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喜
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悦智行”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喜悦智行关于实际控制
人罗志强、罗胤豪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况
(一)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截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已生
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外币贷款)、
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商票贴现及保贴、贷款承
诺、结构化融资、项目并购贷款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综合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
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
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并视银行要求,由实际控制人之罗志强和/或罗
胤豪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总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
上述授信总额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公司资产为公司银
行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抵押或质押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罗志强、罗胤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系父子关系,二人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
方。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罗志强和罗胤豪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54.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5%。罗志强先生担任喜悦智行董事长,罗
胤豪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实际控制人罗志强先生、罗胤豪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喜悦智行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生
产经营和投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
担保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强、罗胤豪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业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罗志强、罗胤豪提供的此次担保,体现了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关联方罗志强、罗胤豪除为公司银
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强、罗胤豪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为
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喜悦智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
联担保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