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
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精密”)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
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47,093.3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2日出
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 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
46,900.00
目 司
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超达精密,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462,747,093.33元无息借款专
项用于实施“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前述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
之日起五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
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
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通超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MA7MAG446T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冯峰
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1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 如皋市下原镇盛原路 99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
经营范围 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
车电附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电池制造;电
池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超达精密成立于2022年4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超达精密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新
能源电池结构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超达精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
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超达精密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62,747,093.33元。上述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
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超达精密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
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超达精密提供借款有
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稳步实施,本次借款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
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
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