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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3-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圣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扣山                                         联系电话:010-590137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刚                                         联系电话:010-5901388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周扣山、张兆锋、陈祉竹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2 月 21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
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4)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审计报告、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2)查阅公司审计委员
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3)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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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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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4)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查
阅审计报告、定期报告;(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募集资金存管、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披露文件;(2)查
阅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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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账,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5)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6)对
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的业绩情况;(2)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
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会议决议文件;(2)查阅公司银行账户对账单,查阅大额的销售
合同,查看公司经营环境;(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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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扣山                      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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