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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恒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恒威”)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①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剑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72,261,500股,

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1.3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72,225,000股,占上市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1.27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

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2,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4%;

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603%;反对15,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建设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75%;反对5,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及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72,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75%;反对5,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4%;

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603%;反对15,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4%;

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603%;反对15,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4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4%;

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603%;反对15,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73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2,25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

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75%;反对5,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4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对4位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

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汪剑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汪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汪剑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汪剑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汪骁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汪骁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徐耀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徐耀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对3位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
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王金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王金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惠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张惠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姚武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姚武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对2位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

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沈志林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沈志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沈肖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3973%。

    表决结果:候选人沈肖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陈育芳、胡智俊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