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苏州 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5,652,000 股,其中 43,299,272 股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上市交 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136,955,661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 182,607,661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3,299,272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9,308,389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2,352,72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0月31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利润分配或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 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 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352,728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为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52,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486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2,352,728股 1.29% 2,352,728股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 (%) 一、有限 售条件股 139,308,389.00 76.29 2,352,728.00 136,955,661.00 75.00 份 其中:高 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 2,352,728.00 1.29 2,352,728.00 售股 首发前限 136,955,661.00 75.00 136,955,661.00 75.00 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 43,299,272.00 23.71 2,352,728.00 45,652,000.00 25.00 通股 三、总股 182,607,661.00 100.00 182,607,661.00 100.00 本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10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 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 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扣山 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