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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301187       证券简称: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14:00
    2、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来秀路 888 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 WEIDONG LU 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4,743,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2,607,661 股的 73.78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4,733,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2,607,661 股的
73.7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2,607,661 股的 0.005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2,607,661 股的 0.00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2,607,661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1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82,607,661 股的 0.005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 1:关于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 2:关于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6,955,661 元增加

至 182,607,661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

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欧圣电气章程》。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未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欧圣电气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的议

案》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欧圣电气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欧圣电气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议案 8:关于公司申请 2022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10.2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准时间为准。其中向中国银行芦墟

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2.5 亿元,向浦发银行芦墟支行申请授信 2 亿元,向苏州银行

绿色支行申请授信 1 亿元,向中信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 4.2 亿元,向中

国农业银行郭巷支行申请授信 5 千万元。上述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计划不代

表最终申请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盈利以及现金流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

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市后的总股本

182,607,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1,303,830.5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

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税前)。 3、

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

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不领取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

监事薪酬或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

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34,743,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 上海) 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何佳欢、陈小形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 上海) 事务所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