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 号),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6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5,866.84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793.16 万元,
其中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510.28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282.8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1]230Z03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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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 16,741.50 16,741.50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8,779.90 8,779.90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039.66 4,039.66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949.22 2,949.22
合计 32,510.28 32,510.28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4,282.88 万
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效
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且必要的。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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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
资金压力,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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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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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王兴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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