华创新四期风险投
 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权投资            否
        资基金有限公司
                                 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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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限公
               2                                  国控集团持股 100%          餐饮等后勤服务          否
                      司
                      安徽江淮银联重型工程机                                 工业车辆研发、
               3                                  国控集团持股 51%                                   否
                      械有限公司                                             制造
                      安徽国控增动能投资基金      国控集团及其子公司
               4                                                             股权投资                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股 100%

                     四、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5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5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具备相应业务资质
              的从业人员数量,报告期内前五大外协工程、外协服务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主要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
              应的业务资质。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五项中详细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此前已披露的情况,相关回复内容的变化
              情况如下: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各类专业注册人员 134 名,
              持有专业技术资格 153 项,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名,一级注册结构师 41
              名,注册城市规划师 12 名,注册设备工程师 22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名,注
              册咨询工程师 9 名,其他注册人员 26 名。

                   2、2020 年度,参股公司承接的业务规模及占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比例情况如
              下:

                   时间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业务收入(万元)        占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比例情况
                              质检公司 质量检测                   6,860.93              无同类业务
                2020 年度     科信监理 工程监理                   2,309.54              无同类业务
                              晟元咨询 工程造价                   6,518.97              无同类业务

                   3、2020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外协工程、外协服务供应商的名称、成立时间、
              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服务内容、业务资质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权结构            服务内容    业务资质
                                                       (万元)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市北京经
                                                                                                            总承包特级、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                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1                      2001.12.26                    508,000.00                      工程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
       限公司                          荣华南路 19 号            持股 100%
                                                                                                            施工总承包特
                                       1 号楼
                                                                                                            级;工程设计


                                                        3-9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建筑行业甲级
                                                                                                    等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
                                  安徽省合肥市                                                      建筑装修装饰
    安徽八方工程有限                                           夏守国持股 80%;胡亦频
2                    2006.12.19   肥 东 县 白 龙 镇 6,007.00                          工程施工      工程专业承包
    公司                                                       持股 20%
                                  农贸市场北侧                                                      一级、建筑幕
                                                                                                    墙工程专业承
                                                                                                    包二级等
                                                               徐文飞持股 20.49%;蒋
                                                               勇持股 12.99%;合肥市
                                                               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持股 10.06%;吴丹持股
                                                               9.08%;合肥市兴泰担保
                                                               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
                                                               司持股 8.9%;洪栋梁持
                                                               股 6.8%;合肥兴泰科技
                                                                                                    工程设计建筑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股
                                                                                                    装饰工程专项
                                                               6.19%;蒋乘成持股 5%;
                                                                                                    甲级;建筑装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                                                                                修装饰工程专
3                    1997.05.26   长江东路 1068 31,000.00      公司持股 4.84%;仲伟宝 工程施工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业承包一级;
                                  号                           持股 3.23%;蒋茂珍持股
                                                                                                    建筑幕墙工程
                                                               2.58%;合肥市开泰企业
                                                                                                    专业承包一级
                                                               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等
                                                               持股 2.58%;合肥市国正
                                                               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持股 1.47%;王璇持股
                                                               1%;王凌云持股 1%;沈
                                                               延 持 股 1%; 衡 岚 持 股
                                                               1%;陈伟持股 0.97%;盛
                                                               祥云持股 0.51%;陈建林
                                                               持股 0.32%
                                  安徽省合肥市
                                                                                                    建筑工程施工
                                  长丰县岗集镇
                                                                                                    总承包二级;
    安徽合汇建设工程              金岗大道与万                 刘德芳持股 40%;李康持
4                    2014.08.18                1,239.00                               工程施工      建筑装修装饰
    有限公司                      安路交口林东                 股 60%
                                                                                                    工程专业承包
                                  科技楼 2 栋
                                                                                                    一级等
                                  1-102 室
                                  安徽省合肥市                 李贵来持股 51.8%;发行
                                  蜀山区望江西                 人持股 20%;唐雪芹持股
                                                                                      概算及造价咨工程造价咨询
5   晟元咨询         2012.01.06   路 203 号金色名 120.00       18%;王纪萍持股 6%;
                                                                                      询          甲级
                                  郡 1 号综合楼                崔莉持股 4%;孔立持股
                                  1504-1507 室                 0.1%;吴绿燕持股 0.1%
6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1994.11.15    安 徽 省 合 肥 市6,020.00    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勘察、测绘       工程勘察岩土

                                                      3-9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院(集团)有限公              屯溪路 193 号                 有限公司持股 100%                    工程专业甲
    司                                                                                               级、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专业
                                                                                                     乙级
                                  安徽省六安市
    六安市建筑工程施                                            六安地区建设工程抗震
                                  梅山南路市行                                       施工图审查技
7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000.12.20                100.00           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持              无须资质
                                  政服务大楼第                                       术协调服务
    中心                                                        股 100%
                                  九层
                                  陕西省西安市                                       基坑支护设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              工程勘察综合
8                    1989.02.23   新 城 区 咸 宁 中 10,500.00                        计、勘察、测
    研究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00%                 资质甲级
                                  路 51 号                                           绘
                                                                合肥兴建投资合伙企业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              安徽省合肥市
                                                                (普通合伙)持股 60%;               工程勘察综合
9   究总院股份有限公 1992.11.26   包 河 区 花 园 大 6,749.237                         勘察、测绘
                                                                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                 资质甲级
    司                            道9号
                                                                任公司持股 40%

                注:2020 年度,发行人外协工程供应商共 4 家。

                  五、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6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6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晟元咨询与发行人业务合作模式、
           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占各自同类交易比重,晟元咨询及其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董监高、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本所律
           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六项中详细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此前已披露的情况,相关回复内容的变化
           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发行人与晟元咨询交易金额为 184.43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成
           本的比例为 0.65%,占晟元咨询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83%。

                  2、2020 年度,晟元咨询及其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或资金、业务往来,但与发行人部分客户、供应商存在业务往来,具
           体如下:

                  (1)客户重叠情况

                                                                     晟元咨询           建研设计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销售额(万元)
            1      合肥万科东昇地产有限公司                               233.92             35.33
            2      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9.40              1.54

