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示意图 二、公司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2009 年 9 月,欧圣有限设立 苏州欧圣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有限”)系于2009年9月25日 由 外 资 企 业 Alton Science Enterprises Limited ( 原 名 Alton Enterprises Limited,2013年11月14日更名为Alton Science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 称“欧圣科技”)出资设立。 2009年7月27日,欧圣科技签署《公司章程》,约定欧圣科技设立独资经营 苏州欧圣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有限”),投资总额9,900万美元,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2009年7月27日,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同意设立苏州欧圣 电气工业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9]第17082号),同意欧圣科 技设立独资经营苏州欧圣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1日,欧圣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9]82260号)。 2009年9月25日,欧圣有限经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领取《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4400015808)。 欧圣有限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股权比例(%) 1 欧圣科技 4,000.00 - 100.00 合计 4,000.00 - 100.00 (二)2010 年 3 月,欧圣有限第一次实缴出资 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期间,欧圣有限股东欧圣科技分期合计货币出资 255.5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39%。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和吴江华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验资报告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 当期出资 累计出资 出具日期 华瑞验外字(2009)306号 2009.11.23 335,651.79 335,651.79 苏州华瑞会 华瑞验外字(2009)310号 2009.11.27 249,987.08 585,638.87 计师事务所 华瑞验外字(2009)318号 2009.12.14 172,631.24 758,270.11 吴江华正会 华正资(2009)字第502号 2009.12.17 596,936.09 1,355,206.20 计师事务所 华正资(2009)字第517号 2009.12.22 199,987.09 1,555,193.29 有限公司 华正资(2009)字第521号 2009.12.24 199,987.09 1,755,180.38 华正资(2009)字第527号 2009.12.28 199,987.09 1,955,167.47 华正资(2010)字第8号 2010.01.06 199,987.09 2,155,154.56 华正资(2010)字第32号 2010.01.12 199,987.09 2,355,141.65 华正资(2010)字第36号 2010.01.14 199,987.09 2,555,128.74 2010年3月5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实收资本缴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实收资本缴纳完成后,欧圣有限股权结构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股权比例(%) 1 欧圣科技 4,000.00 255.51 100.00 合计 4,000.00 255.51 100.00 (三)2011 年 8 月,欧圣有限第二次实缴出资 自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欧圣有限股东欧圣科技分期合计货币出资 544.52万美元,公司实收资本增至800.0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吴 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验资报告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 当期出资 累计出资 出具日期 吴江华正 华正资(2010)字第297号 2010.05.27 1,025,239.81 3,580,368.55 会计师事 华正资(2010)字第405号 2010.07.28 4,199,987.11 7,780,355.66 务所有限 公司 华正资(2011)字第152号 2011.04.06 220,000.00 8,000,355.66 2011年8月8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实收资本缴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实收资本缴纳完成后,欧圣有限股权结构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股权比例(%) 1 欧圣科技 4,000.00 800.04 100.00 合计 4,000.00 800.04 100.00 (四)2013 年 6 月,欧圣有限减少注册资本暨第三次实缴出资 2012年9月19日,欧圣有限股东欧圣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投资总额由 9,900万美元减少至2,98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4,000万美元减少至2,000万美元。 2012年12月11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减资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2]第17074号),同意欧圣有限投资总额由9,900 万美元减少至2,98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4,000万美元减少至2,000万美元。 2013年1月5日,欧圣有限作出《关于欧圣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债务清偿说明》, 根据该说明,欧圣有限已于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于 2012年10月21日在《新华日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截至2013年1月5日,欧圣有 限已对减资债权人申报的债务予以清偿。 2013年1月6日,欧圣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9]82260号)。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期间,欧圣有限股东欧圣科技分期货币出资1,199.96 万美元,公司实收资本增至2,00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吴江华 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验资报告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 当期出资 累计出资 出具日期 华正资(2012)字第81号 2012.03.14 259,987.09 8,260,342.75 华正资(2012)字第88号 2012.03.21 239,987.10 8,500,329.85 华正资(2012)字第106号 2012.03.31 479,987.11 8,980,316.96 华正资(2012)字第242号 2012.07.13 509,987.08 9,490,304.04 华正资(2012)字第244号 2012.07.17 90,100.00 9,580,404.04 华正资(2012)字第258号 2012.08.13 390,000.00 9,970,404.04 华正资(2012)字第284号 2012.09.05 467,000.00 10,437,404.04 华正资(2012)字第295号 2012.09.14 278,000.00 10,715,404.04 吴江华正 华正资(2012)字第305号 