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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方案2022-12-06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方案
     (2022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建筑设
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建立
科学规范的经理层选聘机制和程序,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
《安徽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
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经理层成员,即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坚持党管干部
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理层成员的原则。
    (二)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市场导向、竞争择优,建立平等协商、
双向选择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强化契约管理和刚性考核,完善以岗位职责和经
营业绩目标为基础的权责体系。
    (四)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
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上级党委在经理层成员选聘方面发挥领导
和把关作用。
    第五条   公司党委是经理层成员选聘的前置研究机构,对经理层成员选聘工
作方案、选聘程序及标准等进行前置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经理层成员选聘的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管理
制度和工作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组织开展选聘、参与考察、决定聘任或解
聘等。
                         第三章     聘任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   选聘的经理层成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聘任条件按照国有企业相
关管理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执行。
    第八条   选聘经理层成员,一般采取组织选拔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扩大选
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也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
市场化方式。
    第九条   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组织选拔按照现领导人员组
织选拔的标准程序执行。
    第十条   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一般按照“制定选聘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
象或背景调查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程序
进行,具体为:
    (一)工作方案的制定。根据经理层成员选聘需要,公司党委会同董事会就
选聘经理层成员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在初步建议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选条件、选聘程序、考核评价、薪酬激励、调整
退出等内容,形成选聘工作方案。
    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报上级党委批准后执行。
    (二)确定考察对象。依据选聘工作方案,开展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综合
评估工作后,经组织研究确定考察或背景调查对象。
    (三)考察或背景调查。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履行工作程序,全面考察人选素
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考察前可以制定考察方案,规
定考察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四)公司讨论决定。公司上级党委根据考察或背景调查情况,就拟任人选
进行研究形成决议后,向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提出任用建议。根据上级党委任用
建议,公司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提出任用建议。
    (五)依法依规任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前公示等程序,公示期满且未发
现影响任用问题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聘任表决。表决通过的,办理聘任
手续。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规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
位聘任协议、履职承诺书、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依法建立契约关系,明
确聘用职务、任职期限、权利义务、业绩目标、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
等。
    第十二条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考
核、薪酬管理办法,对经理层成员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薪
酬。
    第十三条   执行全程纪实制度工作,经理层成员选聘结束后,及时整理纪实
材料并整理成册,确保可追溯、可倒查,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要自觉接受公司党委、董事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为规范。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
导人员制度,严格遵守领导人员兼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从严管理的各项制度
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参照本
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不
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