                                                     3-10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     合肥润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4.27           135.03
4     合肥万科瑞翔地产有限公司                 113.21             0.57
5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03.77             0.68
6     合肥星泓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102.25             8.11
7     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91.79            78.04
8     合肥金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2.46            22.79
9     安徽皖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7.32             4.02
10    合肥苏宁悦城置业有限公司                  57.01           166.08
11    合肥万科瑞成地产有限公司                  55.85             0.04
12    合肥华侨城环巢文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7.86           480.64
13    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17            12.36
14    亳州腾云置业有限公司                      45.97            17.26
15    安徽新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18            54.64
16    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4.06           234.94
17    合肥锦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60             3.58
18    阜阳弘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11             2.25
19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1.89            10.02
20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9.68            31.95
21    芜湖和天医院有限公司                      18.87             0.28
22    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16.29             8.98
23    宣城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15.64            12.62
24    合肥业祥置业有限公司                      12.39             2.12
25    安徽安粮置地有限公司                       8.37             0.28
26    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56            21.92
27    安徽启迪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10            25.61
28    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6           137.14
29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5.43            31.70
30    淮南云创置业有限公司                       4.72             7.42
31    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                   3.91             1.10
32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45            30.00
33    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43             2.92
34    芜湖万科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                 2.83            12.26

     (2)供应商重叠情况


                                       3-10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供应商名称             建研设计采购额(万元) 晟元咨询采购额(万元)
号
 1      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7.39                   2.42
 2      安徽网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1                   0.80
 3      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0.11                   0.06

       六、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9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9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税
收优惠等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本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九项之
“(四)发行人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中详细回
复。

     鉴于容诚会计所对发行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
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41 号),本所律师对发行人 2020 年度收到政府
补助、享受税收优惠对利润总额影响补充核查如下:

     1、2020 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548.48 万元,占利润
总额的比例为 5.89%。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经营业绩
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2、2020 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金额 135.08 万元、高新技
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 830.63 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26.47 万元、进
项税加计抵扣税收优惠金额 56.38 万元,税收优惠总额 1,048.56 万元,占发行人
2020 年度利润总额 9,315.42 万元的比例为 11.26%

       七、关于《问询函(一)》问题 10 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问询函(一)》问题 10 要求本所律师核查按员工结构分类,披露报告期
内各类员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率,结合薪酬福利水平披露公司维持研发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是否对公司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人数与主营业务的匹配性。本
所律师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第十项中详细回复。

     本所律师结合发行人 2020 年度各类员工及核心人员的离职率、薪酬福利水
平、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人数等,对上述问询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具体如下:


                                        3-10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2020 年度,发行人按员工分类的离职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比例
 员工人数(人)                                             661
 离职人数(人)                                              35
 其中:设计研发人员                                          35
     管理及行政人员                                           -
     财务人员                                                 -
 离职率                                                   5.03%
 其中:设计研发人员                                       5.52%
     管理及行政人员                                           -
     财务人员                                                 -

(二)2020 年度,发行人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设计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38.20
核心技术人员平均薪酬                                       80.37

(以下无正文)




                            3-10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10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3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
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
行、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二)》”),现根据深交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1]0104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三)》”)的要求,本所律师对《问
询函(三)》相关问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内容仍然有效。凡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情况与《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披露的情况
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补充或修改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再详述。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3-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建研设计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证。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
料、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1)结合报告期末的货币资金情况,补充说明现金分红的资金来
源及是否影响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稳定、可预期;(2)补
充披露 2020 年度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原因和恰当性,大额分红与募投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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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在审期间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相矛盾,本次现
金分红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三)》
问题 1】

    (一)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及是否影响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现金分红政策
是否稳定、可预期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有关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度、2018 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货币资金         21,673.79          22,822.06     22,710.47      16,967.13
           有息负债                    -        1,600.21      1,750.00       1,800.00
       未分配利润           11,354.67          11,862.39      8,255.94       5,20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775.69           6,454.35      5,398.32       5,022.89
          润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745.06           7,623.75      9,632.75       4,013.94

    据上表,发行人 2017 年至 2020 年货币资金、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较好,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小,自有货币资金较为充足、稳定,能够满足现金分
红需求,发行人根据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在次年(即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分别分红 1,808.40 万元、2,160 万元、
7,500 万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发行人经营状况仍保持良好态势,相关现金
分红未对日常资金周转造成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本次发行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能够保证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可预期性: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公
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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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公司当年财务报表经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达到相应标准的交易。

    (三)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
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的关系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
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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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决定。”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有货
币资金,未影响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
了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保证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可预期性。

    (二)2020 年度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原因和恰当性,大额分红与募投资金
使用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在审期间提出现金分
红预案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相矛盾,本次现
金分红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1、2020 年度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原因和恰当性,大额分红与募投资金使用
之间的匹配关系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分红相关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20
进行现金分红主要系因:(1)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业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
持续提升,具备分红的能力和条件。(2)发行人一直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通
过持续的现金分红,能够促进股东和公司利益的一致,保障国有控股股东和中小
股东的分红权利。3)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22,822.06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1,862.39 万元,2020 年实施现金分红 7,500 万元不会对
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造成较大影响。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系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发行人
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上市计划等因素,经董事会及管理层详细论证后制订,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募集资金 32,510.28 万元。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提供切实
保障。发行人 2020 年现金分红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基于不同原因确定,没
有匹配关系,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0 年进行大额现金分红具有客观原因和恰
当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匹配关系,二者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在审期间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是否与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相矛盾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相关分红款支付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 6 月 29 日,
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决定现金分红 7,500 万元。2020 年 7 月,发行人向股东支付了现金分红款。与此
同时,发行人截止 2019 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 11,862.39 万元,不存在超分配情
形。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不存在超分配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
发行人 2020 年实施的现金分红在 2020 年 7 月已实施完毕,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不存在在审期间提出
现金分红预案情形,不存在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相矛盾情形。

    3、本次现金分红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次现金分红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股东权
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现金股利发放后
       项目                        现金股利影响                      影响比例
                        金额                           金额
    货币资金           22,822.06       -7,500.00        15,322.06      -32.86%
    流动资产           41,626.86       -7,500.00        34,126.86      -18.02%
    资产总额           59,633.59       -7,500.00        52,133.59      -12.57%
 所有者权益总额        30,195.96       -7,500.00        22,695.96      -24.84%

    注:上述现金股利发放后金额系假设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当天完成股利派发
后的财务科目金额。

    据上表,2020 年现金分红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未造成重大不利影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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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与此同时,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流动资产、资产总额、所有
者权益总额金额依次为 21,673.79 万元、42,100.98 万元、59,946.33 万元、
30,467.52 万元,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仍保持良好。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现金分红对财务状况和新老股东利益未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二、关于(1)结合学历、专业、资质、薪酬构成等因素,补充说明不同生
产部门之间平均薪酬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与
协作关系,订单承揽主体,设计任务的主要分配方式;是否存在跨部门共同完
成项目的情形,如有,说明具体项目的人员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核查意见。【《问
询函(三)》问题 2】

