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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逸豪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12-23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先
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缓解了公
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
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
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谢林海                   冷大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