2012.09.14 724,000.00 11,439,404.04 会计师事 华正资(2012)字第370号 2012.12.10 654,000.00 12,093,404.04 务所有限 华正资(2012)字第372号 2012.12.13 334,800.00 12,428,204.04 公司 华正资(2013)字第98号 2013.03.25 401,800.00 12,830,004.04 华正资(2013)字第104号 2013.04.07 674,600.00 13,504,604.04 华正资(2013)字第110号 2013.04.12 359,150.00 13,863,754.04 华正资(2013)字第129号 2013.04.24 604,900.00 14,468,654.04 华正资(2013)字第149号 2013.05.07 2,113,700.00 16,582,354.04 华正资(2013)字第163号 2013.05.22 1,118,352.00 17,700,706.04 华正资(2013)字第169号 2013.05.24 1,129,293.96 18,830,000.00 华正资(2013)字第195号 2013.06.13 695,000.00 19,525,000.00 华正资(2013)字第204号 2013.06.18 475,000.00 20,000,000.00 2013年6月27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缴纳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缴纳完成后,欧圣有限股权结构及实缴出资额 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股权比例(%) 1 欧圣科技 2,000.00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1、有限公司阶段延期出资情况 在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存在延期出资情形。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资企业法(2000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在欧圣有限设立的营业执照签发三个月内缴 足首期出资(注册资本的 15%),两年内实际缴纳全部注册资本。欧圣有限股东 实际出资的日期晚于《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期限,存在 实缴注册资本逾期的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金额 主管部门批复时间 序号 事项 认缴出资人 实际出资情况 (万美元) 和章程约定时间 第一期 600 万美元于 2009 年 9 第一期出资于 2010 营业执照签发后三 1 月,欧圣有 欧圣科技 4,000 年 7 月 27 日缴足, 个月内缴足,其余部 限设立 晚于约定时间;第二 分两年内缴纳。 期出资于 2013 年 6 2013 年 6 月 13 日缴足,晚于 2 月,欧圣有 欧圣科技 2,000 - 约定时间。 限减资 根据欧圣有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向吴江市商务局提交的《关于苏州欧圣电 气工业有限公司延期出资申请》,吴江市商务局同意延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出具了同意意见。 2012 年 12 月 11 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工业有限 公司减资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2]第 17074 号),同意欧圣有限投资总额由 9,900 万美元减少至 2,98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4,000 万美元减少至 2,000 万美 元。 根据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正资(2013)字第 204 号《验 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6 月 13 日止,欧圣有限的实缴注册资本已到位 2000 万美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出具《说明》,截至 2010 年 7 月 27 日止,公司的出资额已达到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 15%,完成首次实缴出资 要求;截至 2013 年 6 月,公司出资款项已足额缴纳并全部到位,股东延期出资 未对其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地位造成影响,出资行为已经完成,认定出资行为合法 有效。 根据《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4]314 号) 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 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因 2009 年至 2013 年期间未按照外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出资时间进行实缴出资,而须 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承诺人将共同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 受的损失,且无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就上述补偿义务,承诺人 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历史上存在实缴注册资本逾期的瑕疵,但是未曾因该事项受到主管部门 的处罚,不存在纠纷争议,主管政府部门已出具《说明》,公司出资款项已足额 缴纳并全部到位,认定出资行为合法有效,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 如公司因该事项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共同足 额补偿公司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该事宜已得到妥善解决。 2、有限公司阶段股权代持情况 公司历史股东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其最终持有人曾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1)欧圣科技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欧圣科技系 WEIDONG LU 于 2009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 设立时已发行股本为 1 股,每股 1 港元,全部由 WEIDONG LU 认购。2010 年 10 月 22 日,欧圣科技新增发行股本 99 股,每股 1 港元,全部由 YINGZI YANG 认购。 2010 年 11 月 30 日,欧圣科技新增发行股本 9,900 股,每股 1 港元,全部由杨 关泉认购。2010 年 12 月 30 日,WEIDONG LU 和 YINGZI YANG 分别将其持有欧圣 科技的 1 股和 99 股转让给杨关泉。2013 年 3 月 25 日,欧圣科技新增发行股本 7 万股,每股 1 港元,全部由 WEIDONG LU 认购。2013 年 9 月 19 日,欧圣科技新 增发行股本 92 万股,每股 1 港元,全部由杨关泉认购。2013 年 11 月 5 日,WEIDONG LU 将其持有欧圣科技 7 万股转让给杨关泉。2014 年 4 月 11 日,杨关泉将其持有 欧圣科技 100 万股转让给开曼大湖。此后欧圣科技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欧圣 科技于 2017 年 8 月 5 日解散。 (2)欧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 欧圣科技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的股权结构穿透核查情况如下: 期间 第一级股东 第二级股东 第三级股东 2009.09.25-2010.10.21 WEIDONG LU - - WEIDONG LU、YINGZI 2010.10.22-2010.11.29 - - YANG WEIDONG LU、YINGZI 2010.11.30-2010.12.29 - - YANG、杨关泉 2010.12.30-2013.03.24 杨关泉 - - 2013.03.25-2013.11.04 杨关泉、WEIDONG LU - - 2013.11.05-2014.04.10 杨关泉 - - WEIDONG LU、 2014.04.11-2014.05.18 开曼大湖 D&E Industry LLC YINGZI YANG 2014.05.19-2014.05.20 开曼大湖 杨关泉 - 杨关泉、WEIDONG LU、 2014.05.21-2014.09.14 开曼大湖 YINGZI YANG、ESTHER - YIFENG LU WEIDONG LU、YINGZI 2014.09.15-2017.08.05 开曼大湖 - YANG、ESTHER YIFENG LU 杨关泉系 YINGZI YANG 之父,根据杨关泉、WEIDONG LU、YINGZI YANG 出具 的书面确认文件并经访谈确认,杨关泉系代替 WEIDONG LU、YINGZI YANG 持有欧 圣科技和开曼大湖股权,杨关泉未实际出资,在股权代持期间,欧圣科技的经营 决策均由 WEIDONG LU 决定,杨关泉未参与欧圣科技的经营管理决策。 