    (一)结合学历、专业、资质、薪酬构成等因素,补充说明不同生产部门之
间平均薪酬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员工名册、薪酬统计表、相关财务资料、《薪酬管理办法》《公
司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员工薪酬主要包括岗
位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项目奖金等,其中项目奖金在薪酬中占比较高,与
部门当期实现的收入相关,学历、专业、资质只和岗位工资相关且差距不大,对
员工薪酬影响较小。发行人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平均薪酬差异较大,主要系各生产
部门实现的人均收入差异较大所致。

    设计一院、设计二院、设计三院、设计四院、审图中心、镇江分公司和审图
子公司系发行人主力生产部门,业务储备较为充足,报告期各年实现的人均收入
较高;方案创作中心主要从事方案招投标及前期方案创意设计,独立牵头开展的
项目较少,实现的人均收入较少;建筑装饰设计院主要负责装饰设计业务,市政
设计所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计业务,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实现的装饰
设计业务和市政设计业务人均收入均较少。因此,依发行人《薪酬管理办法》《公
司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平均薪酬差异
较大具有合理性。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平均薪酬差异较大,主要系
各生产部门实现的人均收入差异较大所致,具有合理性。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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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订单承揽主体,设计任务的主要
分配方式;是否存在跨部门共同完成项目的情形,如有,说明具体项目的人员及
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项目明细表、相关财务资料、《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订单承揽主体,设计任务的主要分
配方式

    发行人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订单承揽主体,设计任务的主要
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市场部根据中标通知书、项目委托函等依据,将项目确定为有效项目,
明确订单承揽主体和主要承接生产部门,完成项目合同的签订。

    (2)项目合同签订后,市场部建立有效项目生产任务书,下发至主要承接生
产部门进行项目下一阶段的生产工作;对于需要内部各生产部门相互配合的项
目,由市场部根据项目合同明确的具体专项生产内容,组织公司内部相关业务生
产部门,按实际工作内容进行工作划分及工作量确认,建立有效项目生产任务书,
明确主要承担生产部门及配合部门对应的工作内容及设计产值,下发至各相关业
务生产部门,进行下一阶段的生产工作。

    (3)有效项目生产任务书下发至生产部门后,各生产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和
项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项目生产计划表,进行项目的生产,项目负责人每月上
报产值至所属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进行统计、审核,并按季度上报生产完成产值
至市场部,市场部进行审核、汇总、确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至公司财务部。

    (4)财务部按项目上报的工作量产值,进行相应的项目成本核算、归集。

    2、是否存在跨部门共同完成项目的情形,如有,说明具体项目的人员及收
入分配制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跨部门共同完成项目的情形,其中合同金额大于 800
万元的跨部门共同完成项目情况如下:



                                  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承揽主体
序                        合同金     签署
         项目名称                           及具体人              协作部门及具体人员
号                          额       时间
                                               员
                                            建筑设计
                                            四院(卢
     清华合肥院二期工                2019              建筑装饰设计院(陆黎、殷茵、王小林等)、
1                         2,354.47          艳来、夏
          程设计                      年               电力与智能化设计所(张健、徐宏波)
                                            成峰、胡
                                            丁立等)
                                            建筑设计
                                            三院(任
     蔡巷茗苑安置房项                2019
2                         2,266.60          骁骥、孙   市政设计所(张辉、朱明亮、方飞等)
       目勘察、设计                   年
                                            苹、程进
                                            祥等)
                                            建筑设计   规划景观设计院(林深、王琼、李钰婷)、方
                                            二院(关   案创作中心(彭茜、何路路、吴克勤等)、建
     长丰县长丰一中新                2019
3                         1,650.00          朝江、陈   筑装饰设计院(陆黎、王小林、司成月等)、
      区新建项目设计                  年
                                            静、赵琛   绿建设计所(甄诚、王东红、沈言章等)、造
                                            等)       价咨询中心(黄红军、朱乐安、丁婕)
                                            建筑设计
                                            三院(黄
                                                       建筑设计一院(胡礼庆、张程、汪军等)、规
     长岗南片区一期项                2020   伟军、李
4                         1,489.00                     划景观设计院(董义雷、章衍、高勇)、方案
       目规划、设计                   年    炎、王堃
                                                       创作中心(彭茜、吴克勤、邱永恒等)
                                            等)


                                                       BIM 设计所(支帅、郑毅、余癸坤等)、绿建
                                            建筑设计   设计所(甄诚、郁潇翰、谢晗)、造价咨询中
     新站高新区磨店家                2019   一院(彭   心(黄红军、朱乐安、梁勇)、规划景观设计
5                         1,294.53
      园二期工程设计                  年    茜、何亮、 院(王菁菁、程奕琳、丁婉等)、建筑装饰设
                                            葛伟等)   计院(陆黎、杨文、杨帆)、市政设计所(张
                                                       传军、朱伟)
                                                       规划景观设计院(林深、贾文静、罗玉婷等)、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一院(焦登强、卢红兵、卢鹏等)、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                       四院(夏   节能设计所(何官送、王浩)、绿建设计所(刘
                                     2019
6    学扩建项目规划及     1,260.00          成峰、吴   昊、沈言章、吴道子)、建筑装饰设计院(王
                                      年
         建筑设计                           彩虹、罗   小林、司成月、徐鑫等)、方案创作中心(沈
                                            元等)     华锋、谢亚男、邱永恒)、电力与智能化设计
                                                       所(张健、刘荣)
                                            建筑设计
     金山路东侧、扬子路
                                            一院(江
     北侧项目(琅琊新区              2020
7                         1,197.67          涛、姜珊、 绿建设计所(郁潇翰、甄诚、王东红)
     金鹏玖玖广场城市                 年
                                            姜 晓 帆
         综合体)
                                            等)

8    镇江市龚家湾回迁     1,165.83   2019   建筑设计   绿建设计所(谢晗、刘昊)


