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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5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
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
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
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充分考虑了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对
2022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公司自
查后基于谨慎原则进行的补充确认,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1.1
亿元人民币,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 1.1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
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符合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
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因此,我们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拟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
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合规履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俞子辰、李远扬、蒋关义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