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并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2022-12-06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董事会会
议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使
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8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是为满足日常运营需要,更好地促进业务拓展。公司信誉良好,经营稳健,财务
风险可控,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并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独立董事:柳炳康 吴慈生 王琦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