                                              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置房项目勘察、方              年     三院(田
     案设计及施工图设                       晓佩、卫
          计工程                            安然、梁
                                            正等)
                                            建筑设计
                                            四院(夏     绿建设计所(刘昊、吴道子)、建筑装饰设计
                                     2019
9    童大郢复建点设计     1,070.36          成峰、王     院(韦章绍、马铭)、造价咨询中心(黄红军、
                                     年
                                            玉珏、吴     朱乐安、梁勇)
                                            彩红等)
                                            建筑设计
     六安罍街特色商业
                                     2019   四院(张
10   街项目规划及建筑     1,022.80                       审图中心(王浩、谢正荣、谢亦伟等)
                                     年     飞、马建、
           设计
                                            徐杨等)
                                            建筑设计     规划景观设计院(林深、何晶晶、汪亚婷)、
     涡阳县人民医院(急
                                     2018   四院(刘     节能设计所(何官送、王浩)、建筑装饰设计
11   救中心)改扩建项目    980.00
                                     年     昊、方芳、 院(司成月、王峰、杨帆等)、绿建设计所(刘
         规划设计
                                            刘舒等)     昊、吴道子)
                                            建筑设计
                                            一院(程     节能设计所(唐明天、王南山)、审图中心(张
     宿州埇贤悦府建筑                2020
12                         979.00           浩铭、郭     熙江、郑勇、查慧勤等)、规划景观设计院(高
       工程设计项目                  年
                                            正宇、何     凌峰、丁婉、何晶晶等)
                                            涛等)
                                            建筑设计
     包河区 BH-ww07 地
                                     2019   四院(张     绿建设计所(刘昊、吴道子)、造价咨询中心
13   块(罍街四期)项目    922.70
                                     年     鹏、余青、 (朱乐安、梁勇、丁婕等)
      规划及建筑设计
                                            徐杨等)
                                                         规划景观设计院(周凌娟、高凌峰、赵苏琴等)、
                                            建筑设计
     2018 年合肥市高新                                   方案创作中心(邱永恒、吴克勤)、绿建设计
                                            三院(卫
     区教育类建设项目                2018                所(王东红、吴道子、谢晗等)、建筑装饰设
14                         910.00           安然、郭
     规划方案及施工图                年                  计院(殷茵、马铭
                                            亮、王晨
        设计二标段                                       )、市政设计所(时黎明、项鑫)、电力与智
                                            等)
                                                         能化设计所(张健、徐宏波)
                                            建筑设计
                                                         规划景观设计院(高凌峰、赵苏琴)、审图中
     滨湖新区房屋租赁                       二院(张
                                     2019                心(卢红兵、郑勇、汪军等)、市政设计所(朱
15   公司新建项目规划      900.00           扬、高皓
                                     年                  伟、乐浩、方飞)、造价咨询中心(黄红军、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若、李惠
                                                         朱乐安、梁勇)
                                            等)
                                            建筑设计     绿建设计所(甄诚、王东红、郁潇翰)、造价
     新站高新区鹤翔园                       一院(陈     咨询中心(黄红军、纽笑梅)、方案创作中心
                                     2019
16   三期规划方案及二      866.73           睿、陈薇     (王博、吴克勤、邱永恒等)、规划景观设计
                                     年
       期施工图设计                         薇、程浩     院(刘成凯、程奕琳、王琼等)、审图中心(郑
                                            铭等)       勇、查慧勤、王慧等)

     发行人项目奖金主要体现为绩效奖、考核奖和项目奖励,主要依据《薪酬管


                                              3-1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理办法》《公司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1)绩效奖

    发行人在签订设计合同时,依据制定的设计项目工作量产值调整标准,结合
项目类别、合同金额、分包成本和设计难度等情况使用项目工作量产值综合调整
系数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得出项目工作量产值。工作量产值乘以奖金计提比例
即得出该项目的绩效奖金金额。综合调整系数由收费调整系数、复杂调整系数和
其他调整系数组成。

    依据项目合同收费情况制定收费调整系数,范围在 0.85-1.15 之间;依据项
目的生产内容、复杂程度、人员配置需求、项目周期等方面制定复杂调整系数,
范围在 0.90-1.10 之间;依据项目的绿建设计及装配式特殊设计要求制定其它调
整系数,范围在 1.00-1.20 之间。综合调整系数等于以上三个系数的乘积,即:

    工作量产值=(合同金额-分包成本)*综合调整系数

    综合调整系数=收费调整系数*复杂调整系数*其他调整系数

    单个项目应计提绩效奖总额等于该项目经调整后的工作量产值乘以该项目
对应的绩效奖计提比例,即:项目绩效奖=工作量产值*奖金计提比例

    发行人根据各个生产部门设计内容的不同以及历史经验情况,分别制定了对
应的奖金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一般在 34.00%-37.00%;绩效奖实行部分预发,年
终根据项目回款等情况计算确定应发放的绩效奖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部分在次
年发放完毕,对于尚未回款部分的对应的绩效奖不发放。

    审图业务的绩效奖按照审图人员完成的审图合同收入计提,根据合同金额的
不同,计提比例为 25.00%-35.00%。

    (2)考核奖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各生产部门依据目标责任完成情
况进行考核,由生产部门管理人员考核奖和部门生产人员考核奖组成并根据各生
产部门年度经营、质量、研发、党建、业主满意度、部门管理等目标完成情况等
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发行人于每季度末根据各生产部门该季度确认的收入扣除分


                                   3-1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包成本后的 6.00%计提,每年末按照综合评定结果进行调整,考核奖按照各生产
部门当期各项目工作量产值比重分摊到具体项目中。考核奖在计提后两年内发放
完毕。

    (3)项目奖励

    发行人对各生产部门自主承接的项目,根据规定给予相关员工一定金额的奖
励。对于中标项目,给予承接部门一定金额的中标奖励;对于未中标项目,公司
根据前期工作量的投入,给予项目组成员一定金额的补偿等。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存在跨部门共同完成项目的情形,发行人建立
了有效的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及收入分配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三、关于(1)与安徽省内可比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量化分
析相关竞争优劣势,客观说明在安徽省内的市场定位及行业地位;(2)发行人
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EPC 总承包业务的局限性和开拓
性的核查意见。【《问询函(三)》问题 3】

    (一)与安徽省内可比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
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量化分析相关竞
争优劣势,客观说明在安徽省内的市场定位及行业地位

    根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行人同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
的官方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等查询的公开信息、发行人相关业
务资质、人员资质、财务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同区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注册资格人数对比情况如下:

                                                                      总注册资格人数
 公司名称                    拥有各类注册资格人数
                                                                        (单位:人)
合肥工业大 一级注册建筑师 28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 名,二级注
学设计院(集 册结构工程师 8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6 名,        81
团)有限公司 其他注册人员 19 名。
安徽省建筑   一级注册建筑师 5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 名,二级注册
科学研究设   建筑师 5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 名,其他         31
计院         注册人员 10 名。


