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已仔细阅读了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中相关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本公司违反 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邹明旭 朱伟 陈立波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