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董事会会
议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后,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并认
为: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能够遵循专户存放、严
格管理、规范使用、如实披露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独立董事:柳炳康 吴慈生 王琦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