                                       3-1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 13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8 名,二级注
安徽寰宇建
              册结构工程师 3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4 名,其他        49
筑设计院
              注册人员 11 名。
安徽地平线
建筑设计事    一级注册建筑师 2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1 名,注册监理工程
                                                                           4
务所股份有    师 1 名。
限公司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名,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41 名,注
              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12 名,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 22 名,注册
发行人        电气工程师资格 11 名,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9 名,其他注        153
              册资格 26 名,各类专业注册人员共 134 名,持有专业技术
              资格 153 项。
    注:同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相关数据来源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的信息。
    2、发行人与同区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设计类甲级资质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质等级       发证有效期    发证机关
合肥工业大学设
                    《工程设计资质证     建筑行业(建筑工                   住房和城
计院(集团)有限                                                2024/8/23
                    书》A134002348           程)甲级                       乡建设部
     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                   住房和城
安徽省建筑科学      《工程设计资质证         程)甲级                       乡建设部
                                                               2024/9/9
  研究设计院        书》A134002436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住房和城
                                             专业甲级                       乡建设部
安徽寰宇建筑设      《工程设计资质证     建筑行业(建筑工                   住房和城
                                                              2024/12/4
    计院            书》A134008034           程)甲级                       乡建设部
安徽地平线建筑
                    《工程设计资质证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                   住房与城
设计事务所股份                                                2024/11/15
                    书》A134005828             级                           乡建设部
  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
                                        市政行业(给水工
                    《工程设计资质证                                        住房与城
    发行人                              程、排水工程、热力     2025/3/2
                    书》A134003946                                          乡建设部
                                          工程)专业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专项甲级
    注:同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相关数据来源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的信息。
    3、除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设计”)
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公开披露了相关财务数据外,其他同区
域内主要竞争对手均未公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发行人与安徽设计财务数据对比


                                        3-1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发行人     安徽设计     发行人      安徽设计
                资产总计                 59,633.59     12,100.53   51,901.57      9,832.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0,001.69      6,580.32   25,707.34      5,654.17
                营业收入                 37,391.82     19,663.80   33,954.10     16,232.99
                利润总额                    7,840.66    2,429.96    6,636.11      2,190.83
                 净利润                     6,596.16    2,148.30    5,541.21      1,882.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4.35    2,147.37    5,398.32      1,880.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5,841.26    1,937.46    5,168.15      1,791.35
                利润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注册资格人数、设计类甲级资质数量方面,
均高于同区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发行人资产规模、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高于已
公开披露财务信息的安徽设计,上述情况与发行人在安徽省建筑设计行业的领先
地位相符。

    (二)发行人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EPC 总承包业
务的局限性和开拓性

    根据发行人相关财务资料、项目明细、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常规建筑设计业务、新兴业务设计与咨询业务、EPC 总承包业务的局限性
和开拓性如下:

    1、局限性

    (1)发行人省外业务占比较低,相较业务布局全国的国有大型设计机构、
民营知名设计机构等,发行人现阶段业务发展的地域性明显,省外市场拓展能力
相对不足;

    (2)近年来,国家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始逐步出台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相
关政策,推动建筑行业 EPC 工程总承包发展,但由于安徽省不是工程总承包的试
点省份,EPC 总承包相关的各项政策出台较迟,安徽省内以设计单位牵头的 EPC
总承包项目较少,导致发行人 EPC 业务规模较小;

                                     3-1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公司对外融资主要通过
银行贷款取得,渠道较为单一。公司未来发展所需高端设计人才的引进、省外市
场及新兴业务的拓展以及新技术的应用均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

    2、开拓性

    (1)近年来,发行人高度重视省外市场的拓展,通过加大人才、资金投入,
增加省外市场投标力度,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增强业务承接和服务能力等多种
措施积极拓展省外市场,且已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期内,发行人省外业务收入逐
年增加,业务延伸至全国一半以上省份。

    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安徽省内市场,在加强原有网点服务能力的基础上,
进一步开发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代表
的经济核心发展区域,扩大公司业务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全国化布局。

    (2)发行人 2014 年被评为首批“安徽省建筑现代产业化示范基地”,2017
年获批成为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多年来,发行人积极开展装配式
建筑的应用研究,并在行业内发挥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引领、示范、推广作
用,参与编制了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以及多项安徽省地方
标准,并主持了多个国内和省内的装配式建筑首创项目。报告期内,发行人装配
式建筑设计与咨询业务规模逐年递增,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口
碑。

    (3)发行人作为合肥市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双试点单位,自 2018
年在安徽省建筑设计行业率先开展 EPC 总承包业务,该类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呈
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发行人依托在建筑设计领域的技术优势,以及在 EPC 总承包
项目上的经验积累,为未来开展 EPC 总承包项目奠定了基础。

    (以下无正文)




                                 3-1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16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4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
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行、
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
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现根据深交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
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52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要求,本所律师
对《落实函》相关问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的内容仍然有效。凡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情况与
《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披露的情况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补充或修改
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再详述。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3-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建研设计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证。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
料、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
见如下:

       关于(1)与同行业、同区域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资质许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客观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


                                    3-2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争力;(2)销售地域集中的原因及对经营发展的影响,开拓安徽省外市场项目
面临的主要困难,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的核查意见。【《落实函》问题 1】

     根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行人同区域内主要竞争对手
的官方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等查询的公开信息,中衡设计、启
迪设计、华阳国际、汉嘉设计、筑博设计、华图山鼎等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公
开披露的信息,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
院、安徽省寰宇建筑设计院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相关业务资质、人员资质、财务
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与同行业、同区域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资质许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客观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
力

