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恒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武强)2022-04-2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2021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2021年度召开股东大会3次,均亲自出席,不
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依据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合理的判
断,独立、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和履行自己的职责。
    公司在2021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
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对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
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对于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和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4. 独立董事对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为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并按照正常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是合理
且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前期报表相关数据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差错更正调整是必要、合理、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前期报表相关数据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定价依
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公司
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
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制度的要求,召集及或出席相关
会议,具体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召集并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
    1.2021年2月26日,出席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0年度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的工作计划》《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最近三
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2.2021年5月25日,出席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21年7月16日,出席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4.2021年11月14日,出席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不
定期现场检查及访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基本情况。
并且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听取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
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己对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方
面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勤勉尽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运营管理、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希望
公司业务能更上一个新台阶,同时,本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
作人员在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姚武强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