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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恒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7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及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
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
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
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
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235810
    传真:0573-82235811
    联系人:杨菊
    Emaila: securities@hw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
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22”,投票简称为“恒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 “ 本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
1.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2.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3.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5.00                                           √
               案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
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
      3、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附件 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