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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达装备: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6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2-057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许敏、李力、梁培志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
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900 万元(含 46,9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需对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
进行同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南
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