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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喜悦智行:华安证券关于喜悦智行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5-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悦智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喜悦智行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 号),喜悦智行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6,293,037 股,占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06,963 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23.7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93,037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2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93,037 股,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
   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
   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93,03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545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293,037                1.29%              1,293,037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293,037     76.29             -   1,293,037    75,000,000       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            -            -   75,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293,037        1.29           -   1,293,037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06,963     76.29     1,293,037            -   25,000,000       25.00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       -         -   10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