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1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
东权益出发,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持续有效地监督、审查,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及时就涉
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审议和研究,报告期内共召开 4
次会议,监事会 3 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确定公
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确认
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列席
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监督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深入了解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持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了监督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依法运作;三会运作规
范、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讨论充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控体
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
勉履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等规定,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违反
法律法规的现象,也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或
资金流失的情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等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均合
法、合规。
4.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 4 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
大额存单的关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针对该事项,监事会已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督促公司及相关部门
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其他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核查,2022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
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建立并完
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等重大风险,内控体系较
合理且运行稳定,符合相关规定且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安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4 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
大额存单关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已对
该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醒公司及有关部门高度关注,督促公司切实加强信息披
露过程管理和部门协作,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与信息披露意识,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并认真开展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
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四、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及展望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以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为原则,
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核心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公司
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完善公司治理及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作用,重点关注
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做好日常监督和持续监督,并督促其勤勉履职,不断提升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水平。
2.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参与各次监事会,及时了解、掌握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关注各项议案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切实防范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3.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最新相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监事会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