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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设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 810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梦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 131,710.10 万元,较期初增长
17.04%;负债合计 38,287.08 万元,较期初增长 34.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90,416.74 万元,较期初增长 7.91%。
    2022 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 50,914.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47%;
实现营业利润 10,001.3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8,233.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49%。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资产状况
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预算编制客观、合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66,480,243.58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 年分配现
金红利 16,000,000.00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648,024.36 元后,加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7,291,875.92 元 , 本 年 度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01,124,095.14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2,000,000
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及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预案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同时公司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七)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
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八)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2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客观。
    (九)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
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原则,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薪酬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向监事发放薪酬/津贴(含税)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相关内容。
    2023 年度公司拟向监事发放薪酬/津贴的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
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发放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十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