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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逸豪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逸豪新
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赣州逸
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万股,发
行价格为23.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88.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29.8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环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实施
                                                 项目备案文号        影响评价
号 投资项目       资        集资金      主体
                                                                       批复
      年产                                     江西省工业企业技
                                                                    赣市环章
    10,000 吨                                  术改造项目备案通
                                        逸豪                         分督字
1   高精度电    67,133.48   58,721.89                 知书
                                        新材                        [2019]26
    解铜箔项                                   (JG2107-360702-
                                                                       号
        目                                       07-02-377983)
                                               江西省工业企业技
                                                                    赣市章环
                                               术改造项目备案通
    研发中心                            逸豪                          评字
2                5,892.81    5,892.81                 知书
      项目                              新材                        [2021]7
                                               ( JG2102-360702-
                                                                       号
                                                 07-02-196464)
    补充流动                          逸豪
3               10,000.00   10,000.00                  -                -
      资金                            新材
    合计        83,026.29   74,614.70   -              -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
12个月将会有超募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5,729.86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
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3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人民币 15,729.86 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暂时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超募资金
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
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15,729.86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批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黄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