     1、同行业、同区域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经营情况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并
在全球范围开展建筑设计相关业务,经营规模较大,发行人经营规模与此类企业
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建筑设计业务收入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衡设计             105,593.90              94,230.38             88,208.57
     启迪设计              70,017.08              56,968.96             51,399.51
     筑博设计              88,757.36              85,173.99             76,546.12
     华阳国际             123,407.05              92,879.65             65,100.76
     汉嘉设计              88,803.81              64,382.60             55,036.73
     华图山鼎              12,260.49              20,527.86             21,574.17
     建研设计              32,926.57              28,620.10             26,532.0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通过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在人才引进、市场开拓、技术
研发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上市后总体发展较快。发行人目前的经营规模
总体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拟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3-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扩大公司业务覆盖
区域,逐步实现全国化布局,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发行人与区域内中小型企业建筑设计业务收入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8,238.00     13,573.00     17,456.00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13,736.74      9,314.06      8,338.18
             安徽省寰宇建筑设计院                   15,047.08     15,075.46     12,640.18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16,537.15     19,663.80     16,232.99
                   建研设计                         32,926.57     28,620.10     26,532.01
    注: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省寰宇建
筑设计院建筑设计业务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经营规模大于同区域中小型企业,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同行业、同区域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企业类型           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
大型国有(或      国内建筑设计行业
                                     成立时间较长,技术积累深厚,人才优势、资质优
国有控股)企      中具有影响力的领
                                                 势明显,技术实力雄厚
    业                军型企业
                  国内建筑设计行业     通过上市融资具有一定的资金优势和股权激励优
上市民营企业      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势,凭借灵活的市场机制吸引了一批优秀技术人才,
                    的知名企业                     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安徽省内具有一定
区域内中小型
                  知名度的建筑设计             技术实力相对其他类型竞争对手较弱
    企业
                        企业

    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方面,知名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系建筑设
计行业的领军型企业,影响力大,技术实力雄厚;上市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具
有一定的资金等优势,凭借灵活的市场机制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具有一定的品牌
影响力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同区域中小型企业主要在安徽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技术实力相对较弱。

    3、同行业、同区域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资质许可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同区域公司设计类甲级资质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质等级


                                         3-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限公司                 A111017357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A111002193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
                                     -
        有限公司                                        程)专业甲级资质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衡设计                                                 级
                               A132005206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启迪设计
                               A232000577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筑博设计
                               A144018415                       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华阳国际
                               A144018705                       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汉嘉设计                                                 级
                               A133000307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华图山鼎
                               A151006285                       级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团)有限公司               A134002348                       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级
          院                   A134002436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A134008034                       级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
    所股份有限公司             A134005828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发行人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
                               A134003946
                                                    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注: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来源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负责建筑设

                                         3-5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计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2、其他同行业、同区域公司数据来源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披露的信息。

    在资质许可方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小,优于同区域中小
型企业。

    4、同行业、同区域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注册资格人数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同区域公司注册资格人数对比情况如下:
                                                                      注册资格人数合
 公司名称                    拥有各类注册资格人数
                                                                          计(人)
北京市建筑   一级注册建筑师 348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51 名、注册
设计研究院   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66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           695
有限公司     配电)40 名、其他 90 名。
             一级注册建筑师 257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00 名、注册
中国建筑设
             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48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32 名、       502
计研究院
             其他 65 名。
上海现代建
筑设计(集 拥有各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1700 余人。                     1700 余人
团)有限公司
             一级注册建筑师 50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1 名、注册公
中衡设计     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4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         133
             水排水)11 名、其他 17 名。
             一级注册建筑师 70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9 名、一级注
启迪设计     册建造师 17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4 名、         196
             其他 46 名。
             一级注册建造师 71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8 名、二级注
筑博设计     册建筑师 14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1 名、         145
             其他 21 名。
             一级注册建筑师 87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2 名、注册公
华阳国际     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8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         218
             通空调)15、其他 36 名。
             一级注册建筑师 62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2 名、一级注
汉嘉设计                                                                   217
             册建造师 29 名、二级注册建造师 19 名、其他 65 名。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7 名、一级注册建筑师 6 名、二级注册
华图山鼎     结构工程师 3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3 名、其他 8         27
             名,合计 27 名。
合肥工业大 一级注册建筑师 28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 名,二级注
学设计院(集 册结构工程师 8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6 名,        81
团)有限公司 其他注册人员 19 名。
安徽省建筑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 名、二级注册建筑师 5 名、一级注册
                                                                           30
科学研究设   建筑师 4 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名、其他

                                        3-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计院         10 名。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8 名、一级注册建筑师 14 名、注册电
安徽寰宇建
             气工程师(供配电)4 名、二级注册建筑师 3 名、其他 15        54
筑设计院
             名。
安徽地平线
建筑设计事   一级注册建筑师 2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 1 名,注册监理工程
                                                                          4
务所股份有   师 1 名。
限公司
             一级注册建筑师 33 名,一级注册结构师 37 名,注册城市规
发行人       划师 12 名,注册设备工程师 21 名,注册电气工程师 11 名,    149
             注册咨询工程师 10 名,其他 25 名
    注: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来源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负责建筑设
计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2、其他同行业、同区域公司数据来源于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上的信息;
    3、发行人数据系 2021 年 4 月 30 日时点更新的数据。

       在人才培养方面,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优势明显,发行人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小,优于同区域中小型企业。

       据上,同行业中的知名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成立时间较长,技术积
累深厚,人才和资质优势明显;上市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一定的资金和
股权激励等方面优势,吸引了优秀技术人才,技术实力较强;上述企业在经营规
模、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资质许可、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发行人
与知名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相比竞争力相对较弱;发行人经营规模总体
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在资质许可、人才培养等方面差异较小;发行人与
同区域主要竞争对手相比,经营规模较大,人才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的原因及对经营发展的影响,开拓安徽省外市场
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的原因及对经营发展的影响

       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与行业发展历程、本地化服务特点等因素密切相关,符
合行业发展规律,具体简述如下:

   (1)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与行业发展历程密切相关

       我国的勘察设计单位最早成立于上个世纪 50 年代,起初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3-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下的国有事业单位。1979 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工程设计单位做出了“要逐步实
现企业化”的决定;1984 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
见》,在全行业实行了由核拨事业费,改为收费制为主要内容的技术经济责任制;
1999 年,《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提出了勘察设计单位由事
业性质改为科技型企业,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伴
随着勘察设计领域的体制改革,建筑设计单位逐步向企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开始打破部门、地区界限,凡是取得勘察设计证书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参加投
标竞争,但在企业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仍存在“条块分割、行业保护、地区封
锁”现象。

    近年来,为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自由流动,推动建筑业持续健
康发展,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了多项政策。在“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等政策背景下,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地域壁垒不断消除,对行业内企业的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发行人也历经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等发展阶段,与行业
发展历程大体一致。缘于自身发展历程等情况,发行人虽然在逐步拓展其他区域
业务,但目前销售地域仍主要集中于安徽省内。

    (2)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与发行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区域品牌效应密切
相关

    建筑设计行业是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中期和后期,
都需要设计人员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特别在后期施工配合阶段,需要提供现场
服务,呈现出现场服务工作量大、服务及时性要求高等特点,要求工程设计咨询
企业具备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发行人深耕安徽省内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
其延伸业务,依靠项目经验积累、技术创新及人才优势,形成了较好的品牌效应,
能够为省内客户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与发行人的本地化
服务能力、区域品牌效应密切相关。

