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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逸豪新材: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0-13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股份总数、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6.6667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64 号)。经审
验,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由 126,800,000 股变更为 169,066,667 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 126,800,000 元变更为 169,066,667 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现拟将《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指定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
 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
 记为准。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圳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经深圳证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年【】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经中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第三条
            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
            币普通股【】股,于【】年【】月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人 民 币普 通 股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4,226.6667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元, 公 司 注 册 资 本为 169,066,667 元
 第六条     下同)。                         (人民币元,下同)。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所有股份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9,066,667 股,
第二十条
         均为普通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深圳证券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交易所 网站及 巨潮 资讯网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
第一百六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网 站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十九条
         的媒体。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体。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百九 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后生效并实施。
  十五条 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生效并实施。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除上述修
 订的条款外,《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
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1364 号)《赣州逸
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