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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灵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为 517,504,449.57 元 , 2021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79,755,416.52 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6,889,217.74 元,2021 年年末可供投资者
分配的利润为 590,370,648.35 元(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82,622,237.43 元,2021 年度实
现净利润 68,380,464.32 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6,889,217.74 元后,2021 年末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44,113,484.01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9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28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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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利润分配总额未超
过可供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
经营成果。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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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
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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