    (3)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与同行业公司总体一致

    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总体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2020 年主要业务区域收入占比   上市前一年主要业务区域收入占比
 1      中衡设计         华东地区 81.64%                江苏省内 97.23%
 2      启迪设计         江苏省内 62.90%                江苏省内 93.78%
 3      华阳国际         华南地区 83.61%                华南地区 78.33%
 4      汉嘉设计          浙江省 87.68%                   浙江省 69.9%

       除全国性大型设计企业外,多数建筑设计企业受限于企业规模、资金实力、
品牌影响力等因素,普遍存在一定地域性,未上市或者上市前的建筑设计企业的
地域性特点更为明显,如中衡设计(603017)2013 年的收入中 97.23%来自于江
苏省,启迪设计(300500)2014 年的收入中 93.78%来自于江苏省内。

       发行人销售地域集中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安徽省内经济发展和投资规模的
影响较大,随着近年来安徽省 GDP 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发行人的收
入、利润规模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若未来安徽省建筑工程的开发建设出现投资
增速放缓或投资总额下降,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收入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
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
了业务的区域性风险:“建筑设计咨询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目前公司的
业务主要来源于安徽省。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安徽省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93.34%、93.65%和 93.11%。在可预见的短期时间内,公司业务
仍将主要集中在安徽省。与全国性的大型设计机构相比,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到
一定的地域限制。如果未来安徽省建筑工程的开发建设出现投资增速放缓或投资
总额下降,公司的业务收入将受到不利影响。”。

       2、开拓安徽省外市场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

       发行人拓展省外市场,需构建省外业务拓展团队及技术服务团队,提高省外
业务拓展效率及服务供给效率,并逐步增强客户信任度,积累业绩,树立各省外
区域的标杆项目和市场品牌。因此,发行人在逐步完成省外市场拓展的过程中,
面临以下主要困难:

     (1)资金方面困难。目前发行人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积累,难以满足发
行人日益增长的市场拓展和规模扩张需求,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自身资金实


                                          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力。

   (2)人才方面困难。随着省外市场的拓展,发行人对于具备建筑设计专业知
识、行业经验丰富、了解下游市场新需求和新变化、设计理念先进的高级复合型
人才以及优秀的管理型人才需求明显增加,需要发行人继续招聘与引进相关人
才。

   (3)品牌影响力方面困难。发行人目前在安徽省外的标杆项目较少,省外市
场的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弱。因此,发行人需要加大拓展省外市场力度,树立省外
区域标杆项目,积累业绩,进一步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市场风险”中披露
了市场开拓风险:“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安徽省,并在努力加快开拓安
徽省以外的市场。省外业务的拓展需要软硬件的投入和团队的搭建,需要时间和
项目积累提升品牌知名度。此外,业务的拓展使得管理半径延长,对公司跨地域
的组织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
挑战。如果公司机构设置、管理机制、专业人才储备等不能与业务拓展相匹配,
将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3-1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11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5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
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
行、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现根
据深交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问询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要求,本所律师对
《问题清单》相关问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内容仍然有效。凡经本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情况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披露的情况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补充或修改的,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再详述。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3-3-1-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建研设计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证。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
料、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
见如下:

       关于是否向所有的已转出股份人员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并说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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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出现纠纷的应对措施的核查意见。【《问题清单》问题 1】

    根据发行人历次自然人股东股权变动有关《退股协议书》《员工购股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
议、《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对建院有限及建研设计历史上已
退出自然人股东的访谈,建研设计现有股东签署的股权演变情况确认书以及发行
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历次股权转让均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
了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程序,股权转让相关方均签订了书面协议,且股权转让
价款已付清,相关股权转让行为真实、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历史上所
有已转出股份的 56 人进行了访谈,取得了所有已转出股份人员确认相关股权转
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文件。

    与此同时,发行人制定了如未来出现纠纷的应对措施,具体包括:1、发行
人收集了完整的股权转让相关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相关董
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以及保荐机构、本所律师对相关股东的访谈确认文件等证据
材料,能够证明相关股权转让行为真实、合法、有效。如未来出现股权纠纷,发
行人将及时提供上述证据材料,协助争议双方还原相关事实,并积极向纠纷双方
解释、说明相关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合法性;2、经向争议当事方提供相关证据
材料及解释、说明相关事实后,若股权争议相关方仍有争议,发行人将安排法务
人员积极配合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配合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向所有的已转出
股份人员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制定了有效的如未来出现纠纷的应
对措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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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3-1-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0]皖天律证字第 00669-6 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
问合同》,委托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建研设计本次股票发
行、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已就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及《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五)》”),现鉴于容诚会计所对发行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3815 号),本所律师对发行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的有关变化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作的补充或修改外,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的内容仍然有效。凡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相关情况与《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
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披露的情
况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补充或修改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不再详述。


                                  3-3-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简称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建研设计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建研设计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建研设计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证。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建研设计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
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
下: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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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经核查,建研设计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经创业板上市委
员会 2021 年第 28 次审议会议审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本次发行上市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实质性条件。现根据容诚会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条
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一)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3815 号),
建研设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
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二)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1]230Z2086 号),建研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
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
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仍具备本次
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核查,建研设计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和许可变化
情况如下:

    1、审图公司持有的编号为 11011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到期。

    2021 年 3 月 29 日,审图公司取得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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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证书编号为 110101,机构类别为施工图审查一类,
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审图公司取得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证书编号为 110127,机构类别为施工图审查一类,
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2、2021 年 6 月 28 日,建研设计取得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换发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证书编号为 110227,机构类别为施工图审查
一类,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有效期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3、2021 年 6 月 28 日,建研设计取得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换发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证书编号为 110201,机构类别为施工图审查
一类,审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有效期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4、2021 年 8 月 11 日,建研设计取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证书编号为 110213,机构类别为施工图审查
一类,审查范围为市政风景园林工程,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

       (二)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3815 号),
建研设计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
别为 33,742.61 万元、37,186.65 万元、43,118.00 万元、19,029.94 万元,分别占
建研设计当期全部业务收入的 99.38%、99.45%、99.46%、99.45%。本所律师认
为,建研设计主营业务突出。

       四、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变化情况

       1、2021 年 5 月 8 日,国控集团将其持有的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
80%股权转让给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
研究所不再是国控集团控制的企业。

