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关义)2023-04-15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圣电
气”)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
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并
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我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2、我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我能够在独立董事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原则,我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
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会
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
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通过现场及视频通
讯参加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或参与审
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与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名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蒋关义 7 7 0 0 4
公司 2022 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重大的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审议和投票,未对
2022 年参加的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证券部是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其他方面情况的窗
口,公司通过证券部将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发送给我,使我能够及
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情况。对于我了解公司情况所需要的资料,
公司证券部及时给予提供。
三、独立董事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实
际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五)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本人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八、总体评价及建议
综上所述,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勤勉尽责,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运作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勤勉尽职,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也希望公司在董
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关义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