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8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欧圣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WEIDONG LU 先生、
应斌先生、陈彩慧女士、桑树华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
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担任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任职条件要求。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提名人资格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文件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子辰先生、蒋关义先
生、李远扬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
职条件要求。蒋关义先生、李远扬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俞子辰先生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提名人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相关议案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远扬、蒋关义、郭宏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