       2、2021 年 8 月 31 日,国控集团将其持有的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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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100%股权转让给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电子计算机厂有限责任公
司不再是国控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

     3、朱鹏洪不再担任国控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职务、郑承乾不再担任国控集
团副总经理职务,国控集团聘任范强为副总经理。

     (二)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
2021 年度 1-6 月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额(元)
          晟元咨询                  造价咨询                 295,706.08
  安徽省工程与建设杂志社              图书                     30.00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
                                 车辆交易服务费                49.06
            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额(元)
                                    食堂餐费                  51,600.00
         科信监理
                                   水电及其他                 13,543.76
         晟元咨询                  水电及其他                 5,202.20
         水安集团                    审图费                   83,679.25


     3、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交易额(元)
              科信监理                 总部大楼二楼           155,815.50
              晟元咨询                 总部大楼六楼           54,545.70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1 年度 1-6 月,建研设计共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92.90 万元。

     (三)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不存在损害建研设计及其股东利益情形。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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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主要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一)专利权

           建研设计新增专利权 2 项,业已取得了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方式                                 权利
         一种建筑给排水                       实用    原始   2020 年 07
1                         ZL202021274055.9                                    建研设计      无
           管道清理装置                       新型    取得    月 03 日
         一种带保温的叠                       实用    原始    2020 年 11
2                         ZL202022531371.6                                    建研设计      无
             合楼板                           新型    取得    月 05 日

           (二)注册商标

           建研设计新增注册商标 30 项,业已取得了注册商标证书,具体如下:


                                     国际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商标权人
                                     分类                            方式                  权利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                    49295170      19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                    49289118      8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3                    49272762      9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4                    49274330      1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5                    49275177      25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6                    49276487      4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7                    49277254      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8                    49278039      18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9                    49278687      42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3-3-6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0   49282402   45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1   49283965   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2   49283984   2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3   49288113   40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4   49264782   17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5   49266567   21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16   49269336   12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17   49280672   42   至 2031 年 6 月 27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
18   49289748   34   至 2031 年 4 月 20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7 日 至
19   49294334   7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203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   49262900   7    至 2031 年 4 月 13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1   49264796   16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2   49264803   14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3   49268766   14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4   49269276   26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5   49279538   43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3-3-7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4 月 07 日
26                   49280307       41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7                   49282805       20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8                   49283606       11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29                   49288121       37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2021 年 4 月 07 日
30                   49293644       35   至 2031 年 4 月 06      原始取得   建研设计      无
                                                日

       (三)股权

       1、质检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水利电力工程及铁路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建筑物及岩土工程检
测与监测、建设工程测试咨询及测试技术研发、消防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地质勘查、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工程、地震工程、节能评估、
环境检测、工程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及咨询、管
道检测、管道评估、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晟元咨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贵来                            62.40                  52.00

 2                    建研设计                           24.00                  20.00

 3                     唐雪芹                            21.60                  18.00

 4                     王纪萍                             7.20                  6.00

 5                      崔莉                              4.80                  4.00

                    合计                                120.00                 100.00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建研设计的主要财产产权明晰,没有产权纠纷或潜

                                         3-3-8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纠纷。

    六、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将要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
合同变化情况如下:

    1、此前披露的建研设计与安徽合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
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履行完毕。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新增 3 项重大设计合同,具体
如下:

    (1)2021 年 3 月,建研设计、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与包
河区常青街道、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
研设计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广福花园消防维修整改工程设
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1,486.90 万元。同时,合同还对工期、质量标
准、承诺、通用条款等进行了约定。

    (2)2021 年 4 月 12 日,建研设计与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建研设计承接明珠商务港设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项目
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合同总价款为 1,800 万元。同时,合同还对工程设计
周期、项目负责人、合同文件构成、生效、通用条款等进行了约定。

    (3)2021 年 5 月 17 日,建研设计、株式会社日建设计共同与长鑫新桥存
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建研设计与株式会社日建设计承接
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设计工程,设计范围包含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测
绘、勘察、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配合与验收、工程质保等,
合同总价款为 2,400 万元。同时,合同还对工程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合同文
件构成、承诺、生效、通用条款等进行了约定。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新增 1 项授信合同,具体如下:

    2021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授信
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发行人提供授信额度 4,000 万元,
授信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

                                    3-3-9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经核查,建研设计正在履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完备,合法有
效,不存在法律上无效的风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现均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未
出现纠纷。

    (三)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目前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
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建研设计及其子公司员工总数 652 人,未缴纳
社会保险的人数为 32 人,未缴纳原因为 27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5 名新进
员工正在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续;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 41 人,未缴纳原
因为 27 名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2 名员工住房公积金关系未转移、6 名新进员
工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4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不缴纳住房公积
金。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结论意见与《法律意见
书》《律师工作报告》的结论意见相同。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建研设计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为 21 人、审图公司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为 2 名,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事宜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四)根据容诚会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3815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建研设计其他应收款 8,182,376.14 元,其他应付款
9,984,470.06 元。经核查,建研设计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已披露的情况,建研设计新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出席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计 145 名,代表公司股份总数 59,323,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8.87%。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工作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


                                  3-3-10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已披露的情况,建研设计新召开 2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工作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应收恒大集团款项处理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年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较已披露的情况,建研设计新召开 1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3 人,
实到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经核查,建研设计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3-11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八、发行人的税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建研设计执行的税种和税率未发生变化。
2021 年 1-6 月,建研设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一)税收优惠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0427),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之
规定,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建研设计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应纳税所得
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升元图文 2021 年 1-6 月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0 号)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升元图文 2021 年 1-6 月享受该税收优惠
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
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7 号)之规定,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
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税额。升元图文 2021 年 1-6 月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二)政府补助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建研设计新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如下:

 序号          补助名称      补助金额(元)                依据文件
                                              《2020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
  1      加快服务业资金       7,440,000.00
                                              务业发展政策》
                                              《关于 2020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
  2      企业报会奖励         1,000,000.00
                                              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


                                    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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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的通知》
                                              《关于 2020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
         企业报局备案及验收
  3                                           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
         补助                  1,000,000.00
                                              策的通知》
         科技创新政策高企称                   《2020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
  4                             200,000.00
         号奖励                               技创新政策》
         2020 年度优秀企业奖                  《2020 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
  5                             100,000.00
         励资金                               造业和建筑业发展政策》

      (三)本所律师认为,建研设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政策,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四)根据建研设计的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建研设计最近三年内均依
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税收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外,建研设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程序上和实
质条件上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3-3-13
         建研设计补充法律意见书




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