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建研设计
保荐代表人姓名:束学岭 联系电话:0551-6220710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兴禹 联系电话:0551-6220789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相关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
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
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6 次,保荐机构每月度查询了公司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专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
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
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
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
1
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因建研设计流动资金需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
求,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上述
将大额存单平价转让给安 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取
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 得了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
6、关联交易 团有限公司,价款为本金 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
加应计利息,国控集团已 五次会议同意补充确认该关
支付上述价款。国控集团 联交易事项,并经 2022 年 5
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
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 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
2
对该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 建研设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就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
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
会已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高度
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
规定的学习,防止类似情况
再次发生。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 、 其 他 ( 包 括 经 营 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IPO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利润分配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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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不适用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王兴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