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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恒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10-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恒威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森鹤                     联系电话:021-58835113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国泰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森鹤、谭国泰、赖斌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2022 年 9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
营、管理场所;(三)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1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2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履行中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履行中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一)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二)查看发行人有关文件资料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3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森鹤                 谭国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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