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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2022-12-06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2022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经理层向董事会(或董事长,
下同)报告工作的原则、程序和内容,明确经理层对董事会的责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
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
监督管理。

                            第二章     报告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工作一般向总经
理请示报告,必要时可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并负责落实。

                            第三章     报告要求

    第四条 报告周期以年度、临时等形式开展。其中,年度工作报告应经总经
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作为董事会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闭会期间,经理层可
以就重大事项向董事长作临时报告。
    第五条 经理层在执行董事会决策事项过程中,因外部因素变化需要调整的,
应及时向董事会请示和报告调整方案,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在
董事会做出新的决策前,应当按董事会原有意见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向董事会报
告。

                         第四章   报告内容及机制

    第六条 报告主要内容有:工作总结、重大事项、工作中主要问题及解决方
案、工作计划、董事会授权事项决策情况及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董事会请
示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 年度工作报告机制:经理层应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报告至少应包括
以下内容:
    (一)全面反映上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和经理层履职情况,重点包括:公司主
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投融资及项目建设情况、资产及股权管理情况、公司
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改革创新工作情况、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董事会决议事项执
行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二)本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包括:主要经营指标计划、年度投资计划、重
点工作计划、经营管理思路等;
    (三)董事会要求或总经理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财务报告机制:按月向董事长报送主要财务报表。
    第九条 突发(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对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或者重大事件,经理层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向董事
会报告,通报处理情况。
    应报告的突发(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二)遭受重大资产损失;
    (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四)发生重大法律纠纷事项;
    (五)遭受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六)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及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的事件;
    (七)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者经理层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十条 授权决策事项报告机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经理层决策事项,由
总经理办公室在经理层决策后或定期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文件或纪要,经理层至少
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
    第十一条 质询机制:董事长、董事可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就具体问题
质询经理层成员,被质询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但有权拒绝越权质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总经
理办公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经理层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告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董事会合法授权或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或披露。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