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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9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履职,对公司规范运作、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地监督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一
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至九次会议,监督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深入了解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效履行了监
督职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了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
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各项规定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监
事会也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或资金流失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时,经监事会
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
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了合理保证,也为公司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了保证;未发现公
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和内幕信息管理的
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并认真开
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
事会各项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和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跟踪公司资产运行和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保持日常监督的敏感性,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2.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关注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发生。
    3.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
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监督水平。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