2014 年 9 月,上述代持情形已全部还原,各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相关瑕疵已得到整改。2020 年 5 月,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 明》,确认欧圣电气未受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处罚。 (五)2016 年 9 月,欧圣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8月15日,欧圣有限股东欧圣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将持有欧圣有限920 万美元出资额、640万美元出资额、440万美元出资额分别以6,113.76万元、 4,253.05万元和2,923.9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WEIDONG LU、YINGZI YANG、ESTHER YIFENG LU。同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9月2日,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工业有限 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吴商资字[2016]第22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6年9月5日,欧圣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9]82260号)。 2016年9月14日,欧圣有限领取了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2573554M)。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圣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1 WEIDONG LU 920.00 46.00 2 YINGZI YANG 640.00 32.00 3 ESTHER YIFENG LU 440.00 22.00 合计 2,000.00 100.00 (六)2016 年 10 月,欧圣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增资 2016年9月18日,欧圣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WEIDONG LU、YINGZI YANG、ESTHER YIFENG LU分别将持有欧圣有限920万美元出资额、540万美元出资额、440万美元 出资额以6,113.76万元、3,588.51万元、2,923.97万元转让给Santa Barbara Investment LLC(以下简称:圣巴巴拉投资)。同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WEIDONG LU、YINGZI YANG、ESTHER YIFENG LU将其持有的欧圣有限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圣巴巴拉投资所做的股权交 割,圣巴巴拉投资无须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6年9月18日,欧圣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熙坤投资以60.94万美元作价向 公司增资40.63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美元增至2,040.63万美元。 2016年10月25日,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万隆验 字[2016]第1-0194号):截至2016年10月24日,欧圣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0.63万 美元已足额到位,为货币出资。 2016年10月31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2016年12月7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变 更备案手续,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吴江商务资备201600024)。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欧圣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1 圣巴巴拉投资 1,900.00 93.11 2 YINGZI YANG 100.00 4.90 3 熙坤投资 40.63 1.99 合计 2,040.63 100.00 注:2016 年 9 月 18 日,YINGZI YANG 与南京利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欧圣有限 100 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南京利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为完成后续外汇管理局批准及付汇流程,2016 年 10 月,欧圣有限就此次股权转让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2 月 8 日,鉴于上述股权转让未能取得外汇管理局批准及完成付汇流程,股权 转让价款尚未实际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终止协议一 致同意终止本次股权转让。2017 年 2 月 16 日,欧圣有限办理了股权转让终止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南京利恒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欧圣有限 100 万美元出资额转回给 YINGZI YANG。2017 年 4 月 25 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该次股权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 案手续,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吴江商务资备 201700041)。 (七)2017 年 2 月,欧圣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年2月27日,欧圣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2,040.63万美 元增加至2,076.70万美元,由腾恒投资以54.11万美元作价向公司增资36.07万美 元。 2017年2月28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3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40684号):截至2017年2月28日,欧圣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6.07万美元已足 额到位,为货币出资。 2017年4月26日,欧圣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吴江商务资 备201700043)。 本次增资完成后,欧圣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1 圣巴巴拉投资 1,900.00 91.49 2 YINGZI YANG 100.00 4.82 3 熙坤投资 40.63 1.96 4 腾恒投资 36.07 1.74 合计 2,076.63 100.00 (八)2017 年 3 月,股份公司设立 2017年3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欧圣有限截至2017 年2月28日的财务状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410号《审计报告》,经审 计,截至2017年2月28日,欧圣有限的净资产为176,006,569.66元。 