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1-12-30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
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
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柳炳康 吴慈生 王琦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