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逸豪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23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剑萌先生为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
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
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
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
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谢林海                   冷大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