2017年3月27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欧圣有限出具中同华评报 字(2017)第15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7年2月28日,欧圣有限的净资 产评估值为21,109.59万元。 2017年3月27日,欧圣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依据截至2017年2月28日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4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176,006,569.66元为基础,并参考经北京中同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评估值,按照1:0.7655的比例折为13,473.3439万股,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3,473.3439万元作为股本,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同日,欧圣有限全体股东圣巴巴拉投资、YINGZI YANG、熙坤投资 和腾恒投资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7年3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整体变更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3月27日,欧圣电 气(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3,473.3439万元,各股 东均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 2017年3月29日,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取《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2573554M)。 2017年4月28日,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公司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领取了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吴江商务资 备201700047)。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欧圣电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圣巴巴拉投资 12,326.94 91.49 2 YINGZI YANG 648.79 4.82 3 熙坤投资 263.58 1.96 4 腾恒投资 234.04 1.74 合计 13,473.34 100.00 (九)2019 年 6 月,欧圣电气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5月,WEIDONG LU与YINGZI YANG签署《离婚协议书》,就离婚财产分 割事项达成一致意见,YINGZI YANG将其持有的欧圣电气648.79万股股份转让给 WEIDONG LU,本次股权转让为离婚财产分割,无需支付价款。 2019年5月29日,欧圣电气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YINGZI YANG将其直接持有的欧圣电气648.79万股股份转让给WEIDONG LU,并同意修改公 司章程。 2019年6月19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2019年7月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续, 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吴江商务资 备201900113)。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欧圣电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圣巴巴拉投资 12,326.94 91.49 2 WEIDONG LU 648.79 4.82 3 熙坤投资 263.58 1.96 4 腾恒投资 234.04 1.74 合计 13,473.34 100.00 (十)2019 年 11 月,欧圣电气第一次增资 2019年10月21日,欧圣电气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注册 资本由13,473.3439万元增至13,695.566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22.2222万元全部 由新股东孙莉以货币1,000.00万元认购,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4.5元。 2019年11月1日,欧圣电气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2月12日,欧圣电气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手 续,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吴江商 务资备201900215)。 2020年4月13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8号验资报告:截 至2019年10月22日,欧圣电气已收到孙莉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22.2222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欧圣电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圣巴巴拉投资 12,326.94 90.01 2 WEIDONG LU 648.79 4.74 3 熙坤投资 263.58 1.92 4 腾恒投资 234.04 1.71 5 孙莉 222.22 1.62 合计 13,695.57 100.00 三、公司历史沿革中对赌条款的情况 (一)对赌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的过程中,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圣巴巴拉投资与外部投资者股东孙莉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约定:若欧圣电气 未能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之前完成合格上市,或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 后,向中国证监会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的,孙莉有权要求圣巴巴拉投资或欧圣电气 按照孙莉投资款加上年化 8%的利息(单利)回购孙莉所持欧圣电气股权,回购 价款应扣除孙莉已取得的现金分红。 (二)对赌协议解除情况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圣巴巴拉投资和孙莉签订了《投资协议 之补充协议》,同意解除上述对赌条款约定,该条款自始不发生效力。股东孙莉 不得依据《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要求圣巴巴拉投资或欧圣电气对股东孙莉所持 有的欧圣电气股份进行回购。 (三)对赌协议解除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孙莉与公司及其他股东等相关主体之间已 不存在任何对赌安排或其他涉及股权调整、补偿等特殊安排。对赌协议的解除将 有利于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含有对赌条款 的相关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也不存在相关对赌协议的安排。 (以下无正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人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苏 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WEIDONG LU 高鹤林 柏 伟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应 斌 郭 宏 蒋关义 _______________ 李远扬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翁晓龙 陈彩慧 何顺莲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WEIDONG LU 桑树华 柏 伟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